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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3615-新发现的鲁迅-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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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多读外国书(5)

    最后,应该说一说正确对待“少读中国书主义”的问题。鲁迅提出“少读中国书主义”立即遭到一些人的嘲骂。有些是误会,有些则是抓住了鲁迅的把柄攻击不遗余力。这是鲁迅事先没有预料到的。其实,鲁迅的真实思想并没有字面言论那么偏激,这是读鲁迅要注意的一件事。鲁迅自己不是更爱读中国书吗?这种所谓的“言行不一致”,鲁迅当年的学生在剪辫的问题上就误解过他。怎样解释这种现象呢?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的演讲中对嵇康阮籍的解读方法可以用来解读鲁迅自己。请看鲁迅是如何说的:     
    阮籍作文章和诗都很好,他的诗文虽然也慷慨激昂,但许多意思都是隐而不显的。宋的颜延之已经说不大能懂,我们现在自然更很难看得懂他的诗了。……     
    ……《与山巨源绝交书》中的“非汤武而薄周孔。”司马懿因这篇文章,就将嵇康杀了。……嵇康的见杀,是因为他的朋友吕安不孝,连及嵇康,罪案和曹操的杀孔融差不多。魏晋,是以孝治天下的,不孝,故不能不杀。……    
    然而后人就将嵇康阮籍骂起来,人云亦云,一直到现在,一千六百多年。季札说: “中国之君子,明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这是确的,大凡明于礼义,就一定要陋于知人心的,所以古代有许多人受了很大的冤枉。例如嵇阮的罪名,一向说他们毁坏礼教。但据我个人的意见,这判断是错的。魏晋时代,崇奉礼教的看来似乎很不错,而实在是毁坏礼教,不信礼教的。表面上毁坏礼教者,实则倒是承认礼教,太相信礼教。因为魏晋时所谓崇奉礼教,是用以自利,那崇奉也不过偶然崇奉,如曹操杀孔融,司马懿杀嵇康,都是因为他们和不孝有关,但实在曹操司马懿何尝是著名的孝子,不过将这个名义,加罪于反对自己的人罢了。于是老实人以为如此利用,亵渎了礼教,不平之极,无计可施,激而变成不谈礼教,不信礼教,甚至于反对礼教。——但其实不过是态度,至于他们的本心,恐怕倒是相信礼教,当作宝贝,比曹操司马懿们要迂执得多。现在说一个容易明白的比喻罢,譬如有一个军阀,在北方……那军阀从前是压迫民党的,后来北伐军势力一大,他便挂起了青天白日旗,说自己已经信仰三民主义了,是总理的信徒。这样还不够,他还要做总理的纪念周。这时候,真的三民主义的信徒,去呢,不去呢?不去,他那里就可以说你反对三民主义,定罪,杀人。但既然在他的势力之下,没有别法,真的总理的信徒,倒会不谈三民主义,或者听人假惺惺的谈起来就皱眉,好象反对三民主义模样。所以我想,魏晋时所谓反对礼教的人,有许多大约也如此。他们倒是迂夫子,将礼教当作宝贝看待的。    
    还有一个实证,凡人们的言论,思想,行为,倘若自己以为不错的,就愿意天下的别人,自己的朋友都这样做。但嵇康阮籍不这样,不愿意别人来模仿他。……    
