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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2006-4-10李敖系列之29没有窗,哪有窗外 ?-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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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当闺秀派笔下的女主角面临“亲情”与“爱情”抉择的时候,她们虽然屈服在“亲情”的压力下,但她们的基本思想却是“叛母爱”的,这种在思想上叛而行动上叛不了的情形,在《窗外》表现得非常真切和露骨(这点是李敖评《窗外》所忽略的)。这种叛母爱思想的酝酿,这种在思想上肯定的否定,完全是由于传统的压力加诺于她们的,她们没有理由相信母亲永远是对的!“哺乳之恩”和“情爱”根本不来自一条河,想把“母爱”和“情爱”回合是绝对落伍的!
  我们有理由相信,澄清这种观点的时候也就是觉醒的时候,也就是“自己服从自己思想”的时候!由于琼瑶的笔使江雁容在秋风秋雨里苟延生命,但还有成千上万的江雁容继续在反抗,继续在努力,她们必然会冲出“母爱”的铁丝网,会跃出“孝顺”的烟幕而看到光明,会擦干眼泪步上胜利的坦途!
  在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了《几度夕阳红》给李敖的《没有窗,哪有?》作了穿针引线的注脚。
  “你走了,我就天天坐在窗子前面,天天时时刻刻,等你回来。”(三一七页)
  这不该是巧合吧?这种王宝钏式的“等待”思想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多少女孩子死心塌地等她们的“留学郎”,等呀等的,等到最后还是“望穿秋(海)水不见伊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证明闺秀派跳不出传统的死角!
  在不久以前,报纸上有这样的花边新闻:“台北市议长敲木槌,议员敲桌子。”今天蒋芸站在“象牙塔外”,站在《窗外》之外,自以为握住了“神圣的木槌”,对“多言善辩”的李敖敲它几下。事实上蒋芸敲的不是木槌,而是桌子。蒋芸想在“文坛”握把柄“神圣的木槌”,还有一段很远的距离。
  做为一个闺秀派的代言人,作为一个泛道德主义者的前卫,作为一个捍卫“亲情”的尖兵,这种敲桌子式的呐喊,不仅护不了闺秀派思想的航,不仅缝不拢目前台湾“道德裂痕”的创口,不仅扶不起脚杆子软的亲情,连“人道主义”(Humanitarianism)的齿轮都扣不上。充其量也不过对李敖说:“你这个坏东西,拧得人家好痛哦!”
  一九六五、十、六 于碧潭
  (《文星》第九十七期,五十四年十一月一日)
  
  附录二
  从《窗外》到《象牙塔外》(张润各)
  ——读李敖、蒋芸二位先生大作有感
  李敖先生写了一篇文章,批评琼瑶女士的小说《窗外》,登在第九十三号《文星》上。蒋芸先生看了不顺眼,又在《文星》第九十六号上,把李敖先生呵斥了一顿。
  对于十几年来在台湾文坛的作品,我只在一干“卫道者”的“义务宣传”之下,看过小半本郭良蕙女士所写的《心锁》。郭女士为了这本书,丢了写作协会的会籍,正人君子群起而攻之,骂她“下流”、“无耻”。我不信邪,偏要看看它,“败坏名声”到什么程度。于是,忍痛花了八元新币在台中的旧书摊上买到一本。原来论露骨它不及《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论含蓄不及陈定山先生的《五十年代》(我是在《中央日报》的连载栏里,游目所及,正好看到华子鱼和还珠灯花一熄,使已玉种蓝田的那一段。)格调低下,文字粗俗,以言文艺,少说点,起码还差孙猴子一个筋斗云那样远的距离。我看未及半(另外一大半实在没有兴趣再看下去了,只好自认倒霉,把它填了字纸篓),似乎已能意会那郭女士写这书的心里,即一方面她想迎合一般读者的“低级趣味”,以她的“大牌”来写这样一本书,未必能刺激读者的胃口,造成畅销,狠狠地捞上一票;另一方面,她又没有力量真正冲破“礼教”的堤防,不敢离谱得太远,怕遭受传统的鞭挞而致无所容身。像这样粗制滥造,藏头露尾的玩意儿,原不值得多加理睬,让它自生自灭好了。偏有一些“完人”、“圣(读如剩)人”,和贤(读如保)人硬要去揭发它,贬斥它,以致像我这样本来不想看的人,也正在好奇心的冲动,给抓了一次大头,真是冤哉!闲话表过,言归正传。
