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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爱走薄刃 作者:尼罗(若初文学网vip2015-02-13完结)-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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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句他听清楚了,他以为叔叔还在生气,所以吓得又逃回了后院去。在后院玩了一个多小时蚂蚁,他听到前院有了门响,这才悄悄的又走了回去——走到屋角停下来,他很谨慎的伸出一个脑袋,先往外窥视。
  
  这一回,他看见了春美。
  
  他不认识春美,乍一看到春美那一头卷发,他几乎以为看到了“妈妈”。但随即他又推翻了自己的结论。因为她整个人比“妈妈”大了一圈,卷发蓬着,显得头大如斗。叉着两条腿撇着八字脚,几步路让她走得跌跌撞撞,好像脚腕子没了骨头。
  
  玉恒怕生,春美都走出大门了,他还怯怯的不大敢露面。等他鼓足勇气回了房时,他发现这不早不晚的,叔叔却是水淋淋光溜溜,正拧了毛巾在擦身。而何养健先不搭理玉恒,等到把自己擦洗干净了,又穿戴整齐了,他才拉过玉恒的小手看了看。又把玉恒抱起来,在堂屋里来回踱了几圈。
  
  与此同时,春美偷偷溜回家中,进房之后她来不及干别的,先从抽屉深处找出一小袋药片,取出一片服了下去。
  
  这是避孕药,她喜欢玩,可不想糊里糊涂的玩出小孩子来。
  
  然后一闭眼睛躺到床上去,她只感觉神魂飘荡,整个人像是被威猛的密斯特何拆了一遍。
  
  春美吃了药,又小睡了一觉。重新梳洗打扮之后,趁着金婉心不留意,她又跑了出去。
  
  这一回,她又见了何养健,两人同去高级馆子吃大菜,又同去电影院看了一场爱情电影。春美先前只是对他有些倾心。然而经了白天那一场死去活来的销魂之后,她感觉自己已经被他彻底的征服了。
  
  爱情电影在半夜散了场,春美和何养健都没有回家,而是在饭店里开了房间。这一回双方都是有备而战,和白天那一场临时兴起的欢好相比,夜里的交火更加惊天动地。何养健一贯自律,自认为不应该“干”的时候,可以成年的打光棍,坚决不干;到了如今。可以“干”了,他也毫无保留,把自己那攒了若干年的弹药尽数发射向了春美。一时间房内砰砰啪啪,真有炮火纷飞之势,炸得春美又哭又笑,手舞足蹈。
  
  待到二人精疲力尽的停战熄火了,已是凌晨时分。何养健小睡片刻便起了床,洗了个很透彻的热水澡后,他俯身在春美耳边说道:“我走了。”
  
  春美闭着眼睛哼了一声,表示答应——不是她冷淡,是她实在累得一动都动不得了。
  
  从这以后,春美就感觉自己是真爱上何养健了。
  
  她是经常会爱上个什么人的,每次也都觉得自己是真爱,但是这回不一样,这一回是“真真爱”,她甚至觉得自己先前实在是太肤浅了,只注重男朋友的阶级与相貌,现在才明白,男朋友男朋友,最重要的是个“男”字。至于外在的物质,穷一点富一点有什么关系?横竖自己会有一笔丰厚的嫁妆,小夫妻靠着嫁妆,也够过好些年的舒服日子。
  
  除了春美自己之外,再没有任何人瞧出她是找到了“真真爱”,金婉心只觉出这个浪蹄子最近浪得厉害,野猫叫春也懂个昼伏夜出,她可好,一天二十四小时,什么时候都不耽误她花枝招展的往外跑。
  
  她要浪就让她浪去,她要是不浪,留在家里也碍金婉心的眼——撵她回上海,她又不肯。
  
  于是在极其宽松的环境下,春美就这么毫无防备的陷入了爱河。
  
  希灵对何养健与春美的关系了如指掌,何养健也愿意听听她的主意。
  
  他看出来了,希灵是打算拿自己当枪,打入金家内部。自己没有凭白无故受她利用的道理,所以何养健开动脑筋,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将这件事情从头到尾的重新考虑了一遍。
  
