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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吾师余秋雨-第1章

小说: 吾师余秋雨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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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弟子著书为师辩护:《吾师余秋雨》 作者:哈马忻都
   十几年来,亦师亦友的关系让马小娟比一般的读者离余秋雨更近,期间关于余的热点也从未停歇,出于一种对老师的理解,也是对读者知情权的尊重,使她有了写作的冲动。“我觉得很多关于余秋雨的文字,无论维护还是诋毁,都没说到点上,而且其中还夹着男人间的勾心斗角。余先生说过,针对自己的激烈言论其实也是对突破原有格局的‘新兴文化生态’的反弹,这种文化生态,在他担任上戏院长时就已经酝酿建立,作为学生,这本书完全都是我多年来对余先生自然的认识和感悟。”  
  他的名气大得让我羞于张扬我们的师生关系
  刚刚分手告别完,一起出电梯的男人马上凑过来,问:刚才那位先生是不是姓余? 
  我说是。 
  余秋雨? 
  是。 
  他现出一脸的表情,重新往早已关闭的电梯那儿看。我偷笑。我想这会成为他今天的一件大事,他会对周围的人说,他今天看见了余秋雨。 
  许多人通过文字认识余秋雨,也有人通过电视、报纸这样的媒体记住余秋雨的相貌。还是距离,让他们对日常的余秋雨怀有各种各样的想象、猜测。 
  我的表弟问我:余秋雨是你导师?人家可是文化大家!——言下之意,你是谁? 
  中学时代就疯读余秋雨散文的小齐,几次回避和我一道去见余秋雨,他说你的导师名气太大,我更喜欢和他在文字中交流。 
  单位的同事笑我:看看你老师什么样儿?你什么样儿?人家早把你这个学生的名字都忘了吧? 
  朋友的女儿,脆生生的小中学生,挤在排队等候签名的人堆里,大喊:余先生,您认识马小娟吗?余老师说:认识啊,我们是很好的朋友。那女儿就足足地幸福和自豪了许多天。 
  有人想不通,说你怎么就撞上余秋雨做你导师?你运气够好的。 
  这种时候,我只笑笑。多数时候我喜欢别人以为我狗屁。没有关系的。 
  一个是如雷贯耳的文化名人,一个是风一样飘过成不了型儿的游逛女,所谓名师出高徒,在我这儿没有应验。 
  许多自信,却恰好来自余秋雨老师。我一直喜欢听他夸我的那些话。 
  我的朋友少之又少,读他书的人何止成千上万。在心里,我是学生,他是老师,我们又是很好的朋友,互相关注,私下也互相吹捧,谈不上学术体系上的所谓师徒传承,只是气场相投,总有话题可聊。在离开上海戏剧学院的的十几年里,我们通信,通电话。我们见面,喝酒,饮茶,聊天。我们生活在不同的城市,活跃于不一样的领域,我们总能兴致勃勃,谈论一切好玩的事情,好玩的人。 
  他总有和别人不一样的说法,就像他总有和别人不一样的行动。我受到他的影响。我从他那里学到主要的。 
  我喜欢对他说:“我们是一伙的。” 
  十几年里,我们一边成为互为欣赏的朋友,一边成为世俗眼里毫不相干的两类人。他以他的思索和才华,感觉与写作,越来越被无数的人记住和接纳,他成为无数人眼里的大家。 
  他的名气大得令我羞于张扬我们的师生关系。 
  有一天我读米歇尔·芒索的《闺中女友》,她数叨她与杜拉斯之间的友情: 
  “这种奇怪的地形绝妙地象征着我们在这友谊中的地位。她无疑高高在上,我在下。但我喜欢仰视她,她也喜欢我仰视她。我并不感到屈辱,也未受到伤害。” 
  “在大约三十多年里,玛格丽特不断使我眼花缭乱。” 
  “她教我主要的东西,她只教我观察。” 
  “在鼓足勇气叙述这个故事之前,我好像数数有多少暗礁似的,重读了她所有的书。接着,我估量了一下自己真诚的力量。” 
  我就想,这是一种彻底和真诚的认同了,芒索定是从她们的友谊中获得过太多,太满,她也定是从杜拉斯那里学到了许多许多,所以才从不躲闪她与杜拉斯曾有过的深厚友谊,更不在乎别人是否以为她是靠了杜拉斯才成为作家的。 
  有时我会问自己,为什么我通常选择回避自己与余老师的师生关系?因为他名气太大,而我微不足道?因为我不喜欢别人否定我一直以来存在的状态与生活的方式?可是难道我真这么在乎外人的评判吗? 