  我没有看过《窗外》,不敢说李敖先生批评的对或不对。但李敖先生大文中若干新的观念,我愿意表示附条件的赞成。
  像《孔雀东南飞》那样的悲剧,不知在我国社会上演了几百千万回,给地狱平添了几百千万的冤魂。而那些悲剧的导演者,法律没有制裁她们的条文,舆论且擎着“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的大众为她们撑腰。做父母的,可以在害死人不赔命的特权庇护下,竟无一点忏悔的意思。
  像江雁容的妈妈那种老婆子,我们再试一闭目沉思,便不难想象得出她那一副臃肿愚蠢,左手插腰,右手倒握鸡毛杆子,怒眉嗔目,口沫横飞的母夜叉嘴脸。她,行为乖谬,思想顽固,发髻上插着一面“家主婆”的杏黄旗,企图以“暴君”的姿态,威临一切。子女在她的面前,不是以独立的人格者而存在,而是以“金丝雀”的身份或经济的利益而存在。自由受不到她的尊重,就因为她的脑子里压根儿没有自由这类概念。子女没有发言的权利,就因为她根本不给别人发言的地位。子女的爱(异性)与被(异性)爱,都要经过她的授权与审查,而她这道铁栅栏,往往就是鬼门关。就琼瑶书中的故事来说,康南、江雁容和江雁容的丈夫还算是幸运的,至少还都保住了一口气。不然的话,万一康南被她“嫩”死了,江雁容被她“爱”死了,江雁容的丈夫被她“宠”死了,她的损失是什么呢?两行眼泪,一把鼻涕如此而已!如此而已!
  再往深一层研究,她凭什么敢于这般专横?江雁容凭什么要“撕碎我的心,来做你孝顺的女儿”?一言以蔽之:传统!罪恶的传统!“子甚宜其妇,父母不悦出”。在非父母之命不得为婚的传统支配下,儿子是替父亲讨老婆,女儿是替母亲嫁丈夫,当事人不过行礼入仪而已。所以我说这个滥传统就是她们生杀予夺的权源,它想一方硕大无朋的化石,强硬、冷酷地压在每一个历史儿女的头上,寒光四射,鬼气森森,使你不敢怀疑,不敢抗议,不敢逾越。被压的人,只能简围以死、畏缩以求自全,看不到天日,看不到外面广大的世界。江雁容的妈妈,就是在这个传统的包庇之下,才敢横行霸道,一手造成了三个人的悲剧。而江雁容,与其说是撕碎她的心,做这个老婆子的孝顺女儿,毋宁说自认无力反抗传统的迫害,不得不扯起白旗,走向传统的祭坛。
  虽然,我们不敢说传统一律不好,但传统中的不好部分是人性的枷锁。如果我们没有勇气扎碎这一副枷锁,那我们大家的独立自主性都大成问题。老一辈的人,传统是他们的宗教,中毒已深。而他们许多既得利益,也须借重传统的支持。在这种情形之下,要他们重新检讨传统带给民族的不幸是不可能的,我们不存在奢望。所幸他们去日无多,就让他们去殉葬吧!只要我们较为年轻的一代,能保持澄明的神志和独立特行的风格,不受他们的感染,则传统是不难被摧陷,被修正的。话说回来,江雁容的妈妈,既然充当了传统的刽子手,活生生地腰斩了三个人的幸福,像这样罪大恶极的愚行,还有什么可以原谅的。然而,蒋芸先生却写道:父母基于爱而加以管束,因而引发的行为,无论如何是无可厚非的。又说:“没有一个父母不喜欢自己的儿女过的很好。”蒋先生这个论点,太泛了,显然还是中了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一谬误前提的毒。我且提出四点来向蒋先生请教。
  一,“管束”,是对不正当的行为而言。想江雁容那样一个十八、九岁的大闺女,各方面都已达于成熟,已经具备了被人爱和爱人的充足条件,她精神上需要异性的爱情,乃是天经地义的事。而她之爱上康南,只要别人不把她当“摇钱树”、去钓“金王八”,她便绝未妨害任何人的利益,也不侵犯任何人的权利,用得着什么管束?
