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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笑看浮云自卷舒-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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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论,不过刚才孙邦国的声音极低,他应该没听见吧?

  王进平这里胡思乱想,没料到陆天诚被萧翼通了经脉,耳力大有长进,他们的每句话每个字,陆天诚都听得真真的。对于那位孙兄的猜疑,开始陆天诚只是不疼不痒地听着,谁让人家说的是事实,这首诗确实是剽窃来的。后来听到孙邦国怀疑作诗的人被自己加害,陆天诚就有点哭笑不得了。再看到那位王兄见到自己面目失色,显然是知道自己身份。再不去辩驳一番,似乎就有些说不过去了。而且他刚才想到改良雕版,劲头正足,心想:你既如此说,我就再剽窃一回,让你吃吃惊。

  想到此,陆天诚复又下楼来到王近平等人桌前,揖道:“众位仁兄,在下成天,听得你们谈诗论句,心痒难耐,愿当场作诗一首,请诸位品评。”

  看陆天诚走过来,王近平心跳加快,强撑着站了起来。不论如何,今日聚会是自己提议的,在朝为官的,也只有自己,明知诚王不怀好意,也不能临阵退缩。听见陆天诚非但没有怪罪,还假名请教,王近平一时反应不过来,喏喏道:“成兄过谦了。小弟,噢,不才”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自称了。

  还是同桌的吴作良见势起身道:“成兄,我等知识浅薄,只是随口而言,不敢评判成兄大作。”他不知道陆天诚身份,只是觉得自家兄弟们欢快畅谈,何必让旁人搅局。

  “一定要。”陆天诚既然下了决心,也不管这几人乐意还是不乐意,挥手道:“掌柜的,借笔墨一用。”

  掌柜的一直在注意陆天诚言行,听见招呼,忙不迭地奉上笔墨纸砚。醉仙楼以名人书壁扬名,在这里吃饭的,也多是文人雅士。听说有人要当场题诗,楼上楼下,全都探长了脖子等着观看。

  王近平不清楚陆天诚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制止了其他四位好友的躁动,揖道:“请赐墨宝。”

  陆天诚笔走龙蛇,围观者一阵惊叹。无他,这位言谈中自信满满,可写出来的字真是,只勉强算得上端正。旁边已经有人“嘘”出了声。

  可等到陆天诚写至一半,围观众人的脸色已由轻视转为赞叹。待陆天诚写完最后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满堂轰然叫好声不绝于耳。

  掷笔于案,陆天诚微微一笑,对孙邦国道:“这首词,也是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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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卷凤京烟云第八章纨绔

  被詹逸群放下时,陆天诚觉得自己又作了件蠢事。

  好吧,他承认,刚才他说那首词也是抄的,固然是大实话,也有作弄孙邦国的意思。反正在这个世界,只要他自己不说,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抄袭。

  一时的恶作剧,把苏老先生的《水调歌头》搬了出来。围观者都惊叹不已,“先生高才!”之类的赞扬声此起彼伏,倒让陆天诚汗颜。周围聚集的人一多,就有那眼尖的,认出了陆天诚的身份。

  “诚王?”“是诚王!”两声惊叫吓呆了把陆天诚围在中间索要墨宝的人群。“呼啦”一下,原本还觉得自己快被挤成了照片的陆天诚,身边蓦地出现了一圈空档。

  “快离开这里。”陆天诚赶紧拍拍詹逸群。一直静静观看的侍卫虎臂一伸,抓住陆天诚的胳膊,低喝道:“走!”施展轻功,从人群中闪了出去。

  楼内众人正在为此位高才的身份左右求证,“是诚王?”“不可能吧?”“就是他,

  “看来传言说诚王失忆导致性情大变,是真有其事了。”王近平喃喃自语。他的声音不高,身边四人却也听得清楚,诧异地互相看看,就想问个究竟。可面前那些文人雅客中,有些人已经盯上了摆于桌面的横幅,一人出众揖道:“各位兄台,这首词能否送与小弟,小弟当以重礼相谢。”“给我,给我,我掏百两纹银。”“诚王墨宝何止百两,不才愿出一千!”

