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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窃唐-第114章

小说: 窃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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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蔚为大观。守门的喽罗哪见过这等形势,吓得掉头就逃。

“狼来啦!狼来啦!”喽罗边逃边喊,不一会,瓦岗院内就乱了起来。

第233节:出奇的意外

夏日午后,东郡韦城,百姓大多在树荫下坐着手摇蒲扇乘凉,可身上脸上的汗水仍然不觉倾流如洗,前胸后背都湿沓沓地贴在身上,连树叶都被毒辣的太阳晒得起了卷,狗舌头伸得老长老长,软绵绵地卧在凉快的地方一动不动。

一个人,具体来说,是年轻人,十八岁上下,身高七尺,相貌俊秀,顶着太阳大踏步走进县城。从他满身仆仆风尘看,应该是长途跋涉而来。

头顶毒辣的太阳,没有一件遮阳东西,他脸上仍然白净秀气,不显疲惫之态,脸上身上也没有汗渍。许多人都忙着打扇子,根本没人注意到他。

他身背一个小包袱,大概是换洗的衣服,除了这些,他再没带任何东西。

沿着县城主道,他甩开胳膊,目不斜视,大踏步向前走。走到繁华的地方,他才放慢下来,不时打量两旁的酒馆当铺。他仍然一路走去,没有停下的意思。

来到一处破旧的当铺前,他才站住脚步仔细打量。眼前的牌匾写着斗大的三个字:“济民当”。字上蒙了一层灰尘,比他身上的灰尘还厚几分,看是多日没人打扫而致。朱红色的大门紧紧关闭,漆也脱落大半,透着一种荒凉。

就是这里了。他暗暗说一声,向前走了两步,捥起袖子有节奏地把门拍响,“啪!”“啪啪啪”。

过了一会,门里响起一个娇滴滴的声音:“谁啊?”

“我。”他仅仅回答了一个字。不亢不卑,不疾不徐,既不响亮也绝不萎靡。

“你是谁?”里面又问。显是听不出他到底是谁。

“我是我。”他语气仍然平淡,像回到自己家里。

又过了一会,门里响起一阵声音,“吱呀”一声打开一条缝,一个面容俊俏的小娘子探出半个头。

小娘子身穿青葱色衣服,虽朴素破旧,但很干净。也很合身,显得窈窕有致。她上下看了半晌,发觉不认识。就迟疑地问:“请问,你是当东西还是还当?”

“不当东西,也不还当。”小娘子很有礼貌,那自己也不能失了礼节。他心里想着。后退半步,一躬到底。

“那你是?”小娘子有些疑惑,不经营生意,我也不认识他,干吗敲门?他没看门前厚厚的灰尘,当铺已经很多天没有营业了?

见小娘子有些迟疑,他再次一躬到底,解释说:“我从远方来。要在韦城这里居住一些时间。想请掌柜赏口饭吃。”

小娘子听他一番话,明白了。他原是要饭的。“你是要吃的,还是要钱的?”她已打定了主意,只要他不狮子大开口,尽自己所能给他一个满足。这年月谁都不容易。

“小娘子错怪了我的意思。”他抬头看了一眼说:“我不是乞丐。是想在贵当铺扫个地,擦个桌子,搬个重物什么的,换口饭吃。”

“哦!原来如此。”小娘子恍然大悟,他是来找份闲差的,可他找错地方了。想到这里,她嫣然一笑说:“非常抱歉,我们当铺要关闭了,就在这几日,你到别处再寻寻看吧。”

说着,小娘子就要关门。

他见小娘子粲然一笑,露出碎玉般的牙齿,煞是好看,不觉神驰体外。缓过神来,赶忙用手扯住门上铜环,说:“你说的,我都知道。但还请小娘子赏口饭吃。”

小娘子没有料到眼前这人竟然如此难缠,已经告诉你了,我们不缺人手。他太不知好歹了,缠着人家不放。

当时,小娘子没好气地说:“我们不要人手,我和我姐已经够了。”说着,就又要关门。

遭到一顿抢白,他也没有生气,一字一顿清晰地说:“只要有我在,贵当铺的生意,会越来越好,要不了多久,就会日进斗金。”

“什么?好大的口气!”小娘子心想,今天真倒霉,遇到一个傻子。这动荡的年月,凭什么说,你一个人就可以挽救我们的命运?难道你可以力挽狂澜,把全城百姓都赶到我们店铺当东西?