  二,生活过得好与不好,完全要靠事实来证明,不是旁人的主观可以强加设定的。江雁容的母亲。硬要逼着她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男人,一开始就是不幸的,故后来的不欢而散,痛苦下场,都是顺理成章的事。请问:“这个责任应当由谁来负责?”
  三,前些时各报纸刊载着一个姓李的父亲,为了要另巨额保险金,连杀二子的兽行。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这种人,连一只狐狸都不如。请问似此野蛮而无人性之行为,能用得上“没有一个父母不喜欢自己的儿女过得很好”这一逻辑否?
  四,台湾的养女制度颇为盛行。绝大多数的父母都不怀好意的。多少可怜弱女子正辗转呻吟于他们的养父母的淫威之下。我们幸免于难的人,正应该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口诛笔伐,做她们的声援,期能减轻其所遭受的虐待至最低限度。蒋先生!您可曾设想过,您这样毫无保留地替她们辩护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我怕:“我深深的相信,您这种观念,无异于给那些蛮不讲理的父母们制造定影液,她们也要闻蒋芸之言以自壮,奔向蒋芸所指示的道路,沾沾自喜的嚷着:我们的专横霸道,又多一层理论基础了。”果尔,您想:“将有多少人将投身于一间更大的暗室里,在那里仍被围困,那里也没有窗,没有空气,只看见一片黑黝黝的大海,看不到边际,这岂不是一件更糟糕的事?”
  儒家学说,过分夸大了父母给予子女的恩义,写假形成一种泛孝主义的文化。在这一文化笼罩之下,子女都成了父母的债务人,而且永远偿还不清。在这一文化笼罩之下,“埋儿奉母”列入了“二十四孝图”(现在本省民间还看得到这张图)之一。现在李敖先生拾古人(王充、孔融等)牙慧,站出来主张“父母于子无恩论”,蒋芸先生不赞成。
  要说父母于子全无恩义固然未必,但这种恩义无神秘的意义。它,一如母老虎之待雏虎,老母鸡之待雏鸡,都是基于一种单纯保重的生物学上的传统保种本能。子女羽翼既成,父母便算尽到了保育的责任,从此把手放开,让他们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开创自己的天地,让他们去“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子女所当报答于父母的,顶多亦只限于这个生物学的范围,养生送死而已矣。独立自主的人格,不应作为祭坛上的牺牲。
  琼瑶书中有“感情并没有越轨”一句话,李敖先生在说了这是一句大有问题的话,也是完全不通的话之后,连问:“什么叫‘轨’?什么是‘轨’?”这两个问题我可以试做一条答案如下:“这个轨,是周公设计,孔、孟奠基,列代诸假道学家所用酸豆腐所筑成,而由国家的法曹,皇室的‘御林军’,御用的文人所守护。这班人,遂造成一个几年来独占、垄断之局。而考试制度,便是这两种利益之间的一条栈道,非孔、孟之徒不得由。”
  “这个轨,一方面统治者用它来控制人心,锁压社会,从而巩固他们既得的利益;另一方面,孔、孟之徒则用它来排斥邪魔外道,建立学术、思想上‘惟我独尊’的偶像。”就这样,大家都做了“君要臣死,不得不死;父要子亡,不得不亡”的“忠臣”、“孝子”。就这样,我们这个社会,是循着这一条环型的轨道,在那里兜了二千多年的圈子,而永远走不出迷宫的。有些西方学者说:“东方文化,是一静止的文化。”孔、孟之徒对此不能也不敢置一词。为什么?一、事实俱在,不容否认。二、他人对内虽然顽固,对外却太脆弱。他们是外强中干。
  老实说,如果我们真想挺起胸膛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如果我们真想把国家推向进步、繁荣与强大,我们就非拆掉这一古老的轨道,铺设真正合乎民主与科学并能与一切外来文化互相交通的轨道不可。
  要铺设这样一条新的轨道,必须先扫清传统的乌烟瘴气!
