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手札-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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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光线也只能给它造成严重的伤害,而非将它致死。
七彩的光线在魔杖的顶端汇聚,然后变得灿烂无比。散射的彩光甚至灼伤了路魔那恶心的皮肤,令它痛苦地扭动起来,并且将它藏在地下的另一张巨口也钻出地面,对我厉声嘶吼,喷出一阵让人作呕的腥臭气味。
就在它张开大嘴的一刹那,我口中的最后一个音阶也吟诵结束。整柄魔杖在我手中剧烈地颤抖,险些令我不能拿稳它,一道七彩的射线贯穿了路魔的整个身体,然后它的嘶鸣陡然停止,身体迅速地变成七彩的透明色,然后更迅速地化为无数的七彩光斑,消弭在阳光里。
第三章珍妮爵爷
我颓然退后,用魔杖支撑着地面,好让自己不会倒下。整个世界就这样以我为中心开始快速地旋转。我踉跄着走到路边,用手抓起几朵怒放的铃兰,又把背上的包裹甩在地上,从里面摸索出一些巨魔的骨粉和月长石粉末,再把它们一股脑儿地塞进嘴里,嚼一嚼吞下去。
铃兰花瓣原本有点儿甜味,然而和那两种粉末混在一起,就变成了刺鼻的氨水味儿。它们一落到胃里,一股凉气就直冲我的脑门儿,涨得我的耳膜都像是要破掉。
恢复精神的药剂制法有千千万万种,几乎所有有香味儿的花朵和骨粉之类的东西都能成为关键配料,但像我这次这么用,后遗症可不大好受。现在我的脑袋终于摆脱了眩晕的感觉,可胃里却一阵又一阵地抽搐,然后我之前吃掉的黑面包和腌鱼就从我的嗓子眼儿里一股脑地挤了出来,路边的一大片铃兰顿时惨不忍睹。
蓝眼睛尼安德特人女骑士已经从灌木丛中站了起来,看着我只说:“你……你……你!”
我又扯下来几朵铃兰擦干净了嘴,然后捡起地上的口袋,向她点头笑了笑,慢慢地绕着路魔留下的那个大坑转圈。
彩虹喷射只对生灵起作用,这生灵包括一切有心跳有血液的动物,也包括食人树和食人花之类的魔物属植物。因此如果这只路魔之前吞噬了很多人的话,那么他们身上的金属制品小东西就应该会掉在那个坑里。一个魔法师通常都需要很多材料,而这些材料在大多数人看起来都挺稀奇古怪——比如现在我背后的口袋里就有一小串风干的蝙蝠耳朵,当然这不是配菜,是魔法材料。
坑里有不少亮闪闪的小东西,那是些指环项链之类的零零碎碎。其中一个戒指的戒面上还镶嵌着一枚硕大的红宝石——因为路魔体内酸液的长期腐蚀而变得更加璀璨。我跳下坑去,捡起那枚红宝石戒指和一个荧光石小饰品,然后沿着原路爬了上来。
那个女骑士还站在里那,手里握着一把灰蒙蒙的铁剑,瞪着眼对我说:“法师!”
我能够体会她的这种心情。在我很小很小,小到记忆都快模糊的时候,我的母亲常常会在我晚上不睡觉的时候吓唬我——“洛基山上的魔法师会在晚上飞下来抓走还醒着的小孩子,做成蜥蜴干挂在屋檐下!”
