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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恶月之子-第15章

小说: 恶月之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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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情沉重地想起母亲过世那一夜,父亲在仁爱医院太平间伤痛欲绝的景象。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但是我总是将自己的哀伤掩藏起来。每当我想放声大哭的时候,我总是咬紧牙关直到把精力耗尽为止,然后把所有的哀痛咽下去,什么话也不说。 
  即使在睡梦中,我也照样紧咬牙关,直到颚骨疼痛地在半夜里醒来——这对我来说没什么大不了的。或许我只是不想在梦中泄露不愿为人知的情感吧。 
  在步出地下室的那一刻,我以为脸色惨白,眼睛像脓血胞的平思会纵身出现在我面前,或者从我脚底下的黑影飞出来,甚至像盒子里则杰克小丑那样从火炉冒出来。结果,我一路走出来都没看到他的踪影。 
  我一走出门外,欧森便从墓碑附近跑出来,那是它躲避平息的藏 
  身之处。从它的行为举止看来,平恩应该已经离去。 
  它用相当好奇的眼神望着我,或许这只不过是我的想象,于是我说:“我也不知道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不知道该对这件事作何解释。” 
  它露出半信半疑的表情,它最擅长做出这种半信半疑的表情:率直的脸,坚定的眼神。 
  “是真的。”我坚称。 
  欧森陪着我回到停靠脚踏车的地方。为我看护交通工具的石头天使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我。 
  躁动的狂风乍歇,取而代之的是轻拂的微风。四周的橡树也安静无声。 
  飘过银色月亮的几抹黑云也染上银白色的光彩。 
  一大群褐雨燕从教堂的屋顶俯冲而下,回到枝头上栖息,几只夜营也在这时回巢,仿佛平思一走,墓园才乍然回复原先神圣居所的地位。 
  我双手握着脚踏车的手把,望着成排的墓碑沉思,不自觉朗朗上口:“……他们四周的黑暗愈来愈密实,最后化为一片尘土。”那是路易斯。葛路克(Louise Gluck)的诗句,他是个伟大的诗人。“ 
  欧森唤了一声表示赞同。 
  “我不知道这到底该如何解释,但是我有预感在这件事尚未结束之前,还有许多人要送命,当中可能包括我们深爱的一些人,甚至连我也包括在内,或许还有你。” 
  欧森露出严肃的眼神。 
  我从墓园望向我熟悉的街道,突然间,那些街道看起来比任何墓地都来得阴森恐怖。 
  “走,我们喝啤酒去。”我建议。 
  我跨上单车,欧森兴奋地在草地上趴来趴去,在那一刻,我们暂时将死亡抛诸脑后。 

  
  



 第五章



  对巴比这种冲浪高手而言,这栋木屋简直就是最理想的住所。 
  木屋位于月光湾南侧突出的湾角,与角尖十分接近,是方圆四分之三英里内唯一的建筑物。环绕周围的尽是拍岸的海浪。 
  从城里望过来,巴比家的灯光与内湾区的距离显得格外遥远,外来的游客常将它误认为一艘停泊在外海的船只。对长居本地的居民而言,这栋木屋则是最佳的地标。 
  木屋兴建于四十五年前,当时许多沿海建筑物的相关规定都尚未制订,它也始终没有邻居,因为在那个时候,海边便宜的土地多得是,大多数地方的风势和天候都比湾角适宜居住,而且离市区较近便于各种线路的架设。等到海边的土地瓜分完毕,后面山坡上的土地紧接着客满,然后加州海岸事务委员会就颁命令全面禁止在湾角区兴建房舍。 
  多亏一条祖父级的早期条款才让这栋木屋得以保存下来。多年之后,巴比成为木屋的主人。巴比希望自己能死在一个很特殊的地方,他曾经这么说过,他道出这个心愿的时候,四周充满了拍岸的海潮声,不过他打算活到二十一世纪中之后,甚至再多活更久。 
  没有柏油路,也没有石子路可以通往湾角,唯一的通道是一条宽阔的石径,两旁堆积着浅浅的沙丘,全靠沙滩上一些高大稀疏的杂草松散地将沙丘固定在原处。 
