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球法师-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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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我这就去看这部电影,晚点给你打电话。”周轩答应了,反正这会儿也没事干,距离吃饭还早,不如去看场电影,吉尔莫正好给了他约会提议。
“谢谢,拜。”
挂了电话,周轩看向聂语嫣,问道:“我们去看电影怎么样?一个好莱坞朋友推荐的,让我看完给他点评价。”
“导演朋友?我刚才听见你叫他吉尔莫……他不会是墨西哥的那个‘魔导’吧?”聂语嫣深吸了一口气,激动的摇起了周轩胳膊。
“呃,他好像是有这么个外号。”周轩想了想,点头道。
“你居然认识这么有名的人?他还给你打电话推荐电影?上帝啊。”聂语嫣捂着嘴叫道。
国内经常独自在家的聂语嫣很喜欢看电影,“魔导”吉尔莫·德尔·托罗在好莱坞大名鼎鼎。
80年代初,做了近10年化妆主管的吉尔莫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他是电影方面的全才,担任过导演、演员、导演助理、编剧、制片人等。
他拥有一个极具想象力的大脑,是有神论者,喜欢魔术,相信灵媒,研究神秘力量。大作有《地狱男爵》、《潘神的迷宫》、《刀锋战士》等等,都是脱离于现实的异想世界。
聂语嫣对这个人久仰大名,如雷贯耳,她喜欢《潘神的迷宫》。不过在周轩看来,这家伙就是个45岁年纪还单身的胖宅男,性格有些古怪,是个老顽童。
她又晃了晃周轩,问道:“他推荐什么?我们这就去看吧。如果去洛杉矶,你能不能带我见见他啊?”
“没问题,他还说过让我假期去他家做客住几天呢,他有自己的庄园。”
周轩表现的很平淡,聂语嫣更佩服他了,认识大人物却没有半点巴结的意思,恐怕只有对金钱、名利没多少追求的人才能做到。
其实周轩有追求,只是隔行如隔山,他和吉尔莫也就君子之交淡如水了。
“这是吉尔莫女朋友的电影,可是恐怖片哦,如果你害怕,可以揽着我的胳膊。”周轩笑道。
“切……”聂语嫣这才想起放开周轩的胳膊,装作不悦,心里挺甜蜜的。
两人去了附近影院,买了饮料爆米花,看了最近的一场《WhileSheWasOut》。
电影一点不恐怖,也不惊悚。周轩看了一会儿就乐了,果然是部十足的烂片。
电影讲述的是一个住在郊区的家庭主妇黛拉,生活并不美满,经常和丈夫发生口角。圣诞节的晚上,她独自一人开车去超市给自己的孩子买圣诞礼物。取车的时候和几个小流氓发生了争执。就在一名保安前来干预的时候,一个小流氓向保安开了枪,此人当场死亡。黛拉成了现场唯一的目击证人。为了能够掩人耳目,四个小流氓决定杀掉黛拉灭口。她只好逃跑,身边仅有的只是一个工具箱。
然后黛拉用她工具箱里面的工具先后杀掉了三个流氓。最后一个流氓手里有枪,黛拉只好色诱对方,夺过对方的枪并将其击毙。最后回家她又杀了自己的丈夫。
整部电影的主要过程在黑灯瞎火中进行,周轩怀疑剧组是不是忘了带灯亦或是资金不足,很多桥段甚至不知道在演什么,没灯光,戏再好也演出不来啊,找奥斯卡影帝也白搭,还不如去听广播剧好了,反正都看不见。
难怪吉尔莫快发疯了,他拍电影要求挺高,做这部电影的制片人感觉被坑一样。
晚上吃过饭,聂语嫣跟着周轩回了公寓,她想听听周轩和吉尔莫打电话,怎么讨论电影。周轩拨通号码,双方都用了免提,苏珊也在吉尔默家,等着听评价呢。周轩根本想不到自己有这么大的面子。
