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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逐倭-第119章

小说: 逐倭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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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永乐年间,郑和下西洋的时候。新建和改建约二千艘海船,每只宝船造价约五六千银两,船上装载的各种赏赐物品更是花费很大。到了明宪宗时,又打算下西洋,宪宗皇帝下令索取郑和下西洋的档案资料,但是这些材料却被车驾郎中刘大夏藏匿起来(最后一把火烧了),这位敢于抗上的官员的理由是:“三保下西洋,费钱粮数以千万,军民死且万计,纵得奇宝而回,于国家何益!此特一弊政,大臣所当切谏者也。旧案虽存,亦当毁之以拔其根,尚何追究其有无哉!”这位官员竟敢直指下西洋为“弊政”,可见明朝内部缺乏远见且反对航海所谓“正人君子”非常多。

而事实是,在停止国家组织的下西洋活动的同时,海洋也被封闭起来了。从明朝开国到第七次航行结束,明朝的海洋政策存在着一个十分突出的奇怪现象,一方面是国家花费巨资打造庞大的舰队,三十年间七下西洋,另一方面则是严厉的禁海措施,一再下令“仍禁频海民不得私自出海”、“海道可以通外邦,故尝禁其往来”、“禁频海民私通海外诸国”。对于沿海居民的海外贸易,下令“严禁绝之”。明成祖继位后,一方面大张旗鼓屡下西洋,另一方面却是下令不许沿海军民“私自下番,交通外国”。总之,下西洋只是皇家的特权,它对于海洋拥有绝对的权力,百姓断不可染指。皇家之外的海上贸易,更不用说海洋探险,有严刑峻法等着呢,沿海居民徒唤奈何!所以说,中国失去海洋的原因,主要的并不是战略重点的转移、财政限制和有论者所谓的“黄色文明”,而是明朝统治集团对于海上活动的国家垄断。

明朝海洋政策失败的原因是国家放弃了国家经营,同时不准民间经营。

明帝国对人民海上活动进行禁锢。虽然民间在有明时代有数千万无名英雄冒着违反国家法令的危险,凭着勇气和求生的欲望,赤手空拳,乘风破浪,到海外开拓新世界。但是无一例冒着杀头的风险,随时遭遇朝廷残酷镇压。

正是皇权的无限和绝对,正是国家对海洋权益的垄断,才是导致中国失去海洋数百年的原因。对人民海上活动进行禁锢──片板不能入海。这种政策与葡萄牙和西班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明帝国,从事海外探索和海上活动是犯罪行为,人民一出海便成为罪犯,而在葡萄牙和西班牙,出海的罪犯因为有所发现而成了民族英雄。

自宁波朝贡事件发生后,当时的内阁首辅夏言等人竟将这件事情的全部罪过,归咎为市舶司的存在。夏言认为,“倭患起于市舶”,要是没有这个执行对外贸易的什么狗屁市舶司,日本人就不会跑到大明朝来,他们不来,哪里会发生这些事情!所以,夏言强烈建议,撤销置市舶司。

嘉靖皇帝(明世宗)也是脑子进水,居然认为夏言说得很有道理,于是就在当年,把沿海各省的市舶司都给撤销了。

后来的事实证明,嘉靖皇帝这个举措是极端愚蠢的。它非但没能让倭寇们自行从中国的土地上离开,相反,它成了明朝中期“倭患”日趋严重的最主要的原因。关键是打掉无数渔民和徽州海商的饭碗,生计无着的沿海百姓被迫沦为“倭寇”。

只要有利润存在的地方,就必然会有商人。与日本人的长期交往,让许多沿海地区的富商大贾们都见识到了彼此贸易所能带来的丰厚利润。不少沿海豪户,都建造有巨型的船舶,进行着大规模的走私贸易,“法不能止”。

这些走私贸易存在的本身,其实是对明朝严厉的海禁政策与抑商政策的一种拨乱反正。大明朝实行的海禁政策,本身是违反了人性,违反了社会的常态的。

与富户们的大规模走私相伴的,是明代中叶的政治腐败,遍地贪官。土地的兼并程度尤其严重。沿海许多苦于生计的贫民,因此也纷纷入海求生。其中还包括一些宦途失意的士绅,以及穷困潦倒的秀才。