  知道这些人是想借机攀上诚王,王近平讥讽地一笑,拱手道:“抱歉,刚才大家也听到了,这卷横幅是专门写给我们兄弟的。诸位美意,在下心领。”看墨痕已然干透,王近平立刻把这首词卷了起来,使个眼色,五人施施然也离去了。

  不知道酒楼内的走后余波,现在的陆天诚,正在又一次的感叹,自己作了件蠢事!

  好好的吃饭不就结了,非要去听别人的评论,听别人评论也就罢了,人家明明说的大实话——你就是一抄手——还不服气,还要跳出去显摆显摆,结果被人认出来。逃跑的下场就是——好饿啊!

  “没有人追过来吧?”前后看看,陆天诚谨慎地询问詹逸群。“没有,公子放心。”詹逸群笑道。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多心,怎么看詹逸群的笑容,怎么有股幸灾乐祸的味道。这家伙,搞不好一看到我出头,就预料到有这个结果了?

  摸摸空荡荡的胃,陆天诚决定当务之急就是继续找地方吃饭。醉仙楼周围,他是不敢再露面,只能往前多走几条街了。

  走着,悔着。陆天诚本来就对凤京一无所知,这样绕来绕去的,现在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周围的小商小贩中,也有卖些零食的,陆天诚看看自己身上的绞丝长衫,却不敢买来当街吃,只好咽咽唾沫。“喂,你对这里熟悉吗?哪里有饭馆?”陆天诚忍不住问在身后默默跟随的詹逸群。

  抬头环视周围,詹逸群回答道:“前面路口往右拐,应该有”他突然顿住,眼光闪烁地看向前方。陆天诚听詹逸群话说了一半便停住,有些奇怪地顺着他的眼神望去,远远地,一驾豪华的马车朝这边疾驰而来。马车速度很快,路上的百姓纷纷避让,偶有躲得稍慢的,车夫立刻就是一鞭挥下,打得那人哀叫连天。至于两边的摊位,好几家拾得慢的被马车带倒,青菜、衣料、饰物等散得满地都是。

  “这是谁家的马车?拦下!”陆天诚看得火起,语调也变得冷冰冰的。意味深长地看看陆天诚,詹逸群轻啸一声,原地拔起,身形仿佛行云流水,起纵间已经到了马车跟前。

  看路旁一团混乱,车夫正裂开大嘴得意地笑,忽然眼前一闪,车前突兀地出现一个人挡住去路。“滚开!”没想到有人竟敢拦车,车夫一抖马缰,催马更速。鞭子在空中卷个鞭花,照拦车之人劈面打了过去。他快,詹逸群更快,只一伸手,车夫打来的鞭梢便到了詹逸群手里。看在别人眼中,倒像是车夫主动把鞭子送过去一样。卸劲后拉,“还是你下来吧!”轰然巨响中,车夫被扯至半空,一头砸到街边住宅的木门上,两眼翻白,昏了过去。

  驾车的马失了束缚,长嘶不止,就要乱跑。詹逸群又一闪身,人已经到了车辕上,抓住缰绳使劲一拽,同时运气力坠于下,就见马儿四蹄凝涩,竟是硬生生被钉在了当地不能动弹。这一切说来缓慢,实际不过瞬间。跟着马车的几名家丁护卫脸上变色,却惮于詹逸群就在车上,围住四周,不敢上前。

  詹逸群压了一会儿,见马匹微微喷气,已经老实不动了。回手掀起车帘,语气中满是讥讽,“白小侯爷,有人找你。”

  小侯爷?陆天诚已经想到,能在这凤京横行,肯定不是一般官宦人家,没想到蹦出来一个小侯爷。就不知道这位小侯爷是何尊容?他有些期待地望过去,却听得车厢里有个年轻男子底气不足地喝道:“大胆刁民!你想行刺不成?”

