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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旧唐书 作者:[后晋]沈昫-第1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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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间,大狱相继,州县之内,多是贬降人。肃宗复闻三司多滥,尝悔云:“朕为三司所
误,深恨之。”及弥留之际,以元载为相,乃诏天下流降人等一切放归。
    代宗宝应元年,回纥与史朝义战,胜,擒其将士妻子老幼四百八十人。上以妇人虽
为贼家口,皆是良家子女,被贼逼略,恻然愍之,令万年县于胜业佛寺安置,给粮料。
若有亲属认者,任还之;如无亲族者,任其所适,仍给粮递过。于是人情莫不感戴忻悦。
大历十四年六月一日,德宗御丹凤楼大赦。赦书节文:“律、令、格、式条目有未折衷
者,委中书门下简择理识通明官共删定。自至德已来制敕,或因人奏请,或临事颁行,
差互不同,使人疑惑,中书门下与删定官详决,取堪久长行用者,编入格条。”三司使,
准式以御史中丞、中书舍人、给事中各一人为之,每日于朝堂受词,推勘处分。建中二
年,罢删定格令使并三司使。先是,以中书门下充删定格令使,又以给事中、中书舍人、
御史中丞为三司使。至是中书门下奏请复旧,以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为之。其格令委
刑部删定。元和四年九月敕:“刑部大理决断系囚,过为淹迟,是长奸幸。自今已后,
大理寺检断,不得过二十日,刑部覆下,不得过十日。如刑部覆有异同,寺司重加不得
过十五日,省司量覆不得过本日。如有牒外州府节目及于京城内勘,本推即日以报。牒
到后计日数,被勘司却报不得过五日。仍令刑部具遣牒及报牒月日,牒报都省及分察使,
各准敕文勾举纠访。”
    六年九月,富平县人梁悦,为父杀仇人秦果,投县请罪。敕:“复仇杀人,固有彝
典。以其申冤请罪,视死如归,自诣公门,发于天性。志在徇节,本无求生之心,宁失
不经,特从减死之法。宜决一百,配流循州。”职方员外郎韩愈献议曰:
    伏奉今月五日敕:复仇,据礼经则义不同天,征法令则杀人者死。礼法二事,皆王
教之端,有此异同,必资论辩,宜令都省集议闻奏者。伏以子复父仇,见于《春秋》,
见于《礼记》,又见于《周官》,又见于诸子史,不可胜数,未有非而罪之者也。最宜
详于律,而律无其条,非阙文也。盖以为不许复仇,则伤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训;许
复仇,则人将倚法专杀,无以禁止其端矣。夫律虽本于圣人,然执而行之者,有司也。
经之所明者,制有司也。丁宁其义于经,而深没其文于律者,其意将使法吏一断于法,
而经术之士,得引经而议也。《周官》曰:“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义,
宜也,明杀人而不得其宜者,子得复仇也。此百姓之相仇者也。《公羊传》曰:“父不
受诛,子复仇可也。”不受诛者,罪不当诛也。又《周官》曰:“凡报仇雠者,书于士,
杀之无罪。”言将复仇,必先言于官,则无罪也。今陛下垂意典章,思立定制。惜有司
之守,怜孝子之心,示不自专,访议群下。臣愚以为复仇之名虽同,而其事各异。或百
姓相仇,如《周官》所称,可议于今者;或为官吏所诛,如《公羊》所称,不可行于今
者。又《周官》所称,将复仇,先告于士则无罪者。若孤稚羸弱,抱微志而伺敌人之便,
恐不能自言于官,未可以为断于今也。然则杀之与赦,不可一例。宜定其制曰:凡有复
父仇者,事发,具其事由,下尚书省集议奏闻。酌其宜而处之,则经律无失其指矣。
    元和十三年八月,凤翔节度使郑余庆等详定《格后敕》三十卷,右司郎中崔郾等六
