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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不灭君王-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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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策马奔至大约百步距离,也不勒马,拧身就是一箭射来,箭出即至,好强的弓!不俗的玄劲辅助利箭快速旋转着直奔我的持弓左臂。

再快的箭也不可能射中我,被我胳膊稍抬夹在了腋下。不是正对我的那些人,皆以为射中了。

我把右手里自己的加长加粗利箭甩cha入脚边地上,自腋下抽出他射来的那支,上弦,就用他的箭回敬他吧。箭虽不够长,可是,伤他并不需要九霄全开。

查柯尔当然知道自己的那一箭没有伤我分毫,他连惊奇之色都未来得及展现,横向策马狂奔,同时紧盯着我的双眼,打算进行提前量躲避。

九霄大弓半开即收,他的后背已是受伤。箭在空中的飞行过程,他们的肉眼是绝对察觉不到的。那只箭擦过他的后背又直线飞向草原远方,立即不见,只有我能把这一切完全看清。

他们之中的好多人都以为我根本没射出箭去,一个劲地眼光搜索我身上身下脚边四周。箭呢?

这时,查柯尔的后背才开始大面积洇血。他仿若不觉,策马而来,脸带惊奇和喜色,嘴里大喊着:“好弓,好强的弓!可不可以给我一看,即刻还你。”

等他来到身前,我把九霄抛了过去,并做好了接人或接弓的准备。对他来说,九霄太重了!

果然,他一把捞到九霄,然后身形一歪,直接落马,被我双手抓肩扶正。常人猛然间抓到超负荷的沉重之物,一般都是拖手。而他身为强弓勇士,绝对不会允许此事发生。既称弓勇,即便死,也必须抓弓而亡。

查柯尔运足玄劲,双手抬起九霄,哈哈大笑道:“果然,果然。没有这个分量,怎么可能如此之强!哈哈,再重,我也要拉你一拉。”笑罢,左脚一迈,形成大阔步姿势,左手扶九霄直立地面,右手拉弦。

他单手是平举不起九霄的,所以要撇大步降低身高,支弓在地,才能拉得。

他在玩命,玩命地拉,但九霄之弦纹丝不动,而他的后背鲜血狂飙,不管,犹在玩命扯弦。最后,身子一倒,躺于草地,口中叹道:“好,强。”话落,昏迷过去。

他死不了,我已经用能量帮他止血了,静养月余就会再次生龙活虎。

查因察等人围了过来,检查了他的伤势,都大为放心。

我用精神力招呼妞妞下来。

妞妞俯冲而下,翅膀一收,立于我伸出的小臂上,桀骜的鹰目狠盯着躺在地上的查柯尔。它认得他,记得他。

我的语言与精神力同时问道:“妞妞,他也受伤了,要好久才能起来走路。就这样吧,怎么样?”

妞妞一声高亮的鹰鸣,振翅而飞。它同意了,真给我面子,我很是高兴。我喜欢这个孤傲的小女孩儿,一会儿就给它打针。

“君朋友,草原之鹰,好身手!查因察佩服你,邀请你和你的鹰去我部做客,你可愿去?”大汉查因察伸出大手,洪声问我。

“去。不过,要借我箭囊一个,马一匹。”我说着,“啪”的一声,与他击掌而笑。

三十支箭不能当他们面收进手镯,扔了更是浪费,所以要借箭囊。勤俭节约,中华儿女的优良传统。

两个酷发草原女子共骑一马,腾出一马由我骑着向他们的凡驰部落奔去。

妞妞时不时会飞下来在我的手臂上待一会儿,然后再飞蓝天。它心中奇怪:你不是有翅膀吗?为什么要骑那四腿之物?

