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第45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样你一定会每天读十五分钟书。这意味着你将一周读半本书,一个月读两本,一年读二十本,一生读一千本或者超过一千本。这是一个简单易行的博览群书的办法。
Number:2211
Title:卖书的
作者:仵从巨
出处《读者》:总第22期
Provenance:人民日报
Date:1982。11。22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这小镇只有一家书店。书店只有一位镇上人称呼为“卖书的”,就是她。
她卖了多久书了?没有人说得清。在人们的记忆中,似乎这里有了书店就有了她,也只有她。老年人记得:她刚卖书那阵儿还是个刚出校门的学生娃。撅着一双羊角小辫,斯斯文文,见了谁都是笑模笑样。
她很忙。书店里的事全由她一个人办理:进书,卖书,下乡送书,卖画,预订书,包括每日一次的结帐,店堂里的内外清扫……她忙得过来吗?不知道。也没有人认真想过。反正她是忙过来了,几十年如一日地忙过来了。怎样忙过来的?说不清,也没人注意。像地上的草,绿了,黄了,黄了,绿了,“一岁一枯荣”吧。除了诗人们,一般人是不大注意到这些小草的变化的。
岁月流逝。如今,读过她卖出的小人书的小姑娘早已当了妈妈,连她们的孩子也已不大喜欢小人书而喜爱抱着厚厚的小说看了。书架上的书,也如同变幻的人生,历经了不少坎坷,但毕竟是越来越丰实,光看看那些五花八门的书名,看看那各具风格的封面,就知道书是越来越多了。
人爱书了,生意能不红火么?
岁月无情,我们的主人公看去50上下了,额际和眼角已隐隐刻上细细的皱纹。可她那一双眸子却如秋日潭水般清明。那传神的眸子中有的是单纯,真诚。看她一眼,像看一座平原:一目收尽,一览无余,坦坦荡荡。大概也正因此,那些素来拘谨、甚至怯懦的卖鸡蛋的老婆婆们敢于不买书走进店来,坐在店堂歇乏,拉家常,向她讨水喝。当然,她们也一反生活拮据的家庭主妇的锱铢必较,大把大把地掏出鲜枣、红果,强留在柜面上。她们以自己的直感信任了她:她虽是个挣钱的女人,但不傲世欺民,她是个好人。
有一天,小书店里来了一位年轻的客人。
这时辰正是书店里的冷清时刻。我们的主人公正倚靠在柜台上看刚刚收到的报纸。见有客人,她站起来:“您要买书?”
“不,看看,先看看……”年轻人有一股文气。光那一副眼镜也足以证明他读了不少的书。
“请您取一下那本书。”他指着书架正中的一册36开本的小书。那是一本诗集,装帧精美,雅致。书名是《孩子和书》。
“您看过这本书吗?”他抚摩着手中的诗集,问。
她赧然了:“没有……”真的,她卖过的书太多,多得无数。但她读过的书太少,少得屈指可数。这实在是因为太忙了。她常常只能把每次新进的书翻一翻:看看封面、内容提要、插图、定价。这也是为了向客人们介绍、推荐。让顾客买了不合适的书,她觉得对不起人家,尤其是那些农家孩子们她的小主顾、小客人。她知道他们手中的一把镍币是从妈妈的盐钱里一点一点抠来的。
那年轻人并未注意她的窘态,继续问道:“这本书买的人多吗?”
“不少。进了50本,已快完了。”这她心中有数,答得挺爽快。“主要是中学生和老师买。听说报纸上有介绍,向学生推荐。”她补充说。
“您,认识我吗?”他突然一句,两眼盯住了她。
她愣了。仔细观察他,希望能记得起来。可是回忆带给她的是一片空白。
客人笑了,笑得很轻,很动人。“您真好……”说着,他放下手中的诗集,从身边的提包里取出一本书,送到她的面前,“这是我送给您的……”
她茫然,甚至有点不知所措。“为什么送我书?”
