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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夏商周断代工程解密记-第7章

小说: 夏商周断代工程解密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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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被偃师商城的发现震懵了的学术界,经过短暂的沉寂之后,最早作出反应的是长期担任二里头考古队队长的赵芝荃。在二里头遗址发掘的早期,他和大多数考古工作人员一样,认为二里头遗址可能是商汤的亳都。但随着发掘的不断深入和拓展,观点也慢慢有所改变,认为二里头遗址一、二、三期是夏文化,四期是商文化。而考古学文化进展到第四期时,最为显赫的中心区一、二号宫殿已经倒塌废弃,这个时候若再把第四期作为汤都已不可能。如果二里头不是汤都西亳,哪里又是西亳呢?正在困惑之时,偃师商城发现了,不久又在二里头遗址中发现了二期宫殿基址的夯土。赵芝荃在实地勘察后,神情大振,认为困惑已久的问题豁然开朗——偃师商城就是历史上真正的商汤所居的西亳。依次推断,当二里头中心区一、二号宫殿倒塌废弃之时,便是偃师商城崛起之日。这样,偃师商城的第一期正好衔接在二里头四期的尾末,中间无半点缺环,可谓一脉承袭而来。为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发现和新的理论推断,兴奋异常的赵芝荃跑到偃师县城,在一家上等酒店,摆了一桌宴席,邀请偃师商城的发掘人员段鹏琦等人,开怀畅饮了一番,以示庆贺。 
  随着赵芝荃观点的转变,考古界许多学者也开始倾向于“偃师商城即汤都西亳说”的观点。一时间,偃师商城即汤都西亳说成为学术界的主流,并有压倒一切有别于此说的气势。当这种潮流和气势形成之后,学术界又难免将目光集中在“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的主将邹衡身上。正如十几年后赵芝荃在回忆中所言:“偃师商城的发现,使整个考古学界为之震动,我根据这里的发掘情况,找到了历史记载中商汤所居的西亳,并且我们认为二里头中心区宫殿废弃之日就是偃师商城崛起之时。但邹衡先生依然坚持他的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这样就好比一个马产生了两个头,而两个头是不可能的,头只有一个,否则就是怪物。你邹衡先生既然坚持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那么偃师商城是什么?因为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邹衡先生就必须做出回答……” 
  仍然是十几年后,据邹衡回忆:“偃师商城发现之后,国内外许多报纸刊发了消息,其中《参考消息》报道说中国的克里特岛发现了,日本《读卖新闻》头版头条特字号刊出成汤西亳的新闻。偃师商城的发现与消息的报道,对我来说,好像是很大的冲击。我的一些好心的朋友、老师都为我担心。北大历史系有些老教授纷纷对我表示,干脆公开承认错误算了。有位德高望重的老先生也托人告诉我,说我对了一半(指二里头夏文化说),也错了一半(指郑亳说)。我说这是不可能的,如果错了,我只能全错,不可能只错一半。我当时的最大感受是,由于偃师商城和二里头遗址的二期夯土突然发现,使偃师二里头遗址的性质是否为汤都西亳,及其相关的二里头文化是否仍以二、三期间划界分为夏、商两种文化等主流观点,都必须重新考虑。于是,原来观点的坚持者很快开始分化。” 
