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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水晶骨头-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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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哼道,迟早有一天,我会用指甲缝把你们这些可恶的老鼠都夹死!
  黄昏已至,我准备再走两个时辰就休息。早晨我则与太阳共同起程,算下来,我一天要走上14个小时,除去找吃的、休息、撒尿等时间,有效行走时间至少在12个小时以上。我想早点回到草原回到家,愿望之强大由此可以看出。
  忽然,铁轨的前方出现一群黑点,伴着稀落的狗吠。我正想找谁证实一下路线了,有没有走错。很快,我便和他们迎头相遇。他们是一群脏兮兮的土狗,长相龌龊。我还没开口问他们了,他们就首选开口问道,兄弟,这是去上海的路吗?
  我说,是啊,朝前走十天就到了。你们去上海干什么?
  他们说,淘金啊!听说上海遍地是黄金,骨头满地扔,枕头都是大号馒头做的。运气好的话,当上大户人家的宠物,可就成为光宗耀祖享尽荣华的贵族啦!

第二十章 回家(4)
  原来是一群痴心妄想发达的穷狗,他们一定不会知晓,千辛万苦到了梦寐以求的城市,迎接他们的并非是他们想像中的。但我没有打击他们,因为对于狗而言,城市和优越的物质生活就是他们的梦想,就是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为之奋斗追求的终点。只要有梦想就好,他们并没有迷失自我。他们也是梦想的执着者,同样值得我敬仰。
  我没有向他们求证路线的正确与否,因为我走在与他们相反的路上,他们来的方向定是我要去的方向。
  我说,是的,上海是个好地方。
  他们说,你又是要去哪里了?
  我说,与你们正相反。
  他们说,为什么?我们来的地方只有荒凉与贫瘠。
  我说,信仰,不需理由的信仰。我只能抽像的回答,他们是不会理解一只与方向相反的狼的想法。
  他们说,瞧你这身打扮,准是贵族吧!
  我说,是的,精神贵族。
  说话间,我脱下衣服和首饰递给他们说,送给你们了,要想成为贵族首先要打扮得像贵族。他们狂喜,争先恐后的抢着,抢到的喜笑颜开,没抢到的垂头丧气。抢到的立马穿在身上显摆说,真漂亮啊,我在电视里才看见过!
  我说,脏了,好多天没洗,新的更好看。
  其中一只狗忽然犹疑的问,怎么看你有点像明星东东啊?
  没等我回答是与否,其他狗就反驳道,怎么可能!明星冬冬会孤零零的走在铁路上?你是想明星想疯了吧!
  我说,我是风儿,那个明星冬冬我认识,不久前死了。
  他们说,不会吧!他可是我们崇拜的偶像。我们还听说他是什么鸟托邦的神,神也会死?
  我说,神没有死,冬冬死了。
  他们还是一头雾水,不能理解神和冬冬之间的生死关系。是的,的确很难理解,尤其对于他们这些还没见过世面的赤贫愚昧的狗们。
  我说,我该走了,后会无期,祝你们梦想成真。
  他们说,别走啦,天色已晚,不如我们一起过夜歇息吧?
  我想了想,也好,就答应和他们一起过夜。
  他们对我很友善,给我吃的,虽然是烤玉米之类的粗粮,我还是吃得津津有味,胜过生猛海鲜。他们对我友善不仅仅是我送了他们华丽的衣裳,而是从我脱俗的气质上,看出了我定有不凡的背景。他们揣测着我是落魄的贵族?失散主人的宠物?千里追踪疑犯的警犬?亦或体验乡野的暴发户?
  看着他们求知的眼神,我决定帮助他们实现梦想。首先,我向他们传授了先进的思维、创新的理念、务实的发展定位、把握运气的手腕、谄媚的技巧、复杂的贵族礼仪……他们听的如痴如醉,似遇仙人指点。最后,我让他们到上海后去找一只叫风儿或是一只叫馒头的狗,就说是万岁介绍的乌托邦学习分子,他们定会收容你们。倘若你们天赋高、悟性好的话,在上海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也是不难的。
  他们说,上海那么大,我们能找到叫风儿和馒头的狗吗?