他见她不接,就把那书放在柜面上,凝视着她:“您还记得15年前一个偷书的孩子吗?”他顿了一下,似乎为了唤起她的记忆。“他偷了您的书,您没有打他……您自己付了书钱把书送给他……还给他取了两块点心,是白皮的,一杯水,放了糖……那时他很饿,很可怜……他的爸爸、妈妈都死了……他受人欺侮……”
他的话终于使她渐渐记起了一件往事。是的,十五、六年前,对,那时正是“大革命”的时代,书遭殃了,她店里的书被封,只留下些红皮书。不少封存的书放在柜台后面,贴上了封条。有一天,她听到一阵“”的响声,先认为是老鼠,但老鼠不会有那么大的声音。她走过去,啊!一个孩子,蓬头垢面,一脸汗珠,他正从一个书捆里掏出一本书匆匆往怀里塞。她咳嗽了一声。他静止了,一动不动,尔后又抬起头。于是她看到一双慌张中带着倔犟,倔犟中带着粗野的眼睛……后来,像他所说的,她没有训他,送了那本书给他,自己付了钱,她记得那本书好像是《牛虻》。他被感动了,哭了,告诉她,他的父母不久前都被“革了命”……他无依无靠,四处流浪,没有钱,没有吃的,可是他爱读书……她听了,爱怜地为他擦去汗珠,挑了几本书送给他,还给了他一点钱和吃食。为了这件事,她后来也吃了点苦头。从那以后,他就失踪了。她虽然不时想到,但十几年过去了,已渐渐淡忘,难道眼前的他就是当年的他。
当她从回忆中醒来,发现那年轻人不知什么时候走了。她赶紧走出店门,想把他找回来,问问他现在的情况,可是,一眼可以望尽的小街上,没有他的影子。她走回来,翻看年轻人留给她的那本书,惊讶地发现,那是同样的一本诗集:《孩子和书》。
她打开扉页,上有几行秀气的字。
阿姨:
您也许还记得一个偷书的孩子?
送这本书给您是我写的一个关于您、我、书的故事。
我,是一个诗人了。但,没有您,就只是一个偷书的孩子。
也许您早已忘记我了,那证明了您的崇高:
崇高的人不记得自己的善举:那正是她的伟大。
偷书、爱书、写书的人
×年×月
她惊诧了。“天哪,他是诗人了!”诗人在她、在小镇人的心目中如同古希腊人心目中的太阳神阿波罗。而且,使人惊异的是,这诗人的成就竟和她有关,她不敢相信。
……
“我要买书……”一声营营细语从柜面下发出,惊醒了她。
她弯下高大的身体,看到一个不盈三尺的小女孩,一只胖胖的小手中攥着几枚分币,另一只手隔玻璃指着一本小人书。她急忙招呼这位小客人,“兴许,她将来也会成为诗人的。不写诗,能成为有文化、有学识的人也好嘛!”她心里好高兴。她的客人中出了诗人,而且和她相关,她感到荣耀,感到欣慰,就像自己当了诗人一样。
门外传来一阵孩子的喧闹。这是信号:放学了,成群的小客人们来了。小书店的“高峰”到了。她又要忙起来了。
忙中,可以看出她满脸满心的兴奋和喜悦。
Number:2212
Title:归来
作者:PeteHamill
出处《读者》:总第22期
Provenance:《读者文摘》
Date:
Nation:美国
Translator:
几年前我第一次听到这故事,是在纽约格林尼治碰到的一个女孩子说的。她说当时那些人里有她。此后别人听我提起这件事,便说他们记不起是在哪本书上看到过大致相同的故事,或说听熟人讲过,是那位熟人的朋友的亲身经历。这故事很可能就是那种深藏在人们心底的神秘民间传说,每隔几年,就以不同的说法流传一次。尽管故事中的人物不同,寓意却始终如一。我倒愿意相信某时某地真有其人其事。
他们到佛罗里达去,3个男孩,3个女孩。他们用纸袋带着夹肉面包和葡萄酒,上了长途公共汽车,梦想着金黄色的海滩和海潮。灰暗寒冷的纽约,在他们后面消失了。
