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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你死我活-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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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待一晚。”圆亮的眼睛望着我就如菲利浦期待晚餐。“不行,我答应过马休。”我才不会上当。小姑娘只好耷拉下脑袋,不说话,用沉默抗议。“好吧你有两个选择。”我离开椅子蹲到她面前,“一,吃完冰淇淋然后跟我回去;二,你留下,我走。从此以后不用指望我会再带你来。”我动用威逼利诱的非常手段。因为如果不经她点头而把她强行带走的结果肯定是大小姐乱喊而令我蒙上人贩子的冤屈。不过这一招却招来反效果,大小姐抬头瞪了我一眼,眼圈红红的,大叫一声:“雷最讨厌了!”然后一把把我推开夺路而逃。“珍!”我头都大了,那个元首有那么好看吗?
  谁知还没等我追上去,大小姐却撞上了几个军官模样的家伙,吓得忙退了回去,溜到我身后躲了起来。我轻叹,对那几位说:“实在对不起,这丫头真是太鲁莽了。”那几个家伙倒不甚介意,“下次小心点!”这是因为撞上本城守备才这么好说话,要是换了元首亲卫队的……我想起那群黑大衣的家伙,不禁摇摇头,走上去冲那几人一笑,“实在不好意思。老板,上一打冰啤酒来,我的!”
  伙计很快端来啤酒分送到各人面前。我率先举杯,“干杯!”众军人笑着纷纷举杯。为首的家伙笑着对我说:“你们也是来看元首的?”我回头望了一眼正拿着冰淇淋出气的珍妮,笑着回答:“本来不是,不过现在想想倒是很有趣。”此话一出,某只正喷火的小恶龙立即停止了她的虐待食物行为。竖起耳朵听这边的对话。
  军官嘿嘿一笑。“我倒真没想过这辈子还能见到元首。旁边一人嘻笑,“对啊,说不定呀,元首还是个风情万种的大美人呢!”此言自然引起一阵哄笑,还有笑骂“色鬼”和“白痴”的声音,而始作俑者却不动声色地补上一句,“不过大美人也可能是伊莎贝拉那一类的。”立刻又遭到一阵围殴。 
  这个伊莎贝拉也算小有名气,我听闻她是军中有名的冰山美人,更有甚者,说她对部下严酷到非人的状态。总之,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我轻轻一笑,问前面那家伙:“不过这元首怎么说来就来了?”他一愣,“你不知道?”“啊?”我也懵了,“知道什么?”他压低声音,“政变啊!就在一个月前。新任来安抚民心也不奇怪吧。”政变!这么说木乃伊有可能是政变失利的那一派或者他们请来的杀手。以他的身手来看,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啧,真讨厌,我最讨厌被卷入纠纷之中,哪种形式的都讨厌。
  “这么说来,那这个元首大人岂不是一路戒备森严?”我以打趣的口吻说道,“他会住在行轩吧。”“那倒不一定,听说这位大人不喜欢前呼后拥。”阿兵哥干了啤酒。我让吧台又上了一圈,心中长叹,不喜欢前呼后拥——那身边必定个个是高手。我开始有点为木乃伊和我的酬金担心了。
