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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钱钟书--爱智者的逍遥-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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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钱钟书对“拘守一隅、一偏、一边、一体(按,此“一体”,系“文非一体”的“一体”,非“通观一体”的“一体”)之弊”(56) 的关注,并不限于解释活动,且有其深刻的认识论依据。钱钟书指出,若拘守“一隅”或“一边”,便难免“有见于此”而“无见于彼”,而“无见于彼正缘有见于此”,“‘见’乃所以生‘蔽’”,《荀子•;解蔽》篇所谓:“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说得正是“悟与障”、“见与蔽”“相反相成”的道理(57) 。上文提到的“不以一说蔽一字”则表明,若拘泥“一说”去看待(“见”)一个字,就会遮蔽该字的其它字义。    
    那么,如何避免“见之为蔽”呢?    
    钱钟书认为,观照外物(如,一个字,一件艺术品)之时,唯有作到歌德所说的“能入,能遍,能透”(die Einsicht;Umsicht und Durchsicht)(58) ,才有可能避免“见之所蔽”,因为,“遍则不偏,透则无障”(59) 。而“无障无偏”的境界,即钱钟书所推许的“圆照”、“圆觉”(60) 。    
    显然,这种对“圆照”、“圆觉”的认识境界的推许,从根本上决定了钱钟书之反对单向语义阐释模式及戴震的“未能通观一体”的解释观,也从根本上决定了他对“循环”阐释模式及解释活动中“局部-整体”之“辩证运动”的推崇。事实上,“循环”即“圆”;解释的“循环”往复,即趋向“圆照”、“圆觉”之途;其结果,便是“义解圆足”而不“偏枯”(“无障无偏”)。


第五章 在巴别塔的废墟上:钱钟书的文学解释观第26节 “阐释循环”与意义理论

    钱钟书在关于“阐释循环”的增订文字中指出:狄尔泰的“阐释之循环”,“为意义而发”。(61)    
    又指出:“当世治诗文风格学者”L。Spitzer(按,即利奥•;施皮策,著有《解释文学的方法》一书),“标举‘语言之循环’,实亦属一家”;“法国哲学家”M。Merleau…Ponty(按,即莫里斯•;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一书作者,著名现象学家)“谓理解出于演进而非由于积累:‘其事盖为反复形成;后将理解者即是先已理解者,自种子而萌芽长成耳。’”。而“先已理解者”正“语言之循环”所谓“预觉”、“先见”(anticipation;Vorsicht)。(62)    
    由于“前理解”(“先已理解者”)、“先见”等哲学观念的介入解释学,直接与解释学的“本体论转折”相关,因此,钱钟书在此增订文字中对“阐释循环”的理解,已超出了“本体论转折”之前的解释学范畴。    
    犹需关注的是,钱钟书在这段增订文字中,首先突出了“阐释循环”为“意义”而发这一事实。而对“意义”(主要是指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即语义)的思考所形成的“意义理论”(theory of meaning),乃是西方二十世纪盛行的“语言哲学”的“核心内容”(63) 。    
