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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

将血-第1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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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颜晓射术并不算佳,二石的硬弓勉强挽的开,准头嘛就谈不上了,十几箭有三四中的者便算不错。

一只肥硕的兔子领着一家大小从林子中急急窜了出来,也许是常年没见过人的缘故,到了完颜晓马前十余步的时候还直立起身子朝这边张望了一下,这一下可为它带来了灭顶之灾,一支长箭疾飞而至,穿过它的脖颈扑的一下定在地上,四周立时响起一阵欢呼之声。

不理旁边保福不遗余力的吹捧,完颜晓纵马上前,探身下去已经抓住了今日第一个猎物,保福落后了几步,嘴中虽然好话没断过,但一张粗豪的脸上再无一丝方才的谄媚神情,而是看着完颜晓的背影,神情渐渐变得凶厉异常,一双粗糙的大手也紧紧抓住手里的硬弓,浑身绷紧之余,转头四顾,四周人等最近的也离这里有十余步远近,不过他地脸上却还是显出了些胆怯和犹豫。

这样的机会他已经有了不知多少次了。保福原姓杜,是西京大同外杜家村人氏。大金朝政日非,他们这些汉人百姓活地分外艰难,到最后不是成了旁人的奴仆便是成了佃户,为了不让儿子生下来就带着一个奴字,保福的父亲将他悄悄过寄给了一个远房叔父。

保福二十二岁时,叔父去世,他这个叔父无妻无子,颇懂拳脚,终日以打猎为生。临终之前将家中所有积蓄都交给了他。让他回西京从西京大族完颜氏那里赎回自己的家人,结果自然再是明白不过,保福回到西京,却是听说自己一家人包括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已然身死,不过是因为他那个素未见过一面的二弟惊了一下完颜家二少爷完颜晓的坐骑而已,这在大金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了,但对于饱怀希望的保福来说却如晴天霹雳一般。

灭门之仇不共戴天。仇恨烧红了眼睛的保福就在西京住了下来,所幸这些年两家虽有书信来往,但他地叔父向来不愿看到那些女真贵族地嘴脸,一直没带他回过西京,所以到也不愁旁人觉他的底细。

先是处心积虑的结交完颜一族的仆役管家,后来还娶了一房完颜家的奴户为妻,渐渐的也能见上完颜家的管事几面了,知道完颜晓性好围猎,他便投其所好。开始为完颜家驯养鹰犬,他这人懂些拳脚,对打猎更是再在行也没有地,渐渐便也成了完颜晓的心腹之人,开始随着完颜晓到各处任职。

不过本来抱着一命换一命的打算的保福,在第一次准备下手的时候却是犹豫了,他害怕了。怕的要死。眼睁睁的看着机会从眼前溜过,勇气这个东西一旦消失了。想要再提起来可就难上加难了,现代有个形象的解释,那便是心理疾病。

一次,两次,随着完颜晓越加的信任他,机会不断地出现,但保福却一次也没有出手,这对于身怀大仇的保福来说绝对是个煎熬,午夜梦回之际,保福都为自己的怯懦惭愧的无地自容,甚至有时觉得这样活下去还不如死了的干净。

这次也是一样,随着完颜晓回身,保福的神色立即变换成了一脸的谄笑,这样地行为在他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自然到好像吃饭喝水般顺畅,看上去方才地神情也好像只是幻觉一般。

手里掂着野兔,完颜晓摇了摇头,颇有些不满意的样子,“当年在上京城陪皇帝围猎,那阵仗才叫难得一见,千军万马环绕左右,围住地猎物什么都有,熊虎豺狼,山鹰燕雀,勋贵子弟将自己最得意的猎物献给皇上,换来各种赏赐,宴会之前,还会有武士比武,争那女真勃图录的称号,得胜者由皇帝亲自把酒,赐金刀以及鹰羽衣,国师为其祈福,官职低的还能人选宗女为妻,赐百户,多少勋贵子弟趋之若鹜……

保福在旁边不住点头,作憧憬状,心里却已经腻歪透顶,这位假冒的女真贵族好大喜功,但本事嘛就算以他这样的人看来除了敢杀人外,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勇力更是不值一提,想来当时虽然与会,但也只是个看客罢了。

