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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彼岸青春-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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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人的!    
    三年早过去了,新天地广告公司由原来的九个人扩充到二十一人,业务量翻了五倍,然而我们手中持有的股权反而越来越少了,只占到公司总股本的一小部分。公司组建之初和他一起打天下的合伙人几乎跑掉一大半,只剩下我和陈晓明两个人还在苦撑。毫无疑问,经过反复变更股本,公司彻底变成了何大维的私有财产。陈晓明不止一次和我说过,咱们干脆出去单干算了,但是我很犹豫,不因为别的,何大维当初对我有恩,我这么拍屁股走了,以后在广告人的圈子里就会背上背信弃义的坏名声。我倒希望哪天被他炒掉,这样就可以完全解脱了。很可惜,何大维始终就是不开这个口,我又顾于情面,只好在这个公司继续待下去。    
    上个星期,创意总监辞职回湖南老家了。全公司的人都认为何大维隔壁的那个房间迟早是属于我的,而我并不那么乐观,在广告界摸爬滚打这些年,我知道有些事情本身存在着很多变数,凡事千万不能想当然。在生活里,很多事例表明,太乐观的人容易犯低级错误,保持一颗平常心,往往会得到意外的收获。


第二章不是有意的

    08。    
    在北方,随着天气渐渐转凉,城市里的人群从衣着上也发生了细微的变化。大家对季节的变换早就习以为常了,但是追求时尚的女人们更换衣服的速度往往比其他人慢了半拍。秋风渐起,苏菲还穿着夏天的衣裙,我劝她去买一些换季的衣服,她就是不听,结果没多久就感冒了。    
    在电话里,苏菲的声音因为身体虚弱变得有气无力的。她说:“阿瞳,我难受死了,你在干嘛呢?好几天抓不到你的影子。”    
    “你怎么了?感冒啦?”    
    “嗯,重感冒,有两三天了,头疼死了。你也不在乎我,能不疼么?!”苏菲像一个被惯坏的小孩子,在电话里,她也不忘和我撒娇。    
    “最近我们公司的事儿太多,我给你打过电话,总没人接,我还以为你出差了呢。怎么样,好些了么?”    
    “我一会儿去看你吧。”我站在的位置靠近街道,声音有些嘈杂,连忙把手机调换到另一个方向。    
    “不用了,我老爸今天在家呢。”苏菲小声说。    
    苏菲的爸爸对我有些成见,去她家里总是不冷不热的,所以,我很怕去她家里。每一次晚上和苏菲约会,我宁可在她家楼下等着,也不上楼。苏菲的童年很不幸的,母亲在她五岁时因病去世,从小到大,她在姥姥的身边长大。姥姥家在杭州,她现在还记得姥姥教的刺绣手艺,一针一线绣的花花草草真是惟妙惟肖。直到大学毕业时,她才重新回到哈尔滨。然而,爸爸打算让女儿出国留学,前后征求过几次意见,苏菲就是拗着不去。因为这个缘故,苏菲的老爸把气都撒在我的身上,对宝贝女儿却毫无办法。    
    我想了想,无奈地说:“那好吧,等你感冒好了,我请你吃饭。”    
    “就吃饭那么简单啊?你还要带我去江边,有很久没有去看江了。唉——”    
    “别叹气,乖,多喝些热开水,感冒很快久好了。你想什么时候去看江都可以的,我陪你。”    
    “哼,你不陪,有个俊男会陪我的。”    
    “谁啊?呵呵。”我被她的话气乐了,顺着她的话题说下去。    
    “唐僧啊,还能有谁?小心眼的唐僧!”    