  我说,他们俩都是上海滩响当当的一霸,无狗不识。
  他们说,万岁是谁?
  我说,死去的冬冬,活着的神。
  他们说,风儿和馒头会相信我们的话吗?
  我说,你们就说“我们共同拥有一个水晶骨头”,他们自然就信你们了。
  他们说,就这么简单?
  我说,就这么简单。
  他们说,你到底是谁?
  我说,我是谁不重要,只要你们知晓自己是谁就可以了。
  说着说着,拂晓来临,狗们都熬不住昏昏睡去,我乘机起身离去。一场无声的告别,一只朝草原踽踽独行的狼,一群朝城市挺进的狗。临走前,我拿了他们两个烤玉米棒,算是他们对我的回报。他们是物超所值,大大的赚了。
  真心祝福,他们能实现梦想!
  一个星期后,我到了南京,过了长江。此时,我的行走速度已大幅提高,全赖于脚底磨出的厚实老茧,踩在枕木间的碎石上也像踩在纯毛地毯上一样。同时,我的捕猎技巧也有了质的飞跃。昨天我就抓到一只倒霉的老鼠,一口咬断他的脖子,一爪刺破他的胸膛,吃下他的时候还是吐了。不过今天上午我又抓了一只,强迫着自己再吃,味道虽说不上鲜美,但比昨日的腥臭感要好多了,看来我的适应能力还是超强的。这不又饿了,也难怪,一只巴掌大的老鼠岂能填塞我久日没有进肉的胃囊。
  在吃老鼠的时候,我不知怎么想起了臭美,不过全无内疚之情。若我现在有翅膀的话,一定会吃天上的鸟,因为鸟比老鼠干净,鸟肉比老鼠肉鲜嫩。当然,我并不是想再次生吞了他,而是替他万分惋惜,若他不是与我作对,若他有一个良好的心理素质,若他能解释清楚泻药不是他下的,那么他今天就能独霸女主人的宠爱了,多久都可以。我还是对臭美有所内疚的,因为我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同情他。
  对了,不知晓女主人现在如何?没有了我,她既定的生活会打乱吗?她会长久的思念我吗?她会把我用过的东西一一保存下来吗?说真的,我是怀念她的,她其实是一个可怜的女人。
  好了,不想她了,眺望前方吧。
  一阵瑟瑟秋风迎面吹来,我下意识的深吸一口凉气,这风便钻进了我的体内,透漏给我一个讯息,强劲的西伯利亚冷空气正在路上,寒冷的冬天即将垂临。我环顾四周的田野,萎缩的庄稼和枯黄的杂草都证明了这个讯息的正确性。所以,我必须要赶在冬天来临之前回到草原,找到族群,否则的话我将成为一座冰雕永远的留在冬天里。

第二十章 回家(5)
  依我现在的行走效率,起码还要两个多月才能走到草原,怎么办呢?我不是没有想过扒火车,几天来我一直都在尝试,可是呼啸而过的火车像一头失控的怪兽,我根本就无法靠近他。真羡慕那些扒火车偷煤的人,个个都像电影里的蜘蛛侠。我也曾尝试过偷偷的溜进车站,潜伏进靠站的火车里,可是火车站的管理非常严格,我没有任何可趁之机。其实火车站并非森严的滴水不漏,有些偏远的小车站里随处可见钻铁丝网逃票的农民,管理人员即使看见了也是睁只眼闭只眼,谁叫乡里乡亲的呢。而车站里大摇大摆的狗更是屡见不鲜,他们厚颜无耻的向车窗旁的旅客乞讨吃不掉的茶叶蛋及啃光肉的鸡骨头。
  可我却无法进站,只能绕道而行。为何?一路上我都极力回避着人类,以及喧嚣的城镇,因为我怕女主人在媒体上刊发寻找我的悬赏广告(她也的确做了,我在一根电线杆上就看见印有我头像的寻狗启示,言语之真切让我感动涕零),那些看见广告的人可能是我所见的任何一个人,我不得不小心防范。但真正的原因并非在此,毕竟看见广告的人少,况且,寻人的广告都是铺天盖地的,我的又会引起多大的波澜了。
