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超级高手-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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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当时她是下意识地离开的,可是后来还是感觉羞耻,如果再让她做一次选择,她一定会选择跟赵轩在一起!
可是现在看到赵轩这幅模样,南宫诗诗鼓起的勇气再次消失殆尽,她的心中反而有些幽怨,自己这样子来找他了,他却好像一点兴趣都没有,难道自己真的没有什么魅力吗?
不对啊,当初在机场的时候,他紧紧的搂着自己,难道只是因为那是紧要关头,他才那样的吗?现在危险过去了,他连抱自己的胆量都没了吗?
要不要……要不要给他一个提示?哎呀……好害羞的,自己一个黄花大闺女去主动投送怀抱,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啊,上次在候机厅那次是紧急情况,不算数的。
第0315章柳馨心中的地狱黑侠
南宫诗诗最终还是离开了,多少有些黯然神伤,在她看来,赵轩这个家伙多少有点榆木脑袋,不解风情,可谁让自己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他了呢?
其实这也怪不了赵轩,或许是从小就受到了音乐熏陶的缘故,又或许是他内秀的品格所影响,赵轩天生就拥有一种吸引人的特质,这也是为什么当初他上了峨眉之后,只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美女导游突然觉得他很顺眼的缘故。
后来赵轩修行了潇湘诀,本身的内在气质更是得到了质的提升和外在的体现,所以变得比以往更吸引人,更招人喜欢是理所应当的。
南宫诗诗离开之后,不知为何,赵轩突然没有了睡意。
或许是南宫诗诗那曼妙的身姿让他有些欲动,又或许是她那哀怨的表情让他无法再保持波澜不惊。
坐在床边,望着窗外那淡淡的月色,赵轩缓缓的闭上了双眼。
南宫诗诗的一颦一笑都出现在眼前,她的背后好像有一轮淡淡的圆月,很大,风中似乎也有歌儿在歌唱。
这对赵轩而言,是一种很久远的感觉,久远到几乎难以记起。
这……
赵轩眉头紧皱。
既然睡不着,那就做每晚的功课吧,自从修行了潇湘诀之后,赵轩就从未放弃过,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是千古至理,赵轩亦深以为然。
安安静静的盘坐在床上,不知何时起,赵轩已经全然入定。
体内如从长江大河般的真气在经脉中流淌着,如果说跟黑海战斗之前,他体内的真气量只能在经脉中汇聚成小溪,那么现在的他,体内的真气绝对堪比大江大河。
如果说先前论绝对实力和硬实力,他比黑海弱上一筹,现在就算是来三个黑海,他也不会怕!
久久呆在潇湘诀第一重,其实赵轩已经修行到了一种瓶颈,他现在不但拥有“潇湘诀”,“黑手魔功”,“天魔六解”这样的武功心法,更是拥有“纳海劲”这样的神奇异力,不得不说他从那“琅缳洞天”中受益匪浅。
论力量方面,赵轩已经不输黑海,更不会输给他那几个师兄弟,论身手方面,却不敢这样断言,毕竟在战斗中黑海表现出来的凌厉与果断是远胜赵轩的,长达十年的艰苦训练毕竟不会被赵轩这样一个刚入门不到半年的家伙给超越,这一点无可厚非。
感受着体内那奔腾的汹涌的真气,赵轩渐渐陷入无我无识的境界,静静不动。
。。。。。。。。。。
就在赵轩无眠的这一夜,淮城的一个旅馆内,有一个女人正坐在桌边灯前,用笔不断地写着些什么。
这个女人是很漂亮的,只见她的身上穿着一身浅白色睡衣,睡衣略显半透明,清凉透风,因为房间内有暖气,比较热的缘故,她的睡衣口最上面那颗扣子被特地解开,因此露出了雪白的肌肤,随着手臂的摆动,依稀能看得到她那紧贴着睡衣的玉ru隔着一层薄布荡出诱惑的弧线,幅度虽然不是很大,但仍旧十分诱惑,睡衣边沿并没有遮掩的很好,时不时透出内里的水粉色的蕾丝ru罩和其下无限诱惑的傲挺美胸。
小的似乎不太合身的淡淡透明睡衣,紧绷着勒紧了她惊人的好身材,长得象洋娃娃一样可爱的面孔,却偏偏有一对呼之欲飞的翘ru,规模不太巨大,却造型优美,堪堪能让成年男性一手掌握的样子;细到只有一握的小腰,更是让人忍不住想要上前抚摸一番。
她拥有一张温柔和英气参半的面庞,修长的柳眉、明澈的双眸、秀直的鼻樑、粉润的樱唇和香滑的桃腮,英秀参半的美靥,纯黑柔顺的披肩长发此刻落在右侧肩头,散在睡衣前后,有种慵懒的青春美丽,给人印象最深的怕就是她那眉宇之间透出的超越了她年龄的惊人的美丽,淡淡的柳眉分明仔细的修饰过,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象两把小刷子,亮得让人觉得刺目的一双漂亮到心悸的大眼睛,异常的灵动有神。
只见她认认真真的在纸上写着什么,而桌子的一角,则放着一个证件,证件上方三个大字:记者证,下方则两个小字:柳馨。
只见桌子上的稿件之上,写着几个大字:“地狱黑侠的存在对人们来说究竟是福是祸?”