  当一行人喝完了六圈啤酒,我才为阿兵哥们口中套到了我所想要的信息,还有些意外收获。这位新上台的元首大人除了喜欢独来独往外,一般其他事谨慎。因此行轩中此刻已全部由亲卫队掌控,而亲卫队的队长,很不幸,是位老熟人——帕奇。除警卫外,一切闲杂人等包括出自和侍女都是由本城行政长官亲点并担保的,相互都是熟面孔,稍有破绽即会被识破。至于另一位传说中的人物,元首的贴身保镖,则会在明天同元首一同到达。啧,这个名叫米可维奇的保镖,据阿兵哥说,嗯,连元首如厕甚至招人待寝时都不会回避。即使只是个传闻,一样令我感到胃翻腾。而元首的年龄性别之类,则是众说纷纭,从中年大叔到妙龄女郎各种版本一应俱全,不过焦点却在于元首的某些特殊嗜好上,比如喜欢美男美女。这让我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痴肥的色大叔的形象。不过传言毕竟只是传言,正确的认识还得来自于时间。我决定夜探行轩。
  由酒馆里出来,天已黑了大半……我由口袋里摸出刚刚在酒馆里买的香烟,拍出一支点上。珍妮有些困惑地说:“好久没见你抽烟了,雷。”我轻笑,缓缓吐出淡蓝的烟,那道烟雾却并不似平常般渐渐淡去,反面环绕在我的指尖缓缓浮动。我摊开手掌,蓝烟便汇聚成一团,在翻腾了两下之后,化作蛇形飞升而去。珍妮看呆了,感叹,“真好玩。雷你好厉害!”我拍拍她的头,示意我们该走了,边说:“只是个小把戏罢了。”
  会法术的人在这个世界上虽不是大多数,却也不罕见,而法师教主授予的“大法师”称号的拥有者却是个特例,不但拥有荣誉和特权,据说还拥有可使人起死回生的强大法力,很受人崇敬与景仰。但这些跟我都没什么关系,只要那为元首保镖米可维奇不是个大法师就行了。否则我是铁定拿不到我的酬金了。
  恍然想起那个叫仁的家伙,火爆的性子,招式却是有条有理滴水不漏,同他交手的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什么叫大法师的实力。尽管那家伙并非大法师中最强的,但由他的气势中可以深刻地感受到生与死一线之差的那种心灵的震撼。战斗无疾无终,却终生难忘。
  所以任何生意一旦杠上大法师那一级别的人物,就算顾主出价再高,也一样是亏本生意。幸而现存的大法师人数屈指可数,少得就连我这种鲜少会动脑筋的人也能对他们的教名倒背如流:据说是最强的凯尔萨斯,惟一的女性罗莉卡•;加芬,最神秘的柯林史曼,最年轻的克里恩和那个仁•;雷恩。加之这级别的人物多少有点谱,不会轻易出山,所以我并不认为米可维奇是其中之一的机率有多高。
  将珍妮送到了她的姑姑苏珊处,我跟她约好明早来接她。尽管小姑娘万分舍不得我,我还是坚持独自去住旅馆。幸好小家伙不敢再胡闹,我也就省下许多安抚她的功夫。而马休那边已经利用刚才的烟雾传了口信。其实我并没有烟瘾,仅仅是偶尔消遣或者用作触媒。
  沙漠的夜很快降临了,温度也迅速下降,缺少水分的大气保温效果相当差。正因为极少降水,我并不指望老天会在在今晚下一场雨来阻断狗儿们对我的追踪,只能另找出路。
  当夜镇上的旅馆几乎爆满,我好容易才由相熟的老板娘那儿抢到一个单间。有时候掩人耳目的行为是必要的。我望出窗外,圆月高悬,果然不是个偷鸡摸狗的好日子。我背上装满水的皮囊跳窗而出。
  行轩占地相当广,守备巡查的班次却意外地相当密集,外加各种防盗防侵入手段,逼得我必须使用小心转移魔法阵才得以侵入成功。我开始担心即使我弄到地形和守备站岗的资料,木乃伊也未必能顺利侵入完成任务。我摸出一颗紫水晶和青玉,以此为触媒分别换得夜之眼和风之耳。这担果然是亏本生意。
  借由夜之眼和风之耳我可以轻易地躲过巡夜守备,迅速摸清了行轩内的情况。不过明晚亲卫队一定会启动特别守卫方案,必须搞到那个方案且不被人察觉,我的任务才算成功。这差事还真不是一般的麻烦。搞不清楚我哪一点让木乃伊认为我有能力搞定这件差事。
  眼睛!是眼睛!一定是的,高手就算伪装成疯子,那双眼睛也是骗不了人的——尽管我不认为自己有多伟大,——可木乃伊由我眼里看到了什么?