看完颜晓正自说的高兴,保福却是耳朵耸动了一下,神情一紧,保福虽然胆子并不大,但猎人该有的警觉却半点也不少,虽然不如小说中草木律动,虫儿鸣叫都能听在耳中的地步,但多年行猎,对野兽的异动却最是敏感不过,只这谈话之间,林中鸟雀已是惊鸣四起,远处还有人体栽倒和马匹受伤的嘶叫声传来,虽不真切,但保福百分百确定,这绝不是护卫仆役不小心所为,而是……遇袭……

这个念头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张嘴就要示警,但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大人真是见多识广,什么时候也带小人去开开狗眼……”之类的好话儿了。

完颜晓笑意不减,丝毫没有察觉出周围的异常,兴致扔是颇浓,不过让他不满意的是,这么会儿功夫过去了,那些废物们竟是没将一只猎物赶过来。

一声锐响。本就心情紧张地保福一个哆嗦,本能的便已从马上像鱼儿般滑下。躲在了马腹之下,完颜晓一个愣神,不远处一个亲兵已经闷声不响栽倒下马,脖子上颤巍巍地插着一只疾飞而至的弩箭。

一个庞大的身影从林中显现出来,在“保护大人”之类的惊呼之中,慢条斯理的弯弓搭箭,接着闷哼之声迭起,保福从没见过一个人能挽动如此强弓,更没见过如此快精准的箭法。

从这大汉出现。到林中重又恢复寂静。不过也就几息的时间,周围那些零散的护卫亲兵或是仆役便都已经魂归地府,都是一箭致命,再无别的伤口。

完颜晓惊呼出声儿,调转马头便想逃走,这时周围悉悉索索已然出现了无数身影,当先一人拿着一把形制古怪地大刀。刀光闪动之间,血光崩现,一个挥舞便已经将完颜晓座下那匹极为神骏地河套健马的马头劈了下来,顺手抓住惊声尖叫的完颜晓的腰带,在保福目瞪口呆之中,轻若无物般将完颜晓举起,狠狠惯在了地上,完颜晓哪里经过这个折腾,立时便翻起了白眼儿。此时无头的马尸才冲前几步栽倒在地,马颈中的鲜血狂喷而出,一股浓浓的血腥气熏人欲呕。

“哈哈,大人,获地不错,逮着个大官儿……”腔调怪异的汉话从那壮硕的好像头狗熊般的大汉嘴里说出,保福立即百分百的肯定。这个大汉竟然是个女真人。不过一连串的变故已经让他无暇想及其他,身子更是一个劲儿的哆嗦。想要硬气一些,但还是害怕到了极点。

人群陆续从林中出现,都穿着金兵的服饰,这些满面泥灰的汉子各个手上都提着一两个血淋淋地人头,让他们看起来如同地狱出来的恶鬼般可怖。

被摔的七晕八素的完颜晓还要挣扎着站起来,却被人一脚踩了下去,他这人别看杀起人来心性狠绝,但胆子委实不大,打起仗来总是躲在后面,哪里近距离见过这等血淋淋的场面,当此之时,乍然见到金兵服色,还以为有什么误会,立即嘶声道:“你们是什么人?我是皇上亲封的猛安万户完颜晓,你们……

周围的汉子们都是哈哈大笑,完颜晓地眼泪都流出来了,一来是疼地,二来则是吓的,他分明从这些汉子们眼中看到自己在铜镜中无数次在自己眼睛中看到地那种收获的喜悦。

“不要……不要杀我,你们要什么我都能给你们,还有两万大军在不远处,只要现风吹草动,你们都跑不了,赶紧放了我,我完颜晓保证你们都会有数不尽的钱财,想要做官也成,我封你们百户,千户……”惊恐之余,完颜晓哪里还有之前的威风,这番讨饶的话以前就算他做梦也不会梦到有一天会从自己口中听说,这时说起来却是流利异常,生恐这些来历不明的家伙们二话不说将他砍了。

