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蛰存作品选-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不喜欢,并且也不习惯于这种山城里的生活,但我既在这里住了几天之后,也似乎稍微发现了它一点好处。我常常会想起“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这一副对联,仿佛很可以用来贴在这里的城门上。然而这种和平与淳朴的好处,到底只堪从想象中去追求的,比如你身处于一个烦嚣的都会里,偶尔憧憬一下这样的山城生活,那是对于你很有补益的,若果你真的来到这里住下去,像我一样,我想你倘若不能逃走,一定会自杀的。然而你或许要问,为什么我终于没有自杀,而还在这里住下去呢?是的,请你凑过耳朵来,我将指点给你看一个地方,并且告诉你,那是怎样一个地方,会使我对于这寂寞的山城抱着希望。
他要一颗纽扣
“可惜我已经记不起他的名字了。”
薛小姐从第二十五军医院服务了八个月,回到昆明来休息,她给我们讲了许多故事。
当她在昆明耽了一个多月之后,预备动身到重庆去的前夕,她在我们家里晚饭后喝茶之际,她开始给我们讲了最后一个故事。
“但是不要紧,我记得他是五百七十四号。我们从来不记得每一个伤兵的名字,我们所要记住的是他的病床号数。然而当他离院之后,不论是因为伤愈离院或身故离院,我们随即连他的病床号数也忘记了。不是,我不是说忘记了那病床号数,这是我被派定了要看护的床位,我无论如何忘记不掉,不过你知道,这时候这个号数又该属于另外一个伤兵了。在我手里经过的五百七十四号伤兵,也少不了三四十个,然而我只记得他这么一个。所以,我们就称他为五百七十四号罢。
“当他第一天被抬来移放在这个号数的病床上,不久,经我们的吴医官揭开那遮盖在他身上的灰毡察看伤势的时候,我在旁边吓了一跳。为什么?我并不是害怕那满身的血迹,那我已经看惯了。哪一个被抬送医院的伤兵不是带了满身血迹,甚至肢体破裂的呢?我所觉得可怕的倒是一个伤兵的反常情形。原来他在笑。他张开了嘴,从满嘴的血和污泥中间,我看出了他的确在笑。从来没有一个挂彩的伤兵会在没有动手医治之前就笑的。我立刻想到这一定是个伤害了神经的,所以他会不觉得痛苦,反而笑起来。这一定是一种严重的情形,即使他肉体上的伤势不重,也很难于治好的。因为我听说有一个伤兵就是这样的变成了疯人,永远的疯了。
“吴医生检视的结果,知道他并没有致命的创伤,虽然流了许多血。大腿上中了一弹,左手被炸掉了一个手掌,头面上有许多不重要的创伤。我们给他洗拭掉血污,用了药,包裹了那条腿和没有了手掌的手,他居然就睡熟了。他一声也没有痛楚的叫喊,像别个伤兵一样的。我们的领班赵小姐轻轻地告诉我,这个兵恐怕疯了,当心他醒过来的时候会发作。因为她从前看护到这样的伤兵过。我当时就觉得很怕,在给别个病床上的伤兵敷药或裹绷带的时候,我不时的注意那五百七十四号病床,只怕他醒了会跳下床来做出不知怎么样可怕的事情来。
“然而他睡得很好,很长久。他是在头一天上午十时左右进院的,一睡却睡到第二日天亮。当我在早晨八点钟去接班的时候,我看见他已经醒了。可是还在笑。我问那轮值夜班的陈小姐,他夜里怎么样?陈小姐说:‘一睏到大亮,才醒过来。’我觉得有点奇怪,大概他成了一个白痴。只会傻笑了,如果只是一个白痴,那倒没有什么可怕了。