    “意义理论”所关涉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语言表达式根据什么而具有意义?”(64) 后期维特根斯坦对此作了“功用论”的回答。他认为,只有在语句的语境中才能找到词的意义;同时,他主张词或词组的意义取决于它们在一定语境中所发挥的作用。如他说:“根本谈不上有意义(meaning)这么一回事,有的只是……词究竟是如何被使用的。”(65) 狄尔泰则认为,(语言)表达式在一般“上下文”(即“语境”)中出现,或者说,(语言)表达式是结构的组成部分,这些结构限定了它们的意义,它们也影响了结构的意义。具体而言,语词影响了它们所由出现的句子的意义,但也部分地被这些句子的意义所决定(66) 。    
    显然,狄尔泰“循环论”式的“意义理论”与维特根斯坦的“功用论”相通,并且,这种“循环论”式的“意义理论”实际上构成了循环“循环”阐释这一解释学方法的认识论依据:既然语言表达式的意义与结构的意义互为“循环”,那么,无论是想“理解”语言表达式的的意义,还是想“理解”结构的意义,都应在由语言表达式到结构,又由结构到语言表达式的“循环”阐释中实现。    
    与此相应,钱钟书对“循环”阐释方法的推崇和对单向解经模式与“未能通观一体”的阐释模式的否定,也以“意义理论”为其认识论依据。    
    通观钱钟书“阐释循环”论的上下文,与“意义”相关的概念可以归结为两个层次:一为局部的“意”(“字义”、“词意”、“全句之意”),一为总体的“志”(“全篇或全书之指归”)。钱钟书引申王安石的“辞之终始”说指出,字、词、句(text )的意义,受语境(context)的限制,这与后期维特根斯坦“功用论”意义理论相通。钱钟书又指出,“须晓会作者立言之宗尚、当时流行之文风、以及修词异宜之著述体裁,方概知全篇或全书之指归(按,即“志”)”,这表明作者意图(“作者立言之宗尚”)、作者所处时代的流行文风、文章体例(“修词异宜之著述体裁”),构成了总体之“志”的语境,只有把握了这种语境,才能对总体之“志”有一先于著述原文(一篇文章或一本书)的“前理解”,带着这种“前理解”去解读原文,走的是“探本以穷末”的解释路径,它往往能使拘泥于“字之诂”(字义的考释)所造成的难题迎刃而解,如戴震所谓“《诗》之词不可知”,“得其志则可以通乎其词”,而《论语》“思无邪”一语,可涵盖《诗经》作者的意图,并使读者“概知”《诗经》的总体之“志”,进而求得“文字语言”之可“通”。    
    笔者注意到,作为对前文讨论的补充,钱钟书紧接着又对总体之“志”的“志”的三重含义也即“志”之三名作了考察(67) 。他指出,“志”之一字有三义,一指“心事之不可告人者”,如“郑伯志在于杀”的“志”,一指“心事之可公诸于众者”,如“诗言志”的“志”,一指“记载之斑斑可见者”,通“记”,如“军志曰”的“志”。而前二“志”,虽字义相反,其为“意内”则一。后一“志”,则相当于“言外”。钱钟书将“全篇或全书之指归”对应于“志”,则此“志”当解为“意内”。而“意内”付诸“言外”,往往难免“常恨言语浅,不及人意深”之憾。因此,“全篇或全书”作为“言之在外者”,与“全篇或全书之指归”作为“意之在内者”,必然隐含着“言语浅”与“人意深”的矛盾。这种“言不尽意”的矛盾,钱钟书在“《老子》卷论第一章”作了深入阐发,他指出:    
    “语言文字为人生日用所必须,著书立说尤寓托焉而不得须臾或离者也。顾求全责善,啧有烦言。作者每病其传情、说理、状物、述事,未能无欠无余,恰如人意中欲出。务致密则苦其粗疏,钩深赜又嫌其浮泛;怪其粘着欠灵活者有之,恶其暧昧不清者有之。立言之人句斟字酌、慎择精研,而受言之人往往不获尽解,且易曲解而滋误解。……“解人难索”,“余欲无言”,叹息弥襟,良非无故。语文之于心志,为之役而亦为之累焉。” (68)    
    那么,钱钟书在此处揭示的“言不尽意”(“未能无欠无余,恰如人意中欲出”)、言难“尽解”(“受言之人往往不获尽解”)的言意矛盾,与他在阐发“阐释循环”时所说的“义解圆足”,是否也有“自语相违”之嫌呢?    