  但实际形势却不容我多想,不知是为了刚刚想到的问题还是七八米外那双绿森森的眼睛,我额上浸出了薄汗,可仍手脚麻利地由皮囊里倒出清水作为触媒阻断自己的气味,同时使用镜像术利用视觉误差让人和狗都无法觉察我的存在。一人一狗很快转到了别的方向,我轻轻吁出一口气。这种千钧一发的事还是少发生比较好,我的心脏承受能力有限。
  重新振作起精神,我翻上了亲卫队指挥部的屋顶。这座独立的白色建筑虽然灯火通明,门窗甚至窗帘却都拉得死死的。我只能通过开天窗的方式来刺探其内部情况。在确定天窗没有报警措施后我才小心地把它拉开一条缝。好死不死正对上下午那骑红马的眼镜大哥的目光!这下我可以肯定地说,今天真是撞邪了。

  第 3 章

  “在这个世界上,最难操控的就是人心。”
  不知多久以前,有个人这么对我说过。那时我正在练催眠术,对方却是个魔法白痴,当时只是在看到我屡次失败才发此感慨。但此言诚不吾欺,就算对于再高的高手也好,催眠术也是一种危险和难度系数高、成功率低的魔法,尤其是仅仅通过眼睛施术时。所以我的眼才会是现在这种蓝绿的色泽,那是使用黑魔法交换永久型幻之眼的后果。有时想想,那时真的有些疯狂。其实每一个学魔法的人多少都有些疯狂,否则几乎没有人会受得了学习过程中的精神压力,不,更准确地说,是折磨。
  不过学习这种东西也不是没好处,比如说现在。那个叫李的年轻军官仿佛并不曾看到我般垂下眼眉,继续同对面的人说话。我心中大喘气,小心地转过一个角度,却看到了那个冷酷专横的帕奇。而李交给帕奇的,正是我要找的。但好运只持续了一刹那。下一刻帕奇那混蛋已将我亲爱的巡查安排揣进了口袋。因为不确定李身上是否还有备份的文件,还是盯紧帕奇保险。
  我告诫自己要沉住气,但这二位节下来的对话险些让我下巴脱臼砸在天窗上自我暴露。
  “公事谈完了,可以谈私事了吧。”帕奇先生如是说。我感慨此人居然也有说话温柔如流水的时候,忍不住一阵恶寒。李却相当不领情,“我不认为有什么好说的。我要回去休息了。”“为什么!”帕奇一把抓住李的手臂,“你对街边一个乞丐的态度都比对我的好!”比如说我。
  李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关键时刻却也相当强硬,“没有可能的事情 就算讨论一万次也不会有结果。”“那我们可以讨论十万次,也许就会有了。”帕奇老兄居然比我还贫,实在叫人始料未及。李死命甩开他,“不必了,你另觅贤良吧。” 
  听完以上对话纯洁无知的我还处于懵懂状态,但帕奇老兄立马以行动加以解释——他一步抢上去抱住李,并附赠激吻。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但心中很快有了“不良念想”——不要想歪,所谓“不良念想”,就是如果帕奇想要上本垒,至少得脱个外套吧。这么说虽然有点对不起下午算是救了我一命的李大人,但主动权仍是在二位手里,我只是稍加利用而已,也不算过分,对吧?
  这一闪念间,李大人已由奋力挣扎转为欲拒还迎了。这是个什么世界啊!二位请继续!一定要继续!好在帕奇老兄的效率值得称赞,照这样下去我就能趁夜之眼魔法失效之前拿到东西并全身而退了。我再次点燃香烟,用衣摆挡住火光,袅袅轻烟化成蛇形溜进了室内,趁二人正云里雨里勾出了那张图纸,顺利地交到我的手上。我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叠好交还给它物归原处。我这边一切顺利,那二位也一切顺利,真是皆大欢喜。
  我满意地避过月光和巡查,收工回去睡觉。
  第二天如果不是某个人一大早就玩秘密潜入,我可能就错过了去接珍妮的时间。尽管如此我仍不打算感激他。因为使用夜之眼的时间过长加之睡眠不足,我一看到镜子里那张昨天还是玉树临小帅哥今天就成了兔子熊猫混血儿的脸就冒火。 
