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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明有盟主-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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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树下少年直接被老虎的尸体冲击的七荤八素,双眼迷离,此时他的脸上也全是血迹,分不清到底是老虎的血液还是他的血液。

“好险!”卫英紧咬牙关,感慨一声,刚才落地的时候,他的脚也扭伤了。

卫英扶着地颤抖着站了起来,丢掉手中的柴刀,将少年从老虎的身下拖了出来,两个人都躺在地上喘着粗气。

这少年用手一擦脸上的鲜血,在衣襟上随便擦了擦,转头看了看救了自己的人,发现居然是一个和自己一般大的少年,心里也是一惊,突然,他的脑海中浮现出八个字,“处乱不惊,一击必杀。”

少年双手一拱,“多谢少侠救命之恩!我于谦,终身不忘大恩!”

原来,这个书生样子的少年就是于谦。

此时的于谦只不过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他只知道凭借着自己的心性行事,只求无愧于天,无愧于苍生。他不知道,在若干年以后,他将成为万人敬仰的英雄,成为拯救这个国家于危难之际的英雄,他的名字将会流芳千古,响彻九州大地。

卫英,他也第一次知道这个不凡的少年的名字,他也是第一次听说,他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但是他知道,这个叫于谦的,眼神中闪烁着坚定与坦荡,这样的人,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大英雄。

卫英对着于谦竖起了大拇指,“不错!够厉害!我叫卫英!”

于谦见卫英的脚受了伤,从地上捡起卫英的柴刀,递给卫英,“多谢你救了我,你也受伤了,先去我家疗伤吧!”

卫英点点头,没有多说话,于谦捡起自己的弓箭,两个人相互搀扶着向着于谦的家里走去。

至于那只老虎的尸体,他们并没有多大的兴趣,这荒山野岭的,强大的血腥味很容易将其他猛兽吸引过来,他们必须尽快离开这个地方。

从于谦的口中,卫英知道了一些有用的消息,对于谦的事情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第6章 006 相同的梦想

卫英现在处的这个地方是浙江钱塘县(今属于杭州)。

于谦家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但是由于他的曾祖于九思在元朝统治时期,在杭州做过小官,家里还算不错,所以于谦有属于自己的书斋。

于谦刚刚在乡试中举,为了庆贺自己中举,于是便到山里打猎,就过就发生了今天的事情。

听到这里,卫英纳闷道,“你说你一个读书人,不好好读书,跑这里瞎闹,你要知道,这深山里可是很容易送命的。”

于谦笑了笑,“这不是遇到你了吗?”

卫英闻言一笑,“可要是没有我,你不就死了吗?”

“哈哈!这不正好吗?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要是没有这次的危机,我不就不可能认识你了吗?”说道这里,于谦抬头看了看天,“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有所为,有所不为,我若死,天命如此,我若不死,亦是天命如此。死不死不是我能够决定的,我要做的,那就是仰无愧于天,俯无愧于地。”

卫英笑而不语,他知道,这些读书人,之所以读书,说好听一点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说不好听点,那就是为了荣华富贵,锦衣玉食,骏马美女。

可他不知道为何对眼前这个于谦生不出一丝这样的情感。

于谦见卫英不说话,“怎么?卫兄弟不相信我说的话吗?”

卫英摇摇头,“别说我不信,这天地下信这句话的人有几个?说过的人有无数人,可是要做到这一点的人,又有几个?这不是一句简单的豪言壮语,他要用你的一生去实践,去证明。甚至,你要用你的生命去向天下人保证自己的承诺。”

“哈哈哈哈!”于谦大声笑道,“是非成败终成空,人生一世,死又何惧。我于谦,就是要用我的一生,哪怕是我的生命,去向天下人证明,我于谦不是弱者,我于谦言而有信,我于谦,做到了天下人做不到的事情。数十年后,如果你我都还活着,你将会知晓我今日之言绝不是空口大话。”

卫英闻言,心中一震,“好!我卫英!如果能活到那一天,我一定到你面前,和你好好喝一杯!”