本来他对电影一窍不通,自从和奥尔森姐妹混熟了,看了不少电影。一部电影为什么失败,观众为什么不买账,他也能分析出大概。尤其电影中角色的心理,哪里不和逻辑,他看的一清二楚。
好莱坞出色的演员无数,就算是想被潜规则,都很难找到门路。如果他能充分发挥特长,提出意见让吉尔莫这个导演朋友满意,说不定能帮科洛·莫瑞兹挣个角色。所以他就大胆提意见了,并没有觉得难以启齿。
周轩说这片相当无厘头,开始了疯狂的吐槽。
黛拉时刻抱着一个百宝箱,看点就是黛拉如何用百宝箱里头的各式工具插死一个个小痞子。这让他想起了古龙小说《英雄无泪》里的那口箱子……
黛拉被一群男人狂追、时刻都有可能被先奸后杀的时候,居然还有心情聆听小痞子们的悼念词;片中无意透漏了女主角的职业其实是个萨满,她在逃离小流氓们一段距离后,在河边祭了一个仪式,大声召唤上帝,可惜上帝没出现,痞子小分队却跟来了。
最后搞死拿枪痞子的手段诡异至极,两个人都疯了。痞子化身莎士比亚吟唱了长达十几分钟的优美诗剧,几乎感化了黛拉,二人就此开始鱼水之欢,女主角抓住机会毙了流氓。在死了这么多兄弟的情况下,就算是加藤鹰也应该无法勃起了吧?这家伙得有多流氓才能被色诱啊?他其实是拍A片的走错片场了吧?
看到中间周轩说他已经猜到片尾黛拉回家一定会秒了她丈夫,因为她杀了这么多人后得到大量经验值,还爆了件极品装备——枪!她升级了,再也不是战斗力只有5的渣了。她丈夫那点等级完全没法和她PK,顺理成章的被杀。
周轩吐槽完毕,吉尔莫和苏珊听的目瞪口呆。不同的是吉尔莫喜上眉梢,心里大爽,苏珊则脸色难看,终于承认这个剧本很不合理,谁也不会觉得这种事会真实发生。
吉尔莫起了好奇心,问道:“如果是你,会怎么拍呢?”
“女主被丈夫家暴,然后出去被4个男人奸杀,一个警察目击到了但因为认识犯人视而不见。女主的给孩子买的礼物里有恶魔赋予的力量,死后变成厉鬼回去报仇,拍摄手法最好用倒叙,用一个旁观者,比如警察的女朋友为视角拍摄,从几个男人逐个死亡开始,慢慢引出女鬼复仇的原因,最后杀死警察,女鬼消失。”周轩随口说道,他觉得这才叫恐怖片。
苏珊听完,叹道:“我有点想拿地狱男爵的大枪爆了自己脑袋,吉尔莫你是对的,我的电影很烂。”
如果按周轩随口说的东西拍出部鬼片来都比她这个有看头。吉尔莫感觉找到了知音,他最喜欢魔幻的东西,赞道:“斯蒂芬,看来你有写剧本的天赋啊。”
周轩电话用的也是免提,聂语嫣听到对话,在旁边看他的侧脸,心里冒出个想法——难道就没有什么事是他做不好的吗?
周轩微笑道:“我只能说个构架,见笑了。其实这个剧本很好,只是人物细节和心理出了问题,如果改改说不定就是好片了。
吉尔莫楞了一会儿,又说道:“我看你真的该当编剧,或者你退役以后学学摄影当导演吧,肯定有天赋。”
“老兄,千万别抬举这么我,我也就给你提点意见,如果你不怕我演砸了,我还能免费去你电影里客串几个镜头。”
“说定了,下部电影我一定给你打电话,有空你也帮我研究下剧本,来洛杉矶的时候找我啊。”吉尔莫兴奋道。
周轩适时的提出了一个要求。“如果有角色适合小孩儿的,考虑下科洛·莫瑞兹吧,她很努力,而且她真的很想演你的电影。”
“如果有合适的角色,我会让她去试镜的。”吉尔莫做出了承诺。
又聊了会儿,周轩挂了电话,聂语嫣还在看着他出神。
“怎么了?”
“没什么……”聂语嫣霞飞双颊,低下了头,脚尖点在地上轻轻画着圈,她心如鹿撞,知道自己真的喜欢上了周轩。
周轩挠了挠头,被美女看的有点不好意思,他清楚两人彼此都有好感,却不清楚怎么表白才合适呢?