  环抱海湾的南北两座湾角是天然形成的地形,犹如两个弯曲的半岛:它们皆是一座巨大死火山外线的遗迹。海湾本身就是当年的火山口,经过多年的海浪冲击之后,堆积了层层的海沙。南湾角的海边大约有三百到四百英尺宽,角尖处则缩窄到一百英尺左右。 
  我在距离巴比家不到三分之一路程左右的地方下车开始徒步前进。这段路堆满了不到一英尺深的软沙,像座小山坡似的横越在石径上。对巴比的四轮传动吉普车来说称不上什么障碍,可是踩着脚踏车穿越这段路可比登天还难。 
  这段路通常十分平静,让人很容易陷入沉思。今夜的湾角区依然宁静,但是看起来却像月球上的岩脉一样陌生,我不停回头张望,生怕有人在背后追逐。 
  这栋一层楼的木屋的外墙是由柚木建造,屋顶用的则是西洋杉木片瓦。经过风吹日晒雨淋后的木板在月光下泛着银灰色的光泽,仿佛正被恋人爱抚的女体。房屋的三面全是宽阔的阳台,上面摆着摇椅和摇篮椅。四周完全没有树木,整个地表只有沙和短草。总而言之,在那里,你想看的不是近距离的风景,而是天空、海洋和月光湾灯光闪烁的夜景,只不过市区看起来似乎比四分之三英里还更遥远。 
  我用时间缓和自己紧张的情绪,迳自将脚踏车斜倚在前门的阳台栏杆上,然后从木屋旁走到湾角的顶点。在那里,我和欧森一同仁立在沙坡顶,沙滩就在前方直落三十英尺下的地方。 
  海浪是如此的缓慢,让人必须全神贯注才能看到波浪,而且每一道波浪都不长。虽然已经过了下弦月,但看起来就和最低潮差不多。 
  由于海风的缘故,浪潮不是十分平稳,突如其来的狂风常常造成风向骤然转变,虽然身在市区里的人一点感觉都没有。 
  从陆地吹向海面的风最好,可以将海面抚平。陆风能将浪头激起浪花,延长海浪持续的时间,并在破浪之前先把海浪掏成中空。 
  巴比和我从十一岁就开始冲浪,白天他冲,晚上我们两个一起冲。不少冲浪族喜欢在月光下活动,但是月亮西下之后再出来活动的人就不多了。巴比和我最喜欢在连星光都没有的黑夜里向巨浪挑战。 
  我们一起度过“三脚猫”的阶段,然后变成无可救药的“冲浪怪物”,等到我们十四岁的时候,我们已经升级成“冲浪纳粹”,到了巴比 
  从高中毕业,我取得私塾同等学历的时候,我们两个都已练就了一身冲浪的好本事。现在的巴比不仅仅是冲浪高手,他简直就是冲浪万事通,来自世界各地的人纷纷前来向他请教何时才会有大浪出现。 
  老天,我实在太爱夜晚的大海了。它是黑暗蒸馏成的液体,没有任何地方比汹涌的黑色浪潮更让我有家的感觉。浪潮里唯一的亮光来自身体会发光的浮游生物,它们在受到惊动时,身体会自动发出亮光,有时候它们可以让波浪透出柠檬绿色的强光,但是这种光对我的眼睛不会赞成伤害。在夜晚的海上,我不需要躲藏,也无须为任何事物撇开目光。 
  当我漫步走回木屋时,巴比早已站在前门迎接我。由于我们的友谊,他家里所有的灯都安装了变阻器;这个时候他已将灯光调暗到烛光的亮度。 
  我从来就想不通他到底如何知道我的到来,我和欧森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但是巴比就是知道。 
  即使在这样的三月天,他依然赤着双脚,不过他改穿牛仔裤,而不是清一色的游泳短裤——他为这个季节所做的让步,还包括在短袖的夏威夷衬衫内加一件长袖圆领的白色棉衫,衬衫上的图案全是色彩鲜艳而奇特的鹦鹉和棕桐树。 
  当我步上阳台阶时,巴比对我做了一个沙卡(shaka )的手势,这是冲浪人惯用的手势,比起“星际争霸战”(sta Trek)里交换的手势简单得多,他们的手势可能也是仿造沙卡设计的。沙卡手势其实很简单,将中间的三根手指往下弯曲到掌心,大拇指和小指自然向两侧伸展,然后情懒地摆手即可。它的含意相当丰富——包括哈罗、你好吗、放轻松、祝你冲浪愉快等等,全部都是表达友善的意思,别人绝对不会将你的手势当成羞辱,除非你做手势的对象不是冲浪族,而是洛杉矶的帮派份子,那可就另当别论了,搞不好还会被人一枪打死。 
  我迫不及待想一五一十将日落后发生的每一件事告诉他,但是巴比是个崇尚悠闲度日的人。他的态度要是再更悠闲一点,可能早就没命了。除了冲浪的时候之外,他喜欢宁静的生活,甚至可以说非常地珍惜。如果你要做巴比。海洛威的朋友,就必须试着去了解他的人生观:所有在离沙滩半英里外发生的事完全与他无关,无论再严肃的场合都不能成为强迫他穿西装打领带的理由。他擅长慵懒的对话胜过喋喋不休的交谈,习惯间接而非直接的表达。 
  “扔瓶啤酒给我吧?”我开口就问。 
  巴比回问:“可乐那、海尼根,还是鲁温柏拉?” 