那时候的人们都知道魔法师这种生物,都知道他们有挺可怕的力量,可实际上没有一个人真的相信自己会看到魔法师。就像很多人崇拜金牛神、独角兽、长翅膀的奥克良小仙女一样,可从没有人会认为自己真的就能看到它们。哪怕是为我代售幸运戒指的小贩,也一直认为我只是个用廉价锡制品换钱的还算入流的手工匠而已。
还有的人赌咒发誓说,某片丛林里存在着看不见摸不到的邪恶力量,会让人发疯、精神失常。实际上那是他们不小心踩坏了丛林妖精的巢穴,于是小妖精们会用尖利的骨刺去折磨他们,让他们像发了疯一样跳脚大叫。
由此可见,普通人也是看不见丛林妖精这类魔法生灵的,只有一些类人种生物和拥有真实之眼的魔法师才看得到。
可是这个不走运的女骑士先是遇到了路魔,后是见到一个货真价实的法师使用了彩虹喷射——尽管我是一个只能记忆三个魔法的法师——这足够她感到震惊了。
于是我耸了耸肩,对她说:“法师。”
她呆呆地看着我,过了好一会才有点儿慌乱地把手里的剑插进剑鞘,可看了我的魔杖一眼,又将它拔出来了一半,想了片刻却再次推了回去……
我只好笑笑,摊摊手说:“我不吃人,也不会从烟囱里飞进屋子捉走小孩子。”这个世界上没有没父母这样吓唬过的小孩子大概还不存在——于是那个尼安德特女骑士愣了一愣,也就真的笑出了声音来。
然后她一直盯着我,眼里露出与她身上的装扮完全不相符的好奇神色来:“真的有魔法师……怎么可能?你怎么能用那个木头杖喷出光线来?”隔了一会儿,她又叫起来:“是你的那个魔杖的问题吧?!”
我一直都知道在很多平民的心里,魔法师的名声并不好。人们总是习惯性地敬畏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同类,一旦这同类又极神秘,神秘感就会将敬畏催化为畏惧。但在少部分贵族的心里——因为他们的祖上或许有过同魔法师接触的经历——他们对这类群体的畏惧之心会减少很多。大部分贵族不像大部分平民一样认为魔法师只是个传说。他们确信这魔法师是真实存在的。
这个女骑士一定是贵族,所以她才会没有对我表现出太多的畏惧。然而她也一定不会是一个极有势力的贵族,因为那样的话,她从前就会亲眼见到活生生的魔法师,而不会表现出这种眼见传说变成现实时的惊讶来。
在我的记忆里,一些法师喜欢寄居在大贵族的府上。这多半是因为他们需要某些珍贵而稀少的魔法材料,于是以自己的学识和炼金术的技巧来获得贵族的供养。一些极其强大的魔法师一旦出现在战场上,甚至可以以一个人的力量扭转一场小规模战役的战局。艾瑞法斯特大陆上曾经有过那样一位强大的魔法师,但……
但一想起这件事情,许多记忆的碎片就浮现于脑海之间,我的头脑就会莫名地剧痛。过了半个小时,阳光变成橘黄色的时候,我已经和这个名叫珍妮·马第尔的女骑士一同走在路上了。她的姓氏带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接着让我回忆起了一些事情,愉快的或者不愉快的,零零碎碎,林林种种。
珍妮是一个勋爵,她的父亲是一个男爵。原本一个男爵不大可能为女儿装备这样的铠甲与剑,但恰好马第尔家位于欧瑞王国东南部博地艮行省的领地里有一座铁矿,于是珍妮的父亲成为了整个欧瑞王国里最富裕的男爵。
马第尔家靠军功受封为贵族,因此极为尚武。他们的祖先参加过六百多年前那次导致了亚人种最终失去了在艾瑞法斯特大陆主导种族地位的“二十六年战争”,另一位祖先则参加了三百多年前的那场“迷雾森林战争”,因此家族里曾经出现过两位侯爵,才致使他们这一代不至彻底沦落为平民。
但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即便欧瑞王国里没有爵位不能授予女性的规定,到了珍妮的下一代,如果他们还没有足以匹配勋爵这个爵位的功绩,他们就会失去贵族的头衔,变成一个富有的平民家族。也许再过上几十年,马第尔家的后人就会像历史上无数曾经显赫无比的家族后人一样,缩在贫民区的某间木头屋子里,啃着干面包,庸庸碌碌地过完一生,然后完全忘记祖上的荣光。