“当我走近他床边前的时候,我发现他仿佛并没有损害了任何神经。因为他的两颗忍俊不禁的眼乌珠还会跟着我的走路而移动。并且,居然会很清楚地说:‘给一杯水喝。’“于是我给他一小茶壶水,并且帮助他侧着嘴喝完了。他好像很满足了似的行着深呼吸,渐渐地闭上眼睛。没几秒钟,又睁开了眼睛,这边看看,那边看看,最后索性把眼睛盯着我,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似地呆看着。最后,结束了这个傻气的行动的,又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笑。但是,这回,我发现了这并不是一个控制不住自己的感官的人的痴笑。
“‘怎么样?辛苦呢,朋友。什么地方痛?’“他并不回答,但也不笑,似乎完全在想自己的事情。
“一天,两天,我给他敷药,换绷带,送水喝,从来没有听见他叫嚷一声或说一句什么话。他随时在笑,随时在想,此外的行为就是睡眠了。大概是个乐观而缄默的人,我终于这样断定了他的性格。一天,当他的伤口差不多已有七分好了的时候,当他又在莞尔而笑的时候,我禁不住要表示我对他所发生的兴趣了。我就问:‘喂,朋友,你为什么一句话也不说,老是笑?有什么好笑的?’“‘不死,不该笑笑吗?’这是他进院后,除了要茶水之外的第一句话。
“我不知怎样回答他才好。他的话不是很对吗?当一个伤兵发现他自己毕竟死不了的时候,不很高兴吗?然而没有一个伤兵曾经像他这样坦白而热烈地表示过这个心理。
我觉得不应该放过他这个高兴说话的机会,然而又苦于想不出一句接续上去的话,便看着他那似乎想要说什么话似的脸。终于,是他先开口了:‘小姐,你姓什么?’我告诉他我姓薛。他就鼻子里哼了一下,说:‘薛小姐,你想我多么怕死。’我说:‘那没有什么,谁都怕死,不过……’“‘不过要死得有意思,是不是?’他抢着我说了。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了。
“但是他摇摇头。‘这些话我都听够了。全不对。死就是死。没有什么意思不意思的。我们当兵的谁都得等着死。怕死的也不当兵啦。哪儿有不死人的打仗?你说我怕死吗?不是那么一回事。我也从来没怕过死。这会儿我就抵准死完了,可是活过来一看,死不了。算定是死掉的,可是不死,这才够高兴。我高兴就笑。哎,人生在世,高兴了干吗不笑?可不是怕真是死,死了我也不哭。……’“他这话引得旁边一个病床上的伤兵也笑起来了,‘死了你还能哭吗?当然谁也不哭。’“‘你别说,哭哭嚷嚷讨命的死鬼有的是。要是我死了呀,做鬼也不哼声儿。’他辩论了。
“‘谁知道,那个时候?’旁边那个伤兵冷冷地说。
“‘你听着,那个时候你听着,谁在晚上荒村野地里哭?总不是我。回头再说,反正我已经死不了啦。我不会再上前线去。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出了院我就得先算一道命,到底还有些什么福享的。’说了他又非常快乐地笑了。
