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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红学泰斗周汝昌传-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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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这种“简化”的注解法,周汝昌内心不满意,但没有提出异议。谁知沈从文却提出了意见,向出版社写信,主张要实实在在地把有关清代的事物风俗等“背景”情况都注解出来。这当然和沈从文在故宫博物院工作,每天都接触清代具体的历史实物有关。但这和启功的主张用意恰恰相反。    
    沈从文不仅是写信提意见,还自己动手写了一部质和量都很不寻常的《 红楼梦 》注释稿子,寄到出版社供参考采用。作为负责编辑的周汝昌遵照古典部上级的命令,把沈从文的注稿送到启功家中供他参考。下面是周汝昌的回忆:    
    启先生一见,吓坏了!    
    ……    
    拙笔很难“表现”尔时的形势气氛、“当事”者的表情与话语、我这“编辑”的尴尬处境。此处只好来一个“话要简断”——    
    事情的结果是:启先生一字不敢采,我得负责对沈先生“退稿”,这还不打紧,最难的是我还必须在“新版”卷首“交代”,说启注“参考”了沈注,以“圆”其“场”。但这种“圆”法却又两面不讨好:启表示我何尝“参考”了他的大著?沈谓你们一点儿也不接受我的良言与诚意。(《 沈从文 》)    
    沈从文与周汝昌之间,还发生过一次学术争论,而且影响不小。这是有关《 红楼梦 》某个具体文句的纯粹学术问题,但既涉及对版本的认识,也与对小说中人物性格的理解有关。    
    第四十一回《 拢翠庵茶品梅花雪 》( 根据戚序本和圣彼得堡藏本《 石头记 》,是“拢翠”不是“栊翠”,“拢翠”与“怡红”对仗 )中,妙玉请宝钗和黛玉喝“体己茶”,给宝钗和黛玉用的茶杯是两个珍奇古玩,各有一个罕见名字。沈从文既然在故宫博物院工作,对这两个古玩的来历就有一种文物鉴赏家的考证兴趣,而周汝昌也很早就涉猎一些古董的考证研究。二人对黛玉用的那个茶杯究竟是“点犀”还是“杏犀”产生了分歧意见,此外还有相关的黛玉、宝钗二人茶杯的隐喻含义等问题。两人的文章都发表在《 光明日报 》之《 文学遗产 》专栏,自然引起全国文化界的瞩目。    
    沈从文的文章在《 文学遗产 》之第375期( 1961年8月6日 ),周汝昌的文章在第385期( 1961年10月22日 )。后来沈从文又发表了一篇反驳周汝昌的文章( 1961年11月12日 ),周汝昌也写了一篇再申辩的文章,但《 光明日报 》却不给发表了。所以公开发表的文章是沈从文两篇,周汝昌一篇。因此,当1981年周汝昌把这篇争鸣文章收入《 献芹集 》时,就加了一段“附记”,其中说:    
    本文……内容对象是为了一个器物名称而费笔墨,其实质则是为了给《 红楼梦 》注释的体例、办法作探讨,所涉的问题是值得深思熟虑的。我和沈从文先生商量的,原在大端,而非细节。即以此具体而论,沈先生的两个主要出发点都是我不能同意的:一、说曹雪芹对妙玉这个人物全是讽刺其透底虚伪;二、以为《 石头记 》的文字是“点犀”,而不知这是后人妄改,雪芹原来明明作“杏犀”的(主要旧钞本都如此)。所以沈说的根本依据即已站不住了,更何况他的具体论证方法也没有足够的逻辑性和说服力。但沈先生对于自己的解释过于自信。我因此想借此一例略抒己见,希望讨论问题时能真正合衷共济。    
    ……    