我对它解释说:你属于天空,而我既属于天空,也属于大地。

妞妞不明白,但已不再奇怪。

遇到不好解释的情况,就整玄的把提问者彻底搞糊涂,提问者会认为解释者很高深。自己不明白,没关系,人家说的一定是对的。知道什么是对的,就行了。这是地球上的一个老教授在喝酒时教我的,我还记得。

骑着这些所谓品种优良的乌龟马,行了近一个小时才来到他们的家,凡驰部落。

查因察介绍道:凡驰部在草原上属于大型部落,部族五万多人。部落的祖址在草原的一个天然大湖“凡池”附近,传说此池是天神在大湖里洗澡,身上所落泥垢化做凡人,因而得名。后代因为游牧而改名“凡驰”。

我看着眼前庞大的帐篷群,感觉到一种新奇的生活方式,决定在这里玩上几日。当然,夜里还是要飞回家,或者去皇宫找如嫣。

况且,听查因察说,后天,草原上每年一届的“碧落风驰”马赛就要开始了,为期十五天。每届都是由固定的四个大型部落联合举办,这四个部落分别是:碧衍、鬲落、风彻、凡驰。

至于那个头发完整的年轻女子,是他们部落的查雾宁祭祀,今年马赛的赛前祭祀活动是由她主理。

射鹰是象征性的步骤,但,射过就可,无所谓结果,只是传统而已。因为戮鹰也着受草原人的尊重,代表了力量与地位,只有勇士在大型活动时才可以射之,并不是祭物。

这就好。若是非得去再射一只鹰,我还真是不乐意看到,又不好阻止,只能不爽离去。

哲圻大陆四季如春,只有极北的高山上有雪,大型寒流几十年才一遇。所以牧民们养马卖遍大陆,日子都过得不错,因此很少有掠夺农耕国家的现象。暴力争斗,一般都存在于部落之间的优胜劣汰中。

专业从事掠夺营生的,都是超大实力的草原马贼。他们掠夺起来是不分对象的,也是草原牧民的敌人。

听到这些,我对这些豪爽朴实的草原人有了更好的印象。不过,也不禁生出草原气候太好,会不会出现食草类动物过盛,总有一天会超出大草原负荷的担忧。

我问了查因察,他做出了解释。草原上的肉食类生物品种也同样繁多,猛禽类、大型猎兽起到了平衡作用,其中最具作用的就是草原狼类。而狼,又是人类必须尽力对付的敌人。

所以,人类、食草动物、肉食猛兽、几十年一次的气候大清洗,形成了一个完善的生物平衡链,共同繁衍生息在美丽的“碧接连天”大草原上。

同时,我也知道了,妞妞这种草原戮鹰是猛禽中的王者;而我脖子所挂狼牙项链的主人,蓝青狼,则是狼中皇族。

摸着胸前狼牙,注视着空中展翅的妞妞,我不禁想起了地球上一位有名的草原歌者,腾老兄所唱的经典之作——天堂。

尽管我现在的能力已经超过了星球上的自然之力,但还是深深得被这种孕育万物的母性慈怀所感动。她是伟大的,可敬的,亦是可亲的。我的心,深深地向她,这里的母亲,致敬着。

和强壮且善良的查因察聊着,很快就到了午饭时刻,我被邀请到族长的大帐篷内酒宴伺候。因为咱现在,在凡驰爷们儿眼里是草原之鹰,是一位受到巨大尊重的强强强弓勇士。

族长查查可岩,一个四十余岁的爷们儿,身材魁梧,面容却很和善,总是挂着友好笑容,对谁讲话都如此。他原名查可岩,成为族长后,前面必须多加一个查字,这是传统。“查”字在哲圻大陆只念(cha)。

查查可岩被选为族长仅仅七年,但他自二十岁起就对部族贡献颇多颇大。而且,为人很是可亲可敬,深受族民们爱戴。在草原上有着诸多美誉,还有不少光荣称号。

我的来到,自然受到所有人的热情欢迎和招待。我也大方地把九霄扔了出来,谁爱看谁看,能拉就拉。能拉动就奇了怪了,以他们这些雄壮体格,至少需要五十号爷们儿扯绳子生拉死拽,才可能让九霄开弓。

赞叹声中,我一杯接一杯地接受敬酒,来者不惧,反正喝再多也是喉咙在享受,心核来接收。蚂蚱腿也是肉,心核决不会嫌它少到若无。所以,除了弓和身手,咱的酒量也同样倍受帐篷内众爷们儿称赞。

我依旧赤膊上阵,左手海碗灌酒,右手持一匕首大块裂肉猛啃,如同原始某男,比凡驰部落众男士还具有部落风格。

即称草原之鹰,不生撕皮肉、噬喉饮血,就已经很人性化了。是吧?