  考虑的结果,是他突然的告诉希灵:“我要向吉春美求婚。”
  
  希灵略一沉吟,然后笑了:“其实不应该是我感谢你,是你应该感谢我,给你介绍一位阔小姐做太太。”
  
  何养健答道:“这本不是我娶妻的标准。”
  
  希灵听出他是话里有话,所以冷笑了一声:“表哥,实不相瞒,我倒是觉得现在这个娶阔小姐攀高枝的你,比当初那个你,还更高尚一些。”
  
  何养健答道:“高尚不高尚,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体面。过去的我,很体面。”
  
  希灵说道:“我知道你怀念的不只是体面。表哥,我当初没有对你赶尽杀绝,现在还肯给你机会,只要你愿意,你是可以重新体面起来的。”
  
  何养健盯着希灵:“是,我承认,我比白子灏幸运。”
  
  希灵向他抿嘴一笑:“你和他,不一样。”
  
  然后她做了个要告辞的姿态:“明天我会和陆克渊去北京玩几天,你抓紧时间吧!”
  
  希灵回了家,开始很认真的指挥果子收拾行李。陆克渊也回了来,见了希灵那张张罗罗的活泼劲儿,他心里忽然感到了亲切与舒服。
  
  他已经连着好几天没往金家去了,说不出是为什么,反正忽然就不那么想去了,大概是他和金婉心那天被一起春美戳到了痛处,所以再见面就都有些讪讪的。眼看着希灵像只花蝴蝶一样在屋子里飞来飞去,脸上有红有白的娇嫩鲜艳,他就安安稳稳的坐了下来,心想自己这些天,究竟是在闹些什么呢?
  
☆、第七十三章 所谓爱情(三)
  
  希灵和陆克渊到了西山,其实还没到天气凉的时候,哪座山头的树叶都没有红,但是陆克渊认为自己了解希灵的心思——他想希灵大概只是想找个机会,和自己独处几天而已。
  
  他自己也很愿意,人在僻静的山间别墅中,心都澄明了,他暂时放下了外面的冗事,专心致志的只在这里过秋天,同时也暗暗提防着,因为知道自己不占理,一直在等着希灵向自己兴师问罪。
  
  然而希灵每天就只是游山逛水,一点翻旧帐的意思都没有。她图漂亮,游山逛水的时候也依然穿着皮鞋。走着走着走累了,陆克渊就轻轻松松的把她背起来。那山路也有险的地段,希灵趴在他的背上,嗅着他的气息,心想他要是一个失脚跌成残废就好了,摔瘫痪了也行,摔傻了也行——怎么着都行,胳膊腿摔没了都行,只要留一口气、能活着就好。
  
  到了那个时候,他就再也没有兴风作浪的本事了。但自己是不会嫌弃他的,他残就残,老就老。她不在乎,她还能赚了钱养活他。
  
  可惜,他的身手相当不错,他也不老,他步伐矫健的趟过草丛,胆大包天,不怕虫也不怕蛇。他侧过脸对着希灵一笑,大眼睛还是相当的迷人。
  
  对于这样的陆克渊,希灵想,自己就没办法了。
  
  等到回了别墅,陆克渊坐着,很悠闲的用刀子给一只小白梨削皮。刀和枪一向都很听他的话,削好了的小白梨洁白光润。滴着梨汁。一言不发的把梨子给了希灵,陆克渊这才开始削自己的那一份。希灵站在一旁,小口小口的啃着梨,梨子很甜,但是她没有心软。
  
  她知道陆克渊并不需要自己心软,陆克渊在享受金婉心的温存和春美的诱惑时,从未考虑过自己是会心硬、还是心软。既然他不考虑自己,那么自己也就不必再考虑他了。
  
  两人在山中相安无事的住了四五天,然后一团和气的回了天津。到天津后的第二天,她先去见了何养健,这一回她带着几分好奇,问何养健:“你的事情进行得怎么样?”
  