“砰!”小娘子二话没说,把大门果断紧紧关上,在里面插上杠子,一阵细细的脚步声越走越远。

他还是没有任何表情,不气馁,也不生气,非常有节奏继续拍门,一,二,三,一,二,三。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他听到院子传出几句争吵声,静了片刻,有人走过来打开了大门。

他看了看,发现来人也是个小娘子,有十七八岁上下,从长相看,比刚才的小娘子稍为高一些,也白一些。两人相貌各有千秋,几乎不差上下。但这个小娘子举止更端庄大方,似乎更善良些。

刚出来的小娘子微微一笑,说:“刚才是我妹妹,她是个急脾气,你千万别见怪。我替她给你道个歉。”

原来她是姐姐,从口气来听来,确实更有礼节,想着,他就再次一躬到底,说:“我想在当铺找个差事,请掌柜赏口饭吃。”

“刚才,我妹也告诉你了,我们要关门了,实在养不起闲人。”小娘子也委婉拒绝了他。

“您想多了。我不要工钱,只求有口饭吃。别无他想。”他语气坚定地说,不容任何人怀疑。

那小娘子想了想,他确实难缠,也难怪妹妹生气,心里想着,就仔细打量他。

长相秀气,不像坏人,衣服半新不旧的,行囊也简单,像是远方赶来。

打量完后,她想:反正要关门了,他也呆了不多久,就留下吧。几天以后,这店铺盘给别人,他也就走了。多吃几口饭还会吃穷了我们?

想到这里,她就对他说:“我们这里条件粗陋,没什么好呆的。既然你执意要来,我们也不拒绝。”

他听了也不高兴,也不生气,仍然那幅不咸不淡的表情,冲她点头致谢,甩包袱走了进去。

“有饭没?先给我来一碗,我饿了。”刚进门,他倒是非常爽快,张嘴就问人家要饭吃。

那小娘子听他说话,差点没噎过气去:他到底什么人啊,傻乎乎的。不给还要起来了?!不过,她是个好脾气,调皮的想法也仅是在心里一闪而过,就走进灶房给他弄吃的去了。

李栋回到东郡韦城,没料想遇到战乱频仍,烽烟四起。一路行来,他花光了所有盘缠,只得找个地方暂时解决吃住问题,随后再慢慢寻找身世。

冥冥之中,李栋也心存一丝侥幸,万一被熟人遇到,就更省事了。

济民当铺两姐妹,大姐叫颜如玉,妹妹叫颜青玉。因岁月欠安,无人来当东西,平日当铺都关着门。现在李栋来了,多养了一个人,当铺就开门营业了。

县城还有一个当铺,掌柜姓黄,女婿王仪在县衙当公差,他仗势耀武扬武,不可一世。他几次想吞掉济民当铺,暗地派流氓无事生非,打压济民当,使她们的生意难以为继,好扩大自己的经营。

黄掌柜觊觎济民当铺很久了,一直想盘到手里,独霸县城里的当铺生意。当整个县城只有他一家当铺时,有人来当东西,他就可以打压价格,低入高出大赚那些走投无路的贫苦百姓的血汗利润。

无奈如玉俩姐妹死撑死挡,就算门可罗雀关门大吉也不盘点给他。黄掌柜气得直哼哼也没有办法。

一大早,李栋把当铺牌匾的灰尘一一擦去。站在远处看去,焕然一新,挺像回事了。然后,他又把当铺的角角落落打扫得一尘不染,柜台也整理得非常干净。

如玉和青玉两姐妹来当铺时,不觉眼睛一亮。嗬!这小子真不白吹,确实能干啊。只不过因拒绝了李栋,妹妹被姐姐教训几句,对他有些不满,也没有表扬,甩身子走掉了。如玉也赶忙追赶妹妹去了。

看着她俩一前一后离去美妙的身影,李栋呆呆出了好一阵子神。她们对他的冷淡,李栋毫不在意。站在当铺柜台前,正襟危坐,等人上门当东西。从清晨直到中午,又从中午到傍晚,连个人影也没逮着。门前冷落车马稀啊,日子不好过。

过了几日,姐姐如玉来到柜台,对李栋说:“当铺已盘出去了,明日上午,黄掌柜会来接管。今天是最后一天了,你明天就可以离开了。”