“哈哈哈哈!”于谦大声笑道,“走!喝酒去!”

于谦虽然读的是四书五经,但他并没有那些书生的酸气,反而有武将的豪气。于谦看得出来,眼前的卫英,不是那种拘泥于俗世的人,而他,喜欢这种人。

于谦住的地方是一个很普通的农家小院,几间砖瓦的青砖祖屋,门前是一个小小的花园,此时花园里面正盛开着美丽的茶花,整个小院中花香弥漫。

刚走进门,就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站在院子里面喂着鸽子。

“啊!”那妇人一见于谦二人,大叫一声,手中的簸箕直接掉落在地,里面的谷子散落了一地,几只鸽子受到了惊吓,扑腾着翅膀飞上了屋顶。

妇人慌慌张张的跑过来,察看于谦的伤势。

于谦推开了妇人的手,“娘!没事的!不用担心,这不是我的血,是老虎的血,这位兄弟叫卫英,是他一刀劈了老虎的脑袋,他的脚扭伤了,你还是先帮他看看吧!”

夫人闻言,对着卫英微微一服礼,“多谢卫公子出手相助。”

卫英摆摆手,“伯母不必多礼,这也是于兄灵机应变,要不然,我还真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于母见卫英也是一个和自己孩子差不多年纪的样子,都是个孩子,也就没有过多的忌讳,何况对方还救了自己的孩子,于母和于谦将卫英扶到了于谦的房间,安排坐下。

很快,于母便端来了两盆清水,并找出了一件刚为于谦缝制的新衣裳。

两人在房间内简单的梳洗了一番,换上了清爽的衣服。

卫英用药酒擦了擦扭伤的脚,已经可以正常行走了。

于谦本来就是书声,穿了长衫,更加是书生气十足,可卫英一穿这长袍,居然也是英气逼人,只不过多了一丝的野性。

两个人走出房间,于母已经准备好了酒菜。

农家饭菜很简单,一盆米饭,四五个鸡蛋,两盘青菜,然后是一条咸鱼,于母为了表示感谢,特地杀了一只老母鸡炖汤。

于谦的家里本来还算不错,但由于于谦要考取功名,所以平时生活很清苦,用于谦的话来说,那就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于谦不喜欢那种享受,他要时时刻刻的提醒自己,勉励自己。

“粗茶淡饭!还望卫兄不要见怪!”于谦客气道。

卫英摆摆手,“于兄客气了,这已经很好了,我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这么好的饭菜了,只要能够填饱肚子已经很高心了。”

两人寒暄了几句,便开始大口的吃喝起来。

两人都是胸怀豪气的少年,自然没有那么多的规矩,而且都经过了一番恶斗,体力消耗巨大,腹中早已空空如也。

而卫英的那几个馒头,早就让两个人在路上混合着老虎的血液吃进了肚子。

此时饭菜上桌,自然是胃口大开,没过多久,桌子上的饭菜便被一扫而空。

于母收拾着桌子,于谦则是带着卫英去了自己的书斋。

一推开房门,一阵书香之气扑面而来。

走进房中,于谦对着正中央的一幅画像拱手行礼,跪拜上香。

卫英走进去一看,发现画像上是一个武将,画像的左上角写着三个字“文天祥”,画像的右下角是十六个清秀的毛笔字,“殉国忘身,舍生取义,宁正而毙,不苟而全!”