  按照邹衡的说法,不管从那方面条件来看,把偃师商城作为西亳总比二里头更具备优势。因为商城的位置正是西汉以来大量文献所记载的西亳(或尸乡)所在。相反,没有一条文献记载西亳是在二里头,而且商城及其内部的宫殿基址都具有相当的规模,显非一般城址可比,其为王城和王宫遗址无疑。 邹衡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分析之后,开始回答赵芝荃所说的“一个马何以产生两个头”的问题。邹衡说:“至于偃师商城是否为商汤首都亳城,我觉得有必要重新研究。因为两汉文献从未直称‘尸乡’为亳,称亳始自皇甫谧,所指地望在今南蔡庄一带,东去偃师商城已有5公里,且皇甫谧并未言亳地有城。据我考证,最早称偃师商城附近为亳者是《晋太康地记》,该书最早记载亳地附近有城,即太甲所放处。所以我认为偃师商城就是桐、桐邑或桐宫,是自成汤以来的早商别邑、离宫,而不是汤之首都亳城。退一步说,由于偃师商城的发现,至少曾风云一时的二里头西亳说该彻底破产了。而由二里头西亳说导引出的二里头文化一二期、二三期、三四期为夏商分界的诸种学说也都因此而圆满地画上了一个否定的句号。就是说,夏文化的讨论至此已告一个段落,二里头文化一、二、三、四期都是夏文化,不管你承认与否。正是在这个思想指导下,我开始考虑如何进一步搜集材料,回答偃师商城的性质问题。1984年4月,我带领几个研究生到偃师商城去参观、考察,不久,有人传言说:邹衡参观偃师商城后都哭了。他们哪里知道,我的论文提要《偃师商城即太甲桐宫说》这时已经校对完毕。”   
  第三章 在夏文化迷宫中穿行(6)   
  据《史记·殷本纪》载:太甲,成汤之长孙,是成汤之后商朝的第三代王。当年幼的太甲即位三年之时,由于不遵守商汤之法,暴虐、乱德,被成汤的重臣伊尹流放于桐宫,国家的行政事务暂由伊尹代行处理。太甲居桐宫三年之后,由于悔过自责,并有了好的表现,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 
  1984年夏,邹衡在《北京大学学报》发表了《偃师商城即太甲桐宫说(摘要)》一文,1990年出版的《纪念北京大学考古专业卅周年论文集》中,又发表了题为《西亳与桐宫考辨》的长篇论文。从文献和考古资料两个方面论证并提出了偃师商城并非汤都西亳而是太甲流放的桐宫,即早商离宫的学说。同时将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作了比较。文中称:“首先,从时间先后而论……由于两城址的繁荣期基本相同,始建期稍有先后,说明郑州商城决不可能是从偃师商城迁去,因而决不可能是中丁所迁隞都;偃师商城应该是当郑州商城开始兴起后才建立起来的,因而也决不会是成汤的亳都。其次,从规模大小而论,偃师商城城墙周长比郑州商城短1060米,前者的面积比后者小l/3,据此,偃师商城不可能是当时的国都亳城,而只能是早商的别邑(或别都离宫)。再次,从地理方位而论,郑州商城作为汤之亳都,不仅合于伐桀前‘汤始居亳’的条件和伐桀时‘令师从东方出于国,西以进’的方位,也与伐桀后‘复归于亳’的记载相符。而偃师商城却与文献上的这些记载格格不入。据此说明,偃师商城遗址实为太甲所流放处桐宫,乃早商时期商王之离宫所在。成汤在灭夏之后作宫邑于此,显然是为了监视夏遗民,而未都此,乃东还于亳。……”从文章观点中可以看出,邹衡肯定了这座商城(宫邑)是成汤时所建,同时提出这座商城(宫邑)是早商时期的离宫,也就是太甲所流放处的桐、桐邑或桐宫。 
  邹衡的偃师商城桐宫说一经提出,又在学术界引起了一场震动,有人支持,有人怀疑,有人反对。几乎与此同时,在偃师商城西亳说和桐宫说之外,又繁衍出了许多学说。如有人认为偃师商城可能是商汤灭夏之后,商人建于夏墟的一座军事重镇,其作用和目的在于征服和监视夏朝遗民。有人认为是商汤灭夏后所建的都城,同郑州商城一样是目前已知中国最早的“两京制”。有人仍坚持二里头遗址为汤都“西亳说”。时为二里头遗址发掘队队长的考古学家郑光就是“西亳说”的拥护者和坚持者。按郑光的观点,整个二里头遗址不是分为四期,而应分为五期,夏商分界在一、二期之间,也就是说,二里头文化只有一小部分属于夏,绝大部分属于商,其遗址就是商汤所居的“西亳”。有人认为偃师商城是商代早期商王朝第10任帝太戊的都城。有人干脆认定是商代中晚期商王盘庚所迁之都城,也就是说当年的盘庚不是迁到了今安阳的小屯一带,而是迁于今偃师尸乡沟一带去了。 
