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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林肯005-第1章

小说: 林肯005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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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震撼 
   
  光明似乎又在向他招手了。一天,在乡间泥泞的大路上,一辆车子散了架,人们帮着把它连拖带拽地送到林肯家的作坊前,让林肯的父亲修理。一位女士带着她的女儿们从车上下来,走进了木屋,随后就打开行李开始做饭。看上去,她们是要在这里住些日子了。母女几人还带着书,后来林肯和她们比较熟悉了,高声为大家朗读书上的内容。林肯曾说过这样一番话:“我很喜欢那些女孩中的一个,那以后的一些日子里我总会不时地想起她。有一天当我躺在太阳地里的时候,我吟诵了一首献给她的即兴诗。在这首诗里,我骑上了父亲的马,追上她,她非常惊讶。我跟她攀谈,并最终说服她与我双双私奔。夜里,我紧紧地拥着她骑上我的马,在草原上策马飞驰而去。几小时以后,我们来到了一个村庄,却发现,它原来就是我们刚刚离开的那个村子。于是我们就在那里过了夜。第二天夜里,马又驮着我们回到了出发之地。这种情形重复出现了好几遍。最后我才领悟到,逃避是没有用的,我说服了女孩的父亲,让他把女儿嫁给了我……我一直想把这首诗记下来,可后来意识到,记下它来也与事无补,于是干脆放弃了。”

  这个故事表明了林肯的诗人天赋,即凭借梦幻超越现实,于是一种诗人的本性就潜入了这个年轻人的内心生活里去了。实际上,他比周围任何一个人都更加敏感更加惧怕女性。虽然后来本地区的人都会讲关于他的几个故事,但却没有一个故事涉及到女孩子。是她们对他过去粗鲁了吗?或许吧。有一次,他身边的一个女孩爱上了他,偷偷尾随他进了树林,瞅准了时机就像个印第安人那样突然跳到了他的背上,哎呀,不得了了!她这一跃被背在林肯身后的斧子伤了脚。事情发生以后,林肯只是细心地给她包扎好,然后就送她回了家。

  这两个小插曲可能就是这个高大的年轻农民在很多年里爱情生活的惟一内容。

  由于他害怕接近女孩,所以他愿意写一些曲折的同时也比较粗野的故事来弥补这种空白。但是因为他从未经历过故事中男女之间那种情景,所以他讲起来仍不失正派,以至于他在晚上给朋友们读一些粗俗的笑话时,也不会有人认为他本人很放荡。即便有时在梦里想到要诱骗一个风度气质颇让他动心着迷的女孩,他也会拘谨地赶快放弃,并选择一种合法的途径尝试着去得到她,当然穷困的他肯定不会成功。这样,他便理智地从充满诱惑和尴尬的现实生活中逃避到安全的诗歌领域中去了,并把现实生活中的世俗现象,改编了带人到另一个世界。在那里,旅行车里的富家小姐和一个贫穷的木匠之子夜里骑马在平原上飞奔,却永远也不能够到达目的地。沮丧、疲乏,思念和对现实的惧怕绞在一起,织成了一张梦幻之网,并融成为一首诗,可惜它没有被记录下来。

  外面的世界纷繁多变,它总是吸引着一些有追求的人出来看看。年轻的林肯以他强健的体魄和在河里娴熟灵巧的劳作,证明了自己是个百里挑一的好水手。现在有一个庄园主商量雇用他,让他把一船货物运到新奥尔良去。这就意味着他可以走出树林和村庄,去看看密西酉比河,然后再去饱览海上的风光!这可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啊!林肯马上就同意了。于是他和庄园主的儿子一道捆起了木筏,用结实的肩膀把玉米和喂肥了的家禽背到了河边。他们得把这些货物送到南方去卖掉,在回来的路上再购买一些棉花,烟草和糖。

  一路上,林肯异常兴奋,就如同到了开罗一样,眼前的情景令他精神百倍。在俄亥俄河汇人“群河之父”密西西比河口时,浑黄的河水一泻千里,简直看不到边,着实令人叹为观止。沿途,他们看到了陌生的人群和土地以及从未见过的各种树木和鸟类,同时也经历过风暴和危险,看到过沙坝,遇到过湍流,后来,他们又领教了一群黑人的行径,完全出乎意料:这天傍晚,他们在一个大农场借宿,夜里来了一群四处劫掠的黑人,试图抢劫他们的木筏和货物。林肯被惊醒之后,顺手操起一块大圆木飞身冲向他们,当那群黑人看到他高大的体格和勇武的形象时,吓得慌忙潜人水中,拼命游向对岸,而这时的被袭击者怒发冲冠,在后面紧追不舍,直到最后,满身血迹斑斑地回到了自己的木筏上。这就是林肯与黑人的第一次交锋。