  何养健答道:“我没有向她求婚。”
  
  希灵有些纳罕:“为什么?”
  
  何养健一摇头,没有给出一句明确的答案。其实原因倒是很简单的——他之所以没有去向春美求婚,是因为他感觉春美像是快要向自己求婚了。他知道自己当年挺招女郎们的爱,但他一直以为女郎爱的是他的身份和地位;到了现在,他才发现原来除去身份地位不提。自己作为一个男人本身,也是颇有魅力的。
  
  爱情之中,先求者输,他既然有些资本,那就索性按兵不动,等着春美先开口。
  
  春美没有他那么多花花肠子,如他所料,她的确是爱上了他这个人。可让她去向何养健求婚,却也是他打错了算盘。春美活了二十多年。到目前为止,没有打算和任何人结婚。为什么非要结婚呢?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吗?
  
  春美只想享受爱情与性,对于坟墓毫无兴趣。直到她发现自己的月事迟到许久还没有要来的意思,这才有点慌了神。回想起自己这些时日和何养健的所作所为,她一言不发,直奔了医院去。
  
  结果,她发现何养健在自己的肚子里种下了一粒小生命。六神无主的跑出医院,她在咖啡馆里坐下来,用一杯热咖啡烫了烫自己的手和嘴唇。然后掏出小圆镜照了照,她给自己重新补了一层口红。
  
  虽然搞成了未婚先孕,但春美并没有天塌地陷之感,只在心中默默盘算:“要不然,我回上海去,想法子把它弄掉好了。”
  
  想到这里,她立刻开始回忆几家诊所的电话号码,可是一个也没回忆起来。
  
  “但是,万一有危险怎么办?”
  
  她又想起了自己一位偷偷打过胎的女同学——信仰宗教的外国医院不肯给女人打胎,给再多的钱也无用;那种黑漆龌龊的小诊所,女同学又不敢去,最后还是在一家日本医院里解决了问题。问题解决得惊心动魄,那女同学几乎死在了医院里。
  
  一想起那位女同学的历险记,春美就感觉浑身发冷,当即又要了一杯热可可。
  
  “其实结婚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她退一步想:“反正他也管不了我。”
  
  她的确是有这个“不服管”的自信,因为她娘家有钱有势力,而何养健只是个破落户。开当铺的小老板在这个社会上属于什么阶层,她不知道,也懒得懂。反正要是让她嫁个门当户对的男人,夫妻二人势均力敌,恐怕她将来就没法子继续再去享受浪漫了——让她在坟墓里守贞是不可能的,一辈子只对着一个男人生活,那怎么受得了?
  
  这样一想,破落户也有破落户的好,况且带着何养健这样的丈夫出去交际,也实在是一件得意的事情,他是多么的高大英俊有风度呀!
  
  这么一想,似乎结婚也不是太坏。春美喝了一杯热可可,太热了,又要了一杯冰镇果子露降温。思维很缜密的考虑了一番,她不考虑母亲,也不考虑何养健,更不考虑肚子里的小生命,只考虑自己一个人。婚姻本是一件人生大事,但是对于她来讲,因为对于爱情和婚姻都不甚在乎,所以这桩人生大事就降级了许多。
  
  “大不了就离婚好了。”她想到了最坏的情况:“离婚了当然是比较没面子,不过可以出洋到国外去躲一躲,等风头过了再回来,去哪里呢?听说巴塞罗那很好玩……”
  
  从结婚想到离婚,从离婚想到了环球旅行,春美捎带着又吃了一块奶油蛋糕,然后满嘴甜蜜的起身回家去了。
  
  到了第二天,她直接去见了何养健,告诉他道:“达令,我怀孕了。”
  
  何养健听了这话,并不很惊讶,因为照着他们在床上那个狂欢的劲头,春美怀孕也是正常的事情。
  
  春美又道:“达令,怎么办?”
  