人修上。其年,刑部侍郎许孟容、蒋乂等奉诏删定,复勒成三十卷。刑部侍郎刘伯刍等
考定,如其旧卷。
    长庆元年五月,御史中丞牛僧孺奏:“天下刑狱,苦于淹滞,请立程限。大事,大
理寺限三十五日详断毕,申刑部,限三十日闻奏。中事,大理寺三十日,刑部二十五日。
小事,大理寺二十五日,刑部二十日。一状所犯十人以上,所断罪二十件以上,为大。
所犯六人以上,所断罪十件以上,为中。所犯五人以下,所断罪十件以下,为小。其或
所抵罪状并所结刑名并同者,则虽人数甚多,亦同一人之例。违者罪有差。”二年四月,
刑部员外郎孙革奏:“京兆府云阳县人张莅,欠羽林官骑康宪钱米。宪征之,莅承醉拉
宪,气息将绝。宪男买得,年十四,将救其父。以莅角牴力人,不敢捴解,遂持木锸击
莅之首见血,后三日致死者。准律,父为人所殴,子往救,击其人折伤,减凡斗三等。
至死者,依常律。即买得救父难是性孝,非暴;击张莅是心切,非凶。以髫丱之岁,正
父子之亲,若非圣化所加,童子安能及此?《王制》称五刑之理,必原父子之亲以权之,
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春秋》之义,原心定罪。周书所训,诸罚有权。今买得生被皇
风,幼符至孝,哀矜之宥,伏在圣慈。臣职当谳刑,合分善恶。”敕:“康买得尚在童
年,能知子道,虽杀人当死,而为父可哀。若从沉命之科,恐失原情之义,宜付法司,
减死罪一等。”
    大和七年十二月,刑部奏:“先奉敕详定前大理丞谢登《新编格后敕》六十卷者。
臣等据谢登所进,详诸理例,参以格式,或事非久要,恩出一时,或前后差殊,或书写
错误,并已落下及改正讫。去繁举要,列司分门,都为五十卷。伏请宣下施行。”可之。
八年四月,诏应犯轻罪人,除情状巨蠹,法所难原者,其他过误罪愆,及寻常公事违犯,
不得鞭背。遵太宗之故事也。俄而京兆尹韦长奏:“京师浩穰,奸豪所聚。终日惩罚,
抵犯犹多,小有宽容,即难禁戢。若恭守敕旨,则无以肃清;若临事用刑,则有违诏使。
伏望许依前据轻重处置。”从之。
    开成四年,两省详定《刑法格》一十卷,敕令施行。
    会昌元年九月,库部郎中、知制诰纥干泉等奏:“准刑部奏,犯赃官五品已上,合
抵死刑,请准狱官令死于家者,伏请永为定格。”从之。大中五年四月,刑部侍郎刘
彖等奉敕修《大中刑法总要格后敕》六十卷,起贞观二年六月二十日,至大中五年四月
十三日,凡二百二十四年杂敕,都计六百四十六门,二千一百六十五条。七年五月,左
卫率仓曹参军张戣进《大中刑法统类》一十二卷,敕刑部详定奏行之。
    
      列传第一 后妃上    
 高祖太穆皇后窦氏 太宗文德皇后长孙氏 贤妃徐氏 高宗废后王氏 良娣萧氏 
中宗和思皇后赵氏 中宗韦庶人 上官昭容 睿宗肃明皇后刘氏 睿宗昭成皇后窦氏 
玄宗废后王氏 玄宗贞顺皇后武氏 玄宗杨贵妃
    三代宫禁之职,《周官》最详。自周已降,彤史沿革,各载本书,此不备述。唐因
隋制,皇后之下,有贵妃、淑妃、德妃、贤妃各一人,为夫人,正一品;昭仪、昭容、
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各一人,为九嫔,正二品;婕妤九人,正
三品;美人九人,正四品;才人九人,正五品;宝林二十七人,正六品;御女二十七人,
正七品;采女二十七人,正八品;其余六尚诸司,分典乘舆服御。龙朔二年,官名改易,
内职皆更旧号。咸亨二年复旧。开元中,玄宗以皇后之下立四妃,法帝喾也。而后妃四
星,一为正后;今既立正后,复有四妃,非典法也。乃于皇后之下立惠妃、丽妃、华妃
等三位,以代三夫人,为正一品;又置芳仪六人,为正二品;美人四人,为正三品;才
人七人,为正四品;尚宫、尚仪、尚服各二人,为正五品;自六品至九品,即诸司诸典
职员品第而序之,后亦参用前号。
    然而三代之政,莫不以贤妃开国,嬖宠倾邦。秦、汉已还,其流浸盛。大至移国,
小则临朝,焕车服以王宗枝,裂土壤而侯肺腑,洎末涂沦败,赤族夷宗。高祖龙飞,宫
无正寝,而妇言是用,衅起维城。大帝孝和,仁而不武,但恣池台之赏,宁顾衽席之嫌?
