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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大唐盗帅-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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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荷心知武媚娘心细如发,世所罕见。在大局远见上或许比不上他,但在细节方面却胜他许多,而且能够完全的信任,也不回避,直接拉着她商议一些细节上的问题。

武媚娘见心上人如此在意自己器重自己心底更是万分开心,尽己所能为杜荷处理细节上的问题。

两人针对此事,商议了足足两个时辰方才罢休。

武媚娘留恋不舍的告辞离去,盈盈作揖:“杜大哥,时候不早,媚娘告辞了!”离别之前,她深情款款的看了杜荷一眼,那一眼充满了留恋与不舍,正是千言万语,比不上这离别一望。

杜荷为人本就风流多情,这时更加抵受不住她如此一眼,忍不住叫了一声“媚娘!”几乎便欲冲口而出让她多呆片刻。但这念头一瞬即逝,立即把持住心神,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不舍的情绪,想但理智还是战胜了一切,这里是驸马府,长乐是自己的爱妻,不能做对不起她的事情来。

武媚娘欣喜的停下了脚步,但听没有下文,神色黯然失落。

杜荷想起今日回府时的奇怪感觉忙道:“对了,我在回来的时候发现让人跟踪了。原本以为只是多疑,但现在看来十有八九是因为长孙无忌的计策即将实施,为防万一所以在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你身份特殊,从正门走,很可能让他们发现,我让人送你从侧门出去。”接着他叫来了拓拔无双,让他送她离去。

拓拔无双在草原上长大,精于追踪,反追踪,有他护送,可保万全。

杜荷坐在位子上,脑中想着长孙无忌这一招心底也难以平静。不得不说长孙无忌这一次玩得太大了,也不得不说长孙无忌这一招实在太过高明。罗通是大唐出了名的小霸王,好斗份子,房遗爱是著名的纨绔子弟,脾气急躁,最善于青楼争风。

他们得罪的大人物实在太多太多,而且几乎都是达官贵族,豪门大户,这要搜查起来何等的困难,只要将所有行凶者毁尸灭迹,这又如何查的出来。一但查不出来,自己就不得不中他诡计。

同时这也在心底庆幸有武媚娘这么一个红颜知己,若不是她,只怕自己难逃这算计。

如此想着,他眼中透露着利芒,露出了冷冷的笑意,如今自己知道了他的算计,长孙无忌这一次怕是要自食恶果了,他玩的越大,摔得也是越重。

只是……

想起了武媚娘,杜荷也忍不住叹了口气:武媚娘对自己如此情深意重,自己如何才能报答她?如何才能对得起她的一方深情?脑中想起武媚娘离别时那不舍的眼神,更是忍不住连连叹息。

“杜郎!”长乐从正房的偏门走了进来,“武姑娘走了吗?”

杜荷点了点头,强颜一笑,拉着长乐的手,将她搂在了怀里,感受着怀中的温暖,轻声道:“长乐,唉,我觉得有些累了!我宁愿在战场上冲锋陷阵为我大唐开疆扩土,也不愿意在长安受着尔虞我诈的阴谋诡计。”

长乐不明白杜荷说些什么,但却感受到了爱郎心底的疲乏,静静的将头靠在他的胸膛,笑道:“长乐明白的,我的身份特殊,杜郎为了不愿长乐左右为难,不将事情告诉长乐。但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长乐都会站在你这边的,我无法为你做太多的事情。但还请杜郎记住一点,这里是你的家,是我们的家。我是你的妻子有义务守护这我们这个家,无论遇到了什么事情,累了就回家来,我会为你准备饭菜,给你休息的地方。”

杜荷在长乐的额上轻轻一吻,紧紧的搂着他,如此款款深情又岂会逊色武媚娘半筹?相信李雪雁也会一样吧!我杜荷真是太幸运了,能够得到三位红颜知己,此生无憾。

一时间也是雄心万丈,心道:“俗话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会有一个默默支持的女人,而我却有三个,害怕什么长孙老狐狸。为了不负长乐、不负雪雁、不负……媚娘的支持,管你是老狐狸还是嫩狐狸,惹了小爷,小爷一样将你扒皮抽筋。”

感觉到自己的爱郎恢复了斗志,长乐微微一笑道:“最近我学了做菜,刚刚做了一些,杜郎尝尝可好?”