  何养健沉吟着,不回答。
  
☆、第七十四章 联姻(一)
  
  何养健和春美隔着一张桌子相对而坐,春美都问到“怎么办”了,分明是要他给一句话出来。可是何养健抬眼看着春美,却是实在不想说出那些该说的话来。
  
  因为春美也完全不是他理想的妻子。理想的妻子是什么样的?他无法太精准的描述出来,美不美的不是太重要,五官端正就好,重要的是要有好的出身,要有好的教养,总而言之一句话,得是个正正经经的大小姐,要能“配得上他”。
  
  他所要的,春美一样都没有,春美倒是挺美,不过这多出来的美。他又不稀罕。
  
  同样是勉强的娶,他在心里想,还不如当初娶了肃希灵,当时若是娶了肃希灵,自己也不会再遭后头的大难,兴许现在已经……
  
  下意识的摇了摇头,他把那并不存在的锦绣前程晃了出去。然后收回心思面对了前方的春美,他开口问道:“你有什么打算吗?”
  
  春美叹了一口气:“我有什么打算?这个孩子,要么生,要么不生,难道我还有其它的选择吗?”
  
  何养健答道:“若是要生下它的话,就总要给他一个健全的家庭。”
  
  春美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他这到底算是什么态度。
  
  何养健沉默片刻,又道:“可是我这样子,又怎么能给你和孩子好的生活呢?”
  
  春美笑了一下:“你的样子怎么了?你自食其力,很好呀!”
  
  何养健平平静静的答道:“春美,你在娘家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我不忍心让你跟我受罪。其实,我本打算等我的事业有了起色之后,再去向你求婚的。”
  
  春美一听他的确是有向自己求婚的打算,稍稍放了心。伸手握住了何养健的手,她说到:“达令,我有钱,我并不在乎你的事业有没有起色。如果你是为了这个不肯向我求婚,那实在是没有必要的。”
  
  何养健还是不松口。含笑问她:“难道让你嫁过来,做我的当铺老板娘吗?”
  
  春美答道:“我可以出些资本给你,你去开公司做总经理,我不就是经理夫人了?”
  
  何养健低下头:“可是我受之有愧……”
  
  春美现在正是爱他的时候,所以有些巴结,听了这话,她故意一撅嘴:“除非,是你不爱我,不想娶我。”
  
  何养健很腻歪的暗叹一声,然后抬头说道:“我当然爱你。”
  
  如此又过了几天,这天希灵听见陆克渊问自己:“何养健什么时候和春美好上了?”
  
  希灵惊讶的抬起头:“何养健?和春美?”
  
  然后她低下头,重新回复了平静,冷笑一声:“何养健堕落如斯了?”
  
  这话说得陆克渊没法接,他不能阻止希灵讽刺春美,也不便帮着希灵讽刺,只好闭了嘴。
  
  其实陆克渊自己也并不介意春美嫁人。只是金婉心被春美气了个人仰马翻,哀哀的向他哭诉了许久——春美这个丫头,说结婚就结婚,而且还不能等,因为怕两个月后肚子变大,会被人看出端倪来。她不同意让春美嫁给个蹲过大牢的当铺老板,结果春美立刻就劈头盖脸的还给了她一车的难听话。她被春美气得寒了心,当场表示自己不管她了,她爱嫁谁就嫁谁去。春美如了意。心情立时变好,没过几个小时,就娇声娇气的又对她喊起了“妈咪”。妈咪揽镜自照,发现自己被女儿气出了一条细纹,越发恼火,坚决的不理她。
  
  金婉心同意了,春美也同意了,然而何养健那边却又推三阻四上了。这可不能完全怪何养健,是希灵在后头给他出了主意——她让何养健去接近春美,为的可不只是气一气金婉心,现在时机到了,她终于也出了手。
  
  她让何养健去向金家要钱,要来的钱,她与何养健五五分。
  
  何养健听了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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