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个人文集-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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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没有活力的“盆景”。只会让北京变成一个纯粹的消费城市,而缺乏创造的冲动。就如北京有全国最早的冰箱品牌雪花、最早的电视品牌牡丹,可现在都成昨日黄花一样。——刻意维护本地居民的“高素质”只能使这城市僵化。就象一个森林一样,不可能只生长名贵的乔木,它必须是由乔木、灌木和野草野花一起生长。
北京有关部门逐渐认识到,政策对“三高”(职位高、收入高、学历高)的倾斜是不合适的,善待所有的外来者并非是一种恩赐,而是保持这座城市竞争力必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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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闲书话 何日纵酒不狂喜?
(起3R点3R中3R文3R网更新时间:2004…3…21 21:59:00 本章字数:1438)
如果两年前我认识“何处登临不狂喜”,我会自卑的。那时我90斤,而他近250斤,如今我茁壮成长到120斤,他退缩到230斤,虽然差距仍然很大,但趋势是朝着中间值发展。
认识狂喜的那天,正是书话十大和尚在北京非典危机后郊游,因为他生长的东北郊,是我来到北京的第一个寄身之地,——而现在我还在那一带求食。因此两人感觉到很亲切,特别是 “书话丑男中午开野宴”之时,他视二锅头如白水之豪情,委实让也曾狂野过的我折服。后来和他及老古、注注、曹州、程蝉等人有过夜饮,但未尽兴。狂喜为我订了一套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版本》,专讲数千年华夏版本之说,我欣然购之,权当响应那个“杀人用书不用刀”的木兆之蛊惑,作为亲近古籍的教科书。
昨天下午,狂喜骑自行车回家,来到距他家不到一公里我寄身之所,由于武警把门他只好打我手机,我立马下楼,看到他已经将那套书带来了。——看到他肥硕的身躯压在一辆自行车上,我真得感觉我国还得炼出更结实的钢材。
已到饭口,两个好吃之人不在一起狂吃肯定对不起古清生这样致力于光大中国食文化的爱国者。两人来到一家湘菜馆,在外面敞开的空地桌上坐下点菜吃饭。——这家饭馆的湘菜真的地道,博得尝遍人间百味的狂喜一再称赞。
黄昏清风徐来,火辣之湘菜就冰凉之扎啤,怎是一个爽字了得?我问狂喜能不能喝三扎啤酒,他说老兄你太小看我了。
酒过三巡,细雨飘来,店家忙不迭地为我们的餐桌张开大伞,可不一会又是雨停月明,也算是一个插曲。
我和狂喜讲起1993年来到北京时,此地都是一派乡村风光,我从所在的那个电子城坐车去二环内(那时叫进城),经过此地,满眼都是碧绿的菜地,可十年一过,此地已是高楼林立,不由得想起《红楼梦》中一句话:“见他宴宾客,见他起高楼”,只是“见他楼塌了”不易。
两人是同龄人,自然相互谈起两人童年的经历,两人的差别太大,我童年时在南方的乡村放牛砍柴,而他生在首善之区,可见人生而不平等,但生而不平等的人能成为朋友,可见这个世界还不是一无是处。更有意思的是我出生时比他重多了。我妈妈说我在那个乡村医院出生时,快10斤,医院的医生说从来没见过这么胖的婴儿,我半岁时爸爸妈妈抱着我去接不对复员归来的叔叔,多年后我叔叔还说:我一眼就看到怀中的你,真胖的侄子;而狂喜呢是双胞胎之一,出生时能胖到哪里去?