  偃师商城的发现,不仅未能像学术界期待的那样,为夏文化的争论画上句号,反而又引发了更大规模的争论,学者们都按自己的学识和思想理论去推导这座横空出世的商城,其结果是论战各方僵持了十余年,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和结论,夏文化仍然处于扑朔迷离的雾气之中。就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举世瞩目的夏商周断代工程启动了。 
  第一个悬案的了结从夏商周断代工程的课题设置来看,在“夏代年代学的研究”这一课题中,分设了4个小的专题,即:早期夏文化研究;二里头文化分期与夏商文化分界;《尚书》仲康日食再研究;《夏小正》星象和年代。 
  如果要将这4个专题落到实处,其研究主要遵循下列三条途径:一是文献中对于夏代积年的记载;二是对夏文化探讨的主要对象即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和二里头文化的14C测年;三是参照文献中有关天象记录的推算。只要将这三项研究成果汇总起来,然后再对比、交叉、考证,夏代纪年的框架就相应地建立起来了。   
  第三章 在夏文化迷宫中穿行(7)   
  那么,第一条研究途径,也就是文献所见的夏代积年是多少呢?专门负责文献资料与天文数据准备的罗琨等专家,通过对近400种古籍进行普查和检索,发现夏代积年主要有两种说法: 
  一是471年说。据《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竹书纪年》载:“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又据《路史·后纪》卷一三下注所引《汲冢纪年》载:“并穷寒四百七十二年。”由于《太平御览》成书年代比《路史》为早,“工程”专家组经反复讨论、斟酌,认为应以年代较早的471年为准。 
  二是431年说。据《易纬稽览图》载:“禹四百三十一年。”这里的“禹”是指整个夏代而不是禹本身执政的年数。而《世经》载:“伯禹,……天下号日夏后氏,继世十七王,四百三十二岁。”这个年数比前一种记载多了一年。另一种文献《帝王世纪》继承了《世经》的说法,并明确指出夏代的432年是自禹至桀并包括羿、浞在内的十九位王。 
  从以上两种说法来看,431年与432年之间仅一年之差,专家组学者们认为这一年之差可能是传抄导致的笔误,因为《易纬稽览图》成书年代早于《世经》,故专家组认为应当取431年为是。 
  纵观471年和431年两种说法,中间相差整整40年。对于这个不算太小的差距,中国历史上无数学者进行过研究与考证,大体上分两种解释: 
  一是471年包括羿、浞代夏的“无王”阶段,而431年不包括“无王”阶段。 
  二是471年自禹代他的前辈舜事开始起算,431年则起自禹执政的第一年,也就是禹元年开始起算,故有40年之差。 
  据文献记载,当夏王朝的历史进展到禹的孙子太康称王的时候,发生了著名的太康失国事件。太康相当荒淫,经常带着家眷和一帮狐朋狗友到洛水北岸打猎,有时一连几个月不回朝听政。有一位叫后羿的夷族酋长利用夏民对太康的怨恨,出兵夺取了太康的帝位,号称有穷氏。后羿是当时最著名的射手,专喜欢打猎。后来他的亲信寒浞与羿的妻子暗中私通,可能被羿察觉,或没有察觉而这位寒浞想与羿妻成就百年之好,于是寒浞淫火攻心,反意萌生,暗中收买了羿的家奴将羿杀死,寒浞趁机霸占了羿的全部妻妾和家业,如愿以偿。再后来,太康的后辈少康纠集人马,卷土重来,一举攻灭寒浞建立的临时政权,又夺回了太康失去的帝位,史称“少康中兴”。 