赵石也是心中舒爽,一天一夜没有白等,竟是真个把大鱼给等来了,望着脚下还在挣扎的完颜晓,这样愚蠢的人他头一次遇见,无论今生还是前世,无论是那些越南鬼子,还是那些军火毒品贩子,甚或是那些恐怖分子,还有那些打过交道的大秦朝臣武将们,各个都是奸猾似鬼,不好对付,眼下这人统领数万大军,临敌之际,却还来打猎,真个是咄咄怪事,也不知这人心里是怎么想的,这样的人杀了真是无味的紧。

“大人,一个漏网的也没有,人头都在这里了……”胡离兴奋的来到赵石面前,手里的横刀依然滴着血,虽满身都是泥土,但还是无法遮掩那杀人夺命之后残留的煞气。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留着我有用,我有用啊……”保福嘶喊着,却被人一脚踹翻在地,他虽然心中已经恐惧欲死,但还是看出这些人训练有素,嘴里又叫着大人,显见那个将一只脚踩在完颜晓背上的年轻人就是头领了,而且还是个官身,要说这些人是金兵,他说什么也不相信,不问青红皂白,就敢将这多人杀个干净的,多半便是秦军了,也多亏他机灵些,一感到不对头,便躲了起来,不然那个大汉的弓箭现在已经将他定在地上了的。

他这么一喊,完颜晓也跟着叫了起来,“对,对,我也有用,我也有用的……”余下的话却是被背上那只重若千钧的大脚给踩了回去。

一张算不得英俊,但透着一种叫人不由自主便起畏惧之心的气势的脸庞出现在视线之内,若是平日,完颜晓对这样的人看也不看一眼,但此时对着那双毫无半点温度的眸子,完颜晓却是惊惧之极,本来便白净异常的脸庞这时更是没了半点血色。

“你就是完颜晓?嗯,猛安万户?”赵石淡淡问道,斩行动此时已算成功,但说不定还有意外的惊喜。

完颜晓不住点头,那样子是恨不得将脖子折断掉才好。

“他是什么人?”

“我叫保福,我是汉人……”保福忙不迭的连滚带爬来到近前跪在地上,这主仆两人身处人群当中,却是好像被狼群围住了的羔羊一般。

赵石挥了挥手,四周看得饶有兴致的军卒立时便散了开去,休息的休息,警戒的警戒,平日的训练在这时才看出效果。

赵石低头俯视两人,“你们有什么用说来让我听听,我呢,乃是大秦东征大军先锋官,鹰扬将军赵石,些许财货我是不放在眼里的,你们想想,然后再说说你们能帮到我什么吧?”

第一卷乱世可有桃花园第三百零七章聚歼(二)

林中幽静,此时渐渐已经进入盛夏时节,这些金国将军身上都还穿着盔甲内衬,行不多时,便已经有人将脑袋上的头盔摘了下来,直鲁脑门上也冒出了汗水,又喃喃咒骂了几句,也不知是在骂这该死的天气还是在诅咒那位没开奇想的主将万户大人,到了林荫之处,凉风拂面而过,众人不觉都是精神一振。

前面不远处响起人声,众人也都不以为意,还道是完颜晓在那里围猎取乐,直鲁更是在鼻腔里哼出了声,再瞅瞅这算不得多茂密的林子,心中更是不屑,这里能藏上什么大的猎物了?听说完颜晓不过能开两石弓,这样的公子哥也就配打打兔子麋鹿,真正的女真豪杰是要在白山黑水间射得山鹰,捉得虎豹的人物,一个小杂种竟然还要领兵打仗,给自己去河里捉鱼虾都嫌他笨手笨脚,如今这年头是人不是人的都冒了出来,要是被老祖宗们知道了,还不得气得从坟里蹦出来?

不过这个小杂种杀起自己人来到毫不手软,若不是这次做的太过,他直鲁也不愿跟这样的人过不去,大军本来就是临时拼凑,打败了汉人蛮子,大家各回各处,这个小杂种是鸟相公也好,是什么人也罢,他直鲁是不伺候了,纥石烈赤儿被汉人蛮子砍了脑袋,箫勇名犯浑,也把命给丢了,一千多人啊,要是给了自己当奴户,那得有多大地用处?小杂种真是个败家子……

不过这次汉人蛮子不好打。秦国的汉人和南边的那些家伙可不一样,人家和西夏打了多少年的仗了,敢拼命的可不少,没看潼关之下,就一个人出来,把萧幕的人头就给摘去了,放在女真豪杰里面,那个汉人也算得上是一顶一的好汉。这个大伙儿心里都清楚,也就是那个小杂种还糊里糊涂的,不然不为别地,就只为了功劳。也不会任由小杂种一个人将大军行程拖的如此之慢,打的主意还不是等后面的大军上来再说?

