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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632-我哥本山-第2章

小说: 632-我哥本山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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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山到底吃了多少苦,真是数也数不清楚。《西游记》里唐僧师徒们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总还有个数,但和本山比起来也就不算什么了。而且,唐僧师徒们是大唐皇帝的使者,后面有玉皇大帝和菩萨撑着腰呢,可以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而本山却是无依无靠,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在无可奈何中艰难度日。他完全不知道,这样的日子到底什么时候能出头儿!    
    


第一章 学生时代分吃午饭

     我家住在茶棚村的小台子沟,离莲花学校有五华里的路程,步行大约需要四十分钟左右,中午不能回家吃饭,只好带饭。在计划经济的年代,农村的日子非常地艰难。我家有八口人,靠我父亲一个人挣工分养家糊口,干了一年连粮食都领不回来。粮食不够吃,尤其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更是上顿不接下顿。这个时候,母亲只有挖些山野菜什么的,掺到苞米面里做成饽饽,这就是我们当时的主食。可以说,我们的童年是伴随着饥饿长大的。    
         
      由于生活所迫,大哥李兴库和大姐李淑杰不得不辍学回家,帮家里挣工分,减轻点父亲的压力,这样才能保证我和弟弟们继续念书。后来,三个弟弟也相继辍学。正是由于我在学校学到的知识,使我后来通过考试成为了乡机关干部,还先后当过副乡长、副书记,在这里我要感谢我的哥、姐和弟弟们所做出的牺牲。我最感谢的,还是我的母亲。因为日子过得太艰难,我也一度产生了辍学的想法,但是母亲坚决不同意,让我一定把书念下来。正是由于母亲的坚持,才有了我的今天,也就有了我和本山的这份缘分。    
      十六、七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加上在学校打打闹闹和往返好几十里的山路,我像一只饿狼一样,特别地能造(吃),一顿三、四个大饼子。每天,母亲都要在我的书包里装上几块大饼子或者是几穗烀熟的苞米,加上一块咸菜疙瘩,这就是我的午餐。说实话,大饼子很难吃。做大饼子的苞米没去皮,所以很粗,往下咽的时候都拉嗓子。我唱歌的时候嗓子很粗,大概就是那时候吃大饼子拉的。尽管是这样,能吃饱肚子我已经很知足了,俗话说得好:“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贫不择妻”。对于前两句,我和本山都有着切身的体验,至于后两句,我想本山比我体会得更深一些。    
      人一上了年纪就有点发“贱”,现在条件好了,大米白面吃腻了,我和老婆有时候也吃点苞米面、高粱米之类的粗粮。但这时候的粗粮和当年不能同日而语:苞米面是脱了皮的,磨得精细,再掺上点豆面、白面什么的,比白面馒头还好吃。现在的高粱米也都是些“大龙眼”之类的好品种,白得像大米似的,吃起来特别香。这样的高粱米过去不让种,因为低产。当时我们吃的是一种叫作“晋杂5号”的品种,因为秆颗矮,俗称“老母猪翘脚”。产量虽然很高,但是壳脱不净,非常难吃,不少人就是吃它吃出了胃病。我们两口子吃粗粮的时候,孩子们出于好奇也想尝尝,结果吃一口到嘴里,马上就吐了出来,咽不下去。现在的孩子们是幸福的,他们有理由幸福,因为他们的父辈吃了太多的苦了。    
      每天的中午,我在学校的教室里吃我的午饭,其他家远的同学也都是这样。那时候的农村是“共同贫穷”,家家的生活水平相差不多,因此谁也不笑话谁。可是后来我发现了一个问题:当我们吃饭的时候,本山总是不在教室里,等我们吃完了饭他就回来了。根据时间判断,他肯定不是回家去了,而这附近又没有他的亲戚,他到底干什么去了呢?出于好奇,我就尾随在后面偷偷观察,终于发现了秘密。原来他根本没有回家,也没有带饭,而是躲到没人的地方一个人呆着,往肚子里咽口水,等我们吃完了饭再回来。    