  真正的原因我是一只人人喊打的狼。虽然我变回狼从医院挣脱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可人类认定我是一只狼却是与那群去上海淘金的土狗分别后。先是一个收割庄稼的农民无意间发现我,随即撩开嗓子敲打着锄头高呼着同伴,有狼啊!快打狼啊!不大一会儿,身后便聚集起一群挥舞着锄头耙子铲子的农民追杀我。我一边奔跑着逃命一边奇怪的想,为何人类会突然间发现我是一只狼了?最后我总结原因有三:一、我没了身上的衣服;二、孤零零的在荒郊野岭;三、本身就具有狼的特征。人类认为我是一只狼只因环境的改变,当我生活在城市里,穿着一身名牌衣服时,没有一个人怀疑过我的真实身份,而且我还被当做名贵宠物狗卖出了天价。现在,一切华丽的表像都没了,人类不认为我是只狼才叫怪呢。
  所以,车站我是进不去了,有人的地方不能有我。
  我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前进着,回到草原。又是一个星期后,我过了淮河,从地理上来说我已经来到北方,天气变得更加干燥和寒冷。倘若不是鬼天气的影响,我还是很喜欢这种徒步旅行的,不停变幻的风景,纯净的空气,宁静的旷野,最重要的是我已不再为捕食而发愁。在与老鼠的较量中,我逐渐恢复了敏锐的视觉听觉嗅觉等感官,而且生肉俨然成为美味,那掺杂着毛发的血淋淋的肉块,让我充分感受到了作为狼的快乐。我的美食也不再局限于瘦小老鼠,什么灰兔、蛇、歇息的大雁……都成了我可口的果腹之物。当然,随着冬天的来临,食物越来越少,我想,过不了几天,我一星期能捕食到一只野兔什么的就足够幸运啦。
  于是,我便把目标放在了家禽上,什么鸡鸭鹅羊的。运气好的话,碰上放养的羊群而主人又不在,我便可轻松捕食一只。而且一只羊足够我吃上三天,既省我体力又省我时间。没有好运气的话,只能深夜潜伏进铁路附近的小村庄,跃过篱笆,见羊偷羊,见鸡偷鸡……可恨的是那些狗,屁本事都没有,就会朝我干瞪眼吼得比雷响。好在我在城市里与不同类型的狗浸淫多年,对他们的秉性了如指掌,他们吓不倒我。怕只怕被狗吠惊醒的屋主,拎着扁担出来。
  倘若没有这愁煞的鬼天气,徒步旅行不就是一种享受吗!
  今天晚上我准备再次潜进附近的小村庄,偷只芦花鸡吃吃。当我靠近村庄的时候,听见一阵密集的锣鼓声。锣鼓声来自村中央的晒谷场,我悄悄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马戏团在表演,什么狗熊骑车、猴子扮媳妇、狗跳火圈……最吸引我的是美女与老虎接吻的节目。我忘记了偷鸡,躲在黑暗处观看,毕竟好久没有过娱乐活动了,今夜就算放自己一天假,消遣消遣。
  露天马戏舞台的上方悬挂着一条破烂横幅,上面写着“动物奇兵马戏艺术团北方巡演”。我忽地灵光乍现,倘若我加盟这个马戏团岂不就能搭顺风车到北方了吗?一路上不仅有安全保障,还可以免费吃喝,算得上豪华旅行啦,而我所需要做的就是耍个小把戏,这对我而言小菜一碟。对,这真是个好主意!于是,等到马戏表演结束,乡民四散,三更半夜之时,我钻进马戏团的一个帐篷内。我瞄准了,这个帐篷内住的是该马戏团的团长,是权力的掌握者,跟他谈才有实际价值。团长敞着胸膛打着呼噜,身边是个半裸女人。我认识这个女人,就是和老虎接吻的美女演员,原来跟团长有一腿,不简单。
  我迟迟不敢扰醒团长,倒不是担心他怕我,而是我怕他。狼在马戏团团长眼里算个啥,他可是连老虎都屈服的角色。我犹疑之时,忽然女人一声尖叫,用被子裹起自己。团长猝然惊醒,看见我条件反射的往后一缩,一瞬后便恢复了常态。这时女人也缓过神来,用小手拍着白花花的胸脯说,我还以为咱俩的丑事被人发现了呢!
