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猛虎嗅蔷薇--冷宫 >

第9章

猛虎嗅蔷薇--冷宫-第9章

小说: 猛虎嗅蔷薇--冷宫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后,皇上会佯装不知,至少也只是处置掉黄玉儿了事,不想对太后也如此狠硬。
  
  这正是天下不变的道理:帝王将相理所当然作用天下,左拥右抱;即便是贩夫走卒,田间农人多收担粮食也可多换个女人回家;而女人,就算是跌跌撞撞,上天庇护的爬上了天下女人最至尊的位置,又当如何?呼风唤雨?畅意人间?得其所愿?美酒美人?那大多是男人的事情。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天下人大多以为帝王官宦便是刀俎,黎民百姓就是鱼肉。想得并不错,然而更多时候哪有如此分明,那是个看不见的大机器在周而复始,对每一个人来说,要看机器转到了哪头,你又站在了哪端。有时候让我们苦苦不能翻身,有时候杀我们与无形,还有的时候刀俎做了鱼肉。太后!即便你贵为太后,仍是个女人!在这无形的机器面前,站在了下端。
  
  参考:
  
  (1)《The Torture Garden》by Octave Mirbeau叹

  我很可怜太后。她被幽禁之后,坤宁宫终日寂静无声,只有我去探了她几回,小韶很不解,问我是不是以前跟太后交情犊好,我答她:“物伤其类而已。”小韶在宫里的时日还太短,不理会其中悲凉。在憋屈和无望之中,人有时宁可孤注一掷,也巴望换得几丝生之乐。
  
  这偌大阴沉的宫殿里,静得可以听清楚时计漏出的每一个分秒。再多的脂粉罗裙,在妆台前又哪里能耗尽这如此长久的岁月。当韶华无奈老去的时候,忽见朱颜碧鬓的少儿郎闪亮的笑眸这就成了王美人人生悲歌中最后的一支艳曲。
  
  寂寞二字在于我,其中滋味是无法更加体味的深入骨髓了。然而对于女人的命运,这其中有太多我参不透的奥妙。常想:不知女人是如何在这一场累世的角逐中无知无觉,无声无息地败下阵来,竟再翻不了身。不明白女人从哪一天在这千年的争斗中偃旗息鼓,开始由男人做了唯一的主人,而我们成了男人所面对的世界中的一部份,成了他们按照需要安排的万事万物中的一类,成了他们生活里的便宜。
  
  最记得当年祖母辞世,父亲请京都最有名的文士替祖母撰写了铭文。祖母一生的故事可谓传奇,这一赋悼念的文章写的更是洋洋洒洒,让人敬意尤生,听说父亲每次看了都是会潸然泪下。我与祖母向来感情亲近,这篇文字我捧着看了一遍又一遍,觉得写得的确情真意切,只是总也明白不了,铭文里在写逝者的先祖时, 为何写的是我家先祖,而不是祖母自己的亲生爹娘;更想不清楚提了儿子的名字,不提女儿也就罢了,何苦连几位已出嫁的姐姐的丈夫…祖母的孙女婿都提到了,竟就是没有奶奶亲生女儿和嫡亲孙女的名姓。(1)
  
  我家中还有另一位祖母,听说当年她才是祖父的原配正妻,因为不能生养,而当时祖父贫寒,纳不起妾,就休了原配,另娶了一房妻室。许多年后,祖父发迹,念起当年与结发夫妻情深,就又把一直住在娘家的原配接了回来充当妾室。
  
  再念及自己荒诞的命运轨迹,不禁苦笑连连。我聪明一世,却哪里把握过自己的前程;我何错之有,却绝望的在冷宫里守候了女人这一生最曼妙的年华。那个已经烟消云散的男人不经意的就让我离开了深爱的父亲,来到了皇宫;又不用半句解释,不问究竟的将我发落到了不知今昔明朝的境地。
  
  我曾经问父亲为何他修的族谱上有哥哥弟弟们的名字,就没有我和姐妹们的名字,父亲说女儿不上本家的族谱,但将来会上夫家的族谱。小哥哥在一旁得意的加了一句说那也不会有名字,只会有一个姓氏。
  