    我的文章发表后,《 文学遗产 》立即又刊出了沈先生的反驳文。观其论点,只是强调他从未闻有“杏犀”之说,表示对拙引资料十分怀疑。我觉得,即使资料不足据,但雪芹原文是不能忽视的,抛开原文而从妄改的文字出发,还要引申发挥,作出种种隐而曲的“涵义”来,实在不是应取的态度。于是我又写文章讨论——可是《 遗产 》就不让我有发言的机会了。现在看来,此文还颇有用处,因为也许还会有人硬是认为雪芹原文“不对”,定要依《 甲辰本 》《 程甲本 》这些已经后人妄改的本子去“改正”雪芹的作品,并且为妄改之文寻找“理由”。    
    关于一个字的争论表面上似乎是芥豆之微,实际上却是关系到尊重曹雪芹“原文”还是认同程高本“改文”这个红学研究最根本的问题,周汝昌要发表意见并不奇怪。考察现存各种版本,庚辰本、在俄本、戚序本和蒙古王府本等早期抄本都是“杏犀”,只有甲辰本、杨继振藏本和程高本等经人改动的后起本才是“点犀”,显然沈从文的认识是有问题的。沈从文虽然是一个名作家,在这个问题上却过于拘泥于自己文物考古的“实证”立场了,对《 红楼梦 》文本没有真正深入进去。    
    红学研究中经常有一些作家以自己有“创作经验”自恃自居,以为自己对《 红楼梦 》的看法比没有“创作经验”的学者更正确,却不明白自己学的是西洋小说的一套创作模式,或者走的是写通俗小说的套路,其“创作经验”其实正好是深入曹雪芹创作奥秘的障碍而不是助力。因为曹雪芹写《 红楼梦 》是奠基于深厚的传统文化的,是经常将“诗词学”、“文章学”、“绘画学”、“音律学”、“戏曲学”、“园林学”等技巧意境融化于小说创作的,而这又是这些新一代作家所欠缺的。沈从文这里表现的又是另一种情况,他过于以自己文物考证的“经验”自恃了,反而脱离了曹雪芹的文本艺术。由此一例,也可见红学、《 红楼梦 》研究中产生的问题是错综复杂的,任何“想当然”等简单化对待都要发生问题。    
    周汝昌是真正深入了红学和《 红楼梦 》文本的,他也就注定了要与各种不时发生的似是而非的看法分歧争论。不过,一方面要坚持自己的学术见解,另一方面不让学术见解的分歧影响个人私谊,这是周汝昌特别注意的——只是有时候在具体的情境里就不能处理得那么恰到好处了。    
    周汝昌回忆自己和沈从文的这场争论,说《 光明日报 》不给登自己的再申论的文章,“我最后一篇,报纸不给登了,于是‘正论’落在沈先生一边,好像我理亏了……”(《 沈从文 》)。沈从文和周汝昌在故宫文华殿的会面,已经是在《 光明日报 》发表争论文章之后,所以沈从文主动与周汝昌握手作自我介绍。沈从文比周汝昌年长十六岁,算周汝昌的老师辈了。    
    在《 沈从文 》中,周汝昌这样说:“我所以叙此旧情,只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经此‘争议’,种种微妙历程,而沈先生见了我表现的那种热情亲切的风度,说明他真是一位忠厚长者,大度君子,没有任何世俗常态‘小气’。这样的学者,是真学者。我一直挂念,他那部《 红楼 》注稿卷帙可观,后来怎么样?是否逃过浩劫?为何未见出版?……”
    周汝昌回京后工作的单位人民文学出版社和后来的中国艺术研究院,都属于文化部,因此也就有和文化部长接触的机缘。周汝昌说,在老一辈各位文化部长中,见面并有机会交谈的,有两位,一位是郑振铎( 1898—1958 )副部长,另一位是沈雁冰( 1896—1981 )部长。对郑振铎,“幸存一面之缘,然此缘甚浅,还未及深交,他不幸出国而遭空难,这对中华文化是一个无可形容的损失。从他逝去之后,心目中似还未见与他伦比的( 同类型的 )第二位伟大学人——其伟大在于他的文化视野与文学热忱的超常广阔,他的研究范围与气魄,皆非一般小儒可望项背。”(《 北斗京华 》之《 茅盾 》)这一面之缘,是在1954年“批俞”运动刚开始,在北京东南角总布胡同一带似乎是文联的一处机构开会,首次会议时,周汝昌来得早,人还不多,有人将他介绍给主持会议的郑振铎。周汝昌的印象是郑振铎身材魁梧,满面春风,和自己热切握手,说以后有机会希望多谈谈。    
