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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回到1920-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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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会在三日以后,地点是一间大酒楼,酒楼打扮的富丽堂皇,仿照的西式风格,林石进了门,就被李侨生看见,迎到了李霜华旁边。

李霜华和李侨生长的十分相似,一眼就能看出是父子,一样的高鼻浓眉,脸颊线条分明,高个子,大骨架,看起来甚是雄壮。

“林先生!多谢你对犬子的指教。”李霜华看着林石,爽朗一笑。

“哪里,是令郎的资质上佳,是金子在那儿都会发光的。”林石谦虚的摆摆手。

“这话不对,就算犬子是金子,那也要归功于林先生的发掘之

两人客套一会儿,李霜华问道:“尊夫人怎么没来?”林石笑答:“她不喜欢吵闹的场面,这些交际的场合,都是我自己来的。”

李霜华叹气道:“真是可惜了,我听犬子说过林夫人的风姿,本来还想让她和贱内亲近一下,可惜了!”林石听见李霜华这么说,回头看了李生一眼,李侨生咧嘴一笑。这半年来。林石常领了自己喜欢的弟子到家里吃饭。其中李生,赵超,田小奇。以及言绣,都是常客。沈梦亭听见他们一口一个师母叫得好听,待他们更加好,哪次不是亲自下厨做了好吃的奉上。

“爹,师母是真地不喜欢抛头露面。”李侨生对自己父亲解释。

李霜华点点头,带着点遗憾说道:“林先生如此人物。娶地妻子一定不是寻常女子,可惜我竟然无缘得见。”

几人正说着,前面传出一阵喧闹,只见一个衣装光鲜的帅气公子正在那里大声吟诗,许多人都在围观。李侨生好奇,跑去观看,刚到那里听了两句,乐滋滋的跑回来。对林石道:“老师,那个人在念你地诗。就是那首《我爱这土地》。”

林石笑笑:“爱念就念,有何大不了的。”刚说完这话,就看见那个年轻人撒欢的站到一张桌子上。喊道:“各位侨胞们,你们或许没有听过这首诗。可是现在我念给你们听了,你们都没有一点感觉么?虽然我不会写诗,可是这诗写出了我的心声啊!”

看见这个年轻人热血沸腾的样子,林石对他有点刮目相看,刚有了这点想法,就发现这个年轻人一直盯着一个方向猛看,似乎是故意说给某人听的一样,林石顺着他目光一看,只见两个美丽女子站在那里,正抿嘴看着年轻人表演。

原来是个爱显摆地花痴!林石小鄙视了一把这个年轻人。李霜华也注意到了,他看看林石,笑道:“现在的年轻人倒是很有活力,林老师既然是这诗的作者,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么?”

—

林石眉头挑挑:“既然写了出来,别人爱用来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我何虞。”李生却是不依,跑到那个年轻人站的桌子旁边,一把扯下他,道:“这首诗是我老师林风中的诗,我老师今天也在这里,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兴趣听他说说。”

这次来参加聚会的华侨,有很多都是见过李侨生的,当即笑道:“小生子,请你师父来说两句。”李侨生拉了林石过来,林石不是爱出风头地,这会儿不得不开口说话。

“各位侨胞们,欢迎你们回到祖国的大地上。”林石说出开头两句,似笑非笑的瞪了李侨生一眼,李侨生见林石这样的眼神,打个冷战,老师一用这样地眼神看人,那么就表示被看的人要倒霉了。

“你们旅居海外,如果我没看错,有很多都是少年离家老大回吧。”林石看着眼前显然已经很不年轻地众人。

“是啊,我十四岁跟着叔叔出国,如今五十六岁,整整四十多年没有回来了啊!”一名灰白头发的老者叹息。不少人也附和着叹息连连。

林石看他们一说起就没完,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脱身,灵机一动,点头道:“我今日看见这么多游子归来,想起一首歌,就让我唱给大家听吧。千言万语,都在这歌里。”

听见林石要唱歌,李侨生也好奇起来,他从来没听见林石唱过歌。林石看四周的人都安静下来等待自己的歌,张口唱到:

