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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8章

大唐盗帅-第3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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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婿,你安排一下,朕要与这位智永,见上一面。如此热爱书法之人,朕错过了,怕是会终身留有遗憾。”李世民因为智永的胸怀,也对这位王羲之的后人,心生敬意,决定召见一续。

“另外……那《兰亭集序》朕是爱煞了,智永才借了三天,朕只是看了不到半个时辰,就让虞世南、褚遂良他们拿去拓写了。在朕手中,连半个时辰都不到。根本解不了馋。这女婿半子,朕的宝贝女儿都给了你,《兰亭集序》又算得了什么。想来不会那么小气,少说也得借一个月吧……”李世民到最后,还是透露了自己的用心。

杜荷暗自翻了一个白眼心想:“你老大都拿长乐出来说事,我哪敢不借……”苦着脸道:“那就借一个月吧,岳父大人一偌千金,小婿自然不会说什么……”他早有准备,此刻也不觉得意外。

李世民见杜荷答应的那么爽快,有些后悔了,未嘛自己不说借两个月呢!

随后在杜荷的安排之下,即将离长安的智永与李世民在皇宫会面。

李世民酷爱王羲之的书法,而智永是世人唯一一个具有王羲之神髓的书法家,两人相处的极为愉快。

《兰亭集序》让李世民借去一个月,一个月后,如言将《兰亭集序》还回。

得到《兰亭集序》的杜荷,如鱼得水。杜荷的书法,最欠缺的是笔力还有字的灵性,而王羲之的字,笔力天下无双,灵性更是无可比拟,一篇短短的《兰亭集序》,二十多个“之”字,每一个字都有着不同的写法,飘逸入神。

《兰亭集序》的存在,恰好弥补了杜荷书法上的不足,让他的书法在短短的几个月里,有着十足的长进。

……

长安,立政殿。

长乐正陪着长孙皇后在黄昏下散步。

虽然长乐已经嫁人,但李世民这个女儿控却不改对自己这位长女的宠爱,过几个月都会让她来皇宫里住上几日。

前几日李世民又向杜荷表示长孙皇后挂念女儿了,杜荷心领神会的让长乐进宫住几天。

这孝义是杜荷心中最在意的事情,长乐入宫陪父母,正是为人子女必做的事情。故而每次李世民提起,他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长乐知道母亲的身体与她一样,比较纤弱,将羽毛球带进了皇宫,当起了羽毛球教练。

古代游玩的项目本就不足,适合女子的就更少了。

羽毛球简单易懂,正是人人皆宜的运动。

在长乐的带领下,皇宫中也渐渐流行起羽毛球这项运动了。

连李世民不时的也会跟长孙皇后玩玩,夫妻两人你来我往的,让他们彼此都有一种重新回到年轻时候的感觉。

“将你嫁到杜家,这是最正确的选择。”长孙皇后拉着长乐的手,脸上一片欣慰,“荷儿这孩子要不是上心了,也不会特地捣鼓出羽毛球这种东西,让你来解闷锻炼身体。这几个月,母后每天都会抽空打上几场球。还真别说,效果真的不一样。除了最开始的几天有些疲乏,最近精神气力都要好上许多。前些日子,一口气陪你父皇打了小半个时辰呢,面不红,气不喘。”

古代的女人大多红颜薄命,归根究底就是缺乏运动。

她们的思想与现代人不一样,讲究贤淑,不能跑不能跳,根本就谈不上锻炼了。人的身体就像是机器,越用越好用,长时间放着不动,自然会生锈。打羽毛球,能跑能跳,还能锻炼反应力,对于身体大有利处。

对于长时间不锻炼的长孙皇后来说,坚持打上几个月,得到的效果自然是显著的。

“难得你来了,我们母女也来打上一局……上次母后刚玩不久,输给了你,现在输赢就未必了。”长孙皇后闷在宫里,难得有一项可以消遣的运动,已经有些入迷了。

长乐突的面上羞红,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些什么。良久方才道:“让高阳来打吧,这个女儿……”她犹犹豫豫,不知如何说出口。

长孙皇后诧异的看着长乐,在她印象中长乐极为孝顺,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忤逆自己,奇怪道:“怎么了……”她突的记起中午李治向他报怨说长乐抢他的酸菜鱼,心中一动,长乐并不喜欢吃酸食,之所以餐桌上会出现酸菜鱼是因为李治喜欢这道菜。往往这道菜都是李治一人独消的,中午长乐却……

她拉着长乐的手道:“长乐,老实告诉母后,你的月事多长时间没来了?”