长途汽车隆隆南驶,温哥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他坐在他们的前面,身穿一套不称身的褴褛衣服,动也不动,灰尘蒙面,使人看不出年纪。不断地咬嘴唇内部,寡合得仿佛处身愁茧,默无一言。
长途汽车深夜驶抵华盛顿郊外,停在路旁一家餐馆门外。大家都下了车。只有温哥没下,像在座位上生了根似的。这批青年觉得奇怪,就猜想他究竟是何等人物:也许是船长,是抛妻别家的人,是解甲归田的老兵。他们回到车上,有个女孩就在他旁边坐下,向他自我介绍。
“我们是到佛罗里达去的,”她爽朗地说,“听说那儿风景很美。”
“不错。”他淡然回答,仿佛勾起了想忘却的事。
“要喝点酒吗?”女孩问。他露出笑容,喝了一大口。然后谢谢女孩,又闷声不响了。过了一会儿,女孩回到自己一伙人那里,温哥在点头冲盹。
早上,大家醒来,车已开到另一家餐厅外面,这一次温哥进去了。女孩一定要他一道吃。他好像很难为情,叫了杯不加牛奶的咖啡,那群年轻人闲谈着露宿沙滩的事,他却紧张地抽烟。再上车,女孩又和温哥同坐,不久,他不胜辛酸地慢慢说出了自己的沧桑。他在纽约坐了4年牢,现在获释回家。
“你有太太吗?”
“不知道。”
“你不知道?”女孩问。
“说来话长,我在牢里写信给妻子,”他说,“告诉她我要很久才能回家,要是她受不了,要是孩子老在问这问那,要是觉得太丢脸,就忘掉我吧。我会理解她的。她是个了不起的女子,真好的女子,我说另找个男人,忘掉我吧。我告诉她不必给我写信,她没来信。3年半没有消息。”
“你现在回家,还不知道情形怎么样吗?”
“不知道,”他很腼腆地答,“是这样的,上周我确知可以假释了,又写了封信给她。镇口有棵大橡树。我告诉她,假如还要我的话,就在树上挂条黄手帕,我就下车回家。假如不要我,就不必了没有手帕,我就不下车,一直走下去。”
“喔唷,”女孩叫了起来,“喔唷。”
她告诉了别人,不久大家全知道了,快到温哥故乡时都紧张起来,看温哥拿出的几张照片,照片中是他的妻子和3个孩子,他妻子自有一种朴实的美,孩子还很小,照片抚弄得太多,满是裂痕。
他们离镇只有20里了,年轻人都在车右边靠窗而坐,等着看那棵大橡树出现。车厢里气氛沉郁,寂静无声,想到生离之苦,青春虚掷,大家都默然无语。温哥不再眺望,沉着脸,重又流露着出狱犯的神情,像是怕会再遭挫折,先在心理上加强准备似的。
还有10里,还有5里。接着,突然之间,所有的年轻人都离座起立,狂喊狂嚷狂叫,雀跃不已。只有温哥例外。
温哥坐在那里惊得呆了,目望着橡树。树上挂满了黄手帕20条,30条,也许好几百条,就像旗帜迎风招展欢迎他。在年轻人欢呼声中,这个刚出狱的人离座起身,走到前面,下车回家了。
Number:2213
Title:夕阳无限好
作者:E·S·HILL
出处《读者》:总第22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记得很小的时候,有一天母亲带我去逛市集。我走失了,找来找去找不到她,只得独自走回去。我东投西奔,指望撞见认得的东西。但到处全是陌生的房屋,看起来都像闭门却扫、闲人莫入的样子。我不敢敲任何一家的门,走到荒僻空地上的一棵树旁,筋疲力尽地倒在地上就睡着了。
醒来已是黄昏。层阴沓至,早夜的初昏正在渗入左邻右舍。落日淡淡的残照染红了烟囱和屋顶。指顾间,天色渐渐暗得成了一片澄郁参半的深蓝,几乎像暮夜一般,第一颗明星出现了我有求必应的星宿,果然又在那里。