李栋听了,也不急,缓缓点点头,算是答应下来。

第二天,李栋起床后,照样把当铺打扫干净,当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站在柜台里静静等待着那个时刻的来临。

中午时分,果然来了一个身穿绸袍长衣的中年商人。此人来到当铺,一双黄豆大的眼睛,不安分地四处溜溜打探,末了还对李栋挤出一丝笑容。

黄掌柜的笑容很丰富,意思多了去了:既有苦等多年,终于得手的开心,也有今后如愿独霸韦城县当铺的趾高气扬,还有对李栋这个即将卷铺盖滚蛋的伙计,那种轻蔑的讥笑。

李栋一看,就知道他就是如玉提到的黄掌柜,心里就产生一种厌恶,可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对他只是置之不理,当他是空气,根本不存在。

第234节:火烧瓦岗寨

随着群狼大批涌现瓦岗寨门,瓦岗寨内的喽罗和首领们也起床了,站在院内向寨门打量,见黑暗中狼眼如丛丛流萤,冥府鬼般火阴气森森,煞气重重,众人目睹莫不惊骇心跳。

翟让起来最晚,当赶到院子的时候,众人都已操家伙列出阵形,与涌进来的群狼准备大干一场。“点火把,快点火把,越多越好!”这么多的恶狼涌进瓦岗寨,翟让见了也脸色巨变,心里惊异不定。

在山寨呆了这么多年,不论春夏秋冬,长年都能听到后山里的夜半狼嚎声。可在平时,人过人的桥,兽走兽的路,两者相安无虞,秋毫无犯。今天晚上这些狼怎么突然犯了神经?全都涌到院内,这究竟怎么回事?

这时候,几个小喽罗发现了被程咬金悄悄扔进院内的那只死狼,七手八脚搬到翟让面前。有名小喽罗惊慌失措问道:“翟首领,这……这是怎么回事?”

一名小喽罗赶忙把火把凑到死狼跟前,翟让俯身仔细看了一会儿,倒吸一口凉气。猛然抬头,脸上出现愤怒的表情,看了看众人,惊异问道:“白天谁进山打猎了?”连问数遍,无人应答。

徐世绩也懂得狼出则成群的规律,说道:“谁造的孽,谁来承担,不要拖累整个山寨!是英雄好汉的主动站出来,不然整个山寨都陷入人兽大战,瓦岗将面临一场血战!”

连问了数声,仍然没人回答。

呆在后山阴影里的程咬金捂嘴偷偷笑起来。心说十几万府兵陈兵门前。你们瓦岗人都不怕,还怕这几百只狼崽子么?用火烧它!你们一用火,我就有趁乱而入的机会了。然后可以烧你们的粮草。这岂不是上天赏赐俺程某的良机?

一旦粮草着了火,他们一定会以为混乱中哪个不长眼的小喽罗无意中烧了粮草,却不会怀疑到府兵和自己身上。

这时贾雄站出来,来到翟让面前,委婉劝道:“翟首领,现在不是查根查底的时候,再这么查下去。还没有水落石出,山寨就给狼群搅乱了。这些狼群来的莫名其妙,这只死狼来的更加奇怪。小心府兵搞的鬼,嫁祸我们。山下的府兵如果在附近埋伏,趁乱混进寨内或提兵夜袭,我们瓦岗两面受敌。再也无法与之抗衡了。唯今之计。先点燃大量火把,把群狼逼退,稳定寨内人心才是良策。”

“唔?”翟让听了贾雄的话,也暗暗心惊。这些狼是府兵用计引来的,他倒没预料到,当意识到有这可能时,心里更加害怕。不禁赞叹贾雄料事全面,甚至连对策也帮自己想出来了。不亏是足智多谋的军师,事事想得都远一步。

“点火把。分站四周,弓箭手准备!”翟让站在人群正中,朝左右大力一挥手,严肃地吩咐道。因在冬季,又是夜晚,天气极度寒冷,他说话的时候,嘴鼻喷出浓浓的雾气。

“诺!”众喽罗呼啦往后面一退,背靠四周山壁,偌大的院内登时显得空荡荡的。

守门喽罗被狼群吓掉魂了,退到院内不敢再往前。群狼如出无人之境,很快越过几重山门,涌入到庭院之中。

山里人都知道:狗怕摸,狼怕火。遇到一只恶狗冲你狂吠不止,不要害怕,你突然蹲下身体,往地上摸一块石头,摸着摸不着都无所谓,假装摸到一块,使劲朝狗砸过去,狗一定吓得没命地逃窜。

狼生性凶残,摸石头它们是不会害怕的。但就怕人手里有火,一旦有了火,他们只能围着火四转而不敢往前。至于为什么会怕火,不得而知。大概是那些打猎的猎户,长期试践出来的结果吧!

