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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章

女神纪元-第4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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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那叫一个吹枯拉朽,一路打过去,不但给应龙报了仇,还把蚩尤的一些其他神将也都打了个七零八落!当真是一位女武神,但可惜的是黄帝手下就只有她这么一员大将了,总让她出去打仗她也会累的,最后累的要死了,耗尽了全身的气力,她身体中就发生了某种反应,变成了僵尸,并好似黑洞一样会吸掉周围环境的所有能量,走到哪里都会让那里变成一片焦土,草木枯萎万物不生,所以才有了旱魃这个名字。”

“哇!那还真是一个生猛的人呐,若是这么说的话,她的丰功伟绩可以要跟你的那位女神大人能够持平的哦。”

天罪撇了撇嘴道:“嘿,不过是后世的小鬼瞎胡闹罢了,就只在这天朝的一方水土内兴风作浪的,又岂能比得上你们众神时代横贯寰宇?”

小露白了他一眼道:“什么叫我们的众神时代?你这个人皇才把我们搅得不轻。”

“到了。”

正说着,车前旱魃便轻声说了一句,车子也停了下来。

“到了?”

天罪愣了愣,打开车帘一瞧,发现外面是一片冰雪之地,映入眼帘的是面前一座高耸的建造,仿佛一个巨大的高塔。

他转头看过去,就看到一百零六一百零七两个家伙正好似野狗一样吐着舌头喘气,累的全身大汗,身体如同刚出锅的馒头,蒸汽飞腾。

天罪掐指算了一下,随后满脸惊讶。

就在他跟小露聊天的这短短的时间内,这辆仿佛都没有动的马车,竟然已经纵贯整个冰岛,来到了这个国度的最北部,已经算是北极境内了!

第六百六十七章 旱魃

第六百六十八章 不是朋友

旱魃轻轻一笑,看着有些惊讶的天罪说道:“您是否惊讶这马车的速度?呵呵,这是尊上最新研制出来的交通工具,不但快,而且极为稳健,这小小的车子里面有超过十种阵法相互配合,甚至会让人感受不到路程的流逝,还有……”

“停,”天罪打断旱魃的骄傲发言,撇了撇嘴道:“我当然是在惊讶,不过惊讶的不是这辆车,我惊讶的是……为什么你们的名字都那么奇怪,拥有风后这样名字的家伙,是个男人,而拥有旱魃这样名字的家伙,却是个女人。”

旱魃一愣,随后笑道:“看来大人对我们的历史了解的很清楚啊。”

天罪摊手道:“没办法,你们太出名。”

旱魃道:“那……请进吧,莫要让尊上等的急了。”

一句话,让小露有些不高兴了。

从开始到现在,虽然没有从言语和行为上流露出来,但小露直觉的感受到,这个叫做旱魃的家伙,对天罪的态度并没有怎么尊敬,而且最重要的,旱魃一定是在想为什么黄帝会派她来接天罪,从她对自己身份的介绍上就能看得出来,她不是谦虚,而是根本没有把天罪当作一回事。

“什么话?!”

却是一百零六号,那个极瘦的男子突然跳了出来吼道:“什么劳什子的尊上?他不来亲自迎接就已经是最大的失礼,你还怕他等的急了?要不是我们长官宅心仁厚,这世界上就再没有……”

“呵呵,别这样说。”

天罪摆了摆手道:“我特别讨厌别人用宅心仁厚这个形容词来说我,陆游说‘念锦里十年之卜筑,已是蜀人;怜萍踪万里之来归,特捐汉节’,现在所谓的宅男最开始的意思就是这个宅心仁厚的‘宅’,宅男是好人,但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了‘宅在家里的废材男’的称呼,它们两种解释里面,只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宅男……是好人,胆小的,却善良,卑微的,却坚强。我不是好人,一直都不是,所以别说我是宅心仁厚的人,我不太配。”

一百零六号愣了一下,随后深深的低下头去,沉声道:“长官高义。”