  而我恐怕是今生连个姓氏都不会有了,这便是我的夫为我决定的命运。他决定了我离家,不久的将来还要去国。我的心智,我的学问,我的期望,我的梦都是白费,都是无用。
  
  男人们辅一临世就被教着如何争做上游,而任何一个争战之地,都是见不到女儿家的身影的。也真是怪不得如吕后武皇一般的女子但凡游过了隔开男女的汪洋之海,行事举动就是无边的畅所欲为。但留下的必然也是无字碑也挡不住的骂名。
  
  少时我曾问大姐:“为什么女人嫁到人家,就要做所有的家事,好让男人去时间看书、下棋、会友、做官、出游……所有这些有趣的事,难道女人自己不想做这些有趣的事吗?”
  
  大姐对着我笑,柔柔的答我“痴儿,你小小脑袋,哪里来这么些个问题。要是上天真想让我们问什么问题的话,他早就让我们做男人了。”(2)
  
  是啊!天下事,朝政事,学问事,风流事……样样与我们无干。我们只需听男人的话,用男人的姓,伺候男人的爹娘,生下的孩子跟男人姓,喊男人其他的女人姐妹……这便是最完美的女人了?这便是女人无可抗争的命运了?
  
  注:
  (1)《The Inner Quarters…Marriage and the Lives of Chinese Women in the Sung Period》 
  by Patricia Ebrey 书中引用宋韩元吉为熟人母亲写的墓志铭;铭文中详细记载了老夫人夫家先祖,4个儿子、16个孙子、8个孙女婿的名姓。
  
  (2)“如果真主想让我们问什么问题的话,他早就让我们做男人了”…摘自( Brick Lane) 作者:【英国】莫妮卡?阿里(Monica Ali)
  
  试装

  落英纷飞,又是一场春华已尽。
  
  正和小韶窗下闲坐,公主那边来人传话说公主正在为明晚迎接突厥使团的宴会试装,让我过去看看。
  
  突厥人此次一来是朝见天子,二来是商议公主和亲的具体事宜。听说来的是突厥王的幼子。明晚,新帝要接见使臣,而我会陪同公主第一次见到她未来的家人。
  
  我坐在一旁看宫人们为公主试穿盛装,不动声色,小韶则围着惊叹不已。
  
  公主自己挑的是一袭曳地月华裙,泛着珍珠光泽的裙幅褶褶如光华流动轻垂于地,月白的颜色称的年轻的女子雪雕玉琢一般,外面罩的是紫色的宫纱长袍;颈上是用整块美玉雕成的项圈,当中是朵四瓣海棠,然后以九片白玉连缀而成。头上除了一朵白色的芙蓉,就是只玉搔头;手指上是只平平无纹理的玉戒,记得芷岚说是她母亲的遗物。
  
  凭心而论,小公主实在适合这样的装扮,她的年纪配这样的颜色也正是恰到好处,谁家少儿郎见了恐怕都会漏掉几拍心跳。然而对于她特殊的身份,特殊的命运,如此的装扮美则美矣,却失之清淡了,少了皇家的威严,缺了天朝的繁华,况且接见的使节是为婚事而来,白色恐不是个好彩头。
  
  公主要嫁的不是江南的士子骚人,会欣赏她这份云淡风轻,飘逸出尘;公主要嫁的是塞北的胡人蛮族,寻的也不是郎情妾意,而是肩负着国家的使命。一弱小女子远去他方,安身立命,要靠一己之力。她来自的国家再强盛,天高路远,谁又能保证她不受尽委屈,满腹苦楚。更不要说那样彪悍蛮横的民族,会小心呵护她这样柔柔弱弱的姿态心肠。唯有一开始就步步为营,替自己竖起阵势,叫人不可小瞧了去。
  
  一众宫女啧啧称赞之际,我起身行礼,我对芷岚说:“不若我再为公主另选上一身宫装,公主参详一番如何?”
  