按理儿说,瓦岗寨内火把满院,院内和白天差不多一样亮,狼群应该恐惧退缩了吧?但狼群嗅到同伴的尸体味道,不仅没退还四处寻找起来。

喽罗们退回去的时候,故意把狼的尸体放在正中,想用死狼吸引活狼聚到一起,他们分散在四周聚而歼之。结果狼嗅到同伴的味道以后,变得比平常凶残十倍,恶狠狠的狼眼里射出道道复仇的目光,奋不顾身的向喽罗们冲去。

“放箭!”翟让一声令下,喽罗们万箭齐发。箭如飞蝗,没头没脑朝狼群射去。狼群刚开始吃了很大的亏,丢下几十只狼倒在地上悲鸣呜咽,刹时间,整个院内阴风恻恻,使人身上冒冷气。

但狼是高度集中有纪律有组织有调度的动物,很快分散成一只一只,与喽罗单打独斗。它们凭着灵活的身法,在箭雨中穿行,十丈,八丈,五丈,二丈,离喽罗们越来越近。

狼舌伸出体外,鲜红如血,粗糙的舌头滴着恶心人的口水。每只狼都呲牙咧嘴,凶如恶鬼,狼眼射出的凶光令人不寒而栗。胆小的喽罗吓得弓箭都拿不稳,掉在地上,俯身捡弓的一瞬间,被狼冲上去咬断喉咙。

“啊——”喽罗临断气时,发出凄厉的惨叫声,在夜空里听得清清楚楚,让人毛骨悚然,两股战战。喽罗死的时候,脖子里喷涌一尺多远的鲜血。狼群遇到人血更加兴奋了,吃了兴奋剂一般前仆后继,不绝如缕。

也就一眨眼功夫,四周喽罗们被恶狼扑倒几十人,惨叫声四起,院内阴风阵阵,像世界末日乍然降临。

单雄信、王伯当、徐世绩、黄君汉、翟宏等瓦岗首领拿着武器,奋力杀狼。

贾雄嚷道:“火把,用火烧!烧死他们!”

喽罗们经军师贾雄一提醒,手里的火把顿时乱飞,大多数都扔到狼的身上,也有极少数的火把被狼扑到喽罗身后。

程咬金知道狼是凶狠残忍的动物,却没料到群狼与瓦岗相斗竟然如此残惨。为给死去的一只狼复仇,至少一百只狼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即便这样,不仅没有吓退群狼,反而激起了它们心底的残忍和愤怒,一个接一个不要命的往前冲。

当喽罗们的火把乱扔的时候,程咬金知道机会来了。躲在一块巨大的石头后面,用火镰点着身上揪出的棉花,再用枯草笼上去,捡一些干柴引燃。趁院内乱成一团麻,把火堆从山上扔到粮草房舍之间。

院内的喽罗们和首领们都正在打狼,当时火把乱飞,没人注意房顶上落下一片火堆。

程咬金见到房顶着火,心里窃喜,等房顶烧得塌陷进去,点燃粮食的时候,程咬金觉得是时候离开了。再不离开,房内的粮食着了以后,火光冲天,他就该被烤熟了。

临走时,程咬金有些鄙视地冲瓦岗院说:“一堆傻x,杀狼不把头狼宰掉,哪能制止被狼群袭击啊。”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杀死的那只狼就是头狼。头狼死掉,群狼之中哪匹狼为头狼报了仇,以后就可以荣升为头狼。那相当于狼群的大将军大元帅,其他狼要给它打猎奉献食物,它可以取得群狼之中所有母狼的配对权,说白了就是和母狼交配产狼崽子。

为了得到这个权利,所有的狼都奋不顾身往前冲。瓦岗喽罗们被坑惨了,死伤近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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