杜荷大感意外,古怪的看着长乐,这大唐长公主下厨,实在太让人难以相信了。

长乐白了他一眼嗔道:“原来是不会,但我不会学吗?你要不要尝尝!”

“要,当然要!爱妻亲自下厨,不将它全部吃光,还不天打雷劈啊!”杜荷一脸的夸张也是自得,长乐下厨给自己做饭,若让李世民知道以他那溺爱女儿的“小心眼”还不嫉妒死了。

他“哈哈”一笑,烦躁也尽数消去,只等着两日后对长孙无忌的审判。

第七十三章 布局开始

驸马府膳堂。

一张古朴四方木桌,桌上有着三叠小菜。黄褐相间的竹笋炒肉片,青白色的炒白菜,还有那白嫩嫩的豆腐,散发着热腾腾的气息。

在桌子两端坐着两人,一男一女,男俊女俏,正是杜荷与长乐。

这长乐亲自下厨做菜,杜荷作为丈夫,当仁不让的来享受这妻子努力换来的成果。

“怎么样?”长乐坐在桌子发的另一端,细眉凤目,直愣愣将杜荷将自己的新作竹笋炒肉片,钳入口中咀嚼,只觉得手心发汗,神情紧张。作为大唐最受宠爱的长公主,长乐何曾下过厨房。别说是做吃的,长这么大就连刀勺等最为普通的用具也没有接触过,更加别说是做菜了。只是她经常看一些书,一些类似与小说性质的杂文,书中不时有写夫妻之间那淡淡的温馨景象。

一个小院子,几间房,左边是花圃,右边是一小菜地,男耕女织,怡然自得。丈夫外出耕种操劳,妻子在丈夫回来的时候,准备好可口的饭菜,日子清贫,但却充满了温馨与自足。

长乐每每看到此处都有些许羡慕,但她也是晓分寸之人,心知自己生在帝王家,有着自己的生活习性,这种日子是不可能过的。但念及书中的下厨却有了想法,心想:“杜郎每日早出晚归,辛苦极了。若我能象书中妻子一样,烧的一手好菜,那该多好?”

长乐属于实干派,不仅仅只是想想,在当日就偷偷摸摸的下厨房拜师。这长乐要下厨可将一干佣人吓的心惊胆寒,对于她要求,佣人也不敢不教。花了月余时间,长乐终于从油盐酱醋都分不清楚的长公主,学会了做一些普通的家常菜。

杜荷最爱吃竹笋,尤其是竹笋炒肉片。

长乐也主修这道菜肴,此刻见杜荷将自己炒的竹笋肉片一并夹在了嘴里,那心不由得“砰砰”直跳。这道菜在装盘前她尝过味道,算的上是自己的得意之作,只是不知对不对杜荷的胃口,心底没底,忐忑不安,总想着万一不合胃口怎么办。

杜荷将食物咽下腹中,见长乐想来端庄的长乐一副紧张的小女孩模样,忍俊不禁。

长乐大急:“你到是说呀?”

杜荷也不在逗她,笑道:“味道还不错,蛮好吃的,我很喜欢,让我来评价的话满分一百,可得九十九分。”这到不是安慰的话,更不像一些漫画里那夸张的杀人厨艺,长乐自己都事先尝过了,又岂会难以入口。

平心而论,这味道确实比不上大厨,但那佳肴中蕴含的这份心意却,足以拿下九十九分的高分。

长乐甜甜一笑,凤眼儿喜成了月牙状,伸出筷子夹了些白菜放在杜荷的碗里,笑道:“在尝尝这个,这炒白菜可是我最拿手的!”