    “哦,原来是它啊。它太胖了,上次去你家,它赖在沙发上不走,赶它走,它还冲我汪汪叫。”    
    “哈哈,唐僧最爱逛街了,周日晚上我带它上街遛弯儿,它看见别人家的小狗就冲过去套近乎,拽都拽不住。”苏菲一提起唐僧总有说不完的话题。    
    唐僧是苏菲养的一条短腿小狗,浑身雪白一根杂毛都没有,整天贪吃贪睡,胖得快走不动路了。苏菲给它起名可费了很大周折,前前后后反复换了五六个名字总觉得不妥。后来,我找到陈晓明,希望他能为这条胖狗起个好听一点的名字。当时,他低头看了看,拍拍小狗的脑袋,随口说:这条小狗又白又胖的,干脆就叫它唐僧吧。    
    从此以后,我和苏菲一起逛街总喜欢牵着它,每次叫它唐僧就给块骨头,慢慢地,它就习惯了这个名字。狗和人不一样,有骨头就高兴,它可不管你叫什么,只要有好吃的就行。    
    “唐僧在干什么呢?”我大声问道。我的话引起站台旁边一位女孩的注意,她在等公共汽车呢,被我说的话吓了一跳。她用很奇怪的眼神瞄了我两眼,在旁边嘀咕了一句:真有毛病,还猪八戒呢!    
    她的声音虽然很低,但还是被我听到了。我连忙转身,走到站台的另一端。    
    电话里,苏菲继续谈她的小狗,“它啊,除了睡大觉还能干什么?你总也不来,唐僧早把你给忘了。”    
    “等你病好后,我们仨一起去江边玩吧。”    
    “好啊好啊。”    
    “小菲,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情,说再见好么?”我飞快地看看表,快五点钟了。    
    “为什么这样急啊?还没聊完呢,怎么你说停就停啊?”她轻轻咳嗽着,抱怨地说。    
    我继续劝她说:“一会儿还有事情要办,今天就聊到这里吧。乖,听我的,好吗?”    
    “嗯,哥哥,那就这样吧。亲你一下。”    
    “按时吃药啊,感冒很快就会好的。”    
    “知道了,你都说过一万遍了。”苏菲依依不舍地放下电话。    
    手机屏幕上显示“通话结束”的字样后,我关掉了手机,紧跑几步,登上了刚刚进站的75线联运汽车。大约过了二十分钟左右,我来到苏菲家的楼下,那里有个花店。在花店的冰箱里,我选了五枝含苞待放的百合花,匆忙写下苏菲家的楼层号码,交给了花店老板。她的女儿送花刚回来,看我焦急的样子,笑着说,“放心吧,我马上给苏菲姐姐送过去。需要我帮你捎句话吗?尽管说。”    
    我不好意思地说:“不用了,她肯定知道是我。”    
    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我发了一条手机短信给苏菲,告诉她这个世界上每对恋人都曾经说过的那三个字:我爱你。    
    汽车刚驶过两站地,苏菲的短信已经回复到我的手机里。打开短信,上面显示出七个字:花很美,我也爱你。    
    我和苏菲从刚认识开始,经常互发短信聊天,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习惯。即使坐在江边的长椅上,我们背靠着背,也会相互发短信玩。苏菲是个唯美主义者,她更喜欢通过含蓄的表达方式说情话,她的心地十分单纯。刚认识那段日子,我很奇怪她为什么会喜欢我?我的相貌一般,家庭条件也一般,所从事的职业更一般,她有很多理由选择最优秀的男孩子做朋友,可是她凭什么喜欢我呢?面对近在咫尺的爱情和天使一样的苏菲,我第一次感到了不自信。    
    直到有一天,我们参加完朋友的婚礼,在回家的路上,我鼓起勇气问到她这个问题时,苏菲竟然感到很可笑。她双手抱住我的胳膊,一边摇晃一边说:哥,因为我喜欢你啊。    
    “就这么简单吗?”我注视着她的眼睛,缓缓地说。    
    “当然了,我说的喜欢就是爱,难道你不爱我么?”    
    她的问话让我为之一怔,然后我磕磕巴巴地回答道:“当、当然爱、爱你的。”    
    看我拘谨得不成样子,苏菲几乎笑得喘不过气来。后来,她忍住笑说,“傻瓜,我把最宝贵的东西给了你,怎么会不爱你呢?”    
    “你、你给我什么东西了?”    