最后,这些势力在非官方的潜规则的整合下,逐渐形成了规模庞大的武装走私集团。他们得前哨是沿海的富商大姓,富商大姓们替他们囤积、销售货物。

当市舶司还存在的时候,民间的私市可谓相当繁荣,走私的货物也能够很顺利地运销出去。这些走私集团不会与那些“入贡”的日本人在销售渠道上发生冲突。可是,在市舶司被全部撤销之后,“入贡”贸易的正常渠道完全被关闭,那些携货而来的日本人,只好将自己所带的货物,赊卖给本地的商人。走私集团的销售渠道与日本“入贡”这的销售渠道出现了严重的撞车。货物无法顺利销售出去,许多日本人开始转向更便捷的生财之道:烧杀抢掠!

因为大明朝廷在实行海禁政策,这样你就不难理解汪直为什么无法成为第二个郑和,无法成为中国的哥伦布,只能被逼沦落为海贼王。朝中反对海禁的明白人不是没有,但他们通通被自以为“英明正确”的海禁派打成奸臣了。

(这本书的后台数据很扑街,我曾经悲观并动摇,当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沮丧感袭来时,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告诫我不能半途而废。

──我可以承认失败,但我不会不作任何努力就放弃。

我将无视现在的数据,按提纲写一下去并保证完本。请朋友们大力送票,收藏!我不在乎一时一地得失,不求一战成功,但求最后胜出。坚持需要勇气,作者亲自身体力行实践自己提倡的冒险精神,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为了普及人类的共同价值观──冒险精神,大家给点力吧!多送票,多收藏!)

第七十四章乌天黑地(上)

如果一个接到上司屠城命令的士兵,他在杀人之前嚷一嚷,给老百姓一点逃命的时间。或者出工不出力,杀一两个人向上面交差,敷衍了事,那他还算是个有良知的人;如果一个接到命令屠城的士兵,不打折扣执行上司的屠城命令,而且变本加厉地疯狂杀人,那么这个士兵是甘心充当屠夫的角色,与他的主子一样凶残狠毒,丧心病狂,是一个不可宽恕的恶魔。

大多数明朝抗倭名将都是这种狠角色,他们高举屠刀,砍向无助的人民。大多数抗倭战场被屠杀的“倭寇”都不是真正的倭寇。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抗倭名将欺上瞒下屠杀无辜百姓建立自己不可一世的功名,其正义性无论在当时,还是后世,都站不住脚,遭到不少有良知的知识分子抗议和质疑。

最典型例子莫过于“王长年夺船斩倭贼”这件事,读史要留个心眼,你才能品出隐藏其中普通人意想不到的信息。阅读理解王长年夺船斩倭立功?又有多少人品出隐藏其中的社会黑幕和罪恶呢?

文中说王长年一个人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不但成功逃生,而且斩杀了整船的倭寇,留下了一段传奇故事。

2009年的福建高考语文模拟试卷上,有一道阅读理解题:王长年。这篇短文节选自明朝人朱国桢的杂记随笔《涌幢小品》,说的就是这段传奇故事,原文如下:

古称操舟者为“长年”。王长年,闽人,失其名。自少有胆勇,渔海上。嘉靖己未,倭薄会城大掠,长年为贼得,挟入舟。舟中贼五十余人,同执者男妇十余人,财物珍奇甚众。

贼舟数百艘,同日扬帆泛海去。长年既被执,时时阳为好语媚贼,酋长亲信之;又业已入舟,则尽解诸执者缚,不为防。长年乘间谓同执者曰:“若等思归乎?能从吾计,且与若归。”皆泣曰:“幸甚!计安出?”长年曰:“贼舟还,将抵国,不吾备,今幸东北风利,诚能醉贼,夺其刀,尽杀之,因捩舵饱帆归,此不可失也。”皆曰:“善!”