第99章【英雄迟暮,矛盾答案】
勇士坐镇主场,14日迎接底特律活塞的挑战,周轩将要对位的,是联盟现人气最旺的后卫——阿伦·艾弗森!
加盟活塞之后,关于艾弗森的争议再度四面袭来。
早在76人时期,人们谈起艾弗森的时候,必然会有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必然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有人愿意提起他那些辉煌征战的岁月,也有人愿意提起他破坏球队的那些碎碎念。
不可否认的是,艾弗森是NBA中一位极具天赋的奇才,作为NBA历史上个子最矮的得分王和MVP,他依然拥有着海量的支持者,他2001年在总决赛当中和洛杉矶湖人浴血奋战的情景至今仍然令人耳熟能详。一连串华丽的数据和数不清的五佳球让人们从恨到嫉妒,最后到赞叹,而今只剩下惋惜。
和掘金迎来比卢普斯后崛起截然相反的是,拥有了艾弗森的活塞立即两连败,上场才艰难的战胜了国王队。
活塞队希望艾弗森能打好控球后卫,可他依然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个人英雄主义者。他永远不会屈服人下,得分就好象吃饭睡觉一样近似他的本能。
广告词说无兄弟不篮球,如今的艾弗森在活塞可能连半个兄弟都没有。无论是费城还是丹佛,艾弗森几乎都拥有近似无限的个人出手权,那时他在球场上当仁不让的主角,然而在活塞他却得不到这种待遇。活塞强调的先发阵容的概念是一个整体,绝对不是一个英雄带着四个配角,因此也注定无法让艾弗森为所欲为的投篮。
造神运动没有让艾弗森拿到他梦寐以求的总冠军,却多了一大批把他当成偶像神灵膜拜的球迷。在球迷的盲目支持下艾弗森永远是2001年那个传奇人物,他们一次次用选票将艾弗森送进全明星赛上,更加助长了艾弗森我行我素的性格。
也许毒瘤一词不该出现在艾佛森身上,他对于比赛的敬业程度,以及他的个人能力,都不该和“毒瘤”沾边。但他确实很难找到合适的球队,无法让队友变强,也是不争的事实。
在76人,特别是2001年,艾弗森的身边有最佳防守球员穆托姆博,最佳第六人阿隆·麦基,最佳教练拉里·布朗,还有诸如斯诺,拉贾·贝尔,盖格尔,林奇等一批好手。所以打进总决赛也算是理所当然,而不是所谓的艾弗森独立把一支烂队带进总决赛。
球迷们津津乐道的2001总决赛,艾弗森场均35。6分5。6篮板4助攻1。2抢断。看似无敌,其实他场均命中率只有40。7%,场均出手32。4次,场均打铁19。2次。这是什么概念?大部分球队的核心场均出手数都没有19。2次。
而后,艾弗森无法和克里斯·韦伯产生哪怕一丁点化学反应,失去了在东部集体萎靡的几年中证明自己的机会。
到了掘金,所谓的“黄金双枪”只是看上去很美,艾佛森一走,球队立刻就变了一个样,突然跻身一流强队之列。相反活塞,艾佛森不仅面临的新战术新环境的考验,球队防守也变弱了。
已经有不少专家分析,如果艾弗森再不往正统后卫方向转变,这份合同结束后,他很可能无球可打。
在后卫位置上,如果没有一个防守型后卫配合,艾弗森是不折不扣的球场黑洞,纯属单挑极限。凡是经常打球的人都应该知道,篮球场上的身高就和**的胸围一样是吃饭的家伙儿,183CM的还是穿鞋身高的艾弗森作为球队的绝对攻击核心这事儿他做到了,但让他防好对方二号位却是奢望。
有人会拿艾弗森职业生涯的助攻数据说事儿,并且说考虑到他打的是2号位,已经很团队了。其实正好相反,传球分很多种,艾弗森最擅长的恰恰是与团队进攻毫无干系的一种。好的组织者是控制篮球,等待队友跑位和空切,准确的将球送过去。艾弗森做的是不断利用带球和挡拆给自己创造投篮机会,没投篮机会了再传球。