“唰!”的一下。

长乐那张美貌无比的脸庞羞的如红苹果一样,面对母亲的逼问,断断续续的道:“差……差不多,快一个半月了。”

长孙皇后大喜,追问道:“那你找大夫看过没有。”

长乐低声道:“没有,我有些担心,生怕是误会了,让杜郎失望……”

“傻孩子……”长孙皇后能够理解长乐的心情,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对于长乐、李雪雁、武媚娘等人一直没有身孕的事情,不仅只是杜家人心急,连她这位皇后,还有李世民这位皇帝都多次说道此事,为自己的女儿挂心,更别说是当事人了。

“快,快传太医……”长孙皇后急不可耐。

“恭喜皇后娘娘,恭喜长乐公主,只有一个月,若有若无,但确实是喜脉无疑……”

第三十一章 微服私访的起源

长乐怀孕了。

此事证实之后,长孙皇后立刻叫消息告诉了宫中的李世民。

李世民闻之豁然站起,激动道:“什么,长乐有身孕了,立刻摆驾,前往立政殿。”他乐不可支的放下了手中的一切,急不可耐的往立政殿赶去。李世民的思想重女轻男,他对于女儿的喜欢,远远胜过儿子,尤其是长女长乐,更是如此,称一句集万千宠爱与一生也不为过。

这长乐怀孕,在李世民眼中那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什么也顾不得了。

杜荷也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乐不可支,还没等的及同僚的道贺,人就如风一样,消失在尚书省,进宫见老婆去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朋友个个都做了父亲,房遗爱这货更是一年一个,已经有三个娃儿了。让杜荷羡慕的紧,而今得到长乐怀孕的消息,哪里还坐得住,一蹦三尺高。

来到立政殿,长乐被人围着,个人脸上羞红,但却挂着幸福的微笑,一手轻轻的搭着腹部,虽然目前为止,那里一点反应也是没有。

不过确定她怀有身孕的是宫中的老御医,在诊断身孕养胎安胎上的经验有着绝对的权威性,连孙思邈在这一方面都及不上他。他说有,那百分之九十九不会错了。

杜家二老盼望自家老二的孙子多年,如今见了希望,两人都乐的和不容嘴。

长乐一时间几乎升级成为了人人供奉的菩萨,被所有人呵护在手心里。

长孙皇后作为多个子女的母亲,亲自指点长乐如何养胎。宫中最好的大夫产婆已经在李世民的任命之下,长驻杜府,二十四小时待命。连杜荷的母亲都有心搬来杜府,亲自照看儿媳妇,不过让杜荷他们说退了。

杜荷现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将耳朵贴在长乐的肚子上,听着里面的动静。虽然他知道才一个月,那里面即便是有小生命,也没有成形,不可能有多少反应,但却乐此不疲。

对于杜荷这小孩子的举动,长乐虽然害羞,但每次都任其为之,看着贴在小肚上的丈夫,嘴巴笑成了月牙形状,那双动人眼睛更是露着慈爱的光芒,那是作为一个母亲,特有的目光。

“杜郎,再过两天就是乞巧节了,到时候长安的晚上将会解除宵禁,跟上元节一样,整个长安都会陷入火海,成为不夜城。”

杜荷闻言扭头转向长乐这边,耳朵继续贴着,顿了一顿,道:“你不说,我到是真给忘了……怎么样,想去哪儿玩,叫上雪雁、媚娘一起,我们去渭河放河灯如何?”