天罪咧嘴一笑,转头对旱魃说道:“你不应该是那个讨厌的黄帝的手下,你们应该是拥有共同目标的战友,有你来接我,我就已经很满意了,而且时隔经年,我再次回到这里来,前尘往事虽然还在,但不需牢记,就当今日我是个陌生人,来见一个曾经有过几面之缘的朋友,如此而已。”

旱魃歪了歪头,认真的看了天罪几眼,随后……转过头偷偷的撇了撇嘴,一脸的嫌弃。

‘哼,什么东西?老娘纵横天下的时候你的十八辈祖宗都没出生呐,如今竟然让我来亲自接你这个小屁孩?哼,现在的孩子也真是的,狂妄的没了边际,就不知道什么叫做谦卑!’

旱魃心中想了一会,竟然也罢黄帝都怪罪上了,她认为连那个人都不太重视她了,是不是……太多年没有展现出自己的实力来,倒是让曾经的故人忘记了自己的强大?

“那就请里面走吧。”

忍了再忍,旱魃伸手将天罪等人让进了那座高塔之中。

整整一千零一阶台阶,螺旋向上,走的人脑袋都迷糊。越高越细,中空,一眼望下去,如同深井。

直到尽头,才有一道小小的房门,再走进去又是阶梯,不过这次很少,仅仅十八阶,就到一处房门。

四周皆黑,只有这里独有金色,突兀而恢宏。

“呵呵,这个家伙还是喜欢用这种金色,金色以他为始,现代人都以为他喜欢的是几乎永恒不变的金子,以为他用金子来象征自己统治的恒久。”

天罪轻轻笑着,如是说着。

旱魃正要开门,听到这话,转头好奇的问道:“难道不是这样吗?还是说……您有什么其他的高见?”

天罪笑道:“高见说不上,我这人身高不高,见解也不算高,只不过直到他的本心罢了。他喜欢金色,那金色却不是黄金之色,说来惭愧,天朝被誉为是最喜欢黄金的国度,连古文中都经常看到‘金’这个字眼,但事实上……天朝直到数百年前才有了自主的金矿,在曾经很长一段时间之内,天朝人甚至都不知道‘金子’是什么,金色,是铜的颜色。便是黄铜。而黄铜的金色是极为短暂的,刚刚打磨出来,它会金光闪闪,可稍不注意,甚至只要手指轻轻碰触一下,它的金色就会马上消失,变得暗淡无光。黄帝他喜欢金色,是因为这东西会无时无刻不提醒他,越是灿烂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越是美丽的东西越需要加倍呵护。相传他是累死的,这真的有可能。”

旱魃听完这些话,眼睛直接瞪得浑圆,她错愕的看着天罪,忍不住惊讶道:“您还真是的……了解他呐。”

天罪摇头笑道:“不是我了解他,而是我经常会跟他做一样的事情,我也喜欢黄铜,尤其是用它做酒杯,我不是喜欢他的金光闪闪,或者从那金色的酒杯中看到如琥珀色的美酒,如此娇艳,我仅仅是喜欢酒水因为接触到铜酒杯就带上一丝辛辣苦涩,那是铜的味道,那是铁与血的味道。”

旱魃忍不住吞了口口水,沉声道:“如果说之前我不相信您和他是朋友,现在,我却是有些信了。”

天罪却赶忙摆手道:“别信!拜托,真的,我绝对不是他的朋友,等之后……你就知道了。”

门被推开了,旱魃带着疑惑不解,终于将这房门打开。

而这道门,已经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有被打开了。

黄帝总是在这里,很少出去,或者说根本就不外出,这个房间虽然大,但只有一道门,和门对面的一个窗子。黄帝总喜欢坐在窗边,看着外面,外面是什么?是一片冰雪白茫茫,也许他可以透过那层仿佛迷雾一样的雪,看到整个世界,也许只要看着这些世界,就是他最大的满足。

但不管什么人第一次看到这房间,即便它很大,都会误以为这里是监狱。

“尊上,人带来了。”

除了窗口的光,这里黑洞洞。

黑色中有一团金色,那是金色丝线织成的棉被,因为门打开,屋内光线渐渐丰润,才能让人看到黄帝赤着肩头,披着金色的棉被,一头长发如黑色血液般‘淌’下来,柔美,坚毅,很矛盾,却又很和谐。

“呵呵,”天罪哑然失笑,开朗道:“我真不知道你竟然也会憔悴成这幅摸样。”

“万里江山缩成这偏居一角,寡人累了。”

黄帝的声音带着沙哑的磁性,说不出的有一种魔力。

“你这是在怪我喽?”