“谁看到他那样天真地笑,谁都会觉得高兴,所以我也笑了。这时候,刚有一个慰劳队进来,挨着每一个病床送东西。这位高兴的战士也得到了一块手巾,一块肥皂,一包点心,两本画报,还有一个信封,里面封着五块钱。他一边笑一边检视着这些东西。
忽然,好像想起了什么重要事情似的,敛尽了笑容,抬起头来向左右看了一眼,仿佛要招呼什么人似的。
于是我又走到他床边去。
“‘我想起来了!’他说,‘我还没有告诉你呢?唔,你姓什么呀?我又忘了,不好称呼。’当我再把我的姓名告诉他以后,他接着说:‘是了,薛小姐,你去告诉他们,下回送东西给前线的弟兄,千万不要忘了针线和纽扣!喂,纽扣最要紧,可是为什么没有人送纽扣来?’“‘纽扣,为什么?’我觉得太奇怪了。我问。
“他又笑起来,好像炫耀一些没有人看见过的宝物一般。‘就是纽扣,衣裳上的纽扣。我就是为了一颗纽扣,差一点死了。你说,一件军衣上那一颗纽扣最要紧?喉咙底下第一颗。我说的是冬天,夏天可就不同啦。前几天那么冷,今年发下来的棉衣没有一个纽扣安牢的。松松的一股细线,把五个纽扣挂上就完事。我的那一件,头天穿上身,第一个纽扣就给我扯掉。我把它揣在口袋里,想找一根针线来缝上去,可是等了七八天没法儿找到一个针一股线。每天我蹲在壕沟里,或是放步哨,北风从敞开的领口里吹进来,吹进来,吹得满肚子冷,那可真难受。好容易有那么一天碰到一个弟兄在缝破衣,他倒随身带得有针线,要不是个娘儿们脾气,就是个老吃粮的。我就借来使一使,谁知道一摸口袋里,找不到那个纽扣了。翻转口袋来也还是没有。多糟!’“‘从此我就天天等纽扣,什么地方去找一颗纽扣来缝上这个漏风洞呢?谁会给我送一颗纽扣来呢?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从来没有人给前方送纽扣来的。谁知道前方有一个作战的士兵,不缺少饼干面包,不缺少香烟,单单缺少一颗纽扣?’“‘我就为了一颗纽扣打仗啦。有个东洋兵正在爬过来,爬过来,一个弟兄就开了枪。一枪就把他打翻了。我一想,不错,他衣裳上不是也有纽扣吗?我就跳出壕沟去。
我不管人家怎么嚷着劝,为了要得一颗纽扣,我就算冒一下险。不一定冒险就会死,就算死了也没有什么的,反正早就知道了。我才走到那死鬼旁边,才蹲下去想摘下那纽扣来,就听见耳朵边一缕风,一个嘘声,我知道来啦。我赶忙往地下爬。可是迟了。我觉得那么的一震。完啦。我心里一下子想,这回就死啦。’“‘谁知道死不了,我给送到这里来了。当我醒回来一看。想一摸,手呢?才知道单单丢了一个手。我才笑起来,你说这不该笑吗?可是,现在我那件棉衣呢?他们会不会给我换一件新的?要是换,请你告诉他们,第一个纽扣要缝紧,别马虎。’“这高兴的战士一口气的讲了他的故事,使旁边床上的那些弟兄们都觉得兴奋起来。
其中有一个伤了一只眼的就在半脸的绷带里说:‘真是,这第一颗纽扣可少不得。而且要做得好,不能让领口太大了,太大了还是有风吹进去,那就冷得譬如没有穿一样。’“‘可是,我一醒过来就想到我这个手牺牲得太冤了。我何必一定要在那死鬼身上找纽扣?我把自己衣裳上最底下那一颗扯下来,缝在上边不就成了吗?脑袋给想糊涂了,老是想不到,你说这不傻吗?我现在就成天笑自己太傻了,想不通,就差一点送了命。
你说,我要是为了这颗纽扣送了命,那不是更冤吗?’“这就是一个永远很高兴的伤兵的幽默故事。”薛小姐说:“你想到过一个纽扣对于前方士兵的意义没有?”