  通常我的内心是骄傲的,从不需要社会的认同与许可。不反社会,却坚持远离;习惯独来独往,总是自由的。 
  但是一个靠写字行文为生的人,不是要靠作品来证明自己吗? 
  很早的时候余秋雨就对我们几个研究生说:你们已经研究生二年级,要写文章,要有创造意识,要把自己的信息量发射出去,要让人看得见你! 
  但是我们懒得很,我们全都淹没在他的身后。 
  那时的上海,是这样一座城市,总是从从容容、不事张扬,从来不刻意提倡什么,也不会有石破天惊的口号当街喧哗。一切旧有的、新来的,仿佛都是天经地义、生来就有,不必大惊小怪,也勿需任何诠释和过渡,自自然然地,就成为城市生活的本来。 
  一场高水准的欧洲乐团的交响乐演出,无声无息地,就会招来剧场外众多等票的市民。一次难得的芭蕾舞演出,无需任何宣传与炒作,不知从哪里就冒出来满满当当的观众。他们平平静静地来了,又平平静静地走了,仿佛这本来就该是属于他们的传统生活,或者生活习惯。印象中上海就是这样一座不会惊慌的城市,除了崇洋,中国任何其它地方其他人都惊扰不到她。她像一位见多了男人的大美人儿,冷傲、淡漠得不动声色,以至看不到激情、欲望,惟有安之若素的泰然,和“本来如此”的平静。她的由来已久的城市生活传统,普通市民所掌握的最基本的现代公共生活的细节与要领,让这个国家任何其它地区的富裕或是喧嚣都显出一股暴发或无知的浮躁。上海的大气氛是迷人的,极度生活化,每一个最初进入她的青年人,总是无端地就把自己放低,不知不觉屈服于她的国际化准则之下,心甘情愿接受她的熏染,迎合她的标准,慢慢地整个人就发生了改变。所谓润物细无声。   
  他的名气大得让我羞于张扬我们的师生关系(2)   
  就像一扇转动的玻璃门,进去时你还是个傻里傻气、“乡气(相对于‘洋气’,上海人用得同样多的另一个词)十足”的“外地人”,出来时,你好似换了个人,完全像那位《霓虹灯下的哨兵》里的黑大兵,无论如何都不肯再穿脚上的那双补丁袜子。倒不是什么忘本变修,而是终于搞明白穿黑皮鞋是不可以配白袜子的。就像喝咖啡不能搅动那把小勺儿,脖子上挂了金链子就不必再添一圈水晶珠子,你开始学习现代公共生活里最基本的条条框框。 
  许多的改变终生受益,琐碎、不值一提,但却必不可少,大上海让你在这里得到一张从容进入现代文明生活的门票,你渐渐掌握了人类生活中逐渐形成和必须要服从的约定俗成,不至于被逐出某一条底线。这些,会构成你日后周转于社会与人群中获取自信与成功的必要基石。 
  但是这个城市又因此而太沉稳、太骄傲,以至让人疏于作更大的改变与创造。叛逆是可以的,但叛逆的前提是曾经领略过那些被摈弃的,如果从未曾领略,从未曾到达,一眼就能看得出,那叛逆是如此无知。 
  大上海真是一个大染缸,她让我们只来得及接受她的熏染,掌握她的要领。她把文明的琐屑一点一点灌输给我们,消解了我们身上另一股冲动与挣脱的原始本能。这个阴柔的、高度女性化的城市,还真有点以柔克刚的软功夫,把我们改造得举止得体,荣辱不惊。我们浸润在这样的城市气氛里,失去了一部分血气。我们的思想也开始像身体外观一样,被束约在一架文明人得体的华车上,失去了我们自己的战车。 
  无论如何,对于缺少强有力的行动能力的人们,上海只能是一个阶段,一个过渡,不可长久地沉溺。她太过“大气”,“高高在上”,让我们忘了还有进取、创造一说。 
  只有那个坐在对面的我们的导师余秋雨,他的语气和态势,并不像一个一般的上海人。他总是在用一些十分“男性化”的词和句子煽动我们,好像要用它们作鞭子抽赶我们快点上路,快点撒开蹄子跑起来。 
