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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重生之娱乐教父-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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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以上就是今天的资讯快播,下面是‘点歌台’节目,根据我们收到的同学的来信,发现大家的两种要求占据了绝大多数。

一个就是点播《老鼠爱大米》,还有一个就是有点儿为难了,要求我再创作一首好听的歌曲。

第一个条件很容易,不过第二个吗,哈哈哈当然也难不倒我了,当然这不是我当场创作的,而是早就写好的,我可没有当场创作的惊世才华。”

同学们的要求都比较一致,点播《老鼠爱大米》是因为这是一首新歌,而且简单容易模仿,更是表白神曲,所以大家想要再听听原唱。

而至于第二个要求则是大家既是期待又有些刁难,大家希望难为一下陈朗,毕竟陈朗太天才了,让大家多少有些嫉妒,所以难为一下。

当然如果再次过关,那么也会收获大家的喜爱和尊崇,还有就是年轻人崇拜偶像,陈朗虽小,但是却表现出了不一般的天赋。

大家也或多或少的有点儿追星的感觉,而且明星还是自己的同学,这让大家更觉得亲切。

“好了,我先演唱《老鼠爱大米》,我听见你的声音,有种特别的感觉,让我不断想,不敢再忘记你……”

同学们听着简单的旋律,也开始跟着陈朗唱了起来,刚开始歌声还不大,结果后来大家发现别的班级似乎也在跟着唱的时候,似乎有了比较的意思。声音是越来越大,直到最后所有声音汇聚到一起,甚至盖过了广播的声音。

同学们也是越唱越激动,最后甚至有的同学都跑出了教室,和别的班的同学,一起唱了起来,而老师虽然没有唱出声来,但是也在嘴里哼着旋律,津津有味。

老师看着教室外一起唱唱跳跳的学生,感觉不可思议,而校园外的人听到学校里传来整齐的歌声,也都围观了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播音室里的陈朗也终于感觉到有人在跟着自己合唱,但是播音室的门关起来了,所以声音不是太大,还不道几乎是全校都在唱。

直到整首歌结束,校园才再次安静下来,唱完的同学们看着平时不认识的其他班级的同学都笑了起来,相互击掌,最后搂在一起有说有笑。

校园充满了欢声笑语,这种大家一起唱歌的感觉就像是演唱会一般,让人的肾上腺素激增,感觉到一种异样的兴奋,而在这种氛围中,也很容易让两个不相识的人关系一下子变得亲密。

“好了,看来大家都学会了这首简单的歌曲,谢谢各位大大的捧场。下面呢,是我写的另一首歌,歌名《童年》,希望大家喜欢。”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

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叽叽喳喳写个不停。

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

福利社里面什么都有就是口袋里没有半毛钱。

诸葛四郎和魔鬼党到底谁抢到那支宝剑。

隔壁班的那个女孩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

嘴里的历史手里的漫画心里初恋的童年。

总是要等到睡觉前才知道功课只做了一点点。

总是要等到考试后才知道该念的书都没有念。

一寸光阴一寸金老师说过寸金难买寸光阴。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迷迷糊糊的童年。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太阳总下到山的那一边。

没有人能够告诉我山里面有没有住着神仙。

多少平日记忆总是一个人面对着天空发呆。

就这么好奇就这么幻想这么孤单的童年。

阳光下蜻蜓飞过来一片片绿油油的稻田。

水彩蜡笔和万花筒画不出天边那一条彩虹。

什么时候才能像高年级的同学有张成熟与长大的脸。

盼望着假期盼望着明天盼望长大的童年。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盼望长大的童年。”