    笔者认为,作者所欲表达的意义(“人意”)与语言文字所传达的意义(语义)是有差距的。通过“循环”阐释,也许对语义能有一“圆足”之把握,但未必能“尽解”作者所欲表达的意义。因此,钱钟书对“言不尽意”与言难“尽解”之言意矛盾的揭示,可说是对其“阐释循环”论的深层次补充,所谓“又下一转语”


第五章 在巴别塔的废墟上:钱钟书的文学解释观第27节 余论(1)

    综括而言,钱钟书的“阐释循环”论借助“会通中西”的比较研究,一方面赋予了王安石的“辞之终始”说以现代含义,用钱钟书本人的话来说就是,通过“回过头来另眼相看”,发现了王安石之说与西方“语境论”的相通性,由此实现了对中国传统语义论从“旧相识”到“新相知”的转变(69);另一方面则显明了“阐释循环”论的普遍性意义,从而为“解会赏析”须“涵泳上下文”(70)这一为钱钟书所一贯主张并奉行的文学解释或文本释义原则,提供了可靠的理论支撑。    
    以《管锥编》这部专事考论传统人文经典的大书为例,钱钟书一方面在行文中一再重申释义须究上下文即“词之终始”的主张,如《左传正义•;僖公二十二》条在肯定《左传正义》将《左传》“若爱重伤,则如勿伤”句中之“如”字释为“不如”后指出,“如”即“不如”,乃“词似正而意则负”,至于词义“孰正孰负”,则“不据本句而当据上下文以区断,王安石所谓‘词之终始’也” (71);又如,《史记会注考证•;鲁仲连邹阳列传》条在指出阮元《研经室外集》将《世说新语》中“聊复尔耳”的“尔耳”二字解为“如此而已”为“失当”后,申论曰:解释文义“不宜枯蜗粘壁,胶执字训,而须究‘词之终始’” (72); 再如,《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宋文卷三六》条指出:“‘朝发黄牛,暮宿黄牛’与‘朝游北海暮苍梧(即北海零陵,——笔者案)’,句法无异,均言朝暮在一地也;苟无上下语,望文生义,则安知一谓终日寸步而一谓一日周游四海,词旨相隔,有若天冠地履哉?又安知不可彼此交易以为解释哉?此所以必‘考其终始’,庶几免于以词害意也。” (73)类似的论述在《管锥编》中频频出现(74),足见钱钟书对以“涵泳上下文”或“考词之终始”为特征的循环阐释原则的高度重视,甚至可以不夸张地说,循环阐释原则乃是《管锥编》一书最着意强调的命题。    
    另一方面,从《管锥编》的解释实践来看,钱钟书在对古典诗文加以笺注时,一贯奉行着循环阐释原则,并在这一合理的文学解释观的指导下,取得了相应成果。例如,对晋谢灵运《游赤石进帆海》:“扬帆采石华,挂席拾海月”句中的“海月”二字,袁枚释为海中月,钱钟书则从上下文着眼,释为海蚌,因为“石华”与“海月”当对,而“石华”乃海洋生物之一种,且海蚌亦称“海月”,因此,当 “海月”与“石华”并举时,“海月”应释为海蚌。钱钟书进而申论曰:“袁氏意中当有李白采石江中捉月事及严羽‘镜花水月不可湊泊’等语,遂不顾上下句之当对,遽以此意嫁之于谢诗。” (75)又如,对晋陆机《文赋》中“故作《文赋》以述先士之盛藻,因论作文利害之由,他日殆可谓曲尽其妙。至于操斧伐柯,虽取则不远,若夫随手之变,良难以辞逮。盖所能言者,具于此云。”一节中的“他日”二字,李善释为“异日”,并注“他日”句曰:“言既作此《文赋》,他日(异日)观之,殆谓委曲尽文之妙道。” (76)钱钟书指出,《文赋》此节意在说明前人文章的妙处“难以辞达”,而非自诩能“委曲尽道”,因此,对“他日”句的解释若以李善注为准,便有前后矛盾之嫌。钱钟书进而指出,李善所以有此误释,症结在于“拘挛一句之中,未涵泳上下文”。(77)随后,钱钟书阐发己见曰:“夫‘他日’句承‘先士盛藻’来,则以‘昔日’之解为长。谓前世著作已足当尽妙极妍之称,树范‘取则’,于是乎在,顾其神功妙运,则语不能传,亦语不能备,聊示规矩,勿获悉陈良工之巧耳。” 钱钟书复申论曰:“‘他日’得作昔日、往日解,唐世尚然,如杜甫《秋兴》:‘丛菊两开他日泪’,李商隐《野菊》:‘清樽相伴省他年’又《樱桃花下》‘他日未开今日谢。’李善苟不尽信书而求之当时语,则得矣。” (78)    