  现在想,离开我们,他会在书房里再把那样的话对自己说上好几遍。那时他已无意一生湮埋在书斋中,他在戏剧专业里已独领风骚,功成名就,但它们不足以展现和承当他所有的才华与思考,他正在寻找更好的突破自己的方式。他正把自己的犹豫和不太确定的选择,坦诚地传输给他的研究生们。 
  他从不赞成我们“仅仅是谦恭地吸纳、勤快地抄录、广泛地翻阅”,在他眼里,那“并不是一种值得赞许的学习态势”。他总在鼓动我们去“创造”—— 
  “离开了创造,就不存在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研究。” 
  “在文化活动日益丰富、文化信息日益密集的今天,写几篇论文,甚至出几本专著,都远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的目的,亦即我们生命的意义,在于向社会提供确实属于自身创造的财富。” 
  “我们的智力水平和知识贮备,不是自炫的装饰,而只是投入创造的资本。” 
  “一个大学本科的毕业生考上了研究生,不应仅仅看成是一种学习过程的顺向延续,而应该准备经历一个心态上的重大转移。社会既然已经郑重地赋予你以文化创造者的使命,那么,不要胆怯,不要畏难,赶快把自己创造成一个创造者。” 
  “当你真正深入地投身创造,你会感到,人类的活力、文化的光华,正在向你汇聚,你的生命也就因此而获得了高扬。” 
  那些充满激情、饱含一种迫不及待的行动态势的话语,曾经是那三年里他不断地、反复地向我们渲染和灌输的。 
  那也正是他自己“困惑中迟迟疑疑地站起身来,离开案头,换上一身远行的装束,推开了书房的门”的前夕,也是他走出上海走向全国的起始。 
  我们曾经经由他的身旁。我们被导引,并得到暗示。但毫无知觉。 
  十几年之后,他远远地扔下了我们,走得越来越远,站在了所有人的面前。 
  我总说他不带我们玩儿了。 
  年少时,看多了毫无才气却削尖了脑袋要出人头地的人,那样的委琐和轻卑。 
  从来就不屑与那样的人为伍,所以要做出恃才傲物、无为而为的姿态。有一天却突然发现,没有以数量堆积的“东西”摆在那儿,有才与无才,其实不过换个说法而已。 
  直到今天,我也没能把自己的信息量发送到哪儿去。纵有万丈创造的豪情,终是流于鸡零狗碎,与一名文化创造者相去甚远。 
  总是从别人的惊讶里,读出疑问,有时是惋惜。那些表情提醒我我不是个好的学生,不是他们认为的余秋雨的学生的样子。 
  于是傲慢占据我,我会在陌生人面前假装不认识余秋雨,和余秋雨没有任何联系。 
  芒索的真诚与坦荡,开始让我羞愧。我也开始要打量打量自己真诚的力量和勇气。 
  做余秋雨的学生是我的幸运,十几年来成为可以谈话和关心的朋友,更是我的骄傲,别的那些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知道有无数的年轻人喜欢他,追崇他。 
  我还知道一些人不喜欢他,误解他。 
  更知道少数人在嫉恨他,中伤他。 
  十几年里,我们一直在交流,除了读他的文章,我更直接从他那里学到和得到我想要的,我比一般的读者离他更近,这是真实的存在。回避不仅不自然,而且不忠厚。   
  他的名气大得让我羞于张扬我们的师生关系(3)   