卫英诧异道,“于兄为何如此膜拜文将军。”

于谦闻言,立刻郑重的说道,“文将军为国为民,宁死不降,此等气节,我于谦钦佩不已。我恨不能早生两百年,与文将军一起征战沙场,从容就死。文将军虽然已经过去百年,但是,我于谦宁愿做今世的文将军,我要和他一样,为这个国家,为这天下的百姓,创造一个太平盛世。”

卫英闻言,整了整服饰,拱手道,“于兄高义,我卫英自愧不如。”

卫英他也是一个有血性的热血男儿,征战沙场,扫除边患,这也是他曾经的梦想。

如果没有锦衣卫的陷害,过不了几年,他也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去大同参军,在金戈铁马中度过自己的一生。

第7章 007 独自上路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生命中的计划永远比不上变化,现在卫英早已不想去什么征战沙场,保家卫国。

卫英不止一次的在思考,这样的国家还值得自己的效忠吗?

现在,在于谦的身上,卫英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看到了自己的那一腔热血。

卫英喜欢战场,他喜欢这种有血性的书生,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人。

于谦见卫英如此,觉得卫英也是一个正直的豪杰,心中已经有了结交之意,“卫兄!既然你我一见如故,我们又在一起同生共死了一场,不如今日你我结为兄弟如何?”

卫英闻言,心中一愣,他知道于谦是好心,他也十分欣赏于谦。

可是,卫英也有自己的顾虑,卫英现在是在逃的钦犯,以后随时有可能和锦衣卫作对,甚至和皇帝作对。

在这个君权至上的时代,这无疑是诛九族的大罪。卫英孤身一人,他倒是不怎么害怕,可他要是和于谦结为了兄弟,那势必会对于谦的仕途造成巨大的影响,而于谦又是重情重义,忠于天下百姓,他会怎么做?这无疑又是对于谦的一个巨大的考验。

于谦见卫英犹犹豫豫,笑道,“卫兄弟!你我萍水相逢,一见如故,你我之间的情义,只是你我之间的事情,与天下无关,与天地无关,我实在真心想结交你这个朋友,还望卫兄不要有什么顾虑!”

卫英深吸一口气,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坦然道,“于兄!既然如此,你我就结为兄弟。但是今日,我卫英也有句话要说明白,我卫英注定是江湖中人,和你这种注定在朝堂之中的人是不一样的,与我结交,可能会对你以后的仕途、乃至名望有所影响,希望于兄考虑清楚。”

“哈哈哈哈!”于谦大笑道,“卫兄真是可人也!大丈夫生于天地,自求问心无愧,光明磊落,只要我行的正,坐得直,公道自在人心。”

“好!说得好!公道自在人心,我卫英能够与你结识,也算是我的一番造化,在下今年十六岁,不知于兄几多?”卫英大声说道。

于谦拱拱手,“在下十八,虚长卫兄两年,卫兄见谅了。”

“哈哈哈哈!”卫英大笑道,“好你个书生,说来说去,还是摆脱不了那股子书生气!”

“要不怎么叫书生呢?”

“哈哈哈哈!既然你我都十分敬仰文将军,这里又有香纸,不如你我就在文将军面前结拜如何!”卫英提议道。

于谦闻言喜道,“求之不得!正该如此!”

于是,于谦请来了自己的母亲作为见证,两人当即叩拜行礼,结为异性兄弟。

于母本来听说卫英身手了得,又救了自己的儿子,早就喜欢的不得了,现在卫英和自己的儿子结为了兄弟,成了自己的干儿子,心中更是欢喜。

于母当即拿出自己出嫁时,家里陪嫁的一根玉簪送给卫英。

卫英知道这根玉簪意味着什么,于谦也知道这根玉簪意味着什么。

古代的女子一旦出嫁,那就意味着泼出去的水,和娘家再也没有什么瓜葛,而出嫁时的嫁妆,那就是这个女子对于娘家最后的怀念。

卫英和于谦两个人都没有说什么,他们尊重这位母亲的决定,这一个玉簪,看似普普通通,他却将仅仅是意气相投的两个陌生人,硬生生的拉近了好几个等级。

当许多年以后,于谦独木难撑的时候,一个少年英雄带着这根玉簪帮助他达到了人生的巅峰,成就了一番常人难以想象的伟业。

于谦送了卫英一本《孙子兵法》,卫英本来是要将自己的柴刀送给于谦的,可于谦见卫英身无长物,只有这把柴刀,便婉言拒绝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三天后,卫英的身体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便起身告辞。