杜荷也不拒绝,笑着吃了。

长乐做的菜算不上是美味佳肴,但作为自幼受到千万般宠幸的长公主,下厨给自己做饭炒菜那是极不容易的了,这份心意这份温馨,让杜荷这一顿饭吃的是极香,直将三道菜吃的点滴不剩。

长乐看着空空的碗盘笑容满面,开心之极。

……

离迎宾楼不愿的一家小酒馆中,魏伟叫了酒菜,开怀大嚼。

黄昏用餐时分,酒馆里的十多张大桌子几乎坐满了人,既有路过的商旅,也有本地的人,大酒馆是有钱人呆的地方,这小酒馆却是大众百姓聚集的场所,尤为热闹。

魏伟撕开鸡肉猛往嘴里塞,那副吃相确是令人侧目,不敢恭维。

不过在这种场合之下,也无人说什么。

这时一人坐在了他的桌前,粗扯着声音叫囔道:“店小二,快给你家巴大爷上几盘好菜!”他声音洪亮,底气十足,直将酒馆的喧闹声盖了过去。

魏伟抬了抬头,见是一位年纪在二十许间的粗大汉子,他一身粗布麻衣,国字脸身上有着一股北方豪杰的气概,让人侧目,随即看了看四周,将位子几乎爆满,对于他的坐下也不以为意。

不过片刻,酒菜上齐。

粗大汉子喝了一口酒馆里的酒,一口吐在了地上,“奶奶的,什么味道,跟水一样,还是我们北方的酒够劲,够滋味。”说着他从腰间取下一个酒囊,对嘴狂饮,连喝了三大口,高喝道:“爽,这才是真正的美酒!”他将酒囊放在桌上,抓起牛肉就往嘴里塞,也是狼吞虎咽,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那食相比魏伟好不了多少。

魏伟嗅着辛辣刺鼻的酒香,再看着清澈透亮的酒液叮叮咚咚倾入对方喉中,只觉得全身里外都痒了起来。

作为一个喝惯了烈酒的酒鬼,再喝长安的酒水,会觉得浑身提不起劲来。若喝的是杜康、即墨老酒之类的名酒或许还不察觉,但喝这种小店里的那些劣酒,自然不是味道,越喝越难受。

对方带来的酒闻着味道就充满了辛辣的香,这喝起来滋味一定好!

魏伟喉间蠕动,口水哗啦啦的溢满口腔。

粗大汉子看起来是和豪爽的人,看了魏伟一眼道:“一个人喝酒不开心,兄弟,要不来一点?这是我家乡酿制的高粱酒,我家的老爷子亲自酿的,最纯了,没有掺半点的假。”

魏伟身怀任务,是长孙无忌安排的偷袭者之一,本授命不要与他人往来,以免泄露身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实在忍受不住诱惑,见眼前的汉子行为粗鄙,大大咧咧,不像是有心机的人,也不疑有他,大笑道:“那我就来上一碗!”

粗大汉子给他满上。

魏伟一口一饮而尽,打了个酒嗝,那喉咙处火辣辣的滋味让他沉醉。这不喝,他或许还忍受的住,但这一喝,尝到了滋味,再也忍不住了。

粗大汉子道:“我们家乡的习俗,见面对干三碗!然后再交个朋友!”

魏伟那里还能拒绝,立刻又与他对干两碗。

这三碗下肚,话架子也打了开来。

粗大汉子叫巴宇兴是涿州人,有着一口纯正的北方口音,作为商队的保镖,护送商队来长安做买卖的。

魏伟有烈酒喝,也愿意有的没得跟他交谈,但绝口不提自己的身份来历,巴宇兴也不多问,只是一副要陪他喝酒的样子。

在体内的邻桌,有一位娇小的男子不时的望着魏伟,注视着他的脸部神色,五官模样,似乎要将他的容貌印刻下来。

第七十四章 计策实施

甘露殿。

大唐皇帝李世民正在自己的书房中练着书法,写的正是杜荷这位大书法家创的全新字体,以大气磅礴,气势雄浑为主的杜体字。他酷爱书法,对于这相当霸气的杜体字更是沉迷其中,一日不练,心底就觉痒痒。

年余来的研习,以得些许精髓,更觉这杜体字博大精深,每日研习不断,也时常感概,自己的这位女婿实在是的怪胎怪才,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

这古有甘罗十二岁拜为秦国上卿,与宰相等,又有霍去病十九岁攻杀匈奴歼敌四万,掳获匈奴族部首领五位,王母、单于阏氏、王子、相国、将军等一百二十多号人,并且降服匈奴浑邪王及部众四万,全部占领河西走廊。使得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如今杜荷年不过十七,就成了自己的臂膀,为自己解决了不少的疑难问题。不但字写得好,诗作的妙,打仗更是具有极高的天赋。年纪轻轻,已有如此成就,早不逊色古之甘罗,霍去病他们了吧!