  团长厉声喝问道,你这只狼跑进来干什么?
  我首先俯在地上,一是表明没有敌意,二是表示顺服。然后起身背对着他俩来了个绝活——尾巴摇字,照例摇出“I LOVE YOU”。我回头瞥了一眼他们的表情,还是睡眼朦胧的,没有精神。女人慵懒的说,这狼八成是想投靠咱马戏团。

第二十章 回家(6)
  我听后连连点头,又来了个单手倒立。
  团长终于开腔了,他说,你真想加盟动物奇兵马戏团?
  我狂点头摇尾巴。
  团长问女人,你看怎么样?
  女人说,我看他天赋不错,还有表演欲望,要不要他,还是你们男人自己拿主意。
  团长沉思了一下说,你还是走吧,马戏团不适合你。
  我对他的答复大吃一惊,看得出他是欣赏我的,为什么不愿意收下我呢?女人也再三问他是否详加考虑了。团长不耐烦的呵斥道,我说过了他不适合!女人不再帮腔。
  我想,团长也许在考验我的诚意,故施此计,我当然不能上当,于是赖着不走,又表演了个恭喜发财。团长见状,从枕头边拿起猎枪对着我暴吼道,再不滚,把你脑袋轰得稀巴烂!看来他的确不想收下我,我乖乖的退出帐篷,心里愤愤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退出帐篷后,我并没有急于离开,而是躲在外面偷听里面说话。我是想弄明白,团长为何不收下我这只优秀杰出的狼。
  女人说,为什么不收下那只送上门的狼?我们可是一分本钱都不用付出啊!
  团长说,你们女人懂个啥!
  女人说,不懂才问你吗!
  团长说,我们马戏团里有过狼吗?
  女人说,没有。
  团长说,国内国外的马戏团里有过狼吗?
  女人说,没有。
  团长说,从古到今马戏团里有过狼吗?
  女人说,没有。
  团长说,这不就结了。
  女人说,对啊!为什么啊?
  团长说,任何凶猛的野兽都可以驯服,譬如狮子、老虎、狗熊,惟独狼驯服不了。你看刚才那只狼顺顺从从的,要真把他关在笼子里,用鞭子抽他,迟早有一天会跑的。
  女人说,我不信。
  团长数落她说,你们女人的脑袋就是个榆木疙瘩!说完,帐篷里的灯灭了,再也没有什么声音传出来。
  我觉得团长说得还真对,我加盟马戏团压根就没有想过是一辈子的事,只是混个免费吃喝旅程而已。不过,我对团长的话又有些怀疑,难道动物界里只有狼无法被驯服吗?换句话说,动物界里只有狼不论环境如何变化始终不灭自由的心吗?我不信,于是走进动物歇息的大帐篷内,高喝一声说,兄弟们,我是神派来拯救你们的,你们自由啦!
  动物们被吵醒,我又重复了一遍,他们哄堂大笑。
  我说,你们笑什么啊?
  他们说,团长就是我们的神,他怎么可能把我们赶走呢。
  我说,的确,我不是团长派来的,但我是真心想帮助你们,恢复你们的自由之身。
  老虎说,我已习惯马戏生活,笼子就是我值得信赖的自由。
  狗熊说,是啊,这里多好啊,有吃有喝,还有那么的观众认同我喜欢我,我为什么还要离开呢。
  其余动物的态度皆是如此。我以为他们只是不信我会帮助他们,故意激将我,便话不多说,一一打开笼子,先把好事做了。可是笼子打开后,依然没有谁离开半步,反而紧紧的抓着铁栏杆,仿佛怕被魔鬼夺走似的。多么可悲,自由成了魔鬼!
  我不放弃,大声说道,走啊,你们自由啦!
  他们哆哆嗦嗦的异口同声道,打死我也不走!
  我对老虎说,你是兽中之王,怎么一点出息都没有!想想看,难道一个茂密的山头还比不上三尺铁笼?
  老虎发怒道,你再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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