  芷岚对我的要求从不会有异议,她总是微笑点头。我为她挑的是一条金红相间的十二破,是贵族女子时下最喜欢的,制作也最为繁复,据说这样式也叫仙裙,为当年隋炀帝所创制。外面配的是一袭浅金色丝线织成的纱衣,上面时隐时浮着龙凤花纹。脱下白玉项圈,换了幅嵌宝金项链,上缀有红、蓝宝石,珍珠及绿色翡翠,还配有一套的耳坠。头上也是一式十六件的嵌宝金簪,围绕中间的一支碧玉凤凰。
  
  做完这些,我才说:“我觉得之前的装束更美一些,然当下这身行头倒更合了明天的一出大戏。不知可也合公主的意?”
  
  芷岚用了然的眼神对我笑道:“这才明白,父皇为何苦心安排了你陪我同去塞外。”
  
  本是晚春时节暖意融融、轻松懈意的殿宇,忽然间就变得冷硬起来,我恍恍惚惚,竟不知再说什么好了。
  
  我转身对小韶说:“小韶,炉上的药不知煎好没,一起回去看看吧。”
  
  小韶喏喏道:“药?哦,是,药恐怕是煎够时辰了。”
  
  我随即起身向公主告辞,约定明日我来陪她梳妆,然后一同前往御花园赴宴。
  
  一回到侧殿,我就推说困倦,要小睡片刻,嘱小韶不要扰我。
  
  其实并非困倦,而是被公主方才所言搅得心乱不已。真的再不愿想起前尘往事,真的再不愿直面自己正如棋子的命运。然而皇家的血脉都逃不脱待价而沽,我又如何在宫廷中期待一份真心,更何况那还是至尊帝王的。况且,当年的我又哪里倾过我的真情,不过是在宫中险地趋利避害而已,他又哪会不明了呢?
  
  经过了那么长的岁月,到了今日,斯人已不复存在,我还有什么可怨,什么可疼?相别9年,他还记得我的心机才智,还记的有我这个人,终是给了我一个重启命运之锁的机会,我已是应该伏地叩谢了。
  金

  “夫人,您穿什么去参加皇上的盛筵呀?”
  
  当小韶如此问我时,我突然莫名发笑。真不曾想,有九年的时间我没有换过一件衣裳,而如今因由将来要陪着公主远赴突厥和亲,并且也将是和亲队伍中身份最高贵的随行人员,宫里备下的,各处赏赐的,我的各季华服霓裳竟然要比当年做宠妃的时候还多出许多,我竟然又会有机会再次坐在这里琢磨明日的盛筵穿什么这个似乎于昨日刚刚发生过的梦一般的往事。这怎么不是件叫我无限酸楚又多么值得庆幸的事呢?
  
  我答小韶:“已想妥了,就穿那套上月我自己用银灰缎子和同色轻纱裁的新衣。”
  
  “好啊!看夫人做了,还不见夫人穿上呢!” 
  
  会想着做那身衣裳,是因为小时候见大嫂曾在一年中秋赏月的时候穿过,月光下,衬的大嫂像仙人一样,小小年纪就知道爱漂亮,羡慕不已,吵着问大嫂要,还被家中女眷好一顿嘲笑,都叫我还是先把鼻涕擦干净,明天也别再爬树了好些。衣服没要到,但脑海里总留下一个影像:那才是最美的一件衣裳。后来,好歹长成了个姑娘家,再问母亲说要做件一样的,母亲就说那种颜色年轻姑娘家哪里可以穿,还是等我成了妇人,有了儿女,让我的夫婿送给我吧!
  
  一等,就等到了这时节,我的夫婿已进了据说从未有过的旷阔和坚实的陵墓,而我今生断定是再也不会有什么儿女了。
  
  如今太后已是这般景象,我随公主离开也已是定局,年纪又都长于如今新帝的后妃们,行事倒反而不像当年那般顾虑重重,小心不敢僭越了半分去。渐渐的享受起我在宫中清闲而暇意的生活。
  
  于是,我就想着我要有一件那样的衣衫,不是母亲买的,不是夫婿送的,是我托了公公替我到整个京城最好最贵的绸缎庄买回来,然后我自己亲手裁制的。
  
  精美的锦缎拖出了长长的裙幅,我又在里面用浆过的纱衬了好几层,这是反复试了好多次才想出来的。原本刚做好的时候,总觉得没有大嫂当年的那身裙子那么飘逸、华贵,思索良久,才明白那时节庭院之中,晚风忽起,大嫂的裙子随风漂荡,才溢出了别样风采。总不能叫人对着我的裙子不停的摇蒲扇,最后就创了这么个法儿,倒没料着效果出奇的好。
  