      当他装得若无其事地回来的时候,我问他:“本山,你干什么去了?”    
      他说:“我回家吃饭去了。”    
      我说:“你这是什么速度,这么快就吃完饭回来了?”    
      他说:“我是飞毛腿,跑得快。”    
      我不便当面揭穿,所以没有继续追问。上课的时候,赵本山虽然故作镇静,但是他的肚子不做脸,一个劲儿地叫:“咕噜”、“咕噜”、“咕噜噜”……他见我似乎明白了他的秘密,冲我龇牙一笑,没说什么。下了课,他喝了一肚子的凉水,想制止那该死的“咕噜”声。这下可好,“咕噜”声是没了,他肚子里传出来了“哗啦”、“哗啦”、“哗啦啦”的声音。平时有说有笑的赵本山,这个时候也蔫了下来,坐在那儿一声不吭。十六、七的年龄虽然不算小,但在现在父母的眼里那也是孩子。我真的难以想像,本山的这每个中午是怎样捱过去的?    
      第二天中午下课以后,本山又要往外走,我一把拉住他,说:“本山,帮个忙,我今儿个大饼子带多了,你帮我吃一个,就别回家了。”    
      本山说:“你别扯了,你家八口人,粮食本来就不够吃,怎么能带多呢?”    
      见他不要,我硬把他拉回到座位上,把大饼子塞给他。他犹豫了一下,看看手中的大饼子,冲我笑笑,就大口吃了起来。一边吃他一边解释说:“这几天闹粮荒,有了早上的就没了中午的,这老肠家和老肚家老打架。”    
      我说:“我妈每天都给我带三、四个大饼子,以后咱俩分着吃吧。”    
      本山说:“分给我一半儿,你也吃不饱,那不行。”    
      我说:“没事儿,晚上回家我再多吃点就行了。你中午一点不吃,下午打不起精神来,咋上课呀?”    
      本山无语。    
      如果此时有人问赵本山最大的理想是什么的话,答案只有一个:能吃上饱饭。    
      从那儿以后,每到本山没有午饭的时候,我就把我的分给他一半儿。带大饼子还好说,带四个我们一人两个;带三个我们就一人一个半。但是带饭的时候就不行了,高粱米饭稀泡涨肚,装了一饭盒也不够我们吃半饱。我突然想了个办法,买了一个特大的饭盒,就像《红灯记》里李玉和拎的那种。饭盒的上层,有一个装菜的小盒,我把它拿掉,也用来装饭,这样就能多带点儿,我们也能吃得饱一点儿。一个半大孩子,正是能吃的时候。正像本山说的那样,给了他一半儿以后我也吃不饱了。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饥饿的滋味是很不好受的,当胃肠里的仅有的那点东西消化殆尽,再不能提供给大脑和身体足够的能量时,人就像一条癞皮狗一样,一点也打不起精神。饥饿能使人感到恐惧和绝望,使人万念俱灭。但是,一想起本山肚子里的“咕噜噜”和“哗啦啦”声,再难受也得咬牙挺着,把裤腰带勒得紧紧的。因为我知道,只有我饿一点,才能不让本山更挨饿。这样做值。在别人处于危难的时候,能够伸出手来帮他一把,是做人的本分,并不需要多么高尚的思想和多么伟大的动机,和学雷锋没有一点关系。我想,如果当年我不给本山分吃大饼子,本山也不会饿死,我不会因此强壮到哪儿去。只不过,我们俩可能就成为另外的一种关系,由此而引出的一系列故事也就不会发生了。语文课本上有一篇《陈涉起义》,说的是秦朝农民领袖陈胜、吴广起义的事。其中陈胜的一句话我始终不忘:“苟富贵,无相忘。”意思是说:如果以后我富贵了,我忘不了哥们。当时同伴们嘲笑他说:“若为佣耕,何富贵也?”意思说:你一个种地的,有什么富贵可言?陈胜感叹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学这个课文的时候,我们相互开玩笑说:“苟富贵,无相忘。”这话后来果然应了验!    
      回家吃晚饭的时候,我像吃“冤家”似的,可劲儿造。看我这么能吃,我妈以为我的饭量长了,便在给我带饭的时候多带了一个大饼子,这样本山就可以多吃一个大饼子了。回到家我仍然很饿,就逮着什么吃什么,地里的大葱、白菜都没少吃。    
      妈觉得奇怪,就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是个不会撒谎的孩子,只好实话实说。妈听了我的话,半晌没说话。末了,她说让我哪天把本山带来,她要亲眼看看这个苦孩子。    
    