于是珍妮在十八岁的时候,也就是此时,从家里溜了出来。她想要做一个建立功业的骑士,想要取得男爵的封号。
第四章约克孙杀人事件
好吧……我常常会像一个老年人一样发出太多太多的感慨,冒出太多太多的回忆。这导致了女骑士珍妮在毫无戒心地对我诉说了她前些日子的经历以后我沉默了很久。
她偷偷离开家以后的第一站是博地艮行省的北方小镇约克孙。在偏僻的博地艮行省更为偏僻的北方,你很难区分镇与村。就像古鲁丁村庄与古鲁丁城镇的差别也仅仅是古鲁丁城镇里多了一座尖顶的金牛神堂一样,小镇约克孙一共只有六十多户人家,二百七十多的人口。
前些日子,约克孙镇里出了些奇怪的事情。
镇里铁匠奥利弗三岁的小女儿杰西卡一天晚上趁父母睡着了以后偷偷走下了床。同这个年纪所有的孩子一样,她拥有旺盛却致命的好奇心。铁匠家后院打铁的炉子还没有熄灭,那一人多高的土炉里映出红红的火光,吸引了这个小女孩的注意。
她先是搬来一个倒扣的矮水罐,然后爬上水罐,再爬上靠在土炉旁边的铁质小手脚架的顶端。做完这一切以后,她的面前就是土炉里烧得通红的炭火。北方初夏夜里的寒气让这个小女孩觉得有些寒冷,于是伸开胖嘟嘟的小手向炉子上方的热气里靠了靠。
就这样,她的身体失去平衡,倒栽进炉火里,甚至不能发出一声喊叫。
身体里的血水先是让炉火的温度短暂地下降,但其后由体内的脂肪所炼成的人油又让炉火更旺盛起来。女性体内的脂肪本就是男性的三倍,何况一个全身粉嫩的三岁孩童。
博地艮行省是欧瑞王国最重要的铁制品生产基地之一,北方产出的铁器更是因为当地一种独特的喀什米尔碳而更加优良。喀什米尔碳,顾名思义,就是用类人种族喀什米尔人的骸骨提炼出来的优质碳。
铁匠炉子里的喀什米尔碳用了一整夜的时间消化了杰西卡身体的绝大部分,使得铁匠在第二天一边忧心女儿的失踪一边心不在焉地打造一把上个月订好的钢铁长剑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女儿其实就在自己身边。
直到第七天,因为女儿的失踪而停炉六天的铁匠终于暂时放弃了寻找的希望,心灰意冷地开炉换碳的时候,才发现了那具几乎已经烧没了的骸骨。
铁匠奥利弗用喀什米尔人的骸骨制成的碳炼了十三年的钢,今日终于体会到了亲人的骸骨被用作炼钢的痛苦。发了疯的奥利弗用那把由自己女儿的骸骨炼成的剑先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因为当夜杰西卡就是从她的身边爬开的——又杀死了后院里圈养的一百三十三个喀什米尔人,然后自杀了。
说到这里,诸位且容我占用些时间,介绍一下艾瑞法斯特大陆的某些并不十分道德的风俗习惯。
六百年前,尼安德特人和克莱尔人对大陆上所有的亚人种发动了“二十六年战争”并取得胜利,获得了这片土地的主要种族地位。时至今日,尽管不少亚人种因为退化的关系,其文明程度已经远远不能同人类相比,但在绝大多数地区,人类还是承认他们的智慧种族地位。
但无论是六百年前还是六百年后,无论是当时的亚人种还是现在的新人类,都始终没有将类人种看做是智慧种族——尽管他们实际上已经能够使用甚至制造工具,有了最低级的文明。
因此在欧瑞王国的北方诸省,尤其是盛产铁矿的博地艮行省,圈养类人种族喀什米尔人用作炼铁已经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风气了。
喀什米尔人是一种短命而苦命的种族。他们的身高大约在四十厘米上下,皮肤黝黑,头部像是偶蹄类生物——鼻子突出,眼睛长在面颊的两侧,有角质的手指和脚趾,无尾,能使用极简单的语言,处于母系氏族社会阶段。他们的生命周期大约在两年左右——六个月发育成熟,两个月孕育新生命,再用十二个月度过壮年期,用四到八个月衰老,死亡。