    鲁迅的自己多读中国书,而要青年人少读中国书,多读外国书,大约也是如此吧。如果我们完全从字面意义理解鲁迅的“少读中国书主义”,就误读了鲁迅。正是犯了古人所谓“明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的毛病。看懂鲁迅“少读中国书主义”后面的潜意识正是我们“知人心”的目的。又如,人们常说鲁迅偏激,却不知道鲁迅常常实行中庸之道,嘴上却大反中庸之道。这都是人们看不透的。伟大也没有人懂。鲁迅也很了解这一点,所以他多次说过这类话: “有人以为我信笔写来,直抒胸臆,其实是不尽然的,我的顾忌并不少。我毫无顾忌地说话的日子,恐怕要未必有了罢。”(《写在〈坟〉后面》)“我所说的话,常与所想的不同,至于何以如此,则我已在《呐喊》的序上说过: 不愿将自己的思想,传染给别人。何以不愿,则因为我的思想太黑暗,而自己终不能确知是否正确之故。”(致许广平,《两地书》)“可悲的是我们不能互相忘却。而我,却愈加恣意的骗起人来了。如果这骗人的学问不毕业,或者不中止,恐怕是写不出圆满的文章来的。……然而,到底也还是写了骗人的文章。”(《我要骗人》)人们对鲁迅这些伟大的自白都是视而不见,不敢懂,你懂就是你错。    
    


第一部分鲁迅为什么接受包办婚姻?(1)

    按照鲁迅欣赏的尼采之私淑弟子萨特的外国书观点: 人注定是自由的。人可以发现自己的存在,然后决定把自己造就成什么。那么,包办婚姻是否有当事人的自由选择呢?也许有人会认为,既然是包办婚姻,怎么能有自由呢?其实不能一概而论。有些包办婚姻是主动的,如清人沈复的包办婚姻就是自己的选择,他记录婚姻生活的《浮生六记》很受一些士人的赞赏。不知道鲁迅是否欣赏?被迫的包办婚姻有没有自由选择?此处只说鲁迅,是否有选择呢?答案是肯定的。毕竟外国书萨特的观点是有道理的。    
    在新文化运动的精英中,鲁迅的婚姻生活最不可思议,也最为不幸,不可避免要反映到鲁迅的作品中。由鲁迅的包办婚姻这一条进路,考察鲁迅因反对包办婚姻的实践而形成了鲁迅的革命思想,可能是最接近实际情况的。先看事实:     
    早在鲁迅于南京求学时期,他的包办婚姻就在酝酿当中了,鲁迅到日本求学时就定了下来。鲁迅的发妻名叫朱安,长鲁迅两岁,与鲁迅家住得不太远。鲁迅有一位本家叔祖母玉田夫人,住在鲁迅家隔壁,她回娘家时,偶然也把内侄孙女朱安带到周家来。鲁迅的母亲鲁瑞见到这位“安姑娘”,性情温柔,彬彬有礼,就打定主意把她娶来作自己的大儿媳妇,当时并没有征询鲁迅的意见,就请了玉田夫人的长媳谦少奶奶为媒,把这件亲事说定了。鲁迅知道了以后,对这门婚姻表示不满,要求母亲退婚。但鲁瑞认为,这门婚事是自己主动向朱家求亲的,要是返聘毁约,一是无法向朱家启口,二是于周、朱两家的声誉也有损,三是对不起“安姑娘”,退了约,朱安另嫁人会有困难,所以还是坚持了这门婚事。当时鲁迅考虑到父亲去世不久,母亲在精神上很郁闷,身边需要有个人陪伴,而自己也许活不久,当时他有肺病,还打算为革命牺牲生命,也就默认了。这话是后来对许广平说的见单演义《鲁迅诗〈自题小像〉探索》,原载《进修参考资料》,黑龙江爱晖县教师进修学校编,1977年第1期。可能是由于时过境迁,“记不真切了”(《野草?雪》)。加拿大人李天明认为: “据日本学者增田涉回忆,鲁迅曾对他说起被革命党派遣去从事暗杀的事,由于他的犹豫而改派了他人。可见鲁迅并非真的要履行一种必死的革命行为。鲁迅的话也许是为了对当时的恋人提供一种合理的解释而已。”总之,鲁迅是勉强认了这桩婚事,也算是尽孝了。论相貌和身材,朱安确是不太令人悦目的,据周作人说,朱安很瘦小,有些发育不全的样子。鲁迅到日本留学之前提出两个革命要求: 一是要朱安放足,二是进学堂识字。可是后来这两项都没能实行,朱安的足已经不能放大,上学校读书又嫌太晚。鲁迅在日本时,叔父周冠五曾受母亲鲁瑞之托写信过去再次规劝他不可以退婚,鲁迅痛苦的接受了母亲送给他的这一件“礼物”。这里也有鲁迅自由选择吗?那么,鲁迅选择了什么呢?    