  “给我可乐那。” 
  穿越客厅的途中,巴比附带问了一句:“有尾巴的家伙今天晚上也要喝两杯吗?” 
  “它要喝海尼根。” 
  “淡的还是烈的?” 
  “烈的。”我回答。 
  “想必狗先生今晚吃了不少苦头。” 
  “冲锋陷阵。” 
  木屋内有一间宽敞的客厅,一间办公室,巴比常在里面追踪世界各地的大浪消息,还有一间卧室、一间厨房和浴室。室内的墙壁全是做过亮光处理的柚木,色泽深而饱满,此外还有视野辽阔的大型玻璃窗户、石面地板和舒适的家具。屋内的装饰,除了天然的装满外,仅限于八幅琵雅。科里克精湛的水彩画作,巴比到现在还深爱着她,虽然她决定离开他独自到欧胡岛(Oahu)北岸的威美雅湾(WaimeaBay )过一阵子。她把那里称为她的精神故乡;当地和谐和美景带给她心灵的平静,她需要那样才能决定自己是否要接受自己的命运。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巴比也不明白。琵雅说她离开一两个月,结果转眼已经过了三年。威美雅湾的海浪大多从很深的海里涌出,浪头打起来就像一面墙那么高,琵雅说那里的海浪就像半透明的翡翠。 
  有时候我梦想着自己漫步在那一片沙滩上,聆听如雷贯耳的浪潮声。 
  每个月,巴比都会打一通电话给琵雅,有时候是琵雅打电话给巴比。 
  他们有时候只讲几分钟,有时候则讲好几个小时。她没有和别的男人交往,而且她真的很爱巴比。琵雅是我见过最善良、温和和聪颖的人之一。我始终无法明白她这么做的理由,巴比也不明白。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他始终耐心地守候。 
  巴比从厨房的冰箱里抽出一瓶可乐那,然后将酒瓶递给我。 
  我把瓶盖扭开,猛灌了一大口,没有加柠檬,没有加盐,没有任何伪装。 
  他替欧森开了一瓶海尼根,“半瓶还是一瓶?” 