可是我没有狂喜的“后发优势”,好像过了五岁,一场大病让我变得如德国电影《锡鼓》中的那个小孩,突然不再长了,我告诉他一个惊人的事实:我高一进校体检时,身高1。39米,体重34公斤。他打死也不相信,我说如果不是18岁来到北方,我肯定还长不到这个别人斥之为“残废”的个子。
我对他说一个人的变化很难料,我小时候胖,后来瘦,10岁沉默寡言近于自闭,可现在口若悬河。初三以前坚决不和女生接触,因为老师要让我和女生同桌而大闹课堂,理由是“我闻不得女人的气”,可现在。。。。。。也许等老的时候,我又会回到童年状态,成为一个痴守青灯古佛旁边的木呐和尚。
狂喜四扎酒进肚,谈笑自若,我才喝了两扎,已觉头昏独胀,难怪书话一位妹妹形容我:“好酒无量,好色无胆”,真是精辟,只好收兵各自回家。
坐在出租车上,吟起了杜甫写给李白的两句诗:“狂歌痛饮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我不敢自比太白,可酒后谁都有可上天揽月的“豪情”。
何日纵酒不狂喜! (200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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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闲书话 破镜子里映出的中国——读丁三之《蓝衣社碎片》
(起9L点9L中9L文9L网更新时间:2004…3…21 22:00:00 本章字数:2048)
人常说任何一个时代的历史都是当代史,我对此语理解是由于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历史观,而以不同历史观看待历史,便映出了不同的面貌。
中国号称具有悠久的“史官文化”。中国人重历史不假,历代史家秉比直书,将祖先们拓土开疆之伟业、国破家亡之伤心、治乱盛衰之循环记载下来。尽管鲁迅说过,二十四史都是二十四家的家史。确实史官们更多的笔墨给了载于《本纪》、《世家》、《列传》的王侯将相,但除此之外,我们更能从《滑稽列传》、《刺客列传》之类和众多的野史中窥见中国人之气质。
从上世纪初以来,不仅中国面临豆剖瓜分之祸,中国普通百姓命如蚁蜉,而中国优秀的史官文化逐渐失落,尤其是江山归于一统后,意识形态对历史的强烈干预,使我们的历史观只能有一种——所谓的“历史唯物主义”,推动历史的动态力量也只有一种:阶级斗争。这种先入为主、以固有的政治观点来对待史实的做法其实一点都不“历史唯物”,因此这五十多年我们历史书记载的总是非红即白,非正义即邪恶、非革命即反动的脸谱化历史,在厚厚的历史尘土中,许多人、许多事件的真实面貌被掩盖了。
50年代陈寅恪在上峰希望他出长历史所时,提出的条件是“不宗马列”,非陈寅恪对马列有成见,当年他游学欧洲看德文版马恩全集时,山沟的革命者大多还只懂得一些简单的名词。陈先生此举既是维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学人风骨,也是要维护我国太史公那样的史家风范。——这种风范一点点消失,从“胜王败寇”、用儒家道德观来修史一直到为政治观点可以隐瞒甚至涂改历史。
丁三的长篇纪实小说《蓝衣社碎片》,我更愿意把它当成历史书来读,不仅它绝大多数人物、事实取材于真实的历史,更是因为它折射出70年代出生的、学会独立思考的中国青年逐渐摒弃概念化、脸谱化、政治化的历史观。——史实只能成为我们反思国家命运民族苦难的材料,而不能想当然地成为一家一党永远正确的注脚。这样就要求我们不带任何偏见的,去探求事实的原初面貌。
整篇作品笔力纵横,情节曲折跌宕,人物命运宠辱沉浮,让我读完掩卷叹息再三。其获得了文学界的高度评价,此处我不再重复,我认为此书更大的价值就在于提出疑问:我们究竟要如何看待历史?挣开长期困住我们这代人的泛政治化的藩篱,历史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丁三在接受采访时说:“在选择写作题材时,我自然地转向了一个青年群体,一个青年群体的命运分化,以及人在历史面前的无力。这种无力在于:种下龙种,养出跳蚤。蓝衣社让我产生了一种历史感,我们百年的历史,不就是一个龙种和跳蚤的过程?”