席间,查查可岩和查因察都要送我好马,我道谢婉拒。并告之,自己已有良马,正纵其在草原上撒欢,而且距此不远,它极具灵性,随时都能找到我。查查、查二人,皆大叹称奇。

酒肉过后,已经很是熟络的凡驰爷们儿一致要求我展示最顶级的弓技。我趁着酒兴,满口答应。

射啥?不能是活物!滥杀生灵,咱不喜。看来,只能是石头了。可大块石头是草原的稀罕物品,不好找啊!咋整?

有了,千步之外,透十车,碎某男头顶之碗。谁敢去顶碗?我大声喝问。

也不知道是人家不相信能有利箭在如此距离后,还可以再穿十辆大车;还是凡驰爷们儿皆亡命血性;还是人家对咱有巨大信心?报名竟然甚是踊跃。最后,昏迷中的查柯尔的亲弟弟查柯岈,嚷着要为哥哥证明输亦光荣。这个理由够扎实!我大声宣布,名额归他了。

很快,千步外,十辆大车被紧排竖立。我另加要求:在车和车之间,加挂一件防护皮甲。

查柯岈背kao最后一车,表情肃穆,顶碗直立。

“兄弟,你不怕吗?”我问他。

查柯岈笑了,他稳声道:“不怕!我哥哥是草原上最杰出的强弓勇士,你能那么轻易地击败他,必定神射。我要证明,输给你,哥哥是光荣的,他还是草原最棒的!”

我轻轻点头,策马而回。

到了众人围聚的千步之处,下马,肃然持弓,念力远远凝视着孤身千步之外神色平静的查柯岈。右手一伸,接过大汉查因察双手递来的九霄配箭,对他点头道谢。抬臂,上箭,拉弦,松。

九霄之箭,去时无影无声。良久之后,查柯岈满头瓷茬,挥箭奔马而回,口中重复大喊着:“车穿,碗碎,箭再去千步入地近半……”

片刻之后,我被部落众爷们儿高高抛起,一次再次,很多次。

“神弓勇士,鹰目神射,草原之鹰……”万人齐声狂喊,响彻草原。

妞妞反复自高空俯冲而下,升高则鸣。

我在一升一降中,深情注视着连接蓝天的碧绿大地。

碧接连天,天堂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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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催血凶徒

来到族长帐前,凡驰重人已经到齐,显然是在等我。;

下马走上前客气了几句,大家各自坐定,我坐在主宾位子上。眼前,部落最大的空地上正有人燃起最大的篝火堆。

这么多木柴是从哪来的?我心中疑想,但没问。

判若两人的女祭祀查雾宁坐在我的左手边,她在部落里的地位仅次于族长。见到我时,仍是面带愧色,笑容勉强。坐下了好一会儿后才自然了一些,但仍是很拘谨。

“嗯,就是嘛,现在多好看!”我低声作出评价,又给予安慰道:“你无须自责,我明白,此事不怪你。”

听到我的话,她轻松了许多,神情化羞愧成为羞涩。

原先的灰褶抹布装变成了宽大的白色亚麻桶袍,虽无款式可言,但最起码干净利落;头发用自身的两侧长鬓斜后略扎,散于背后,显然是清洗后仔细梳理过了。整个人看起来至少年轻了十岁,像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丫头了。也漂亮了好多,肌肤的古铜色自然从几天没洗脸的错觉,转变成了极具健康的美感。

部落的二号人物突然整了一手形象大转变,引起族民们疑惑也是必然。此刻,不少年纪颇长者正看着我俩含笑低语,明显是生出了某种误会。这让年轻的她更为羞涩,这么一来误会也就更深了。

我是不管这些的,反正咱还是赤着膊,没有任何变化。即便误会,咱明显处于被喜欢地位。挺好,我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满足。