第二十四章校园偶像

《童年》是罗大佑的经典之作。歌曲从八十年代诞生至后世一直风靡流行校园的每个角落,翻唱的记录也创下了历史记录。整首歌歌词和旋律密合,而同时又不失去口语的质感。

在陈朗的歌声中,唱着一个人对童年往事和成长历程的追索和感怀,不加修饰的嗓音和自然流露的缕缕温馨,将每一个人的儿时记忆都唱得暖融融的。

在听的每一个人,无论是同学还是老师,亦或者在校外凑热闹的人都在《童年》中寻找自己过去的影子。

那清澈的池塘、那挺拔的榕树、那喧哗的知了、那秋千上的蝴蝶、那严厉而又和蔼的小学老师、那一直期待的漫长夏天……

歌曲唱完后,学校里一片寂静,每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童年中不可自拔,过了好一会儿,大家都鼓起掌来,大声喊道,“再唱一遍,再唱一遍!”

掌声和喊声是如此的激烈而响亮,连坐在播音室的陈朗和马倩都听到了,马倩打开播音室的门,一阵阵掌声和呼喊声犹如一阵冲击波,深深的刺进陈朗的心。

陈朗甚至感觉一下子失聪了,陈朗当然知道《童年》是历经30多年而依然流行的经典,但是这如潮的掌声还是让陈朗一阵的失神。

马倩也被声音吓了一跳,赶紧又关起了门,问道,“怎么办?”

陈朗则是二话不说,又开始唱了起来,“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叽叽喳喳写个不停……”

教室外的同学听到广播里再次传来了《童年》的歌声,一阵欢呼,然后又赶紧安静下来仔细的收听,可是没过多久,大家又是不知不觉得跟着唱了起来。

虽然可能歌词记得不是很清楚,但是还是跟着旋律以及广播里的歌声,唱了起来,最后大家又是搂在一起又唱又跳,好似一场盛大的联欢。

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笑意,每个人的心里都充满了回忆,每个人的眼里都充满了晶莹。

直到又一遍《童年》唱完,大家的嗓音都有些嘶哑,但是仍然有人高呼再唱一遍,似乎是陈建人的声音,还有不少人附和。只是广播里却传来了陈朗的声音。

“好了,很感谢大家喜欢这首歌,谢谢,但是下面还有轻松一刻的节目,所以不能再唱一遍了,如果再唱的话,大家回家晚了,我怕各位的父母明天会来揍我啊。”

大家一听哈哈大笑起来,也就不要求再唱了。

“现在是轻松一刻,不知道大家还记得昨天的题目没有,我再重复一遍‘一只梅花鹿爸爸在路上走着,而且走得越来越快,然后就成了什么东西?’”

大家听到是昨天那个让自己想的脑壳疼的题目,又都安静下来,想听听到底是什么答案。

“梅花鹿爸爸越走越快,越走越快,最后就变成了……高速公路(鹿),同学们,你们猜对了吗?”

“啊,高速公路(鹿),哈哈哈……”

“高速公路,真是没想到啊,这个陈朗也太鬼了。”

“这个陈朗,真是太有才了,笑死我了,高速公路,哈哈……”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收到了许多的回复,但是可惜的是,没有一个人回答正确,只能说声抱歉了。另外由于时间问题,今天再出一道脑筋急转弯就要结束了。

虽然很不舍,但是不必着急,我们下个星期就可以再见了。现在,请大家听好题目。

‘世界上那种车最长?’好了,本期的‘狼来了’校园广播到此结束,同学们,我们下星期二再见。”

播音结束后陈朗和脸上带着笑意的马倩一起走出了播音室,马倩高兴地说,“今天大家的反响很强烈啊,陈朗你真是太有才了,《童年》绝对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歌曲。”

“呵呵,一般一般,天下第三。”陈朗不好意思的谦虚道。

“切,不害臊。我先走了啊,我男朋友还在等我呢。”陈倩说完就跑开了。

陈朗则是向吉他社走去,结果刚转过楼道就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只见眼前全是人,而且都是眼睛放光的看着陈朗,然后一下子将陈朗围住,里三层外三层。

同时嘴里高喊,“陈朗!陈朗!”“童年!童年!”“诛仙!诛仙!”“不紧张!不紧张!”“老鼠爱大米!老鼠爱大米!”