李世民放下手中毛笔,吹干了宣纸上的墨汁,见自己所书诗句,自得一笑,自恋想道:“嗯,不错,似乎又有些进步了,在这样下去。不久就能与杜荷那小子相比了。”

正如此想着,突得杜荷求见的消息,面上一喜,让人宣他入内觐见。

杜荷大步走进了甘露殿,不等他行礼,李世民就以笑着热情的招呼道:“贤婿来的正好……来来来,免礼了,上前来,看看朕这字写的如何?”

杜荷走上前去,凑近瞧了瞧,见李世民写的字已经有着自己这杜体字的五分神髓,在他认识的人当中算是写的好的了,也只有武媚娘一人胜的过他,也点头赞道:“还行!已经得到个中三味了。”说着一笑,“看了岳父大人这字,小婿手也痒痒的,也想写上几笔!”

李世民一笑,给了他一张白纸,空出些位子,让他发挥。

如今的杜荷也懂得了一些官场作风,李世民字确实不错,但比起他的来依旧是逊色多了,在神形上有些差距,更加别说与背后真正的字体创造者颜真卿这位一代宗师相比。现在还不是他自满的时候,这个时候也有必要给他点上一点。本来以李世民的胸襟以及纳谏的气度,直言了他会接受,也不会怎么样。但婉转一点,给他留点面子,效果将会更好,自己也可以得到一定的好处。

于是,提笔随性而写,写了一首简单的诗句。

李世民怔怔的看了看,对比自己写的,发现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干咳了咳,也知杜荷心意,嘿嘿一笑,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贤婿这字实在是妙不可言!看来,朕在这方面,还是有很大的不足啊……”他如此说来,显是接受了杜荷这无言的劝诫。

顿了一顿,李世民将杜荷刚刚写的字拿起来欣赏,续道:“对了,贤婿这时候来,可是有什么事情?”

杜荷有些难以启齿:“其实呢……是这样的,小婿在百醉轩备了一桌酒席,想请陛下做一个和事佬。”

杜荷为人有些心高气傲,平时看不出来,但李世民却知道只要遇到一些对的,原则上的事情他是不会低头的,尤其是向他的对手,古怪的看了他一眼,来了兴趣:“究竟是何人居然要朕出马,难道……”他脑中浮现一人道:“可是辅机?”

杜荷点了点头,这辅机就是长孙无忌的字。

李世民更是惊疑,杜荷与长孙家的恩怨他也略有所闻,杜荷居然要向长孙无忌讲和,这实在!!!

“没法子啊!”杜荷苦着张脸:“也不知怎么的,小婿跟长孙顺德的事情传到长乐耳中了,她有些担忧,也有些为难。这与长孙顺德都是如此,若跟长孙大人这亲娘舅闹翻,哪还了得?想想觉得不值,这冤家宜解不宜结,索性算了!能够化敌为友自然好的,即便不能也别处在敌对的一方。”他这番话并非全是假话,娘舅至亲,在于长孙顺德不合的时候,长乐确实与他谈过此事,不过那心是向着他的。只是杜荷也看的出来,长乐并不愿意见到自己与长孙家敌对,但到了如今这个地步,已经不存在什么敌对了。他们彼此之间,在心底都已经将对方视为了仇敌。

李世民对这话感同身受,在不久前,长孙皇后也跟他说起此事,一边是自己的亲哥哥,另一边是自己的半个儿子,她夹在中间也有些为难。最后更是将这个难题抛给了他。

如今杜荷这么一说,正和他意笑道:“贤婿年纪轻轻,就有如此胸襟,实在令人赞叹!此事,朕答应了!”

杜荷苦笑:“岳父别笑的太早,有一些事,等到了百醉轩。您自会明白,只是到时候你别怪小婿才好!”

李世民不解其意,但见杜荷不愿说,也不多问,让人去请长孙无忌了。

杜荷再想能够请动长孙无忌的办法,苦思一宿,发现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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