    “你、你真坏!不和你说了。”苏菲羞红的脸颊像深秋里的苹果。    
    忽然,我想起来了。尴尬中,我搓着双手说:“菲儿,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真的很对不起。”


第二章皎洁的月光下

    在皎洁的月光下,苏菲被我气得差点哭出声来。为了将功补过,我只好请求她原谅,弯腰背起她,走过了三条长长的街道。在我宽阔的背上,苏菲居然睡着了。那个夜晚,是我第一次背着女孩过马路,也是我第三次感受到爱情的甜蜜与温柔。    
    上个月,我刚和朋友们过完自己三十一岁的生日,回想过去的匆匆岁月,全心全意投入恋爱大概有三次,前两次都以失败告终。面对单纯的苏菲,我突然想到的是,这一次我们的爱情能够坚持多久?我无法给自己一个准确答案,因为爱情是最难以捉摸的东西。在这个纷纷扰扰的红尘世界里,爱情,已经成为一个庸俗而花哨的潜台词。它几乎无所不能,它可以被拿去掩盖一切,包括爱情的伤口,还有那些游离于道德之外的情感。虽然我很惧怕爱情中间搀杂虚假的情愫,可是,我还是很庆幸和苏菲成为恋人,如果可以,我想和苏菲生活一辈子,那么,我们就会彼此相亲相爱,像所有幸福的爱情故事一样,爱到天荒地老,爱到白发苍苍。    
    大二的时候,我经历过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女主角的名字叫庄文静,她比我小一届。说来也很凑巧,我和庄文静之间的罗曼史,要从一瓶水果罐头谈起。    
    我从小就爱吃水果罐头,这个不大不小的爱好后来被我带到了大学校园。在宿舍里,那些摆放在床底下的空罐头瓶,都是吃完水果罐头留下的。我每次把吃剩下的罐头瓶清洗得很干净,然后整齐地摆在床下面,在我的潜意识里,每一样东西都有价值,看似没有用的空瓶子,也许将来会有用的。    
    很多同班同学偶尔会找我要瓶子,有的用来盛水,有的女生用瓶子种些不知名的花。因为这个爱好,我有很多志趣相投的朋友,庄文静就是其中的一位。庄文静和我认识的地点很有意思,我们是在便利店买水果罐头时认识的。    
    那天,庄文静正把手伸向货架上的一瓶黄桃罐头,还没等她手落下来呢,从对面伸过来的一只大手先把罐头拿走了。透过货架上的空隙,她发现对面的男孩子正尴尬地看过来,她慌忙躲开,到相邻的货架上寻找。糟糕,居然没有了。    
    往日里,这种水果罐头在货架上塞得满满的,真奇怪,怎么会脱销呢。庄文静失望地深吸一口气,转身往回走。这时候,她忽然看见那个毛手毛脚的男生正在出口等她。这个男生就是我。    
    “给你吧。我的宿舍里还有。”我说。    
    “不了,谢谢你。”她转过身要走。庄文静不喜欢和陌生男生说话,学院里那些自以为是的情圣们给她脑海中留下的印象特别坏,她很烦他们中世纪的求爱方式。看似非常浪漫,其实很土,土得掉渣。    
    “给你吧。”我说完话,先走了。我走的速度很快,带着有些尴尬的表情。    
    庄文静在收银台的旁边楞了半晌。然后,她付了款,把那瓶黄桃罐头放在了背包里。    
    这是我和庄文静第一次见面。后来,我们见面了很多次,都喜欢回忆第一次见面时傻乎乎的感觉。    
    教学楼旁边的梧桐树很老了,叶子黄了又绿,绿了又黄。四年的光阴匆匆过去,我和庄文静的爱情却走到了尽头。爱情这东西很奇怪,谁也无法说清楚为什么就会彼此厌倦了,到最后,即使在一起,也找不到了话题。    
    拍毕业照的那个黄昏,我们两个人都提不起兴致,相约跑了出来。在校园角落的长椅上,我们礼貌地互相依偎着,都没有说话。夕阳的光辉透过树木的缝隙落在他们的身上,温暖而琐碎。    
    后来,我们约定在两年后再见上一面,就在分手的地方。这个约定是庄文静最先提出来的,当时,我满脸疲惫地笑了笑说,行,听你的。    