于谦送了卫英一两银子作为盘缠,卫英也没有客气,他知道这是于谦卖字画赚的,虽然只有一点点,但这是于谦的心意。

有时候,总有一些友情能够经得起金钱的考验,经得住时间的消磨。

于谦足足送了卫英十里地,这才停下脚步。

看着卫英远去的背影,于谦久久不能释怀,但他知道,他总有一天会和卫英再次相遇。

于谦看得出来,卫英不是一个普通人,卫英的身上承担着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但他现在无法帮助卫英分担。

他要努力读书,站在权利的高处,只有拥有最大的权利,才能帮助自己想要帮助的人,才能伸张自己心中的正义。

良久,直到看不见卫英的身影,于谦这才转头离去。

然而这一别,他们谁也没有去思考下次见面的场景。但他们都知道,自己必须努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不公的世道守护自己的兄弟,守护他们共同的母亲。

离开了于谦,卫英开始向着海州(今江苏连云港)前进。

卫英之所以不立即前往云南的云岭山,主要是因为这里有他父亲的一个至交好友,甚至可以说是生死之交。

卫英一家惨遭灭门之变,父亲早就和他说过,如果能够逃出去,一定要想办法先一步到达海州,告诉他的朋友孙渤,让他赶快出海避难。

卫英对于父亲的这个朋友只有一点点十分模糊的记忆,但他知道,他的这个名叫孙渤的伯父,在海州还算是有名有姓的,只要随便问问人,绝对能够打听出来。

从杭州到海州是一条向北的道路,而到云南的云岭山则是往西南走,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道路。然而从钱塘县到达海州,这并不是一条简单的道路。

杭州和海州的中间夹着一个金陵,而金陵应天府是大明京师的所在地,锦衣卫的老巢就在金陵,这里也是永乐帝朱棣的居住地。

此时的朱棣已经在北平的顺天府开始营造宫殿,准备迁都,只是目前时机未到,朱棣还未真正的移驾顺天府。

对于朱棣迁都这件事,卫英是表示非常赞同的,不为别的,只为朱棣所说的一句话,“君王死社稷,天子守国门。”

第8章 008 忠武岳王庙

作为一个帝王,朱棣是成功的,他为了这个民族,表现出的那份豪气,卫英是十分钦佩的。

包括朱棣修著《永乐大典》,但无论朱棣的功业多么的强大,无论他对这个民族做出的贡献有多么的重要。可有一点,他纵容锦衣卫纪纲,诬陷自己的亲人,害的自己成了孤儿,这是一件不争的事实。

卫英不想说什么功过相抵,不想说什么虚伪的民族大义,他不懂这些,他也不想懂。

在他眼里,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只不过上天给每个人安排的出身不同,如果卫英出生于帝王之家,他的成就未必不能超过朱棣。

现在,卫英的身上只有一两银子,想要依靠这一两银子到达海州,那是万万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所以,卫英需要做一些额外的事情,赚取盘缠。

江湖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乞丐没钱,遍走天下。”

但卫英是出身镖局的,他有着一个镖师最根本的尊严,他绝对不会去乞讨度日,他的心里,也绝不允许向他人跪拜。

砍柴,这无疑成为了卫英当下最合适的工作,他手中的柴刀是一件好兵器,虽然其貌不扬,但是锋利无比,吹毛断发,削铁如泥。

卫英在山上砍了一些柴火,开始向着镇子赶去,他要在天黑以前赶到镇子,然后继续向北前进,争取早日到达海州。

就这样,过了十几天,卫英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里路。

这天,夜色沉沉,卫英换了几个铜板,买了几个冷馒头就上路了。

此时的情景,只能用那首马致远的《秋思》表达:“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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