“天边飘过故乡的云

它不停的向我召唤

当身边的微风轻轻吹起

有个声音在对我呼唤

归来吧归来哟

浪迹天涯的游子

归来吧归来哟

别再四处飘泊

踏着沉重的脚步

归乡路是那麽漫长

当身边的微风轻轻吹起

吹来故乡泥土的芳香

归来吧归来哟

浪迹天涯的游子

归来吧归来哟

我已厌倦飘泊

我已是满怀疲惫

眼里是酸楚的泪

那故乡的风和故乡的云

为我抹去创痕

我曾经豪情万丈

归来却空空的行囊

那故乡的风和故乡的云

为我抚平创伤”

一曲《故乡的云》,唱到一半,听的人多半已经唏嘘不已,至少也热泪盈眶。这首歌林石前世十分喜欢,如今重新唱起,本来只是为了应景而已,唱到一半,林石却百般滋味交织,不能自己,他的故乡在几十年后,再也不看不到那不算洁白的云朵和不算蓝的天空,故乡的一切,都无缘得见,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时空的距离了,归去来兮,又能归到哪里?

此刻的大厅里,已经没有人出声,所有的人都在听着林石唱歌,等到歌声停下,依旧鸦雀无声,这些在外国打拼下一身家业的华侨们,哪个不是经历了千万挫败才得到如今的成就,这首歌,勾起了他们心底最深处的回忆,那些苦苦挣扎在社会底层的日子,那些一次次忍在心底的泪,那些对家乡故土的怀念。

正文第六十二章故里辞去两茫茫

“好,唱的太好了!”不知道是谁先醒过神来,带头鼓掌。李霜华看向林石的眼里,多了一丝意味深长。

宴会结束以后,各人纷纷道别,本来喧闹无比的大厅,变得安静下来。李霜华和其他几个主持这次聚会的人没有走,他们聚在一起,谈论起这起聚会。

“这次聚会,本来只是应酬下政界的人,却没想到,捡到了一个大宝贝。”李霜华的眼里满是玩味的神情。

“他在这个时候唱这首歌,可谓是大有深意啊!若是说这首歌是他有感而发,我是不信的,要么他早就有人结识我们,要么他是个真的心系家国的人。从他以前的种种表现来看,他不是前者,可是也不能就这么确定了他就是后者。”

“舅舅的意思是说,选中了他?”李霜华看着说话的老者,手指无意中轻搓着食指关节,语气带着点了然和期盼。

“是啊!今天听了这个林风中的歌,我落叶归根的心思算是定下来了,我生在中国,在外几十年,总不能也死在外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说不定哪天外国变了天,咱们还要回来,有备无患啊!”老人叹息一声。

“七叔就是这么爱杞人忧天。现在咱们在美国的生意蒸蒸日上,形势一片大好,怎么会出事。想那么多,到时候又用不上,白白浪费掉岂不可惜。”说话的是一个比李生大不了多少的人,脸上带着点玩世不恭。

“本来我倒是想跟宋家联系。他们在南洋有发展。国内也有根基,可自从宋耀如去了以后,宋家地公子接了位子。一切都变地一塌糊涂。听说以前这个林风中,跟宋家关系不错,等宋家小子接了位置,跟宋家的关系也彻底的淡了。”

“我们再着人调查着下他吧,七叔地眼光一向很准。我们的根还在国内。祖宗的坟在这里,就不能抛弃。”一个看起来甚是稳健的男人开了口。

“其他的十三家我去说。但是最麻烦的。是这个林石没有自己地产业,这个不好办。若是他有自己的产业,我们稍微扶持一下,让他正大光明的进了我们的***,就最名正言顺不过了。”稳健的男人看着老人,叹息一声。

“不算什么!我名下的小工厂,随便捡一座转给他好了。我们算是在用他给我们做事情,总要给人一点好处的。”老人摆摆手。很随意的说。

“七叔,这不行,这件事关乎我们所有人,怎么能让你一个人破费。要出也是大家一起出。”

“不要劝我,我心已决。这次事情若是办地成功了,我的产业留着也没什么用,随便拨出来一座小工厂,没多大影响。”

“七叔,那你的产业给我一点吧,我们兄弟这么多人,就我产业少。”玩世不恭的年轻人笑嘻嘻地腆着脸对老人说话。

老人看他一眼:“你就知道要产业,从你成年到现在,老是去哥哥们那里打秋风,要来的还少。这次我走了以后,手下地产业,是平分的。”

年轻人无所谓道:“七叔就是这么的铁面无私。那我过几天的生日,七叔送我什么?把你南部的生意让出来,如何?”