上世纪初的中国,几乎所有的矛盾都纠葛在一起,好比一团乱麻,列强虎视眈眈,国内民不聊生。留学日本决定创建蓝衣社前身的腾杰等人,和当时许多对国家民族负有责任感的青年一样,他们有“天涯何处是神州”的痛悼,亦有“要将乾坤力挽回”的豪情。他们相信自己能找到一条救国救民之路,而且他们也自信自己找到的道路是最适合于中国的。
于是我们看到许多主义来到这片古老的大陆,有乡村自治,有共产主义、有土生土长的三民主义,“第三条路线”,还有法西斯主义。
可怕的是他们不但认为自己的“药方”最灵验,而且都固执地认为别的人都是误国误民的庸医,对“异端”唯一的处置办法就是霹雳手段。在崇高的目标下,任何手段都可以使用。从蓝衣社这个混合中国秘密帮会、列宁式集权政党和法西斯于一身的特务组织诞生始,就决定了创始者们的悲剧命运。
在中国社会这个大酱缸里,有什么样的“龙种”收获的不是“跳蚤”?在最后于武昌中学解散蓝衣社后,主人公们一个个消失在历史的视野中,尽管创建蓝衣社的政党败退于孤岛,但中国并未走出“蓝衣社”的怪圈。
“文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多少年轻人认为自己参与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将会使中国迅速的富强起来,“革命小将”们即使采取了狂暴的、非人道的手法对待异端,他们认为这是革命的需要,是中国告别积弱积贫的必由路径。在正义与革命的名义下,罪恶也被镀上闪亮的金色,一个民族疯狂了,疯狂的民族不能容忍任何理智的思考和不同的声音,于是张志新、林昭、遇罗克这样的青年必然走上祭坛。
悲剧结束二十多年来,但我们的官方历史观却不容改变。依然像否定国民党那样“全盘否定”文革,在这种概念化的评价下,反而将真正的“文革”变得讳莫如深。让新生代人看文革如“雾里看花”。——不敢不愿面对自己历史伤疤的民族是没有出息的,不反思悲剧,悲剧就会重演。
否定和肯定是政客们的话语与态度,面对历史不能简单地下结论,简单地肯定和否定是不负责任的。还原于历史事件的本原比盖棺论定更有意义。
只有不再回避,不再简单否定或肯定我们民族走过的路,用真实的历史来教育年轻人,我们的民族才可能走出“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怪圈。如果说历史是一面镜子,我宁愿不要那面被修饰得很美丽的哈哈镜,而愿意要一面哪怕是打碎的镜子——只要里面映出的是一个真实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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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闲书话 参观刘少奇蒙难处有感
(起1S点1S中1S文1S网更新时间:2004…3…21 22:02:00 本章字数:2206)
号称古都的开封实在没有什么可看的,除了清明上河园之类的人造景观,就只有满城的破落、低矮的民居。开封辉煌的历史早就埋在地底下了,当地的东道主一个劲地向你介绍当年汴梁的繁华与大气。——这种阿Q式的“我们曾经阔过”的心理模式几乎成了中国人的集体无意识。
盛情难却,早晨我们几个在东道主的带领下,去了“刘少奇纪念馆”,当年地委大院的西院,文革时期这里有一个特殊的名字——“17号”。那是个排斥人文色彩的年代,第几号街、第几中学、第几毛纺厂的名称到处可见。我想“文革”再多搞几年,我的身份证上可能会这样写着: “第一直辖市第二区第三街道第四小区第五楼607号”