天罪死猪不怕开水烫。

“呵,”黄帝轻笑一声,说道:“不是怪你,是怪这世事无常,时间无情,这世界已经不是寡人曾经的世界,即便是曾经,寡人也是把它丢了。”

天罪咧嘴笑道:“丢这个词太委婉了吧?明明就是被抢了。”

黄帝笑道:“终究是自己的儿子抢去,总好过被他人抢走。”

天罪笑道:“你几百个儿子,儿子……也可以算是‘他人’。”

黄帝愣了一下,随后道:“你特意跑到寡人这里来,不会是为了奚落寡人一番的吧?”

天罪笑而不语。

要说黄帝还真是一个……很奇怪的家伙。

亘古历,从万年前燧人氏以火成王之后,一直到大禹统一天下部族,这期间一共经历了一百零八位王者,黄帝不是第一个称帝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但他却是在这其中活的最久的一个。

当初‘少典’传位是传给了炎帝,而黄帝和炎帝之争,却……不是当初黄帝兄弟的那个炎帝了,而是炎帝的重重重重重孙子,那个家伙也叫炎帝,

至于黄帝为什么当初没有成为少典的继任者,只能通过这种手段来抢夺,其实……少典姓姜,炎帝姓姜,而黄帝姓轩辕。他是一个庶出外姓,更确切的说,他是妖,而非人。

……

天罪和轩辕黄帝两人对视良久,黄帝才苦笑一声,说道:“对于进门之前你那个说法,寡人也可以给你一个肯定,我们确实不是什么朋友,而且我们也不算是敌人,既然不是朋友,也不是敌人,为什么你今天突然要来寡人这里?”

“愿望。”

天罪沉声道:“你为什么要散播出能给人实现愿望的传说?”

轩辕黄帝一脸无辜,说道:“散播?没有,寡人从未做过。”

天罪冷笑一声道:“那你可曾实现他人愿望?在这高塔之下。”

“有过。”

“那你就是在散播!虽然方法迂回了一些,我们之前是从不需要讲求证据的,只问心。你做了,便不要争辩,这样只会显得你很天真。”

敢说轩辕黄帝天真的,也只有天罪一个了。

而能让轩辕黄帝点头认了的,也只有他一个。

“好吧,寡人还真是有些天真了,是的,寡人是要散播这个消息出去,寡人也实现了那些人的愿望,不是吗?”

他目炯炯的望着天罪。

而天罪却无奈的耸了耸肩膀,十分不耐的说道:“我说……你能不能不总用‘寡人寡人’的自称?你寡吗?你孤独吗?拜托,你还没有享受这种最高级的寂寞的权利吧?而且我听着真的很别扭。”

“呃……”

一句话,让全场人都满头冷汗。

第六百六十九章 无味

怎么才叫痴迷?

有句话讲,不疯魔不成活,当你为了一件事可以抛弃自己的一切,包括生活,爱情,友情,亲情,金钱,权势,甚至……自我的时候,你所追寻的那件事情,很有可能会成功。

就像是一百零七号,极瘦的男子,不难想象他这种身材在曾经的生活中会经历怎样的磨难,但事实上,他曾经十分健硕,比身边的一百零六号还要强壮,但因为某件东西,他就变成了如今这个样子。

当他进入到军队,第一次摸到枪的时候,他清晰的感觉到,他正触摸着自己的灵魂。

当兵能摸到枪,所以他继续当兵,成为好兵能更多的拥有枪,所以他成了好兵,想要得到最好的枪,要有最好的射击技术,所以他日以继夜联系,子弹配额用光了,就连端枪。别人是是练得手掌食指和肩膀都是茧子,他不同,他练得全身是血。