稳健的男子笑道:“玄华,让七叔讲完,要几个小厂子我们怎么会不给,这次关系我们以后的养老,先别急。”

“三哥最大方了,三哥指缝里给弟弟漏点饭吃。”李玄华痞痞的一笑,走到一边,不再说话。剩下几个人在一起探讨一番,最后决定先调查完林石的资料,若是合适,再让李霜华去找林石商议。

林石回到家中,心思还是有些恍惚。他平时刻意让自己不去想前世的事情,但是不代表自己不想念前世,今天那首歌唱完,他忽然觉得十分孤独,挤压了许久的情绪一起爆发上来,让他有种被整个世界抛弃的感觉。一声不吭的走到书房,坐在书桌前,林石支着下巴随便的写着东西。

看到林石今天格外的沉默,沈梦亭有些担心。林石性子十分好,从来不对她发脾气使性子,即使在外面遇到不如意的事情,亦不迁怒与人,但是沈梦亭知道,只要他格外沉默的时候,就是不高兴的时候。

沈梦亭泡了一壶上好的茶水,端去给林石,看见他面前的白纸上写着几句词,是一首《江城子》,于是小声念了起来:

故里辞去两茫茫,若能忘,何悲凉。

星汉千里,世事叹无常,挥指白驹过苍阳,歌一曲,前事殇。

云来云去云舒卷,几人归家乡。谁忍梦回,枕泪湿千行。

夏虫攸然度冰霜,喜命长,悲命长。

“这词,我读的迷迷糊糊。”沈梦亭放下茶杯,站在他身后,轻轻的捏着他的肩,对林石说道:

,你在想什么,为什么写这么悲的词。”

—

“我想起来以前种种,好像做梦。”林石叹息着拍拍沈梦亭的手背,眼里恍惚看到前世那些林立的高楼大厦,又是一阵难过,口中却道:“我没有事情,你不要担心,我只是感怀一下。”

沈梦亭以为林石是感怀他父母双亡,舅舅也死去,只剩下林石和林平相依为命的事情,心中也替他难过,俯下身去,一双玉臂环住林石的身子,温润的鼻息轻轻打在林石颈间,柔柔道:“风中,以前的事情,不要多想了。现在的日子不是好好的么。你过的好,公婆和舅舅的在天之灵也会高兴地。”

林石叹息一声,将她从背后拉到自己腿上坐下。眼前的这个女人,洗尽铅华以后,越发的温婉柔和,眉宇间淡淡的带着平和的气息,总是能让林石静下心来。她就好像是温柔的水,容纳着林石的一切。

沈梦亭在林石膝上轻轻扭动身躯,因为经常锻炼,她的身躯没有一丝赘肉,十分有弹性。林石抱紧她的细腰,脸庞埋进沈梦亭的胸前,想起他们刚刚结识的那一天,沈梦亭倒在他的身上,他的脸庞也是触及着这两团柔软。

“永远不要离开我,梦亭!我已经忍受不了离别了。”林石觉得此刻的自己,脆弱的好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天地之间,最亲近的人,莫过于眼前这个女人,她是他唯一的支柱了,若是没有她,今天他真不知道该如何度过。

“风中,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最喜欢的诗是什么,今天我告诉你,好不好?”沈梦亭挣脱了林石的怀抱,站起身来,看着这个眉宇间带着疲惫和伤感的男人,很是心疼,不知道他到底是遇到了什么事情,平时的意气风发都不见了。