    前文已指出,钱钟书所谓“循环阐释”并不限于“考词之终始”,还包括古/今互观、人/我互观等诸层面。笔者以为,若从族群与文化关系的角度着眼,人/我互观可以理解为中/西互观,而中/西互观、人/我互观正是钱钟书所推崇的,其“打通”论、“比较文学”论皆着眼于此。此外,从《管锥编》、《谈艺录》、《宋诗选注》等著述的解释实践来看,钱钟书常借助古/今互观、中/西互观以笺注诗文,对此,本论文前三章已多有论述,兹不赘。质言之,钱钟书的“阐释循环”论对《管锥编》的解释原则和解释实践而言,具有开宗明义的功效;而对钱钟书自《谈艺录》以降一贯的文学解释方法而言,又具有理论总结的意义。同时,对于当前国内学人所力图建构的“中国诠释学”也具有不容忽视的的启迪性。    
    不过,钱钟书的“阐释循环”论也存在着一些值得商榷的问题。如他指责戴震的文学解释观只能“分见两边”而未能“通观一体”,就有持论过苛之嫌。所谓只能“分见两边”而未能“通观一体”,如前所述,即是指未意识到解释活动的“两边”(“解”文通“志”与得“志”通“文”),应于“交互往复”的“辩证运动”中,构成一个整体;简言之,也就是未意识到解释活动的“循环性”。但笔者以为,戴震既能“分见两边”,则未必不能“通观一体”;进而言之,戴震之所以能“分见两边”,也许恰恰是以“通观一体”为前提的,只不过,他没有明确地提出文学解释或文本释义的“循环性”这一概念罢了。此外,戴震的解释观与解释实践并不等于乾嘉“朴学”的解释观与解释实践,因此,钱钟书以戴氏之解释观作为乾嘉朴学文学解释或文本释义观的代言人,多少有些以偏概全;从这个意义上说,钱钟书对朴学单向释义模式的批评,恐怕难免虚设命题之嫌。(79) 此外,如前所述,钱钟书对狄尔泰所谓“阐释循环”的重新释义,又似有“过度诠释”之嫌。    
    笔者以为,当中国文学研究于“西潮”冲击之下开始现代转型之际,中国学人基于忧患意识对传统文学研究有所苛责,而对作为参照的西方文学与西方文论的长处有所夸大,由此导致虚设命题、“过度诠释”等问题,应该说是情有可原的。只要对照一下同时期在文化领域出现的种种激进反传统的论调,如“打倒孔家店”、“全盘西化”等等,便会不以为奇了。倘若超然于历史环境之外,而对中国文学或文化领域所一度存在的抑己扬彼之风气横加非议,便不免有伤陈寅恪所谓“了解之同情” (80)之旨了。     
    当然,笔者并无意于为钱钟书护短。(81) 事实上,本章之所以在说明传统文艺思想(含文学解释观)的现代诠释这一中国文学研究“现代化”的基本模式时,选择钱钟书的“阐释循环”论作为范例,正是由于后者在所体现的特点、所显示的意义和所存在的问题上,均颇具代表性。换言之,钱钟书在对传统文艺思想(含文学解释观)进行现代诠释(82) 时,并非都存在着诸如虚设命题、“过度诠释”等问题,但它们确实是有志于会通中西和沟通新旧的后来者们所应格外警惕并着力戒除的。


第五章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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