    沈雁冰名德鸿,雁冰是字,当然更为人熟知的是笔名茅盾,建国后第一任文化部长。他比周汝昌年长二十二岁。在1962年前后,他也参与领导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的活动,在讨论曹雪芹卒年的讨论会上,与周汝昌有三四次同桌讨论的机会。由于吴恩裕总是坐在茅盾旁边,而且比较健谈,别人说话的机会不多,周汝昌几乎没怎么和茅盾说话。印象里茅盾虽身为部长,但穿一套已经有点旧的蓝布中山装,不太修边幅,没有一点官架子,好像也不太善谈,还有点口吃,总是倾听别人发言的姿态。不过,后来茅盾给周汝昌来过两三封亲笔信。有一封信保存了下来,茅盾在信末署的时间是“五月四日”( 1964年的5月4日——引者 )。内容涉及周汝昌对吴世昌解释曹雪芹之名“霑”、俞平伯辑校《 红楼梦 》的某些意见、对外国研究《 红楼梦 》和译本等提法的建议等,而特别有意思的一段是:    
    大函及附件均查。谢谢您对我的“关于曹雪芹”报告草稿所提的意见。有些意见很好,我已采取。……您自述“新证”写作经过,谓与胡适之有别,诚然诚然。报告本文草稿及附注未为剖析,是我之疏忽。现在已在本文“至于比类事迹……”云云一段修改为“至于一方面已认识到红楼梦之反封建的重大意义,另一方面却又比类事迹,欲从红楼梦中勾稽曹雪芹谱,则又未免作茧自缚,进退失据。”又在附注第六条,“最晚者……新证”之下加数十字,正面说明“新证”不同于前此之“考证派”。又“新新红学”一词,现亦改为“考证派红学”,指胡适一派,与“索隐派”对举。    
    这是茅盾请周汝昌对自己《 关于曹雪芹 》的讲稿提意见,周汝昌给茅盾回信时,除了其他意见,也提出对《〈 红楼梦 〉新证 》的评价,要与胡适的《〈 红楼梦 〉考证 》作区别。茅盾是文化部长,他的报告文稿当然有某种代表“官方”的权威色彩,所以周汝昌要为自己的红学定位讨一个比较公道的说法。胡适的红学既然已经被批判为“反动”,当然需要在这一政治的“大是大非”问题上说明情况,这是当时重视“政治立场”的时代大潮使然。不过,周汝昌也的确从内心就认为自己的红学考证与胡适的红学考证有根本区别,他也并不是单纯地为了划清界限而划清界限,而有深刻的学术理路分歧。这一点,通过前面的有关叙述和分析,也已经比较清楚了。    
    不过,尽管茅盾如此回信了,后来公开发表的茅盾文稿,却并没有体现这些修改的承诺:    
    值得注意的是他用的是个人的亲笔信,征求论文意见,而没有采取一个部长命秘书打印若干份“定词”“文件”分发给我们这些人。这是学者的身份与作风,令人深为感动。    
    我详细地提出了一些较为重要的意见。他亲切复谢,并确言原稿的疏忽欠确处,一定照改——已附来改文。    
    但等到他的文章发表时,却是他的初稿,特别是几条应改进的小注,一仍旧貌——征询意见,欣诺改正的那些感人的经过归于乌何有之乡,世人亦无知者。    
    此事十分奇怪,我始终不明其中是否另有缘故——难道只是他的秘书代他结办此文发表事宜之时出于疏忽大意,误用了初稿?(《 茅盾 》)    
    周汝昌一家从1954年回到北京,本来住在东四以北的门楼胡同,三间正房,从出版社来说已经算是优待。但周汝昌家人口多,老伴没工作,三女两子,孩子们长大上学都要花钱,周汝昌每月薪水八十多元,交房租则需28。59元,占了收入的三分之一,生活十分困难,于是换到阴面住南房,这样房租的负担比原来减少了。但从此室内是很难见到阳光了。    