柳馨写稿子一般都喜欢先在纸张上写下大纲和大略要点,然后再在工作的电脑上打出文章。
“2009年9月29号,有一个神秘的男人,第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他用难以置信的身手将天狼帮两百余名犯罪份子击倒在地,并且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将天狼帮数名首脑逐个击溃,几乎天狼帮所有罪行累累的犯罪分子全都被他以一己之力一网打尽……”
“数天后,他将浦海公安系统公安局长刘德祥击成重伤,令刘局长变成了白痴,官方消息报道,这是一起恶意伤人事件,至于这个神秘人士到底为何将刘局长打成重伤,这其中是否有隐情,一切都不得而知……”
“神秘人自称地狱,号称自己是来自地狱的使者,而他做的事情一直以来都让人摸不着头脑,看起来像是替天行道,但却完全不能被法律所容忍……”
“随着地狱的名声越来越大,网络上也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有人称呼他为‘地狱使者’,有人认为他是现代的‘都市奇侠’,更有人给他起了个酷酷的名字‘超级黑侠’,‘都市黑侠’,更有甚者直接给他按上了‘超人’的名头。”
“无论是什么样的名字,无论在他一系列事迹背后有多少人的支持与怀疑,他都始终从不露面,永远都是那么神秘,出手永远也都是那么果断,毫不留情……”
“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人……”
写到这里,柳馨突然停下了笔,有些怔怔失神。
她伸出手轻轻地抚摸自己的嘴唇,脸上不知何时飘起两团红晕,那一晚,她永远都难以忘怀,先前自己觉得他似乎有些个人英雄主义,但那一晚之后,却让自己的心中产生了迷惑。
说他是个无耻的地痞流氓吧,他给自己的感觉完全不像,虽然那晚他确实无耻了些,但自己却实在不能将他跟无耻划伤等号。说他是个游离于尘世的世外高手吧,也不像他如果真的是世外高手的话,会出来帮这么多的人吗?
说他好色吧,他那鬼神莫测的身手去当一个采花贼绰绰有余,但那晚之后他却再也未曾找过自己,也从未听说过她做过这样的事情。
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他到底长得什么模样?
柳馨的脑海中闪现出无数的面孔,但没有一个感觉像的。
云,对,漂泊无根的云,他给自己的感觉就好像是一朵漂浮不定的云,黑暗中他的笑容带着那么点温柔和淡然,没有一点的邪气,他离开时候的动作也那么潇洒,就好像是在天空中飞翔的大雁,在天边漂泊的云彩~柳馨再度下笔……
“或许他就像是天边的那一朵云彩,漂泊无定,你想去一窥真容,但却始终找不到他的模样,你抬头去看,却发现他已经融入了浩瀚无穷的云海……”
“地狱这个名字太过邪气,我们姑且称呼他为黑侠,正是这样一个人,以一己之力拯救了淮城机场五百余名乘客和工作人员,在这里,我再次以个人和淮城警方的名义对他表以至高的敬意,谢谢!谢谢你所做的一切!”