会舟夜碇海中,相与定计,令诸妇女劝贼酒。贼度近家,喜甚。诸妇更为媚歌唱,迭劝,贼叫跳欢喜,饮大醉,卧相枕藉。妇人收其刀以出。长年手巨斧,余人执刀,尽斫五十余贼,断缆发舟。旁舟贼觉,追之。我舟人持磁器杂物奋击,毙一酋。长年故善舟,追不及。日夜乘风举帆,行抵岸。长年既尽割贼级,因私剜其舌,另藏之。挟金帛,并诸男妇登岸。

将归,官军见之,尽夺其级与金。长年秃而黄须,类夷人,并缚诣镇将所,妄言捕得贼。零舟首虏,生口具在,请得上功幕府。镇将大喜,将斩长年,并上功。镇将,故州人也。长年急,乃作乡语,历言杀贼奔归状。镇将唶曰:“若言斩贼级,岂有验乎?”长年探怀中藏舌示之。镇将验贼首,皆无舌。诸军乃大骇服。事上幕府。中丞某,召至军门复按,皆实。用长年为裨将,谢不欲。则赐酒,鼓吹乘马,绕示诸营三日,予金帛遣归。并遣诸男妇。而论罪官军欲夺其功者。长年今尚在,老矣,益秃,贫甚,犹操渔舟。

故事说王长年夺船斩倭立功。引出几个话题:

其一、倭贼残忍,劫掠财物,买卖人口。王长年机智勇敢,说服被倭寇俘虏的乡亲反击并用计干掉五十多个武装到牙齿的强悍倭贼。说明中国人民敢于抗争,很有智慧;

其二、王长年是个对大明官兵滥杀无辜百姓冒领军功的罪恶行径,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在众人喜滋滋割下倭贼首级,收拾船上财帛包袱预备打点上岸,等着解官请赏的时候。王长年却多生了个心眼,偷偷剜了倭贼的舌头,包裹起来藏在怀中。(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王长年立此大功,换上别的国家和民族,他早就成为流芳百世的英雄了。一个杀贼英雄为什么还象见不得光的老鼠一样遏尽心智以图自保?为什么这样?因为我们生存环境太恶劣了,而且这种现象是我们汉人自己自相残杀“窝里斗”造成的,令人悲哀。王长年这样做绝不是多此一举,哪个社会实在太黑了。读死书的书呆子和天真善良的老百姓绝对看不见。);

其三、王长年这班人才一上岸,果然就有一伙官兵如狼似虎拥将过来,手持刀剑,不由分说将众人逐个捆绑拿下,劫下了首级财帛等物,冒领军功。而且不听众人解释分辩。王长年因为相貌生得头秃须黄,颇像倭贼,兵丁更为欢喜,一根绳索紧紧绑了牵走,把他当成倭寇。可见大明朝威武雄师无论平日被御用文人宣传得多么英明伟大,这一手恐怕是军中积荣,做惯的事吧;

其四、当官兵们把王长年这班人押到了镇所,谒见指挥。谎称斩杀一船倭贼,擒得倭贼头目,夺得倭船,现有首级、财帛、生口带来为证,特来报功请赏。(这里就看出官兵庐山真脸目了,前后矛盾。他们明知王长年这班人不是倭寇,却无视国法,指鹿为马;王长年是倭寇的话还杀了伙伴并倒贴自己给官兵送一桩富贵来?世界上有这种白痴吗?)而镇指挥也心知肚明,并准备黑掉王长年。幸好王长年看出指挥是本地人,故用闽中口音述说杀贼逃生之事。指挥体恤王长年是他的老乡,就准他分辩,叫他拿出证据证明倭寇是他杀的。王长年这才从怀中拿出剜下的倭贼舌头作证。指挥打开包裹验看,再看首级果然俱无舌。旁观众官兵大为骇异,只得伏地请罪。(幸好王长年狗运不错,遇上老乡,还有人情可讲,否则他颈上人头就难保了。);

其五、此事上报到州府,巡抚怀疑(居然还怀疑,大慨有罪推定,认为王长年是个该死的倭寇吧!看得出这巡抚仍想护短,护着那些冒领军功的油子官兵),再次召集相关人员、物具复审,果属确实。巡抚这才对王长年拍案称奇,承认王长年工于心计,手段、胆智很高,是个人才。如为朝廷所用,可以行兵,料能立功(这样的才智只怕是环境逼吧?)。欲用他为裨将。王长年自忖官军暴戾,欺压百姓有余,御寇安民不足。遂极力辞去。巡抚惋惜不已,于是赐美酒佳肴,鼓吹乘马,绕军营三日展示,并重赏王长年。福州人闻得此事,街巷市井中谈及多惊骇钦佩,唯王长年一如从前,每日操舟捕鱼,只是尤秃尤老,尤其贫穷而已(得重赏的王长年怎么还贫穷???还有欲用他为裨将的鬼话只怕也是糊弄老百姓的鬼话吧!)。