骤然间,我的天地豁然开朗了。这是我们求愿、洗脸、父亲回家、婴孩洗澡的神妙的当儿这是爱心四溢的时刻。我坦然跑到最近的一家人家叩门。不到一小时就平安回家了。
父母问我,为什么等了这么久才去求助。我说不出理由。至今还是说不出,只能说黄昏对我的魅力仍然存在,能祛除我的恐惧,振奋我的情绪。一到黄昏,我就比较胆壮。
不说别的,单说灯光就亮起来了可亲的灯光。冬天彤云密布、漫天大雪的傍晚,你踽踽步行回家,可曾乍见街灯静静地亮起来而觉得惊喜?刹那间,街灯排列在路旁,就像瞬息万变的天使,闪烁着霜也似的光轮,一路呵护,你便走得泰然无恐了。
黄昏是归家的时候,是饥肠辘辘想吃晚餐的时候。劳利·李提起幼年在英国小乡村的往事,兴奋地写道:“太阳下山了。我们跑腿办事或在田野里乱撞了一天,回到那烟雾腾腾,温暖的厨房。归途中踏着路上每一块石头,浑身的骨头都快活得震颤。”
傍晚回家固然很好,可是在黄昏出发,趣味之佳也不相上下。从白天到黑夜那一段宝贵的过渡时间,暗蓝色的天空似乎洋溢着魅力,寻幽探胜的机会显然就在眼前。在这时乘火车到城市去是不能再好的了。或者在麻雀欲睡,吱吱细语,夜虫初醒,唧唧争鸣的时候,在静悄悄的乡间小径里漫步,也其妙无比。你且去听听蟋蟀的低吟吧!
在这时徜徉于附近一带,就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似的。向灯烛辉煌的窗子望进去,人人似乎都在作什么准备。俊俏的少女对镜化妆。男孩子为客厅的壁炉生火。瞧!隔壁那屋子里,雍容华贵的太太在点蜡烛,家里晚上要有宴会。
这当儿,落日的余晖倒映在池塘里,半掩在小山或你家谷仓后边,或者在屋角流连,这些景色几乎你已遗忘。等你再去回顾,已经消逝了。
到外边去……到某处去与夜相见……
小孩子从屋里跑出去,在暮色苍茫中捉迷藏,多快乐啊!时间越晚,这个游戏越难玩,也越有意思。“我看见玛丽了!”可真是玛丽?还是幻象?魅影?
一丝绿里带黄的光芒乍闪即逝,接着又一丝。那是萤火虫!快去捉啊!男孩子和女孩子飞跑,喧嚷,火辣辣的面颊拂着凉润的清风。他们在河边往返呼问:“你捉到一只了吗?”“我捉到的比你多!”
情侣携手漫步,绝不理睬那三五成群的小孩子。我们镇上有一条俯临小瀑布的木桥,是幽期密约的胜地。年轻的情侣常在那里见面。他们凭着桥栏,把一粒鹅卵石或一片树叶投在瀑布里,或在河边皂荚树下徐步。木桥快让夜色笼罩的时候,再从桥上经过,走回家去。
“有一天我会在日落时和你相会,像以前那样。”一个兵这么写信给他的情人。她把信里的话告诉了我。那天傍晚,我看见她独自伫立在那木桥上。在往事知多少的暮色中,她在桥上站了很久,把鹅卵石投在水里。
我有个朋友,晚餐后常在阳台上独坐。“我爱黄昏的气息。”一次她告诉我。这句特别的话我一直没忘记。
此后在黄昏,我便不能自已地领悟到季节不同的气息。我领悟到3月里空气中初透微熏的清新。我领悟到秋天野火飘过我们市镇的烟味,不禁勾起了乡思。隆冬,天上的紫霭变幻,闪烁着石英色冰凉的光芒。我扫去一层薄雪,倚着扫帚,在台阶上小立,觉得黄昏的风,锐利有如锋刃。
冬天的黄昏,似乎最能引人入胜。海军上将李佳德·布尔德叙述南极罗斯冰障4个半月长的长夜将临情景,写道:“银绿色、长蛇似的极光,在东北方很文静地翕张、颤动。白昼即将终了,黑夜正在诞生但却非常安静。在这一刹那间,人与宇宙成为一体,绝无可疑。我不由得不深信:这整个现象一定有一个意义,而且与人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