  一切仰慕和误读,都让我有描述一个更真实的余秋雨的冲动和决心。 
  有一天,我说,我在外面读到和听到一些有关你的文字,我觉得他们并不了解你,不熟悉你,无论维护还是不赞同,都没说到点上,还有好些男人间的勾心斗角,讨厌死了。我来写一本书好不好,写我眼里的余秋雨,一个《文化苦旅》之外的余秋雨,一个日常生活里的余秋雨。 
  人们需要和愿意看到一个真实的余秋雨,年轻的读者将会从我们师生的往来与友谊当中,感受到一个可亲的率直的余秋雨。 
  结果几年都过去了,我的书还没有写出来。 
  我总在说我还没有准备好。 
  其实写的冲动一直都在。就像所有关于他的热点,从不休止。好些情形,好些句子,自己会跑出来。感觉无时不在。甚至不需要准备。 
  但有件事情一直没法跟自己讲清楚。 
  书写一位影响过自己成长走向的名流,会不会有哗众取宠、媚俗讨巧之嫌?我讨厌这样。我不想我们之间的关系蒙上那些模糊和不纯净的投影。 
  直到重读米歇尔·芒索的《闺中女友》。   
  那是一次偶遇,更是一次暗合(1)   
  成为余秋雨的学生,肯定不是我撞上的。 
  多亏那次失意。人在穷途末路之时就想要远走他乡,17年前我决定离开南京大学的教职岗位时,像不少人那样,选择了报考研究生。这是一条轻松得多的捷径:不需要走关系,不需要办调动,不需要去求人,只需参加考试。 
  我站在南大图书馆书架前,不停地自问:我考什么?我考什么呢? 
  这有点可笑。读了四年大学中文,一直没能弄清楚自己究竟想要“搞”什么。这在治学严谨的南大,是不可原谅的。个别老师和同学认定我有点才华,但没有人认为我是个好学生。毕业时我被模模糊糊分来分去,最后定在写作教研室,给学生讲写作课,可我却躲在心里反抗:写作是教出来的吗!我大概也不是个好教师。 
  那是选择的开始,太过学究和专一的研究领域,会要我的命,我一直都在拒绝。一辈子躲在书房里专攻一段或一人的生涯,淹没在别人的生命与世界里,定会叫我了无生趣。我开始往四处发信,骚扰我的一些同学,以及同学的同学。我一个劲地打听:你们那儿有没有那种泛学科的、不那么确定研究方向的“专业”?也许正好有那么一位老先生,一时“想不开”,愿意招三两个我这样的人做研究生? 
  想要的回答真的来了!那是一封来自上海戏剧学院的信。我第一次知道了余秋雨的名字,并且一下就从来信里感受到,这个余教授可能还挺欣赏我的。 
  1986年上海戏剧学院的研究生招生科目别具一格,以余秋雨教授为主的导师组联合招收“戏剧学”研究生,除了余先生的艺术、戏剧美学,导师组里还包括戏曲学教授、欧美戏剧研究教授、中国现当代戏剧研究教授、戏剧表演学教授、舞台美术学教授,他们都是上海戏剧学院教学、研究领域独当一面的精英,所以要联合招生,本意也正在于不急着框死学生的研究方向,想要培养几位全方位的戏剧通才。 
  这样的方式,光是听上去就叫我喜不自禁。 
  上大学时我是中文系戏剧社的骨干分子(每次排演《雷雨》,扮四凤说“已经四个月”时,会笑得蹲在地上起不来),系里的所有戏剧课程我都选修过,曾历任各戏剧科目科代表是我四年大学生涯惟一的“官衔”。喜欢倒是真喜欢戏剧,但要把这样的爱好缩小至某一段戏剧史或某一位剧作家的定向研究,从来没主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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