  (五四、十、七)
  (《文星》第九十七期,五十四年十一月一日。)
  
  附录三
  走出“象牙塔外”(吴建)
  ——给蒋芸的一封信
  蒋芸小姐:
  “吴建”这个名字对你尚不至全然陌生吧!四年多前,当我们还在新竹读中学的那段时间,我们会替救国团合编过一份文艺刊物。在那个时候,我便敬慕过你的文才,高中毕业后我读了工,你读了文,在许多报章杂志上我曾先后见到你许多文章发表;从幼稚渐趋成熟,从贫乏渐趋深刻。由此,我知道这些年来你一直在努力着,进步着。虽然多年不见,但我一直在为你庆贺,为你祝福,总希望有一天能见到你更大的成就。这次在《文星》杂志第九十六期上见到你的大作《象牙塔外是什么?》之后,内心有许多感想,基于一种信念——对真理的信念,而非对个人的爱憎,我感到我有义务对这一个问题及你所谈及的李敖,发表一点我的看发。
  对于李敖本人我是素昧平生,除了在《文星》业刊、他的一些著作上看到过几张摆着不同姿势,洒脱英俊(上下古今谈《陈某某这路》中李敖自赞之辞,并非我捧他)的李敖肖像外,我对于这位浪子、徐复观笔下的小疯狗简直就搭不上一点关系。而且我也并不希望与这位“文章如滚水,浪花淘尽英雄”人人敬鬼而远之的狂客攀上交情。因为这位你笔下“反映着一种世纪末的疯狂”的疯人,如果再不收拾他那副装疯作癫的嘴脸,迟早一定会应验圣经上上帝要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的定律而葬身于“文化论战的丹火”之中:不用你对我讨伐,也自有高人如胡秋原、徐复观之流会用尽各种办法将之驯服、斩首示众,以快天下人心。跟他扯上了关系,万一落个同谋犯之嫌,岂非大大不合算?因此,我也早就像大多数青年一般,抱定隔岸观火的决心,准备看他一个人寂寞的独白到底了。
  实在说李敖是没有资格来鉴监赏、批判自由中国作家们的作品的。凭他这个台大历史系科班出身的考证脑筋,压根就看不懂也写不出像于梨华的《扬子江头几多愁》,琼瑶的《菟丝花》和你的《两片云》般脱尘绝俗、虚无飘渺的作品。如果他要写,充其量也只能写些《扬子江头几多人淹死?》、《菟丝有花没有?》(据我的生物学常识,菟丝是无花植物。)、《两种文化的取舍?》等酸臭文章。花呀!云呀!愁呀!等远离现实人生的美丽意境,在这个被哲学、语意学、逻辑学折磨坏了的李敖是感受不到的。偏偏他在搅他的“文化太保”勾当搅得昏头胀脑,魂不守舍之余,又要以“行家”姿态出现来指点你们这些大作家走出窗外,真可说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孔夫子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李敖在与老年人争棒子未得逞时又来和你们作家做对,激怒了这么多人,看样子他是难逃过“自作孽,不可活”的命运了。
  李敖除了本身不具有灵性不懂得欣赏也写不出像你们砌满辞藻的内容丰富曲折的作品外,他自己的文字也堪称拙劣,拙劣到和民初鲁迅一样粗俗、尖刻。奇怪的是他居然能以他卑鄙的“嬉笑怒骂”的文字而“暴得大名”,并且“拥有了许多的读者”,又赢得了“那些人的拍掌叫好声”。而这些拍掌叫好声显然又比你这些名作家们得到的要多而响亮,真是气人不过。据我读遍李敖著作,分析这恶人所以得势的原因,综合几点提供你作为下一次攻击他时的参考。“知己详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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