死亡的喀什米尔人体内会积累大量的碳——因为他们平日以铁橡树的枝叶为食。又因为他们的行动极其缓慢,性情温顺,每天当中有十六个小时要用来睡觉,因此只要在他们的居住地附近筑起一圈两米高的大栅栏,就可以将他们圈养起来。
用尸体炼制喀什米尔碳的工艺是秘传,流程我也不大了解,因此就不在此赘述了。
现在让我们言归正传,重新回到珍妮对我讲述的约克孙镇的奇怪事件中来。
镇子里的人发现了奥利弗一家的惨剧之后埋葬了他们,并且将那柄杀人的铁剑交还给了货主——镇东大栗树下的一位从行省边防大队退伍的剑盾老兵安德鲁,而后者则支付了奥利弗一家的治丧费用。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两天之后的满月夜,安德鲁就被人杀死在了家中。他的咽喉上钉着那柄长剑,一剑致命,似乎丝毫没有反抗的能力。人们认为是这位老兵从前的仇敌趁夜里来复仇,于是派出信使骑马到两天路程之外的市里去报告了这起凶杀案——因为本镇唯一一位维持治安的安全官就是安德鲁。
可是就在安德鲁的邻居巴伦依照风俗为他的尸体在家里守夜之后的第二天清晨,这位邻居也被人刺死在地上——那柄杀死了奥利弗、奥利弗的妻子玛丽、上百喀什米尔人以及安德鲁的长剑刺进了他的心脏,死者依旧没有反抗的迹象。
至此,人们终于发觉镇里出现了一位可怕的连环杀手。
市里治安官的迟钝反应让人们不得不寻找另外的解决途径,于是游历至此的雄心勃勃的女骑士珍妮接受了这个调查任务。我能够想象得到这样一位装备精良的贵族骑士的出现给镇子里的人们带来了多么大的希望,然而……
然而她以令人钦佩的勇气守着那柄剑在安德鲁的家里过了整整两夜,却什么都没有发生。凶手甚至没有留下足迹和气味,就像是一个从虚空里出现的幽灵,杀死人之后又消失在了虚空里。
作为一个极富责任心的贵族,珍妮在发觉自己也无能为力以后决定再次去市里寻求帮助。因为之前的信使一直没有回来,人们担心他迷了路,或是被成群的小哥布林劫了道。
但我想,之前那位信使更有可能是葬身在这只路魔的肚子里了——市里压根儿就不知道这件事情。
作为一个魔法师,我知道的事情总要比普通人多些——即便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少女。她的叙述让我隐约知道了事情的大致状况,现在我只想进一步去证实一下我的推测,如果运气好的话……我可能还会有挺大的收获。
第五章魔剑
两天以后的黄昏,我们步行到了镇口。镇子周围是一圈用黄土夯实的墙,大约有两米高。这一带的小村落或者小城镇大多有这样的外墙,因为这世界并不太平,某些大群的类人种热衷于袭击人类城镇。城镇里的粮食或者人类都是他们的食物,铁制品更是他们喜爱的东西。
然而这一圈围墙的墙头杂生着茂盛的青草,墙体上爬满了翠绿的蔷薇藤蔓与爬山虎,偶尔点缀着几朵或白或粉的蔷薇花,在夕阳下泛着暖融融的光,一派安宁祥和的景象——显然是此地并不常有大群的类人种光顾。
镇子门口一个穿着褐色粗布衫的少年见到我们,立时欣喜地大叫:“爵爷,您回来了!”珍妮笑了笑,眼睛却瞟向我手里的半身甲。两天的路途都是步行,即便珍妮的身体素质不错,也没法轻松地穿着铁甲步行。我一路为她提着铁甲,使她有些惊异我比她还要充沛的体力。
其实这倒不单单是我的原因——这做工颇为精良的半身铁甲并非只是铁甲……某些秘密隐藏在它的内部。只是如今马第尔家似乎都已经忘记了掌控这个秘密的诀窍。
随后迎接出来的老镇长似乎并不能准确地判断我的身份,于是我告诉他我是一个旅行者。很多失去封地和爵位的没落贵族后代会选择这样一条道路,他们浪迹在艾瑞法斯特各处,常常成为游吟诗人口中各种传奇故事的主角,或是因着剿灭匪徒的功绩而受封的新贵。
老镇长的态度于是就变得热情了起来,并且殷切地询问我们是否需要食物和酒。他大概是的确将我当成了珍妮找来的帮手。我穿着黑色的袍子,还有一个大大的兜帽。袍子的袖口和帽檐上用银线绣着挺复杂的花纹——这是法师们常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