  詹逸群微微一笑,“若我真想行刺,小侯爷还能说话么?只是家主见小侯爷威风,想要拜会罢了。”那位白小侯爷可能也觉得詹逸群说得有理,又过了半晌,才战兢兢从车厢内现身。他出来看看左右,家丁护卫都在,胆色壮了不少,又看詹逸群虽然面带嘲弄,却没有杀气,遂放开胆子道:“你家主是谁?竟然敢指使你作此大不敬之举。”

  看白小侯爷露面,陆天诚仔细打量。这位仁兄乍一看,就是油头粉面,细细瞧,五官端正,面色却是白中透灰,颇像放了好几天的馒头,没有刚出屉那种鲜活气。浅粉的长衫质地不错,上面绣满类似于牡丹的花纹,花团锦簇,倒也热闹。其实在前世,陆天诚也见过男子穿粉色衬衫,当时觉得当得起“风神倜傥”四字。可这位仁兄穿起来,怎么就是看不顺眼?总觉得有点儿一株狗尾巴草被包在锦绣里的感觉。听见他问起,陆天诚迈步上前,强勾起嘴角道:“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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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卷凤京烟云第九章无遮大会(上)(修改)

  瞧清楚陆天诚的样貌,白小侯爷眼睛瞪得宛如铜铃,陆天诚都为他那俩眼球竟然没掉出来而感到庆幸。而且看白小侯爷不错眼珠的样子,陆天诚突然就想到了盯着肉骨头的小狗那种热切的期盼。呃,看来又碰到一个熟人!不过就算这家伙原来认识

  “那个,我南下累了,想休养几天。”陆天诚应付道。不清楚对方与原来诚王的渊源,又失去了谴责的最好时机,陆天诚暂时压下了心中不快,再次不动声色地试图把手抽回。

  察觉到陆天诚的意图,白小侯爷握得更紧了,“看天诚兄神采飞扬,想必这几日精神已经养足了。”他附耳过来,全然不知陆天诚因为他的举动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正好今日商兄要开无遮大会,不如随小弟去尝个鲜?”

  无遮大会?貌似原来楼上的大娘与妈妈闲聊时曾提起过,是种佛教盛会。可是,看眼前这位白小侯爷的言行举止,要说他信佛,还真不让人相信。

  把陆天诚的沉思自动划为默认,“我就知道天诚兄必定感兴趣,这种聚会,哪一次能少了你。太好了,如果仲利兄见到天诚兄,肯定和小弟一样欢喜。”不由分说地拉着陆天诚往马车那里走。

  又冒出来一个仲利兄?我可不知道谁跟谁。“要不还是改天吧,今天有些事耽误了,我还没用晚饭。”

  白小侯爷手下还是抓得紧紧的,咧嘴笑道:“天诚兄忘了吗?不管是小弟还是商兄,无遮大会从不缺少美食。”他使力一拉,趁着陆天诚正在考虑——原来的陆天诚总去,那我是去好还是不去好?佛会应该没关系吧?——的当口,一把把他拉上了车。瞅瞅还躺在地上哼哼的车夫,眼中闪过厉色,“废物!”

  又看看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的詹逸群,白小侯爷冲陆天诚笑道:“这是天诚兄的护卫?身手不错,小弟冒昧,请天诚兄让他驾车可以吗?小弟的家丁可以在前引路。”

  这家伙想得倒周到,知道不能让詹逸群跟在车后跑。“那车夫?”

  “那种废物,理他作甚。”白小侯爷不以为然地道。

  车夫怎样,陆天诚并不关心。可周围一地狼藉,他却不能置之不理。招招手,陆天诚唤詹逸群近前道:“你给这些百姓留下些银钱,小本生意,过日子也不容易。”

  白小侯爷眸子里涌起诧异之色,看詹逸群果然照做,忙吩咐手下也照此办理,然后打个哈哈道:“天诚兄心怀仁慈,小弟惭愧了。”

  明知道自己这种举动必定与原来的诚王极度不符,陆天诚也不多言,只淡淡笑道:“哪里。经过上次遇袭,险死还生,对于人生另有感悟罢了。”倒是这个白小侯爷,见风使舵,没有一味的轻蔑百姓,不像外表看起来那样小白。