武室、韦宗,几危运祚。东京帝后,殁从夫谥,光烈、和熹之类是也。高宗自号天皇,
武氏自称天后,而韦庶人生有翌圣之名,肃宗欲后张氏,此不经之甚,皆以凶终。玄宗
以惠妃之爱,摈斥椒宫,继以太真,几丧天下。历观前古邦家丧败之由,多基于子弟召
祸。子弟之乱,必始于宫闱不正。故息隐阋墙,秦王谋归东洛;马嵬涂地,太子不敢西
行。若中有圣善之慈,胡能若是?《易》曰“家道正而天下定”,不其然欤!自后累朝,
长秋虚位,或以旁宗入继,母属皆微,徒有册拜之文,谅乏“关雎”之德。今录其存于
史册者,为《后妃传》云。
    高祖太穆皇后窦氏,京兆始平人,隋定州总管、神武公毅之女也。后母,周武帝姊
襄阳长公主。后生而发垂过颈,三岁与身齐。周武帝特爱重之,养于宫中。时武帝纳突
厥女为后,无宠,后尚幼,窃言于帝曰:“四边未静,突厥尚强,愿舅抑情抚慰,以苍
生为念。但须突厥之助,则江南、关东不能为患矣。”武帝深纳之。毅闻之,谓长公主
曰:“此女才貌如此,不可妄以许人,当为求贤夫。”乃于门屏画二孔雀,诸公子有求
婚者,辄与两箭射之,潜约中目者许之。前后数十辈莫能中,高祖后至,两发各中一目。
毅大悦,遂归于我帝。及周武帝崩,后追思如丧所生。隋文帝受禅,后闻而流涕,自投
于床曰:“恨我不为男,以救舅氏之难。”毅与长公主遽掩口曰:“汝勿妄言,灭吾族
矣!”
    后事元贞太后,以孝闻。太后素有羸疾,时或危笃。诸姒以太后性严惧谴,皆称疾
而退,惟后昼夜扶侍,不脱衣履者,动淹旬月焉。善书学,类高祖之书,人不能辨。工
篇章,而好存规戒。大业中,高祖为扶风太守,有骏马数匹。常言于高祖曰:“上好鹰
爱马,公之所知,此堪进御,不可久留,人或言者,必为身累,愿熟思之。”高祖未决,
竟以此获谴。未几,后崩于涿郡,时年四十五。高祖追思后言,方为自安之计,数求鹰
犬以进之,俄而擢拜将军,因流涕谓诸子曰:“我早从汝母之言,居此官久矣。”初葬
寿安陵,后祔葬献陵。上元元年八月,改上尊号曰太穆顺圣皇后。
    太宗文德顺圣皇后长孙氏,长安人,隋右骁卫将军晟之女也。晟妻,隋扬州刺史高
敬德女,生后。少好读书,造次必循礼则。年十三,嫔于太宗。隋大业中,常归宁于永
兴里,后舅高士廉媵张氏,于后所宿舍外见大马,高二丈,鞍勒皆具,以告士廉。命筮
之,遇《坤》之《泰》,筮者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
无疆。牝马地类,行地无疆。变而之《泰》,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是天地交而万
物通也。《象》曰:后以辅相天地之宜而左右人也。龙,《乾》之象也。马,《坤》之
象也。变而为《泰》,天地交也。繇协于《归妹》,妇人之兆也。女处尊位,履中居顺
也。此女贵不可言。”武德元年,册为秦王妃。时太宗功业既高,隐太子猜忌滋甚。后
孝事高祖,恭顺妃嫔,尽力弥缝,以存内助。及难作,太宗在玄武门,方引将士入宫授
甲,后亲慰勉之,左右莫不感激。九年,册拜皇太子妃。
    太宗即位,立为皇后。赠后父晟司空、齐献公。后性尤俭约,凡所服御,取给而已。
太宗弥加礼待,常与后论及赏罚之事,对曰:“牝鸡之晨,惟家之索。妾以妇人,岂敢
豫闻政事?”太宗固与之言,竟不之答。时后兄无忌,夙与太宗为布衣之交,又以佐命
元勋,委以腹心,出入卧内,将任之朝政。后固言不可,每乘间奏曰:“妾既托身紫宫,
尊贵已极,实不愿兄弟子侄布列朝廷。汉之吕、霍可为切骨之诫,特愿圣朝勿以妾兄为
宰执。”太宗不听,竟用无忌为左武候大将军、吏部尚书、右仆射。后又密遣无忌苦求
逊职,太宗不获已而许焉,改授开府仪同三司,后意乃怿。有异母兄安业,好酒无赖。
献公之薨也,后及无忌并幼,安业斥还舅氏,后殊不以介意,每请太宗厚加恩礼,位至
监门将军。及预刘德裕逆谋,太宗将杀之,后叩头流涕为请命曰:“安业之罪,万死无
赦。然不慈于妾,天下知之,今置以极刑,人必谓妾恃宠以复其兄,无乃为圣朝累乎!”