我给同行的人说,叫“刘少奇纪念馆”不如叫“刘少奇蒙难处”或“刘公薨殁处”更恰当。纪念馆一般是人出生或者长期工作的地方,或者那个地方度过了这个人一段辉煌的历史时期。如刘少奇的花明楼、毛泽东的韶山等等。一般非正常死亡的伟人,古代多是在其成仁的地方建祠以彰其浩然正气,现在则是烈士墓等等。但让开封人民为这个“17”号想一个合适的名字确实勉为其难。因为刘少奇不是死在敌人的手中,而是死在自己的“同志”与“战友”手中。
纪念馆里没什么可看的,大部分东西都是复制品,因为当年这个“叛徒、内奸、工贼”已经被“永远开除党籍”了,这是在红太阳领导下的全党做出的决定,那些派到刘少奇身旁执行任务的普通军人怎能想到还有在此修纪念馆的那一天?不过有两张照片还是给我强烈的震撼力:第一张是1969年刘少奇在这里去世后,身边的工作人员把他摆在一块木板上,盖着白布,扔在门外的走廊里,白发很长很长,脚穿着一双布鞋伸在白布外面。两天后,这个当年法律上的国家最高元首就以“刘卫黄”的名字在火葬场火化了。刘少奇曾经长期担任中原局的领导人,又死在中原腹地,真是天命使然?而刘少奇在开封的27天一直不知道他在哪里,他已经没有能力辨别了。
一个乡村老农再穷,死去时都能体体面面穿着新衣服下葬,在孝子的哭声中走向墓地。而一个国家主席连自己选择葬身之地都不可能,连自己人世间最后一个驿站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就糊里糊涂地去见马克思了,真的可悲。
另一张照片是刘少奇平反后若干年,他的一位将军儿子前来此地参观父亲的纪念馆,而这位将军也当过河南的父母官。在当地官员的簇拥下,他一身戎装,笑得很灿烂。平反昭雪已经很多年了,为人子当然不会总是满脸悲凄地来这儿,而且笑更是一种告慰先人的最好方式,——因为我们笑到最后了。这让我想到了类似《赵氏孤儿》之类的戏曲,中国人特别是中原人特别喜欢这类戏曲,河南梆子里比比皆是。大伙乐见,忠臣的后代,历尽艰险活下来,最后忠臣平反,他的后代也作了大官,带着祭品来祭奠的大结局。这符合中国人的审美观和历史观。
我的一位朋友去年去参观了韶山和花明楼——毛、刘两人的故居,二者之间仅相隔几十里地。回来大为感慨:还是后人多好呀。毛主席的后人不济,韶山故居和前面的路只能让国家拨款修缮,而少奇的后代和亲戚现在都在显要位置上,因而能够争取更多的钱维护故居。真是应了湖南乡下一句老话:“前人强不如后人强”。我假设他们在天堂相遇的话,少奇肯定会自豪地对老毛说:“怎么样,看看现在,究竟谁赢了?”
毛、刘这两位同乡之间的恩恩怨怨,我不想作更多的评价,历史自然会有公论。只是面对少奇躺的那张病床,我有一种后背发凉的恐惧。在皇权和专制的时代,没有谁能保证自己明天究竟在哪里。在古代皇帝的眼中,所有的臣工,不论品位高低,都是奴才,只不过有大奴才和小奴才之分。丞相在万人之上,但因为在一人之下,他今天被皇帝赐宴,明天就可能被拉到午门外打板子。
按理说,为了毛泽东的权威树立,刘少奇可是立下了汗马功劳,毛泽东思想就是他提出来的,同样毛泽东也投桃报李,将他选为接班人。但是如果老大觉得老二威胁他的权威时,对老二的整肃决不会手软,因为不是你死就是我死。过去刀光剑影中的“情谊”算得上什么呢?李世民还有“玄武门”之变呢。东方不败还是有妇人之仁,只能囚任我行于西湖底下,一旦任我行复出,东方不败的命运自然是死无葬身之地。
在中国,“同患难易,共富贵难”几乎是一条历史规律,除了大宋赵氏杯酒释兵权外,哪个朝代不是建政不久就大诛功臣、兔死狗烹呢?想想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在皇权时代,江山与老百姓无关,老百姓的愿望只是任何朝代当个顺民就行。皇帝把江山看成自家的,他只希望打江山的功臣作个守江山的奴才,但越是打江山的功臣,皇帝越得提防,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