老布朗曾不竭余力的想说服艾弗森更多去组织进攻,一者能减轻自身压力,保持体力,二者能调动队友积极性,艾弗森当时不同意,打到决赛也仍然坚决抵触,他的理由很简单,既然他比队友能力强为何不能者多劳,输送炮弹让斯诺去干不就挺好?而且他从来没觉的累!他什么都不怕,什么都能挑战一直都是个斗士,但从来没想过挑战自己。
球权百分之八十在他手中,战术百分之八十为他设计,他不准,就是球队不准。那么艾弗森擅长的传球是什么,他擅长的助攻来自哪里?除了快攻外,仍然是最考验个人能力的一种,突破后吸引包夹分球给空位,这完全考验的是篮球掌控者的个人能力,不可否认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球队,可是这太有限了,艾弗森凭借他逆天的突破技巧和速度创造机会,巅峰期场均7。9次助攻几乎个个这般模样,他说他不累,可是这种充满碰撞和消耗体能的助攻是不是影响到他个人进攻的效率呢?这谁也不知道,只有他自己知道。
看艾弗森的比赛和基德的比赛对比很明显,球迷每场打完都感觉艾弗森助攻了好多。“至少8个,我记得的就有8个。”结果看技术统计,就是8个。对于基德,球迷的印象往往是,“我没记得有几个助攻啊,他简直就是角色球员”,结果一看却是十几个。
艾弗森一场打完,个人砍30分,队友没能提供足够帮助,输了。
基德一场打完,没投过几个篮,得分也绝对不会上20,新闻上说的往往是“球队进攻多点开花,六人得分上双。”
传球助攻,行进间传到队友手里,让错位的队友单打轻松得分,不容易被人铭记,但却是对于团队最最重要的粘合剂。吸引包夹突分观赏性强,但却做不了常规武器。这就是为什么基德2008年到了奥运会上还会场场打首发,有些重要作用,不是数据能体现的。
老了慢了,基德、纳什仍然能混上大合同,他们懂得利用团队来提升自己的效率。可艾弗森不行,他的篮球观和CCTV5的报道一样一成不变又不合时宜,误导了一批又一批的球迷。
这是非常矛盾的,究竟是艾弗森太盲目相信自己对篮球比赛的作用了,还是篮球比赛本身很蠢,除了拉里·布朗执教的2001年外,始终不能给一个天才提供应有的舞台?
如果非要给艾弗森一个评价,他是前所未有的特别的球员,迄今为止无法复制的传奇。当你不那么看重比赛胜败或者教练反应的话,那么他的比赛确实让人尊敬,且观赏性十足。
周轩也曾崇拜过艾弗森,但现在,他再不会幻想像艾弗森那样打球了。他要的是团队,要的是胜利。
当晚,艾弗森出场的时候,甲骨文球馆内的球迷给予其热烈的掌声。无论到了哪里,他都很受欢迎。
周轩出场顺序已经改变了,倒数第二个,仅次于斯蒂芬·杰克逊。没有马盖蒂,他成了勇士第二核心。看台上的掌声更加热烈,球迷们都希望看到周轩对位艾弗森。而今天他们也一定会对位,老尼尔森不打算让周轩去防守汉密尔顿或者普林斯。
艾弗森在训练的时候很安静,投了几个篮,和队友们没有交流,周轩也没有过去找艾弗森这个大人物说话,因为他无话可说。
他能说什么呢?
“在中国时,我就经常看您打球了!说句心里话,您是我眼中最伟大的球员,我的偶象,我很崇拜您,我的目标是成为你那样的人。”艾弗森刚进联盟就敢和乔丹叫板,这样性格的人去奉承他有意思吗?
“艾弗森,今天我一定会打败你。”挑衅有意义吗?人家已经老了。就像科比当年卯足了劲打奇才刷了55分,除了个别脑残密,谁会说科比打爆了乔丹?
周轩所做的是像往常一样,用心理学给自己鼓劲,准备面无表情的打好这场比赛。
老尼尔森安排战术时还是强调了那几点,跑轰、阵地进攻注意挡拆、错位后的外线投篮。没有马盖蒂,勇士更难在低位做文章,所以内线球员都要拉出来挡拆,给外线球员创造机会。
活塞走了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