第一章 学生时代本山认母

     星期六上学的时候,我把妈的想法和本山说了,他非常高兴,竟兴奋得一天没上好课。一个从小就自己一个人生活的人,非常渴望能够享受到家庭的温暖,所以他此刻的心情我非常理解。    
      放学后,本山就和我一起来到我家。这时候爸妈还在生产队里干活,没有收工。本山就建议我们两个去帮大人干活,我们放下书包就上地里去了。    
         
      妈正在地里扒苞米,一人一趟,紧忙活。有我和本山帮忙,妈就能停一下,歇口气。我们干了不一会儿,妈就撵我们走,说:“你们没干过活儿,别把手弄破了,回家写作业去吧。”    
      本山说:“我一个人过日子,啥活都干过。”    
      妈说:“这点活儿我一个人干得了,用不着你俩帮忙。”    
      本山说:“咋的三个人也比一个人干得轻松。”    
      我们帮妈干完活儿,一起回了家。晚上,妈特意做了两个菜:一个是炒鸡蛋,一个是炸鱼干儿。要知道,这样的菜我们平时是吃不着的,只有来了高人贵客(读qie)才能借光改改馋。对于一个普通的穷学生,能有这么高规格的招待,说明我妈这人待人厚道,对谁都一视同仁。另外也说明一个问题,就是本山这人特有人缘儿,我妈很喜欢他。人真是很奇怪,谁和谁要是对路子,怎么看怎么顺眼:谁和谁要是瞅着别扭,看见就闹心。这确实是个很有意思的现像。其实,这个问题说怪也不怪,一个人留给别人的印像,是自身相貌、举止、谈吐、眼神等各方面的一个综合。像本山这样长得白净,又会说话、会来事的孩子谁能不喜欢呢?如果他长得贼眉鼠眼,言谈粗鲁的话,别说是炒菜,恐怕家门都别想进。当然也有个别的,像俗话说的那样“鱼找鱼、虾找虾,蟾蜍喜欢癞蛤蟆”,那是臭味相投。    
      这顿饭,本山吃得特别香,借本山的光我也吃得特别香。晚饭后,我们坐在一起唠起家常。妈打听本山家里的情况,本山一五一十地把家里的事都说了:他五岁那年死了娘,是爷爷一把屎一把尿把他带大的。爷爷死以后,爸又去了北大荒,扔下了他一个人。哥姐都成了家,他只好自己过,那时候他才十四岁。    
      妈听了本山的叙述,心里很难过:“一个孩子家自己生活,多么不容易呀。”    
      本山倒显出不太在乎的样子:“习惯了,也就不觉得苦了。再说还有大伙帮我,叔叔、大爷(东北人对伯父的称呼)家有时候也去。这阵子粮食不够吃,上学没带的,就只好饿肚子了。要不是兴华发现,把他的饭分给我一半儿,说不上饿到啥时候呢。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才好。”    
      妈说:“感谢啥。你和兴华是好兄弟,你就和我的儿子一样。”妈把本山拉到自己身边,给本山整理整理衣服,拍打掉他身上的尘土,说:“从今儿个起,兴华上学就带两份饭,你俩一人一份。大娘家再困难,还能供得起你。”    
      本山嘴角翕动着,眼睛里有些晶莹的东西要往外流。    
      妈说:“本山,咱娘儿俩同命相连,大娘也是个苦命。”她向本山讲述了自己的身世。    
      妈的大号叫周玉梅,1931年出生,农历是4月22日。她上无哥姐,下无弟妹,只有她这么一个孩子。    
      妈出生前,周家还是当地富裕的人家,有不少的田地和房产,衣食有余,吃穿不愁。然而,好景不长,“耍钱”、“抽大烟”这两个毒瘤很快就使这个殷实的家庭衰败下来。姥爷(外祖父)染上了这两个恶习,又抽又赌,把家里的田地、房产全都败个精光,变成了一个穷光蛋。妈三岁那年没了妈,七岁那年没了爸,孤苦伶仃的她只好跟着爷爷奶奶一起与叔叔婶婶共同生活。妈八岁那年,由爷爷做主,把她送到李家做童养媳,这样既换来了一点粮食,家里又少了一个吃饭的,两全其美。    
      童养媳现像是旧社会妇女地位低下的真实写照。说是童养媳,实际上就是人家的一个任意驱使而且没有报酬的劳力。童养媳的日子不好过,每个当过童养媳的人都能倒出一肚子的苦水。    
      妈到了十八岁和父亲结了婚,然而生活的担子并没减轻多少。妈一共生了九个孩子,存活下来我们姐弟六人,成活率还不如生产队的牛和马。艰苦的生存环境和没有节制的生育,使得人这个万物之灵的生命变得很不值钱。在那个缺医少药的年头儿,哪家没扔(死)过几个孩子?野地里经常可以看到草绳捆着的死婴,捆三道的是男婴,两道的是女婴。    
      俗话说:狗养狗亲,猫养猫亲。孩子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哪个没了都心疼。丧子之痛,刺激了妈的学习欲望,斗大的字识不了一筐的她虚心向当地有经验的土医生求教,并且收集了不少民间的偏方、验方,掌握了不少给小孩儿治病的办法。一般的闹嗓子、起马牙子之类的小毛病,基本上手到病除。妈还学会了接产技术,十里八村的二十七、八岁到三十五、六的人,大部分是妈接生的,算起来也有差不多一个连的人了。    
      不管是看病还是接生,妈都从不要钱。乡亲们日子过得都不宽裕,要他们的钱心里过不去。因为妈的为人,她后来也得到了报答。每逢年节,总会有人拿点鸡蛋、小米之类的东西看望她。要说对于母亲最大的报答,那就是她认识了本山这个儿子。这种报答绝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快乐。当然,本山不仅仅给了母亲许多的快乐,他也同样给了全国人民许多的快乐。这是后话。    
      相似的身世,把妈和本山的心拉到了一起。从那天起,妈就每天给我带上两份饭,本山也从此不再饿肚子了。    
      本山拿我家当成了自己的家。他到了我家啥活儿都干,铲地、割地、打柴、扫院子、喂猪喂鸡等等,见啥活儿干啥活儿。我们也把本山当成了家里的一员,两三天不来就想他。本山的个头儿和我差不多,他的衣服洗了就穿我的。后来妈给我做衣服时,就给他也做一件,外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俩是一对双呢。从此他一改往日“鞋儿破,帽儿破”的形像,变成了一个衣衫整洁的翩翩少年,    
      有一天晚上,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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