有人对他说,你已经足够优秀了,很好了,你很不错。

他却说,这世上最恶毒的话,就是‘还不错’。

强大,但却胆怯。

说起来他跟一百零六号的认识也算是有趣,那一天他回到军营中自己的寝室,突然发现有一个壮汉正躺在他的床上,吃着他的泡面,用着他的电扇。

他要彰显自己的能力,便说‘我是咱们军区有名的神枪手,我可以单凭手枪命中百米靶,获得三次全军区射击大赛的冠军,我甚至可以在五十米以外打中一只苍蝇的左边翅膀!’

壮汉思考了好久,然后试探的说‘我杀过人?’

一百零七号就离开了,一个多月的时间都裹着军大衣搂着枪睡在外面。

他为之疯狂的是枪本身,而非枪的功用。

部队的领导总会说,他是个天才,射击方面的天才。可是部队首长在见过他射击之后,仅仅是叹息说‘如果他的天赋能比普通人好上那么一点,他就可以去奥运会了,可惜,他的天赋比普通人还要差。还有你们,别整天把天才天才这样的话挂在嘴边,就好像那些小家伙们从来没有努力过一样。’

一百零七号很努力,但他终究还是遇到了自己的瓶颈,枪有枪的极限,很明显,其实人也有人的极限,也同样明显。

直到他遇到了天罪,突破了自己的极限,枪,也同样突破了极限。

所以他明白一个道理,若想要让自己的枪变得更加的强大,很简单,拍天罪的马屁!

而且他真的就是这样做的,只要有跟天罪见面的机会,他总会第一时间跑上来,就差趴在地上给天罪舔鞋了。为什么不?因为舌头舔过了鞋会湿,干净是干净了,但不亮,所以需要先哈一口气,然后用袖子擦。

天罪不讨厌他这么做,他不会假清高,在他的认识中,每个人都可以使用他自认为可以任何手段,去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没有什么低贱和高贵之分,而且……曾经的他自己,不还是成天到晚被女神大人弄得好像是一个奴隶吗?他心甘情愿就好,谁又能来说什么?

一百零七号懦弱,从对一百零六号的态度就能看出来,但他并不是胆小。

此时,当天罪说出一句好似必然会引发冲突的话语之后,他的选择就是从自己的背后抽出一把比他小手臂还要粗的手枪,一晃就站在了天罪的面前。他的枪口是指着地面的,任由重力让枪械自由向下,但正因为这样,在场所有人都突然感觉仿佛有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在瞄准着自己的眉心,只要自己稍微动那么一丁点,枪就会响,子弹就会带着火光汹涌的从枪口中喷出来,贯穿试图挡在它面前的一切!

一百零七号不是胆小,他之所以让出自己的寝室,那仅仅是因为这件小事还不足以让他动用武力去解决,或者说……如果连这种小事都要使用自己不顾一起练就的枪法,这本身就是对自己努力的一种侮辱。

“你这是干什么?”

反倒是天罪直接问了出来,好奇的看着他。

一百零七号沉声道:“长官请放心,即便我死了,我的子弹也是能杀人的。”

“哈,”天罪哑然失笑,伸手将他推到一边,随后对轩辕黄帝笑道:“看看,我这名手下怎么样?”

轩辕黄帝也同样是轻轻一笑,说道:“寡人……咳,我觉得他很不错,当初就听说你弄出来一个叫做黑水营的组织,原以为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今日看来,倒是我想的简单了。”

他换了自称!

天罪不觉得意外,小露不觉得意外,一百零六号一百零七号也不觉得意外,可是旱魃不行,她十分意外,并且有种……被侮辱的感觉。

天罪走上前,站在窗口,看着外面的景色,头也不回的说道:“轩辕呐,现在的我倒是不那么讨厌你了,哎,说说吧,到底为什么要弄出这样一个传说,试图把那些普通百姓牵扯进来,你是要维护这个国度的统治,还是……想要建立起一种宗教呐?当初你就是靠着弄出无数神话传说才能蛊惑百姓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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