  我回答:“今天晚上的战况实在太激烈了。”虽然有一肚子新闻要迫切想说,但是我不由得深深沉浸在巴比乐园的热带旋律中。 
  他把一整瓶啤酒倒人放在地板上的一个法琅碗里,碗是平常为欧森准备的。碗上用粗大的字体写着玫瑰花苞(ROZE BUD),影射欧森。威尔斯(Orso Wells)著作《大国民》(Ctizen Kane )里那个小孩子雪车上所写的字。 
  我并非存心引导我的狗朋友酗酒,它不是天天都喝啤酒,而且通常都是和我分着喝一瓶。况且,它有它喜欢享受的乐趣,我不想剥夺它的这些乐趣。想想它魁武的体重,哪是一瓶啤酒可以轻易灌醉的。 
  不过,若是你胆敢给它两瓶,包准它会为你刷新“派对野兽”的定义。 
  正当欧森唏哩呼噜地舔饮它的海尼根时,巴比也替自己开了一瓶可乐那,然后斜倚在冰箱上。 
  我则斜靠在洗碗槽旁的流理台边。旁边有一张配有椅子的餐桌,但是在厨房里,巴比和我习惯斜站着说话。 
  我们之间有许多类似之处,身高相同,体重相当,体型也一样。 
  虽然他有极深色的棕发,和像乌鸦一样黑得发蓝的眼珠,我们还是时常被误认为是亲兄弟。我们两个人也都有不少冲浪的肿茧,巴比斜靠在冰箱旁时,就不时心不在焉地用一脚的脚底摩擦另一脚脚背上的肿茧,那是长时间压迫冲浪板导致的块状钙质沉淀;通常是当你趴在板上划水前进的时候压迫到脚趾和脚背造成的。我们膝盖上也有,巴比下面的肋骨上也有一些。 
  当然,我的皮肤不是古铜色,不像巴比那样。他岂止是古铜色,他看起来简直就像全副棕色的太阳神。一年到头,尤其是夏季里,他整个人俨然就是一片均匀抹满奶油的烤吐司。他习惯和麦拉宁黑色素大跳曼波,或许有一天我们会死在同样的阳光下,那片他热情拥抱、我拼命躲避的阳光。 
  “今天外头有好几波不寻常的巨浪。”他说:“六尺高,形状完美的巨浪。” 
  “现在似乎已经归于平静。” 
  “是啊,日落之后就慢慢消退了。” 
  我们边灌着啤酒边闲聊,欧森也开心地舔它碗里的啤酒。 
  “所以,”巴比说:“你老爸死了。” 
  我点点头,萨莎一定跟他说了。 
  “好。”他说。 
  并非巴比冷酷或不体贴,他说好指的是父亲不用再受病痛折磨。 
  我们之间的交谈常用极少的字表达很多的含意,所以人们常将我们误认为兄弟,其实不仅仅是因为我们身高、体重、体型类似的缘故。 
  “你及时赶到医院,所以一切都很酷。” 
  “是的。” 
  他没有询问我的感觉,因为他不用问也知道。 
  “去过医院之后;”他说:“你辗转到黑人合唱团客串演唱了几首歌。” 
  我用沾满煤烟的手摸摸自己的脸。“某人谋杀了安琪拉。费里曼,企图放火烧了她的房子掩灭证据,连我也差点就跟着升天。” 
  “某人是谁?” 
  “要是我知道就好了,总而言之与偷走父亲遗体的是同一帮人。” 
  巴比喝了一些啤酒,一句话也没说。 
  “他们杀了一个搭便车的流浪汉,拿他的尸体和父亲的遗体交换,这种龌龊事你大概不想知道。” 
  在那一瞬间,少管闲事的智慧和好奇心的驱使在他的天平上互相抗衡。“假如有必要的时候,我随时可以忘记自己听过什么话。” 
  欧森打了一个隔,啤酒容易让它肠子胀气。 
  当它摇着尾巴,用恳求的眼神抬头望着巴比时,巴比:“没有你的份了,毛毛脸。” 
  “我快饿昏了。”我说。 
  “而且脏得要命,去冲个澡,先拿几件我的衣服去穿,我来弄几个脆皮墨西哥饼。” 
  “我以为我出去游两圈就洗干净了。” 
  “外面冷得要死。” 
  “感觉起来大概在华氏六十度左右。” 
  “我说的是水的温度,听我的话,水太冰了,冲个热水澡会比较好。” 
  “欧森也需要美容一下。” 
  “带着它一起进去洗,反正毛巾多得是。” 
  “你真是好哥儿们。”我说。 
  “是啊,像我如此虔诚的基督徒,怎么可以冲浪呢,干脆改在海面上走路算了。” 
  在巴比乐园待过几分钟之后,不知不觉轻松许多,我想我可以慢慢切入话题了。 
  对我来说,巴比不仅只是一个知心好友,也是我的镇定剂。 
  突然间,他从冰箱前面站直,倾耳聆听。 
  “有什么事吗?”我问。 
  “有人。” 
  除了渐渐消逝的风声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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