  陆天诚上车后,白小侯爷倒是松开了手。车厢内布置豪奢,绫罗锦绣堆成茵褥,所用器物皆用纯金打造,珍珠翡翠镶嵌其上。听着车轮碾过地面的“嘎啦”声,陆天诚心下有些惴惴。刚才见白小侯爷自来熟得不能再熟,寻思无遮大会也是佛会,微一迟疑,就被拉上了车。现在想来,却总觉得有些蹊跷。前世有限的记忆中,佛门之人都是宽厚仁爱。若白小侯爷真是信徒,就绝不会在街上纵奴行凶。正琢磨间,白小侯爷又凑了过来。

  “天诚兄,你那个护卫,”他冲车外努努嘴,明显是指正坐在车辕上驭马的詹逸群,“长得不错啊。”白小侯爷的笑容里带着猥琐,“习武之人身体柔软,使用时可以作出好多一般人无法作出的动作,尝起来别有滋味。难得的是又如此美貌,天诚兄艳福不浅!”为了表示亲昵,他还故意撞了一下陆天诚的肩。

  呆了一下,才明白白小侯爷话中之意,陆天诚又羞又恼又是鄙夷。幸好他正伸手取茶,赶紧端起茶杯低头饮上一口,借以挡住面色变幻。

  白小侯爷还在接着说,“等会儿到了会上,天诚兄可否割爱片刻,让小弟也一尝**滋味?”

  陆天诚闻言大怒,恨不得把半杯残茶都泼到那位白小侯爷身上。前世看小说时,也不是没有YY过作威作福,可身临其境才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出那种行径。小说是虚幻的,这里却是真实的生活,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在二十一世纪浸染了近十八年的“人人平等”,早就扎根意识深处,即使换了**,思想还是如故。詹逸群不愿屈为狡下,宁死抗命,令他敬重钦佩。后来的朝夕相处,说他没动过心,那是假的。可就因为动过心,他才更加热情地撮合詹逸群与艾红绡两人。此身已是如此,不能再带累他人。

  话说回来,但有一线办法,谁愿为奴为婢?现在的自己位高权重,陆天诚不想也不必遮掩本性,对府内诸人一视同仁,从不打骂。诚王府原来森然的规矩,也在他的叮嘱下改得宽和许多。至于形影不离的詹逸群,若不是他自持有礼,陆天诚有时都会忘记身份,而把他做朋友看待。

  听到白小侯爷的污言秽语,陆天诚使劲控制自己,茶杯都被他攥得发出微响,才止住给眼前之人从头到脚“浇灌”一番的冲动。

  看陆天诚面色铁青,白小侯爷醒悟自己的话说得不妥,大惊失色,连连告饶道:“天诚兄息怒。小弟没想到你如此宠爱这位护卫,冒犯冒犯。”他伸手到怀里摸索,拿出一物,递到陆天诚面前道:“这是小弟昨日刚得的。送于那位护卫,聊作赔罪之物。”

  第三卷凤京烟云第十章无遮大会(中)

  听白小侯爷话中之意,分明还以为詹逸群恩宠正荣。陆天诚心中怒火越炽,愤愤的目光瞄向白小侯爷手里。侮辱了人,赔件东西就能了事吗?

  眼光到处,他微微一愣。躺在白小侯爷手心的,是一把形状古朴的匕首。不到一尺的外鞘泛着深红色的光泽,上面凸出细小的鳞纹,仔细看,好像是用某种皮革制成。待白小侯爷握住手柄将匕首抽出,一股寒气扑面而来。银白的匕身被如碎玉般的纹路缠满,弧形优美,状如柳叶。饶是陆天诚再不识货,也知道这不是寻常之物。

  见陆天诚目不转睛,白小侯爷爽快地把匕首归鞘,塞到他的手里。“此匕名唤龙鳞,是小弟前两天刚得的。俗话说宝剑赠与英雄。这柄匕首虽非宝剑,倒也削铁如泥,送给天诚兄那位身手了得的护卫,正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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