  关于太康失国,后羿代夏、寒浞篡位、有穷覆亡、少康中兴的故事,在《楚辞》中亦有记述,在残存的《竹书纪年》中也可找到“羿居斟鄩”之类的印证。可见后羿、少康故事真实地反映了夏王朝发展过程中部族间争斗的情形,远非后代人所伪造。有鉴于此,在关于夏代纪年的最终取舍中,专家组学者们经过反复论证,决定采取471年说,即整个夏代积年自禹起,终于桀,其间包括羿、浞代夏,建立临时政权的“无王”阶段。 
  文献记载夏代总积年的问题已被选定,接下来就要在实际中验证,也就是用国学大师王国维早年提出的文献与发掘材料相结合的“二重证据法”加以考证。这样得出的结果才更符合历史的真实。于是,学者们面临的第二个重大任务就是对几十年来争论不休的二里头文化问题做一个彻底了结。 
  夏商周断代工程启动之初,专门设立了“二里头文化分期与夏商文化分界”这一专题,其目的在于充分吸收以往学者们研究成果的同时,进一步确定二里头遗址的文化分期,以此建立比较详细的考古编年序列。在此基础上,详细比较二里头文化与郑州商城、偃师商城的文化,初步制定夏商文化的年代分界。最后,根据14C测年数据,大体确定夏王朝的终止年代。这一专题由正在主持二里头发掘工作的考古学家郑光负责。 
  由于种种原因,在二里头工作队已有的发掘资料中,对研究夏文化上限至关重要的二里头文化一期的材料比较缺乏,不仅不能提供足够的14C测年样品,而且难以满足分期工作的需要。因此,当郑光接手“工程”分配的研究专题后,同青年考古学家张立东等二里头发掘人员一起,在全面清理了该遗址诸次发掘资料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目的的选择与“工程”专题有关的样品。随后,根据已收集到的样品情况,在作了综合研究和分期、分类,并于1997年3月至5月间,同14C测年专家仇士华等一道,在二里头遗址内选择几个主要地点进行补充发掘和系统采集样品。通过这次发掘,找到了清楚的地层叠压关系和新品类陶器,特别是找到了二里头文化一期的系列含碳样品,这些收获在加深了对二里头文化的认识的同时,也为14C测年断代打下了基础。   
  第三章 在夏文化迷宫中穿行(8)   
  1997年11月,夏商周断代工程“夏、商前期考古年代学研讨会”在河南召开,有50余名国内关于夏商研究的不同学科和单位的一流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专家、学者们来到二里头遗址和偃师商城遗址及两遗址的出土文物陈列室,进行现场观察和讨论。经过反复比较和鉴别,取得了比较一致的意见,与会专家、学者们普遍认为此前二里头文化四期的划分是正确的,二里头文化与偃师商城的文化大不相同,偃师商城的文化基本上等同于郑州商城的文化,即商文化。而二里头文化决不是商文化,只能是另外一种文化,早于商文化而又与商文化中间无隔隙的文化只能是夏文化。因而,在这次会议上,尽管尚有少数学者有不同意见,但还是普遍达成了共识,即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都是夏文化。——自此,一个在学术界争论了20多年悬而未决的疑案总算得到解决。这个结果无疑成为夏商周断代工程中有关夏文化研究探索的重大收获之一。 
  夏商周断代工程首席科学家之一李伯谦在最后总结性的发言中指出:就早期夏文化的探索研究问题,不能否认河南龙山文化和二里头文化的渊源关系,但除二里头文化之外,应集中精力到王湾三期龙山文化晚期中去追寻。此前工程专家组布置的豫西地区对河南禹县瓦店、登封王城岗、二里头等文化遗址有针对性复查和发掘的田野工作基本结束,后一阶段的工作将转入室内,重点是对出土材料的整理,尤其重要的是把各典型遗址、不同期别的测样标本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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