驮马
我第一次看见驮马队是在贵州,但熟悉驮马的生活则在云南。那据说是所谓“果下马”的矮小的马,成为一长行列地逶迤于山谷里,就是西南诸省在公路完成以前唯一的交通和运输工具了。当我乘着汽车,从贵州公路上行过,第一次看见这些驮马队在一个山谷里行进的时候,我想,公路网的完成,将使这古老的运输队不久就消灭了罢。但是,在抗战三年后的今日,因为液体燃料供应不足,这古老的运输工具还得建立它的最后的功业,这是料想不到的。
西北有二万匹骆驼,西南有十万匹驮马,我们试设想,我们的抗战乃是用这样古旧的牲口运输法去抵抗人家的飞机汽车快艇,然而还能支持到今日的局面,这场面能说不是伟大的吗?因此,当我们看见一队驮马,负着他们的重荷,在一个峻坡上翻过山岭去的时候,不能不沉默地有所感动了。
一队驮马,通常是八匹十匹或十二匹,虽然有多到十六或二十匹的,但那是很少的。
每一队的第一匹马,是一个领袖。它是比较高大的一匹。它额上有一个特别的装饰,常常是一面反射阳光的小圆镜子和一丛红绿色的流苏。它的项颈下挂着一串大马铃。当它昂然地在前面带路的时候,铃声咚咙咚咙地响着,头上的流苏跟着它的头部一起一落地耸动着,后边的马便跟着它行进了。或是看着它头顶上的标帜,或是听着它的铃声,因为后面的马队中,常常混杂着聋的或盲的。倘若马数多了,则走在太后面的马就不容易望到它们的领袖,你知道,驮马的行进,差不多永远是排列着单行的。
每一匹马背上安一个木架子,那就叫做驮鞍。在那驮鞍的左右两边便用牛皮绳绑缚了要它负荷的东西。这有两个作用:第一是不使那些形状不同的重载直接擦在马脊梁及肋骨上,因为那些重载常常有尖锐的角或粗糙的边缘,容易损伤了马的皮毛。第二是每逢行到一站,歇夜的时候,只要把那木架子连同那些负载物从马背上卸下来就行。第二天早上出发的时候,再把它搁上马背,可以省却许多解除和重又束缚的麻烦。
管理马队的人叫做马哥头,他常常管理着四五个小队的驮马。这所谓管理,实在很不费事。他老是抽着一根烟杆,在马队旁边,或前或后地行进着。他们用简单的,一两个字——或者还不如说是一两个声音——的吆喝指挥着那匹领队的马。与其说他的责任是管理着马队,还不如说是管理着那些领队的马。马哥头也有女的。倘若是女的,则当这一长列辛苦的驮马行过一个美丽的高原的时候,应和着那些马铃声,她的忧郁的山歌,虽然你不会懂得他们的意义——因为那些马哥头常常是夷人——会使你觉得何等感动啊!
在荒野的山林里终日前进的驮马队,决不是单独赶路的。它们常常可能集合到一二百匹马,七八个或十几个马哥头,结伴同行。在交通方便的大路上,它们每天走六十里,总可以获得一个歇站。那作为马队的歇站的地方,总有人经营着马店。每到日落时分,马店里的伙计便到城外或寨门外的大路口去迎候赶站的马队,这是西南一带山城里的每天的最后一阵喧哗。
马店常常是一所两层的大屋子,三开间的或五开间的。底下是马厩,楼上是马哥头的宿处。但是那所谓楼是非常低矮的。没有窗户,没有家具,实在只是一个阁楼罢了。
马店里的伙计们帮同那些马哥头抬下了马背上的驮鞍,洗刷了马,喂了马料,他们的职务就完了。马哥头也正如一切的西南夷人一样,虽然赶了一天路,很少有人需要洗脸洗脚甚至沐浴的。他们的晚饭也不由马店里供给,他们都随身带着一个布袋,袋里装着包谷粉,歇了店,侍候好了马匹,他们便自己去拿一副碗筷,斟上一点开水,把那些包谷粉吃了。这就是他们的晚餐。至于那些高兴到小饭店里去吃一杯升酒,叫几个炒菜下饭的,便是非常殷实的阔老了。在抗战以前,这情形是没有的,但在这一两年来,这样豪阔的马哥头已经不是稀有的了。
行走于迤西一带原始山林中的马队,常常有必须赶四五百里路才能到达一个小村子的情形。于是,他们不得不在森林中露宿了。用他们的名词说起来,这叫做“开夜”。
要开夜的马队,规模比较的大,而且要随带着炊具。差不多在日落的时候,他们就得在森林中寻找一块平坦的草地。在那里卸下了驮鞍,把马拴在树上,打成一围。于是马哥头们安锅煮饭烧水。天色黑了,山里常常有虎豹或象群,所以他们必须捡拾许多枯枝,烧起火来,做成一个火圈,使野兽不敢近前。然而即使如此警戒,有时还会有猛兽在半夜里忽然袭来,咬死几匹马,等那些马哥头听见马的惊嘶声而醒起开枪的时候,早已不知去向了。所以,有的马队还得带一只猴子,在临要睡觉的时候,把那猴子拴缚在一株高树上。猴子最为敏感,到半夜里,倘若它看见或闻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