沈梦亭站到桌边,娴熟的研磨提笔,蘸着浓浓墨汁的狼毫笔,在宣纸上游走,写出一首诗来,正是《诗经》中的那首《击鼓》

林石看着沈梦亭写出第一句,就知道了答案,心中满是感动。沈梦亭是在告诉自己,她会和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流传了千年的誓言,让林石一阵唏嘘。沈梦亭停下笔,眉间带着笑意看向林石,林石握住沈梦亭的手,久久不愿意分开,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难过了一天,第二日一早,林石起床后,却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的神清气爽。沈梦亭看他回复正常,心中高兴,特地加了餐,直让沈瑶瑶大呼惊奇。

“姐姐,我后天就要去美国了,你是不是从今天开始就给我加餐。”沈瑶瑶嘴角挂着笑容。

“瑶瑶,你坚持要去么?姐姐不放心你。”沈梦亭看着沈瑶瑶,满眼的担心。

“怕什么,咱们家瑶瑶可是女中巾帼,是咱们林家的掌柜把子。”沈瑶瑶还没说话,林石倒是先开了口。

“还是姐夫了解我,姐姐你整天呆在家里,哪儿都不去,实在是闷!”沈瑶瑶吐吐小舌头,高挺的鼻子上显出两道笑纹,十分可爱

“是啊是啊,到了美国找个如意郎君,家里有钱有势的,长的比较帅呆的,为人风流倜傥的,比留在这里陪你姐姐这个闷脑袋要好多了。你快点去吧,最好别回来了。”林石夹了一筷子鸡蛋炒黄瓜,笑眯眯的。

“姐夫!”沈瑶瑶脸上登时起了两团红晕,清亮的凤眸大睁起来,恼羞成怒,斥责道:“姐夫就知道胡说八道。”

“姐夫是为了好,你也老大不小的,总不能一辈子跟着姐姐姐夫混饭吃吧?”林石笑吟吟的。

“姐夫!你再瞎说!”沈瑶瑶一脚跺在林石的脚背上,林石嗷的叫了一声:“瑶瑶,你太野蛮,快点走吧,去美国折腾强森。”

沈瑶瑶面上一红,狠狠一把掐上林石胳膊,如今是夏天,穿的薄了,这一把掐的林石眉眼都皱到一块儿。沈梦亭看不过去,拿筷子在碗上敲两下,道:“瑶瑶,对姐夫哪儿能这样。”

“姐,你们都合起伙来欺负我。”沈瑶瑶面上红艳艳的,好像开着两朵桃花,撂下筷子就走。

看见沈瑶瑶生这么大气,林石倒是有些纳闷了,不过开个玩笑而已,沈瑶瑶怎么有这么大反应。他疑惑的看向沈梦亭,沈梦亭嘴角挂着一偻笑,道:“妹妹是有了心上人了,偏偏被你那么说,她自然要生气。”

沈瑶瑶此时还没有走出门,听见沈梦亭的话,脚步一下子加快,几下没了影子。林石一直拿沈梦亭当亲妹妹看,对她十分关心,这时候听见沈梦亭一说,奇道:“我怎么不知道,她看上了哪家的人?你怎么不告诉我。”

正文第六十三章海外明月引相思

沈梦亭笑道:“你们男人家就是粗心,她喜欢的人是强森,本来我也不确定,就是看他俩书信来往的多,有些怀疑。不过自从从前几天她收到电报,说是生意上要她去美国打理下以后,她就疯疯癫癫的,我看她那副样子,就知道她的心事了。”

“强森?”林石眼睛瞪得老大,他还真是没看出来。

“我就说你们男人家心眼粗。”沈瑶瑶瞟了眼林石,带着点小得意,很是勾人。林石邪邪一笑:“女大不中留,我不管她了,还是多关心下你吧。”说完挪过椅子,直盯着沈梦亭,慢慢凑上脸去,深深一吻。沈梦亭气喘吁吁,推开林石,脖颈上都泛起桃红色,垂下头捏声捏气道:“快点吃饭,吃完还要收拾桌子。”

林石看着沈梦亭羞涩的样子,想要逗她一逗,伸手挑起她的下颌,笑道:“老婆害羞的样子真美,是不是还想让我来一次。”沈梦亭羞得厉害,狠狠一掌打掉林石的手指,凤眸里全是水汪汪的亮光:“呸!谁跟你一起白日宣淫。”

两人正在调笑,忽然听见门边传来一声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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