乞巧节便是七夕情人节。

在唐朝还没有情人节一说,但乞巧节的意义却是相同的。牛郎织女的传说在春秋时期就渐渐开始流传,到了唐朝已经是家喻户晓了。几乎所有男女儿童都知道每年农历七月初七的夜晚,是天上织女与牛郎在鹊桥相会的好日子。织女是一个美丽聪明、心灵手巧的仙女,故而凡间的女子都会在这一天晚上向她乞求智慧和巧艺,求赐美满姻缘,故而七月初七也被称为乞巧节。

为了纪念这一天,在晋朝就有纵情玩赏、火烛竟宵的习俗,到了唐朝乞巧节也成为了一个相当隆重的节日,为了能够让百姓尽情的游玩,朝廷特地取消乞巧节的宵禁。

放河灯正是乞巧节的一项习俗,人们怕牛郎看不清夜暗的鹊桥,便在人间河流放灯,让牛郎认路快步与织女相会。这个习俗多次在宋朝文人诗文中记载,大多人以为唐朝没有这个习俗。

杜荷也是一样,但事实证明,在唐朝这个习俗还是存在的。

“我就不去了吧!”长乐幽幽的说着,“人多危险,为了肚里的孩子着想,我还是呆在家里好了。”她并不是不想去,只是心中有些顾忌。一直以来,长乐、李雪雁、武媚娘三人都是互敬互爱,三人相处的极为融洽。然而长乐她却先一步怀上,受到了超凡的待遇。李雪雁、武媚娘虽没有因此而怀有嫉恨、不满,然而那种羡慕的感情是无法掩饰的。

长乐作为大妇,看出了这个问题,自然不能视若无睹,引发后宫失火。适当的时候,她选择了后退一步。

杜荷先是一怔,随即也明白了长乐的心,来到床头,将长乐搂在怀里,笑道:“别计较太多,可会老的。就这么说了,我们一起出去。”

在这个时候,杜荷作为一家之主,拿出了一家之主的强势。

……

杜荷左右尚书省的左司郎中,已经拥有直接与李世民商议国事的权力。

以往他与李世民商议国事,大多都是在私下交谈,而且随着地位的上升,能够直接参与其中。

这样他与李世民见面的机会,自然也跟着多了起来。

这日围绕番薯的事情,杜荷跟李世民展开了讨论。

经过多个月的种植验证,番薯确实能够在旱地生长,而是收成比之五谷都要高上一筹。

李世民有心将番薯大肆推广,让天下百姓免除饥饿之危,也让大唐日后拥有足够的粮食,征战天下。

杜荷是万分赞同,提议将所有的番薯用来做种,定州的百姓由官府分发粮食,解决他们的温饱与经济。

李世民采纳了这个提议,命令户部施行下去。

政务商议完毕,李世民问起了长乐的近况。

杜荷对于李世民关爱长乐的心,早已见怪不怪了,点头道:“一切安好,日常用膳都是根据大夫调配的安胎补身的药膳,并无任何不适。过几日就是乞巧节了,小婿打算带上长乐、雪雁、媚娘一起去渭水河上放灯,轻松一下。趁着现在还能走,能跑,好好玩玩,再过几个月,她就只能在家里安胎了。”

“乞巧节!”李世民低念了一句,一手捻着胡须,眼中露出了一丝回忆,脸上挂起了少有的甜蜜微笑,怔怔的站立着,已然陷入了美好的回忆中去。过了许久,他才缓过神来,叹了口气道:“时间过的真快,又到乞巧节了,朕险些将这么重要的日子给忘记了。”

杜荷见李世民露出少有的温情姿态,问道:“乞巧节对于岳父大人,应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吧?”