接下来,晚会真开始了我才感觉到实在是没劲,无非就是吃喝,唱跳。曾经的电视里,铺天盖地的各种晚会都欣赏至麻木了,尽管那些已经时过NN年,我还是感觉眼前的这些人,唱得不咋样,跳得也一般。更何况,咱家里还有如嫣、紫云这两位天才,可供咱随抓随表演。

唉,忍吧。这让我想起了如嫣的幽怨感叹。

身边具有心灵方面天赋的查雾宁显然察觉到了我的无聊,略一思索,主动起身邀请我出去走走。我大喜而应,在众人的微笑祝福中,跟在她身后离开光明,走向黑暗。

来到远离篝火的黑暗处,查雾宁略一羞涩,转身对我毅然道:“这些活动,在您眼里一定是无趣至极。您需要我吗?我的身体还是干净的。”远处的篝火在她双眸里化作了烁烁目芒神光,她身为神职人员,侍奉神灵必须做到全身心毫无保留。

我注视着自己的忠实信徒,温声道:“我对你很满意,但今天夜里我还要去一趟其他地方。还有,你以后无须用您字称我,随意就好,尊重摆在心里我能感觉到。”

虽说我现在自认能力似神,却不可以如此取她纯洁。但是,对待她的无私奉献,更不能一口拒绝,那会伤害到她的自尊。

“哦,好的。”她的声音低低,表情隐隐失望又好似有所轻松,犹豫了犹豫,很小心地问道:“您,你是想去诛马贼吗?”

“是啊,明天就去。”我对她能猜到这点,已不奇怪,微笑道:“呵呵,你整日为我等尽心服务,我总得为你做点什么吧。”

“啊!那太谢谢您了,太谢谢您了。”她开心地低喊着,接着就要俯身行跪礼。哲圻人只有对天地神灵父母祖宗还有恩师,才会行跪礼。

我没有伸手拦她,只是用能量形成了约束,她自然跪不下去。

“我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大陆人,跪我做什么?免了吧。好了,你回去吧,他们若是问起,就说我有事离开了,马赛期间的不定哪天,还会再来。”我感觉装神装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赶紧开口告别。

她很听话,点点头,绕过我便走,走了几步,回身对我深深一躬。此时,我已经快速没入黑暗中。

无聊,没劲,回家慰妇。

先去国主寝宫,接了喜出望外的如嫣,回到家里时,自然又听到了姑娘们同声共起的欣喜低呼。

这夜,如嫣、名云月首次与紫云、铁锤一起同床侍夫。

此役,紫云先骑我,快锤再湿床,长枪挑名云,最后败于凤女的咽喉要道中。

事后,四女互相佩服,赞紫云耐久骑术,惊名云叫骂深腹,羡如嫣绝技层出,叹铁锤泛滥神速。

就是没有人表扬旁边这个奋战了整夜,正在伪装疲惫的,慰安夫。

送如嫣回宫入睡,天已大亮。我依旧半裸,带着四女的淡淡体香回到了草原。

飞艇中,妞妞站在横行的背上四处张望。她不仅奇怪艇内的复杂仪器,高科技空间,还清楚地感觉出,自己正处于一直无法飞到的至高天空。

我正在利用飞艇的探察系统,搜索马贼“催血团”的踪迹。高空的全息图象搜索,加上自己的精神力覆盖式扫描,找到号称来去无踪的他们,应该不难。五千多人,近万匹牲口聚集在一起,我不信找之不到。

找到!

距离一个天然小湖三公里处,也是一大片帐篷,还有大面积牲口栏,表面看来和普通的部落一模一样。若不是念力的透视性扫描,还真会当成游牧部落错了过去。

只一个特征,就可确定这里不是好鸟之巢。因为这里的女人为数不多,还都是年轻的,而老人和儿童,一个也没有。

催血马贼,不成家,不育后,留下的女人只供发泄兽欲;若想退团成家,必须为团服务满十年,等到坏事做尽,自首也是必死时,再上缴一半个人财产,立下重誓,可滚;超过十年,年纪过四十的,不想滚,也滚。只不过念在其服役多年,对团队感情深厚,贡献颇多,又是不主动离去,个人财产可以全保。

退休马贼自然知道同伙的凶残,如若还继续生活在他们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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