    分手的那天夜里,我喝了很多酒,爬到宿舍楼的天台上唱歌,招来了很多看热闹的同学和生气的校长。我那天心里很生气,校长比我还生气。校长很生气地给我记大过一次,我不但没有怨言,还客气地对校长说:谢谢你,校长。    
    毕业后的几个月里,我始终在马不停蹄地找工作,换过不同的方式来生活:当过光荣的小学教师、卖菜的小贩、地产商人的司机、物流公司的送货员。最后,他选择了一个更加适合自己的职业:自由职业者。    
    傻瓜都知道,所谓的自由职业者就是没有固定职业的无产者。    
    一天黄昏,在回家的路上,我在街遇见了大学同学高强,这个在大学里经常偷吃我水果罐头的家伙,从奔驰600上面跳下来,一下子就拥抱了我。高强很兴奋地请我吃饭、请我喝酒、请我在车子里欣赏帕瓦罗蒂的嚎叫、请我到最有名的海鲜坊谋杀了五只大闸蟹。    
    喝醉酒后,我情不自禁地和高强坦白了初恋的约定,想让他帮忙出个主意。    
    高强托着腮帮子故作深沉地说:“在生活的某一瞬间,你会不经意地想起一个人,但是你无法确定她是否想你。你越说不在乎,其实,你还是在乎的,你在骗自己。”    
    我十分纳闷地问:啥意思?    
    高强很兴奋地说:我的意思你还不明白啊?去啊,男人嘛,说话一定要算数的。    
    好吧,说去就去。我咬咬牙,暗自下定了决心。    
    去约会的夜晚没有月亮,天上的星星只有几颗。我为了给多年未见的庄文静留下一个光辉形象,除了穿好西服系上领带之外,还煞有介事地在胳肢窝里夹了个硕大的皮包。坐在校园的长椅上,我对所有经过身边的女士行注目礼,真不知道多年未见的美女庄文静会是什么样子了,我的心脏里像揣着个喝醉酒的小兔子,嘭嘭直跳。    
    庄文静!    
    庄文静终于出现了。    
    她的形象给我的心灵造成了很重的创伤,确切地说,庄文静的体形就像个大号啤酒桶,头发剪得很短,如果不是自我介绍,我都快认不出来她了。下面的互相握手以及交谈变得非常简单,两个人以最快的速度结束了盼望了两年的约会。在短短的时间内,我还昏头涨脑地接受了庄文静的传销。那是一条镀金的奥地利钻石项链,标价一千三百块,看在老朋友的面子打了八八折,其实,顶天就值他妈的二十块!    
    最后,我觉得连道别的礼貌用语都显得分外生涩了。出于礼貌,我还是送昭君出塞般的把肥胖的庄文静推上了姗姗来迟的末班车。汽车启动的那一刻,我仿佛完成了一项历史使命似的长吁了口气,在树丛里拽出自行车,急匆匆地赶回了家。    
    躺在沙发上,我终于想明白了:有些感情适合放在罐头里。把情感收藏起来,封存或者埋葬。既然分手了,回头还有什么用呢?!    
    为了忘记庄文静,我重新投入到了生活的怀抱,开始了新的生活。如果不是陈晓明告诉我真相,恐怕我这一辈子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一切都吴大为导演的。那个搞传销的胖女人并不是真正的庄文静,只是一个蹩脚的群众演员,出场费才两百块。她和庄文静长得太像了,除了臃肿的肚子和大屁股,几乎什么都很像。    
    我和庄文静约会的那天,庄文静在另一个长椅上一直等我到深夜。后来她遇见了高强,开着奔驰的高强比失约的我更有说服力。半年后,她鬼使神差地嫁给了高强。    
    像所有悲伤的校园爱情一样,我们的爱情就这样悲伤地画上了句点。不能怪庄文静,是我记错了约会的地点。这能怪谁呢?教学楼的两个侧面都有长椅,周围郁郁葱葱的灌木都是一样的。    
    有时候,错过也需要巧合,尽管这种巧合对我而言是残酷的。    
    高强把庄文静骗到手之后,举家南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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