不过到了如今,大敌在前,完颜晓还是如此不以军伍为重地浪荡样子,军心已经不稳,这次更好,竟是用军令将大家召集起来吃野味儿,这也快赶上那个什么烽火戏诸侯了吧?再这么下去,一旦秦军大部到来,还有几个人能用心打仗?

正胡思乱想到不满之处。一行二十几人已经来到一处林间空地。到底是身经百战之人,对于危险有一种本能的反应,就在保福没命的开始催马向前的一刻,惊骇之色已经在直鲁脸上显现了出来。

不过这时察觉却已经晚了,一支箭矢带着凄厉的风声从林中射出,直鲁也只来得及歪了歪身子,本来是直射胸口的箭矢却从他右胸贯入,在他背后带出一溜的血珠子,竟是穿体而过,直鲁胖大的身形在马上晃了晃。却还是坐稳了身子,想要大叫,却呛出了一口血沫子来。

其他人远不如他机警,惊变突起,竟都有一刹那的愣神儿,在这要命的关头,也决定了大多数人地命运。各个方向乱纷纷地箭矢蜂拥而至。惨叫声立时响成了一片,只一个齐射。便倒下了十余人,剩下的人各个带伤。

战斗开始的突然,时间也短,只不过盏茶功夫,就已经接近了尾声,箭矢从林中不断射出,这些人虽都是金军中骁勇之士,但在这样根本没有躲避死角的死地当中,从他们踏入这里的一刻起,就已经没有任何活路可走。

前面带头的几个千户包括直鲁在内,一瞬间便被射成了刺猬,后面的那些百户惊慌之下,有的立即下马躲避,但多数都给射死,几个调转马头想要离开这里,,更是成了鲜明的靶子,纷纷在惨叫声中栽下马来。

随着赵石手持陌刀守住来路,将几个夺路而走的金兵百户砍地支离破碎,战斗基本上已经接近了结束,矫健的人影从林中树上,草丛里跃出,几个拔刀还想顽抗的金兵百户立即被纷纷砍倒在地,经过了几次突袭,这些赵石的手下军卒办起事来已然麻利之极,没死的补上几刀,留下两个受伤不算太重的活口,顺手再砍下已死之人的脑袋,将没有受伤地战马聚集起来收拢,受伤地马匹再补上一刀,这场杀戮在开始到结束,在赵石眼里都进行的相当完美,若说有什么缺点,就是这些军卒地砍脑袋的习惯让他有些不适应,不过这是秦军的规矩,军中是以人头论功行赏的,没有人头作证,凭你空口白话无论如何功曹那里也不会给你记上一笔的。

这种未开化的虐尸行为在后世军队中的明文禁止的,只有那些恐怖分子有时为之,这种行为在赵石看来本身是没什么的,但要说一群人来去,都要带上一颗颗血淋淋的,过上些时候还会臭的人头,这就有些不讨他喜欢了。

“大人,都收拾好了,是不是马上就走?”胡离来到赵石身后,神情中透着难以掩饰的兴奋,若说之前大破金兵先锋,斩甚众是一件大功的话,这次的功劳就不好形容了,十余个金兵百户,七个千户,一个万户的人头,还有眼前群龙无的两万五千大军,他做梦也没想过功劳原来可以如此轻易的立下。

望向赵石的目光之中除了崇敬之外再无旁的什么,自巩义县开始他便随在这位少年大人身边,说起来已有四年光景,再想到当年离开显锋军,心灰意懒更兼落魄非常的情形,如今的际遇就好像做梦一般,现在的那些显锋军旧部,除了几个命不好战死之外,剩下的人最少也已经是个旅帅了。他胡离当年也不过是个旅帅,现在可也已经是个校尉大人了。

这次功劳立下来,升官地美事先不提,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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