李世民点头道:“确实,不是一般的日子。朕记得清清楚楚,二十八年前的乞巧节,那是朕第一次在长安遇上皇后的日子……”

二十八年,正是公元六一二年,也即是隋大业八年。

那一年的七夕节,李世民跟随大哥李建成来长安代表李家给萧皇后祝寿。正逢七夕节,李世民年少好动,一个人溜出来在长安城游逛,打算看一看这古都的繁华,却意外遇到了宇文化及的几个公子。

宇文化及老谋深算,然而他的几个儿子却大不成事,个个都是沾花惹草的惹事之辈。李世民当时也是年轻气盛,看不过宇文家的胡作非为,与宇文化及的儿子争锋比斗。

李世民尽管年轻,可自幼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弓马娴熟,文韬武略,样样精通,诗词歌赋也略有涉猎,哪是宇文家的几个败家子能够比的了得。自当是大出风头,引起了长孙无忌的注意,两人也因此结交,并且第一次见到了长孙无忌的妹妹。

这段美好的姻缘似乎是上天注定,在次年李世民便迎娶了长孙皇后。

李世民忘不了那与一生挚爱初次相会的日子。

“在为继位之前,每年的七夕,只要没有战事,身在长安,朕都会带着皇后乔装打扮成寻常人家,夜逛长安城,去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如今想来,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去了。时过境迁,还不知道那个地方有了什么变化。”

他虽是皇帝,本性也是好色,后宫女人不少,然而真正爱的却只有长孙皇后一人。

杜荷笑道:“既然岳父大人怀念那时候的日子,为什么不效仿一下?”

“胡扯!”李世民怒道:“朕现在是大唐皇帝,一人之危,关系天下,又怎么能够轻易涉险?哪有你们那么安逸舒服,快滚,别站在这里,碍眼,看的朕心烦……”他有些嫉妒的说着。

杜荷耸了耸肩膀,也知自己失言了,又不是拍电视剧,皇帝哪能说微服私访,就微服私访的。那些恶心的辫子剧说什么皇帝私访记,都是扯淡的事情。

唉,都是看多电视惹得祸。

李世民见杜荷的身影消失在了殿外,若有所思的抓了抓胡子。

“这小子话虽然扯淡了一点,但似乎有些道理。为什么朕就不效仿一下当年?”

怕有危险?

李世民摇了摇头,想当年虎牢关之战,他以三千骑兵直冲窦建德的十万大军,照样是一马当先,身先士卒,最后不是活的好好的。更何况,这在长安,谁能伤的了他这个皇帝?

怕魏征?

呃……这个,确实有点。这老头蛮横起来,那是毫不给他留有面子的主,李世民心底确确实实有些怕怕,随即一想,却也释然了,又不是没有被那老头说教过,有什么好怕的。何况是微服私访,微服,那老头如何知道?

脑中再次回忆起,年轻时与长孙皇后,陷入热恋时候的那股甜蜜冲动,一瞬间,下定决心了。

微服私访,朕就来一次微服私访。

第三十二章 真爱无疆

乞巧节很快来临!

在这一日,不夜城的长安,远不如渭水热闹。

杜荷、长乐坐在了宽敞的马车中,顺着通往渭水的大道前进。

杜荷穿得是一身的蓝色的武士服,衣服是武媚娘为他装备的。武媚娘对于他的喜好了如指掌,知道他喜欢宽松休闲,方便行动的衣服。武士服也做了特别的改良,不是胡服也不算文士服,有几分休闲服的模样。

杜荷洒脱、随性,配上这一身武士服,充满了少年郎青春乐观,但是在气度上他又有着老成稳重的感觉。事实也是如此,虽然杜荷干了不少的事情,但实际年岁始终是一个二十岁的少年,这是无可改变的事实。然而他的真实年岁,却又不只是二十岁。上辈子作为教师的杜荷,有着一股能够让学生信任的稳重,这种由时间累积起来的稳重是无法改变的。杜荷就像是一个少年与中年人的混合体,既有着少年的魅力,也蕴涵着一股中年成熟的魅力。

至于对面的长乐,杜荷唯有用十个字来形容。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她的存在就是造物主的神奇,出于自然的鬼斧神功。几乎完美的脸庞,有着让天下女子,自行惭愧的魅力。

今日她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配以云状的发髻、翠绿的簪钗,天上下凡的仙女,亦不外如此。

两人坐在一处,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只不过目前这对夫妇脸上都带着苦笑,皆是无可奈何的表情。

做一个男人难,做一个好男人更难,做一个多老婆的好男人更是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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