  木筏再往前走,河面变得越来越宽,天气越来越热,而夜色也越来越深了。这个有诗人气质的年轻船夫无声地问自己: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吗?当然,有好多场面他还没见过呢!当他们在新奥尔良靠岸之后,他们生平第一次看到了一幅似乎永不停息的劳动画面:成千上万的木筏堵在出口处,还有他们在印第安纳州从未见过的河船和海船也相继抛了锚,停泊在一边。巨大的仓库里堆积着大大小小装满面粉的口袋,它们都是从北方运来的。一切物体都被烟雾笼罩着,鸣笛声此起彼伏,遥相呼唤,发出尖锐刺耳的声响;轮船上高大的烟囱仿佛延伸到了陆地上;岸上修起了第一条铁路。路边那些沿码头堆放过去的东西是什么呀?足有上千袋吧?这边或那边的口袋有的裂开了,露出了一片雪白的轻飘飘的絮状物。哦!林肯终于认出了,这陌生的东西就是他们向往已久的棉花!是整个国家都为之旋转不停的棉花!很久以来林肯只有一条布裤子,一件棉质上衣,他宝贝得了不得,进城里时才舍得穿它。

  可当他一联想到所有与此相关的问题,想到了奴隶制和总统大选时,便不得不放弃了对棉花袋子的兴趣。

  等他们卸掉木筏上的货物,来到城里以后,他更是大开眼界。街道上白人,黑人和混血儿川流不息;一些穿着花花绿绿的欧洲人乘坐着豪华的小马车优雅地穿过街道;妇女们头戴大帽子,嘻笑着执着扇子招摇过市。所有人都显得极其愉快、忙忙碌碌、自由自在,所有的人都很懂得享受。可是,奴隶们在哪儿呢?他们是怎样生活的呢?那边,一张刺眼的广告牌上这样写着:“愿随时以高价购买各类黑奴,可亲自在拍卖中购买!本人有为奴隶特设的房舍!”下一个拐角处又是一张广告牌,写道:“谁给我带回逃走的混血奴隶,赏金一百美元!他的名字叫萨姆,浅色头发,蓝眼睛,微红的浅色皮肤,人们常会把他误当成个白种人。”

  这就是那些被剥夺了权利的人们!年轻的船夫林肯暗想:人们简直像猎捕值钱的小狗一样抓他们,像买卖骡马一样拍卖他们,而后又像对罪犯一样把他们关押起来。过去他在家里听到的,父亲讲述的,牧师谈论的,报纸上登载的一切,今天都被证实了,内心的恐惧油然而生,而一股强烈的好奇心却又促使他参加了一次拍卖,走进了一座铁皮屋顶的大厅,那里,灯光刺眼,人头攒动。在那里他看到了奴隶们被展示被拍卖的惨状。

  他旁边站着的是几个西装革履的绅士,脚蹬漂亮的长统靴,头戴讲究的礼帽。

  从他们那褐色的皮肤可以看出,他们是从乡村来的,想要在这里进行一番交易。那几位不愁吃穿的绅士们享受着这里绝好的港口气氛,手举威士忌,相互碰杯,会意地眨着眼睛,不时地发出狂笑;其他大多数人则很注意自己的身份和仪表,安静地坐在一边,记着笔记。他们都是南方的贵族,林肯经常在报纸上读到他们的行为,有的粗野,有的高雅,既有吵闹喧哗的,也有温文尔雅的。他在西部看到的那些有钱人的特点,也就是所谓的绅士风度和这群贵族们身上的特点有所不同,因为后者大多是从自己的父辈那里继承到了土地和财产,无需自己劳动,此外,在拿人做交易的时候,他们也丝毫不感觉愧疚。

  在他们面前站着夸夸其谈,穿戴显眼,虚张声势的卖主,他手持一根皮鞭,指着一个个慢慢绕着圈子走的赤身裸体的奴隶。所有的奴隶都戴着脚镣,如果有谁胆敢停下来不走,或是走得速度不合适,马上就会招来卖主和他手下人一顿毒打。在这群奴隶们中间还有一个几乎是一丝不挂的混血女奴,她显然还是个处女,既温柔又羞涩,所以引起了那群绅士们的特别注意,她按照代理人的示意,带着脚镣走出行列,代理人一边对着众人鼓舌如簧,一边让她在这群围观的绅士面前走来走去,展示她的健康与青春。他大声炫耀地嚷嚷着:“各位绅士们也该享受享受了,哈哈哈!”而这显然也正合很多买主的心思,于是价格就这样一抬再抬,最后高价成了交。

  林肯的心颤抖起来。倘如他不是个血气方刚的年轻男儿,他不会心怀不安地去观察这个美好的生气勃勃的胭体;倘如他不是个有正义感的白人农民,他也不会感到如此气愤。然而,作为一个有天赋的诗人和不懂得女人的正派未婚青年,面前的这一切都让他心惊胆战。由于过去遭受的痛苦,以及他对父母命运的思索,他的头脑中不断地现出那个他未曾谋面的外祖父。可能他也是个所谓的绅士,就像这帮残忍的大老爷们一样……他那颗探求自己身世的心在这种苦恼的思考中颤抖着。所有的同情都汇集在那群赤裸的,带着枷锁的人们身上;所有的怀疑都投向了那些穿着讲究貌似高雅的买主们。他仿佛受了伤似的逃离了这个人吃人的地方!

  几天之后,木筏逆流而上,返航了。三个月后的一天,他们重又回到家乡时,他又积累了很多知识和经验,同时也赚到了二十四块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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