    关于这次搬家,周伦苓是这样说的:“住进门楼胡同北屋三大间后,后遇调整住房,房租一下子调高了很多,而我父亲当时也就几十元工资,生活很紧,住不起了,他就向社方提出调房的意愿。后来古典部领导去西北组稿,就让我父亲同去。我父亲临行前千嘱咐万嘱咐,要等他回来后再说,可没想到,社方趁他外出之机,坚持让我母亲搬家,由于我母亲忙不过来,社里就‘帮’我母亲把家搬到了南屋。房子一下子小了许多,有很多东西无处放,就临时放在屋子外屋檐下的石台阶上。没料到,由于漏雨,我家有许多珍贵的字画就这样毁坏了。南屋的房租估计是北屋的一半左右。顾学颉很快就搬进了北屋。”    
    到了1959年春,迁居到无量大人胡同十四号,“无量”是谐音,其实是明代功臣吴良大人胡同。这个院子原先是大红色的大门,对门有巨大的椿树和槐树各一棵,门内也有一株巨大的槐树,很是气派,不过后来这三棵大树都被砍伐了。门外气派,院内则比较简陋,中间是二层楼的砖房,像个小教堂,把院子分割成东西两个小院。东院是三排房子,不像住宅,不知当年的吴大人宅是派何用场。周汝昌就住在这个东院最南排的最西端,开始是两间,后来增至三间,但后窗外一道大黑墙,是外交部门名人丁西林等住宅的后墙,这道墙遮挡住了阳光,使屋内终年阴暗。    
    这样度过几年以后,俄文翻译家陆风调往西安,居室空了出来,周汝昌向单位申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得到总务科的批准,除保留了一间原住的屋子之外,移住到陆风腾出来的屋子——里外两间,中间向阳,后窗户能见到大片蓝天,感到豁然开朗,心情愉悦。虽然实际上仍然相当窄紧,周夫人和孩子们挤在内室,外间用书架隔开,里面支一单人木床为周汝昌的卧榻,外面“书房兼客厅”。    
    周汝昌家过日子老是入不敷出,几乎每个月都要向朋友和同事借钱以维家用,一发薪水还了旧债,再向另一个人借新债。有一封周汝昌于1964年6月4日写给黄裳的信中说:    
    裳弟:刻得书,知捎件妥收,慰甚。……词话即寄,缘月底连邮费亦须等发薪(明日即可得工资)。兄处常如此以语,弟或以为奇,他人更不能置信耳。笑笑!    
    连寄书的邮费都要等发了工资才能拿得出,可见那时一到月底,就真到了几乎没米下锅的境地了。    
    同住在无量大人胡同的有出版社同事孙用( 1902—1983 ),周夫人和孙夫人关系好,1961年前后都在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家属装订厂做临时工,周家就经常向孙家借钱。孙用是翻译家兼鲁迅研究专家,自学英语和世界语成才,译有匈牙利诗人裴多菲和波兰诗人密茨凯维支的诗选以及普希金《 甲必丹女儿 》( 即《 上尉的女儿 》)等,《 鲁迅全集 》中的《 呐喊 》、《 彷徨 》、《 华盖集 》和三本《 且介亭杂文 》都是他负责注释。    
    到了1980年6月,周家又搬迁到北京东城朝阳门内南小街北端八大人胡同113号,这个名字也是音讹,其实是明代的“把台( 把总 )大人胡同”。后来又改名为南竹竿胡同。用周汝昌自己的话说,这是他回到北京后的第三处“巢痕”( 宋词人用语 )了。
    这个院子原来是文化部副部长夏衍( 1900 —1995 )的宅第,在北京的四合院中,单院规格算不到中上等,但正房有大红抱柱,前廊后厦,厢房也带走廊,有二门,有门房,如果独家居住,那也算得“豪居”了。夏衍原来是独院居住,周汝昌则得到了五间正房,有厕所、厨房、自来水设备,而其他厢房等屋室的住户则只有同院一个水管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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