遂得减死。
    后所生长乐公主,太宗特所钟爱,及将出降,敕所司资送倍于长公主。魏徵谏曰:
“昔汉明帝时,将封皇子,帝曰:‘朕子安得同于先帝子乎!’然谓长主者,良以尊于
公主也,情虽有差,义无等别。若令公主之礼有过长主,理恐不可,愿陛下思之。”太
宗以其言退而告后,后叹曰:“尝闻陛下重魏徵,殊未知其故。今闻其谏,实乃能以义
制主之情,可谓正直社稷之臣矣。妾与陛下结发为夫妇,曲蒙礼待,情义深重,每言必
候颜色,尚不敢轻犯威严,况在臣下,情疏礼隔,故韩非为之说难,东方称其不易,良
有以也。忠言逆于耳而利于行,有国有家者急务,纳之则俗宁,杜之则政乱,诚愿陛下
详之,则天下幸甚。”后因请遣中使赍帛五百匹,诣徵宅以赐之。太子承乾乳母遂安夫
人常白后曰:“东宫器用阙少,欲有奏请。”后不听,曰:“为太子,所患德不立而名
不扬,何忧少于器物也!”
    八年,从幸九成宫,染疾危惙,太子承乾入侍,密启后曰:“医药备尽,尊体不瘳,
请奏赦囚徒,并度人入道,冀蒙福助。”后曰:“死生有命,非人力所加。若修福可延,
吾素非为恶。若行善无效,何福可求?赦者,国之大事;佛道者,示存异方之教耳,非
惟政体靡弊,又是上所不为,岂以吾一妇人而乱天下法?”承乾不敢奏,以告左仆射房
玄龄,玄龄以闻,太宗及侍臣莫不嘘唏。朝臣咸请肆赦,太宗从之;后闻之,固争,乃
止。将大渐,与太宗辞诀,时玄龄以谴归第,后固言:“玄龄事陛下最久,小心谨慎,
奇谋秘计,皆所预闻,竟无一言漏泄,非有大故,愿勿弃之。又妾之本宗,幸缘姻戚,
既非德举,易履危机,其保全永久,慎勿处之权要,但以外戚奉朝请,则为幸矣。妾生
既无益于时,今死不可厚费。且葬者,藏也,欲人之不见。自古圣贤,皆崇俭薄,惟无
道之世,大起山陵,劳费天下,为有识者笑。但请因山而葬,不须起坟,无用棺椁,所
须器服,皆以木瓦,俭薄送终,则是不忘妾也。”十年六月己卯,崩于立政殿,时年三
十六。其年十一月庚寅,葬于昭陵。
    后尝撰古妇人善事,勒成十卷,名曰《女则》,自为之序。又著论驳汉明德马皇后,
以为不能抑退外戚,令其当朝贵盛,乃戒其龙马水车,此乃开其祸源而防其末事耳。且
戒主守者曰:“此吾以自防闲耳。妇人著述无条贯,不欲至尊见之,慎勿言。”崩后,
宫司以闻,太宗览而增恸,以示近臣曰:“皇后此书,足可垂于后代。我岂不达天命而
不能割情乎!以其每能规谏,补朕之阙,今不复闻善言,是内失一良佐,以此令人哀
耳!”上元元年八月,改上尊号曰文德顺圣皇后。
    太宗贤妃徐氏,名惠,右散骑常侍坚之姑也。生五月而能言,四岁诵《论语》、
《毛诗》,八岁好属文。其父孝德试拟《楚辞》,云“山中不可以久留”,词甚典美。
自此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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