还有很多人在陈朗的身上乱摸,甚至陈朗感觉到自己的小伙伴也暗遭毒手,吓的陈朗一下子捂住下面,而这时陈建挤了过来大声喊,“请大家让一让,让一让。”俨然成了保镖了。

但是喊了好久也没有效果,只好拼命往前挤,这时宋雨辰和于松也过来帮忙,距离吉他社明明是近在咫尺,但是几人愣是用了40分钟才进屋,而吉他社的人也是将几人放进来后,吓得赶紧锁门。

“怎么会这样,这也太疯狂了吧。”陈朗看着窗户外因为激动脸都显得有些狰狞的同学,再看看自己身上的布条,简直是哭笑不得。陈建、宋雨辰和于松也是衣服破烂,心有余悸。

然后吉他社的人也围住陈朗,“朗仔,《童年》真是太棒了,太好听了。”

“陈朗,《童年》真是你自己写的吗,简直是不可思议。”

看着大家激动的神态,陈朗也觉得不可思议,只是两首歌,至于这样吗,搞得自己像天皇巨星似的。

其实这是综合效应的结果,首先就是陈朗长得够靓,很容易博得大家的好感,其次就是开学典礼上关于青春的演讲。

“我的青春我做主”,“我是青春,我为自己代言!”这两句话无疑有着巨大的杀伤力,很能博得广大青少年的认同。

再加上《东方日报》上《诛仙》的连载现在是如火如荼,受到众多小说迷的喜爱,更加上陈朗还会自己创作歌曲,虽然目前只有两首,但是无疑都是经典。

尤其是《童年》,更是30年不褪色的经典之作,同时陈朗唱歌也很好听,如此才貌双全的天才,完全符合青少年心中对偶像甚至是对自己美好的幻想,因此才会产生这么大的效应。

陈朗看着大家很无语,而大家看着陈朗的衣服完全变成了线条,连小内内都漏了出来,大家全都哈哈大笑。

陈朗只好等大家都安静下来后,走向了房门,吓得陈建等人一跳,陈朗则示意没事,打开门,搬过来一张桌子,站在上面,而后面没有看到陈朗的人看到陈朗现在的造型,又是一阵大笑。

陈朗只好双手下压,示意大家安静,等大家都不笑了,才开口道。

“真是不可思议,我没有想到大家会这么喜欢我,甚至连我的校服都想带回去收藏,当然我也感谢大家手下留情,至少没有光溜溜的站在这儿。”

大家听到陈朗的话,又看到陈朗的裤子现在是一条一条的,里面的内裤若隐若现,全都大笑起来。

“其实,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中三学生,能够得到大家的厚爱,我真是没有想到,也是受宠若惊,也希望大家以后看到我,不用围观,我又不是天皇巨星,我们大家可都是校友呢。

以后大家可以在课余时间来找我玩,我也很喜欢大家,大家都是年轻人,我们穿着同样的校服,在同样的学校学习,有着同样的青春,同样的爱好,同样的幻想,所以我希望大家都能和我做朋友。

我们可以聊小说,聊爱情友情,聊歌曲乐器,欢迎大家来找我,也找你身边不认识却志同道合的朋友。”

听着陈朗的话,大家都安静下来,看着他,只觉陈朗就像太阳一般耀眼,又如磁石般吸引眼球,听到最后一句话,大家又都开始打量身边不认识的同学。

这时陈朗示意陈建、唐俊、于松等人都站到了桌子上,然后将双手搭在大家的肩膀上,所有人都似乎明白了一般,和身旁的人肩膀搭肩膀。

只听陈朗高喊,“我们青春,所以无悔!”

“我们青春,所以无悔!”所有人心意相通,一起高呼。

“我们青春,所以无惧!”

“我们青春,所以无惧!”所有人脸色通红,面目狰狞。

“我们青春,所以无敌!”