  等我整理好仪容仪表以免对不起观众才迈出洗手间时,木乃伊还在。“原来你有起床气。”他的语气很平淡,但实在难以想象这么居家的话居然会出自这家伙之口。我一屁股坐到床上,拍拍牛仔裤上的灰和土,“别以为套近乎就能怎么样,这生意我可是亏大了。你怎么的也得给点补偿吧?”他盯着我看了好一阵,那张俊气得叫人牙痒痒的脸上划过一丝讥笑,语气恢复了冰冷,“那得看你的成绩。”这人还真现实。我摇头,“价钱得先谈好。”他那本就深不见底的黑眸愈发深邃了,“你开个价。”我假装计划狮子大开口了一番地想了想,才说:“五千金币……外加……你的名字。”这一句话出口,他神色转了三次,有微讶到鄙夷再到吃惊。我就知道他从一开始就不打算让我知道他的名字。
  “为什么是名字?”他问。我笑着由背包里翻出纸笔,“你不接受,我也不勉强。”他的目光落在了白纸上,“魔法墨水?”“大哥,那种东西很贵的,我还没那么奢侈。”我抬头冲他一笑,用笔尾戳戳脑袋,“在这里。”我边将昨晚的记忆绘制成图边问,“这么说,你算是答应了?”他没有回答问题,只是说:“你这个人……”“有话请直说,我不喜欢拐弯抹角。”我嘴里说着,手上仍没停,不消一根烟功夫图纸已完成,我又稍微跟他解释了一下。他点头表示理解其中含义。
  “行了,我的任务到此为止。”我收拾好东西准备去接珍妮,“你答应的酬金也该两讫了,然后我就会把你忘得一干二净。”顾主通常希望我不要存有关他们的任何记忆,我也懒得去记那些家伙们的嘴脸。
  当我收拾停当,木乃伊仍只是默默地望着我。我没好奇地说:“干嘛?”“你不怕我拿你的笔迹去揭发你?”他幽幽地问。这家伙用心还真歹毒。“安啦,那个不是我的笔迹。”我笑,“是原版图纸的主人的。”对内容过目不忘谁都会,连笔迹都不忘并能模仿才是鄙人真正用以混饭的小伎俩。“你到底走不走,我要退房了!”我提醒他,但仍是上去一把抓住那家伙要将他拖出门去——以帕奇老兄的经验来看,行动永远比语言有效。
  可木乃伊却又一把将我拖了回去,强大的力道加上我的大意使我一个踉跄跌进他怀里。意外地没有死尸的冰冷与腐臭,相反那种似曾相识的味道与温暖彰示着一种气势,不容抗拒的气势。所以当我尝试挣扎却失败后,我索性就赖在那儿静待他的下一步行动。
  “我的名字,你要听好……”他几乎是贴着我的耳朵说的,湿热的气息成功地让我汗毛掉了一地,超短的距离使我能感受到他胸膛的起伏,似乎是在笑,“我叫安德里昂,或者,你可以叫我安迪。”“值得考虑。”我以严肃万分的语调说。他也不再抽搐,说:“晚上跟我去行轩。”“少来,五千金币够我活很久了,没必要冒更大的险。”我在抱枕的环绕之下又陷入了昏昏欲睡的状态。他一顿,问:“你真的只有二十岁?”“骗你有钱拿啊!”我抗议某人的不信任行为。他继续诱骗青少年,“今晚跟我去,你可以提前退休。”“我有老到得顾虑后半生吗?”我也还没笨到被拐卖,“喂,这种对话姿势并不会有助于我们交流。”我开始怀疑这家伙从小缺乏亲情以致于皮肤饥渴。
  安……安迪终于松开了手。可怜的孩子。他那深邃的黑眸却仍未对我松绑,“这就是你拒绝的原因?”我无畏地望进那双眼里,“我不管你是为什么要去行轩,但你所在乎的那些东西在我这里或许一文不值。”他闻言不再直视我。我掉头离开,并不担心他会拖欠我工资。
  珍妮小姐早已在家门口等候多时了。我牵着她的手去街上挤占看元首的好位置。但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我们很快被群众的海洋淹没了。我必须紧紧揽着珍妮才能确保她不被挤伤。
  “雷!”大小姐在我耳边嚷嚷,“我看不到!”连我都看不到你能看得到吗?我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抱起大小姐,让她骑在我肩上。大小姐一览众山小,兴奋得不得了,只苦了她的坐骑。
  人潮真正变得汹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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