  当小韶取来衣衫帮我穿了起来,裙摆层层荡开,闪着忽隐忽现的光芒。上衣是同色的轻纱,笼在我苍白的近乎透明的皮肤周围。
  
  小韶惊叫着说:“夫人,多么美啊!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宫装。”
  
  “天啊!夫人,你会让宫里的其她女人妒忌的发疯的。明天她们的侍女就会给我送来银钱,然后偷偷问我夫人的衣衫是京城哪家裁缝做的。”
  
  我被小韶滑稽和得意的面庞引得发笑。年轻的少女是这样的激动和快活,再美的衣裙也换不来的。
  
  对着菱花铜镜,我叫小韶为我挽起来一个高髻,比起今日的宫廷中时新的半翻髻、反绾髻、乐游髻、双髻,回鹘髻、愁来髻(1)等林林总总,早已过时,然而我觉得发式好看、庄重莫过于此了。
  
  化的是个远山黛,脸上略施朱色,成慵来妆,头上配的是一支金鹿角发饰,有些大,有些沉,小韶用了好几把金栉和金钿才把它牢牢固定住。我在发髻后不起眼的地方插上了八王赠的那只碧玉簪,不动声色的以示我的在意。
  
  颈上添的是件缨珞金项圈,式样简单质朴。由于轻纱薄且透,缠臂金(2)就必是少不得的。 手指上雕工繁复,花样百出的金戒指足足带了三只。如此一来,衣裳颜色虽然单了,配上夺目而制式尊贵的饰物,该是于突厥人面前也不失我女官的身份了。
  
  我在殿中一边轻轻的踱了几步,试试新裳是否随身,确定其不至碍了行步,一边不得不屡次尝试着叫小韶安静下来,小女孩如此兴奋,大声嚷着我就是她奶奶故事里的九天仙女下了凡尘。
  
  注:
  
  (1)这是几样流行于唐朝的发式,不过本文是历史架空,所以用了很多前朝后代各个时期的历史元素,看官切莫认真。
  (2)缠臂金就是臂钏,相当于现在的臂环。
  突厥人(一)

  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
  
  这个女人是谁?她是皇后吗?不,走在她前面的那个小女孩是将要嫁给父亲的公主,成为新的可贺敦(突厥对可汗妻的称号),按他们的规矩,皇后不会走在公主的后面。她是妃子吗?汉人的女人真美啊! 这片土地这么富饶和充盈,气候宜人,他们宫廷里的女人既不需要象寻常女人那样劳作,也不用象我的母亲们那样随父亲四处抢占最丰厚的草场。
  
  …………………………………
  
  这样想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若干年以后,她会躺在我的怀里,当我说她太瘦小的时候,她笑着对我说她曾经被长期幽禁,那时候她才真的瘦。当她说她那时没有干净的水,更没有不变质的食物的时候,我惊骇的想用我所有的羊群塞的她比我的奶妈…草原上最肥壮的女人还要胖;当她纤细的手指在她的手臂、大腿和胸脯上比比划划,告诉我那时她的身体消瘦到了什么样子,我觉得我在战场上也从未如此紧张,我的恐惧来自于害怕她的生命等不到我就在那时停止了。
  
  可是她眼神里闪烁的光芒让我知道她的灵魂像我的一样飞在自由的蓝天上,她对生命的坚韧和执著比得上草原上最凶狠的头狼,虽然她拒绝我在她身上刻上像我胸前一样的狼头…我们骄傲的图腾。作为我的女人,这世上最尊贵的女人,她应该有的,但我发现最早的时候我向她发誓绝不使用我的武力和权势是个绝对的错误,因为那之后我再没有任何办法让她向我屈服,她的学问好像比海还深,连可汗的汉族臣子也比不上我的星星,将来我会让她成为我占有的土地上最闪亮的星星。
  
  ………………………………………
  
  天啊!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