“我们青春,所以无敌!”所有人竭尽全力,拼命呼喊。

“我的青春我做主!”

“我的青春我做主!”所有人心中激荡,不能自已。

“我是青春,我为自己代言!”

“我是青春,我为自己代言!”所有人深情呐喊,冲破云霄。

喊完后,大家只觉自己心胸通畅,浑身通泰,看着自己左右的同伴,只觉大家犹如梁山泊聚义的好汉般,惺惺相惜。

而这场如同青春般的宣言,犹如一场熊熊的烈火,在大家心中燃烧,不只是一个人而是所有人,不只是一所学校,而是所有的学校。

很快《童年》这首歌如同台风过境,席卷所有的大中小学,在同学的口口相传中,一夜红遍香江所有学校,也深深扎根同学的心中。

每个人的嘴里都会哼着《童年》这首歌的旋律。同时陈朗这个名字又一次在学生中广为流传,长得靓,还幽默,能写能弹能唱,似乎成为了新一代的校园偶像。

第二十五章第二本小说

《东方日报》总经理办公室。

马成坤满面春风的听着自己的正副主编的汇报,刘副主编也是满脸激动。

“马总,《诛仙》刚开始连载的时候《东方日报》的销量就止住了颓势,后来就在慢慢的增长,虽然增长的很缓慢,却一直在增长,但是最近有两次爆发式的增长。

我注意了一下,第一次增长是《诛仙》小说中的女主陆雪琪出现的时候。

‘山风吹来,那洁白的云气如最柔软美丽的丝绸一般飘动婉转,陆雪琪衣衫飘飘,肤色如雪,清艳不可方物,宛如九天仙子落入凡尘,令人心中爱怜之时,竟还有几分敬畏。’

读者似乎都认为这是一个能够和小龙女、王语嫣媲美的女神角色,还有就是这个星期二后每天的销量的增长都是大幅度增加。

现在报纸的销量已经达到了130000份,超过了《星岛日报》,距离《明报》的145000份的差距也是在逐渐缩小,但是具体原因,倒是不太清楚,这点倒是让人好奇。”

“是吗,没有查到是因为什么吗?”马成昆也是对这个原因很感兴趣。

“这个我倒是知道一点。”王总编面带微笑的说道。

“哦,王叔您知道,那您给我们说一说是什么原因。”马成坤和刘副主编都十分好奇。

“这造成第二次销量增长的原因还是《诛仙》这部小说的作者月朗星稀。”王主编似乎很是感慨的说道。

“哦?你是说《诛仙》作者陈朗小友,难道陈朗还有什么其他爆炸性的新闻?”刘副主编好奇的问道,马总也是很疑惑。

“因为现在的陈朗算是校园偶像了。”

“校园偶像?陈朗还是大明星?我怎么不知道。”

“我们大人自然不知道,因为他就是在校园里成名的。”

“校园里成名,怎么成名的?”刘副主编问道。

“他写小说《诛仙》并在《东方日报》上连载的消息已经在校园里传开了,而且这小子竟然还会写歌,并且自己演唱的还不错。

虽然只写了两首歌,其中一首简单直白,但是朗朗上口,另一首则是让人感触颇深,虽然我不是专业的乐评人,但是这绝对是一首经典之作。”

王主编似乎脑海里还在回想《童年》的旋律。

这话倒是让马成坤和刘副主编深感惊讶,虽然王总编不算是乐评人,但是这么多年的主编生涯,所谓触类旁通,基本的眼光还是有的。

“而现在这两首歌已经是在香港所有的学校里流传,我的孙女就是这个小子的歌迷,天天在我面前唱《童年》;我都快会唱了,最让我感触的是这个小子在开学典礼上的演讲。

‘我们青春,所以无悔,我们青春,所以无惧,我们青春,所以无敌。我的青春我做主。我是青春,我为自己代言!’

由此可见这个小家伙绝对是个自信的人,再加上惊人的天赋,真不知道这个小子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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