文章到此,柳馨却完全没有写完,一篇有分量的新闻稿至少要两千字,经过两道政审和一道总编审核,将其中一些不合时宜的观点去除,大概要删减越四分之一,最终经过润色和删减,又要去掉大概两百字,剩下的才是能发表的部分。
她现在在稿纸上写的,也不过只是一些概要和提纲,并不能算是一篇文章。
“呼……天不早了,该睡觉了。”
柳馨懒洋洋的将笔杆一丢,然后伸了个懒腰,高耸的胸脯顿时波涛汹涌,胸前两个大馒头的圆润的弧线更是普通女人所不具有的,绝对令人垂涎三尺,恨不得直接扑上去哪怕窒息也无所谓。
柳馨从座位上起了身,然后懒洋洋的上了床,其实她并不太喜欢这样跑来跑去的生活,可是记者嘛,都是这样的,好在她还是很喜欢记者这个职业的,否则真的很难坚持下去。
灯熄灭,清澈的月光透过窗户落在床上,柳馨盖上被子闭上眼,却发现有些睡意的自己却完全睡不着,因为她的眼前一直浮现着一个人的影子和他那淡淡的微笑。
第二天没有任何的任务,赵轩本来是想睡个懒觉的,但最终还是被南宫诗诗用揪耳朵的方法给拽了下床。
一行四人在宾馆的餐厅吃了早餐之后,便出去溜达,还真别说,这江南的清晨空气格外的清新,走在几乎无人的大马路上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路两旁的大数随风飘摇,更是发出飒飒的清脆声响,好听极了。
第0316章脚崴了
张琪像小女孩一般张开双臂,笑道:
“总裁,今天没有公务,准备干嘛去呀。”
南宫诗诗眨了眨眼睛,故作神秘道:
“不告诉你——”
张琪赶忙凑到她身边道:
“说说呗——大不了咱们不告诉他们——”她本来跟南宫诗诗混的就很熟了,现在更是跟她套近乎的好时机,要是再不抓住机会,张琪自己都会鄙视自己的。
南宫诗诗故意瞅了赵轩一眼,然后扯着张琪道:
“那好,我们到一边说去,不告诉他们。”
赵轩一听,赶忙伸手拦住两人:“哎哎哎哎,你俩这就不合规矩了吧,今天又没有什么公事,你俩要是自己私下商量,我可就会去睡觉了啊~”
南宫诗诗一听,还真的怕赵轩这个家伙回去睡觉,这家伙她很了解,说一不二,说走就走的,他要是真的走了,恐怕自己都拦不住。
南宫诗诗看着赵轩,一字一顿的道:
“我们现在就压马路,这儿我也来过两三次,前几次都有公务,没怎么逛来着,今个就好好溜达溜达。”
刘龙自然是没有意见的,张琪身为下属自然也无所谓,逛街是女人的爱好,她也是一个女人,而且是爱美的女人,对于这个提议自然是一百个赞同。
南宫诗诗大声道:“不同意的举手。”
刘龙和张琪两人都没表态,三人的目光瞬间集中在赵轩的身上。
赵轩满头黑线,只好无奈的道:
“我没意见,既然大家都没意见,那走吧……”说着,打头走去。
四人逛街,其实没有什么情趣,如果是四个从小玩到大的发小也就罢了,但他们四个人中有一个是地位超然的南宫诗诗,就算赵轩没有感到拘谨,但张琪和刘龙毕竟还是拘谨的。
所以他们四个人也不过只是在路边的商店里走一走,或者去比较红火的餐馆去吃吃饭,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一天的时间竟就这么飞速的过去了,直到傍晚,南宫诗诗才意识到他们四人已经玩了整整一天。
“时间过得好快哦。”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南宫诗诗就再也没有了学生时代的那种清闲和轻松,而是天天为公司的事情忙碌,父亲去世之后她就更忙了,肩头的压力前所未有的重。
现在设计陷害自己父亲的凶手死的死,被抓的被抓,她终于也舒了口气,现在有了这么一点放松的时间也流逝的飞快,也难怪她发出这样的感叹了。
赵轩笑道:
“是你玩的太兴奋了吧,好了,我们该回去了。”
南宫诗诗伸了个懒腰:
“好久没有这么轻松了……”
南宫诗诗的声音很好听,甜甜美美的,但这句话却多少显的有些心酸,这样的美女本来该被男生保护得好好的,不为乱七八糟的事情而烦恼,但她却没有人保护,独自用那弱小的肩膀抗住一切重压,艰难向前。
赵轩看了南宫诗诗一眼:
“别急,还有两天时间,够你玩个痛快的,走吧,回去。”
“哼!”对于赵轩这种木头般的回复,南宫诗诗自然是不满意的,冷哼一声,推了赵轩一下,先一步走出。
其实南宫诗诗这一路上早对赵轩不满意了,这家伙一直都对自己不冷不热的,跟自己说话的次数还不如跟那个女秘书张琪说的多,这多少让她心里有些不太平衡。
刘龙和张琪两人略有尴尬的看着赵轩,赵轩则微笑摇头,目光随着南宫诗诗的背影移动,今天南宫诗诗穿着的是一双高跟鞋,高跟鞋的跟足有十公分,让她整个人显得十分的高挑,当脚跟离地这么高的时候,脚背与地面呈现出完美的45度斜角,小腿肚修长紧绷,屁股会自动微翘,小腹也不由自主的收了起来,胸部很识像的出来打招呼,走起路来就好像是一步一莲花、妖妖娆娆更使她的魅力倍增。
或许是穿着高跟鞋的缘故,虽然南宫诗诗不开心的先行离开,但却走得并不快,高跟鞋,让她不由自主的慢了下来,但又不是那种太阳下山的慢。而是春风吹开叶芽时的慢。因为高跟鞋,女人走路时,才更能找到感觉,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可以这么说,因为高跟鞋,女人才变成了移动的风景就在赵轩欣赏南宫诗诗身上这一静一动之美的时候,突然她整个人猛然一颤。
“哎呀~”
南宫诗诗突然差点栽倒在地上,赵轩和刘龙眼明手快,飞速伸出手,不过赵轩更快一步,南宫诗诗倒在赵轩怀中。
赵轩微微皱眉:“怎么了?”
南宫诗诗秀眉微蹙:“脚……脚崴了……啊……”
赵轩单手抱着南宫诗诗的香肩,将她的姿势摆正,然后缓缓蹲下,看着她那悬空的脚丫道:
“让我看看?”
“不……不要了吧……”南宫诗诗羞红了脸,嘴角却发出“嘶——嘶——”的声音,显然很疼。
张琪也连忙在一旁扶着南宫诗诗,焦急的道:
“总裁,你没事儿吧。”
南宫诗诗微微摇头:
“没……没事。”可是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细密密的汗。
南宫诗诗今天穿的是一双浅紫色的高跟鞋,雅致经典,它的左右两侧镂空;腰间围着两条银白色的丝带;打成一个蝴蝶结;蝴蝶结上还镶嵌者一颗由六颗小宝石组成的银色大宝石;看起来十分的光彩夺目。
这双高跟鞋赵轩十分的欣赏,也十分的符合赵轩的审美。
虽然赵轩并不喜欢对美女假以辞色,但并不代表他对女人美的品味不足,相反的,他在这方面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在高跟鞋方面,赵轩他十分欣赏高跟露脚背的鞋。
因为高跟露脚背的鞋,从鞋跟侧面看,会有一个微微的弧度,就好似起伏的山脉,有修身的效果。脚踝有系带,提升女人味,脚趾无须鱼嘴的半风凉鞋。一般鞋跟高了,脚跟一定往前面挤,但挤出界的话,会像“剪子”般影响美观。你就稍微设置个“护栏”,就像一幢别墅前的矮木栅栏,格调韵味就出来了。
穿上高跟鞋,能使女人的脚踝和大腿变得轮廓更加优美,显出一种腿部颀长性感的风姿。穿上高跟鞋,能使女人的脚显得更小,使她的足弓和脚背更曲线优美,能更增加富于女性柔情的独特的一种美感。
赵轩不顾南宫诗诗的闪躲,一把抓住她的小腿,将她的丝袜向下捋了下,只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