王长年现象绝不是个案。当时明王朝社会真是从上面黑到下面,比墨缸还黑。干啥都得讲关系讲潜规则,做官如此,做强盗亦是如此。

你若想做官,就得有个好爷好爹,如严嵩的孙子严鹄,这小子才九岁,人家已是锦衣卫千户了,真是让当时无数奋斗在抗倭前线上出生入死难得升迁的百战骁将感叹不已。只要父辈替后辈培植好私人势力,处理好人际关系,那怕严鹄之流除吃喝嫖赌之外,什么也不会,照样当大官、发大财、妻妾成群养着……

明朝廷虽然明价实码出榜忽悠老百姓说斩倭寇首级一颗赏银三十两,那是糊弄纳税人和捐款人的鬼话。那个傻仔相信这个谎言,真个上阵杀个倭寇到官府请赏的话,小心当官的把惊堂一拍,怪眼一睁:你是那个部门和组织的人,谁批准你这么干?小心连你人头也搭上去,给官府送上两颗倭寇的脑袋。

肥水不落别人田,人家当官、当兵的早就对这桩银子志在必得,订下攻守盟约,准备瓜分这笔银子,哪容小民百姓来染指?这样你就不难理解王长年他们杀了五十多个真倭,一毛钱也拿不着,还险些送命。(长年今尚在,老矣,益秃,贫甚,犹操渔舟──每颗倭寇首级赏银三十两,那怕五十颗倭寇脑袋中只有几个人是王长年砍的,他至少可能拿上一百几十两银子。以明朝的物价指数,一个中下人家每年有五两银子便过上小康生活。王长年还能穷到哪里去?我们可以结合当前现实想象,就算明朝国库当时真的下拔了赏赐,当官的层层截留,到了下面。王长年还是一毛钱也拿不着。)

人家当官的屠杀无辜百姓还连升三级,数银子数到手软。你王长年杀了五十多个真倭,一毛钱也拿不着,怪只怪你是个屁民、怪只怪你不是那个体制内的人、怪只怪你没摊上个好爹………丫的,你已是三无人员了,能让你活着就不错了!那你他丫的还想拿钱,还想当官?你丫脑袋秀逗了吧?

再看看大名鼎鼎的抗倭英雄朱纨、卢镗之流,怎样糊弄朝庭,指鹿为马,诬谄汉人为“倭寇”吧!

公元1549年春,闽浙提督朱纨被指擅杀96名涉嫌走私的福建百姓,愤而自杀。此后四百多年里,他一直作为忠臣廉吏而载入史册,然而时至今日,以世界眼光重温这段历史时,我们突然发现,曾经臭名昭著的“倭寇”并非地道的日本海盗,而是以东南沿海华人为主的走私贸易集团。正是这些所谓的“倭寇”为中国沿海百姓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于是,朱纨的死不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公元1549年春,御史陈九德向嘉靖皇帝上了一份奏折,弹劾大明王朝第一位抗倭名将、闽浙提督朱纨擅杀96名涉嫌走私的福建百姓。于是,嘉靖皇帝下诏:朱纨暂行解职,回原籍听候查勘。同时派兵部给事中杜汝祯会同福建巡按御史陈宗夔调查事情真相。

这本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审查程序,稍有自信的官员都不会有过激反应。然而,意想不到的是,朱纨却选择了自杀。

此后四百多年里,朱纨一直作为忠臣廉吏而载入史册,特别是中日矛盾尖锐的年代,更是和戚继光、俞大猷一同被视为保家卫国的民族英雄。

然而时至今日,当中国人以世界眼光重温这段历史时突然发现,曾经臭名昭著的“倭寇”并非地地道道的日本海盗,而是以东南沿海华人为主的走私贸易集团。不仅如此,在明朝政府和西方殖民者的双重夹击下,这些海商集团竟顽强地活了下来,并一度控制了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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