    当时鲁迅曾有一首《自题小像》诗寄赠他的好友许寿裳,诗写在自己断发照片的后面:     
    灵台无力逃神矢,风雨如磐暗故园。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诗大意如下: 第一句是说,自己无力逃脱包办婚姻,灵台: 指心;神矢: 本意为爱神之箭,这里则是指包办婚姻之箭了。第二句是说,由于母亲积极操纵着这场包办婚姻,使家乡在鲁迅的心中失去了美好的景象,家乡(故园)如笼罩在阴暗的风雨之中。第三句是说,鲁迅把自己的意见向母亲反映,母亲如寒星般冷漠而无知,根本不理解自己。“荃”,是香草名。《离骚》: “荃不察余之中情兮。”王逸注: “荃,香草,以喻君也。”此处借喻母亲。第四句是说,自己要为反抗包办婚姻和反抗满清统治而牺牲。断发,就是革命,而革命就可能牺牲,甚至是非牺牲不可。这也并非鲁迅一人是如此,革命时期许多热血青年的革命动力都是来源于反抗包办婚姻。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鲁迅革命思想的渊源,明显有性压抑的升华。问题是,这个升华是强迫性的,依然难于摆脱痛苦和寂寞。    
    鲁迅在东京时期,加入光复会,与副会长陶成章颇有交往,做了一些不很危险的革命工作,曾接受派遣回国暗杀满清某大员,这就很危险了。临行,鲁迅问,如果我死了,老母亲谁来赡养呢?这种修辞技巧是典型的鲁迅式的表达方式。革命领导人也只好放弃这一计划。这之前,徐锡麟因刺杀安徽巡抚恩铭,被恩铭的亲兵剖腹挖心,鲁迅在东京的集会上发表讲演时慷慨激昂,竟遭某人奚落,鲁迅愤怒至极。革命领导人对他的“我以我血荐轩辕”精神一定很欣赏,否则这种充满危险刺激的任务就不会落到他头上。鲁迅既然已经下定了“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决心,为什么又犹豫了呢?鲁迅爱母亲,是对她的孝使鲁迅犹豫了吗?鲁迅不是还有两个弟弟吗?她将来的生活完全可以由他们来照顾。鲁迅问孝于“风萧萧兮易水寒”之际,使忠义与孝亲的的观念发生了冲突。不过,这如前文所说,有东必有西。中国人因观念有对立,而奉行中庸之道,虽然提倡为了“忠”可以牺牲“孝”,但是对于临阵畏缩的孝子也是宽容和理解的。如春秋时期的管仲,临阵反逃,他的好友鲍叔牙对他很尊重,认为他这是为了孝,为之辩护。在忠孝不能两全的问题上,古人也就有了这种中庸的观念。管仲做为贤相还很受孔子赞扬,虽然孔子也曾批评他不仁。毕竟管仲是独子,而鲁迅不是,所以有辩解的必要。鲁迅后来对中国的忠孝文化特别痛恨,从而也反对英勇牺牲,而强调“韧”的战斗。其革命思想的根源之一,盖发源于此。保持思想的一致性,是革命思想家的责任,因此对这件事给出具有逻辑性的解释,也是他的一个责任。许多年以后,他还在尽这个责任。他曾对许广平说: “革命者叫你去做,你只得遵命,不许问的,我却要问,要估量这事的价值,所以我不能做革命者”。又说: “我看事情太仔细,一仔细,即多疑虑,不易勇往直前”,“这其实还是革命以前的种种刺激的结果。”(景宋: 《民元前的鲁迅先生》)血气方刚的许广平初与鲁迅通信时曾主张暗杀,说: “攻打现实‘病根的工作’,欲‘最快,’‘有效’而不‘很迟’的唯一捷径,自然还是吾师所说的‘火与剑’。……仗三尺剑,予以一击,然后仰天长啸,伏剑而死,则以三数人之牺牲,即足以寒贼胆而使不敢妄动。”《两地书》,1925年4月10日致鲁迅。。显然,许广平的“我以我血荐轩辕”,没有“寄意寒星荃不察”做基础,比较幼稚单纯。鲁迅则不然,他欲做刺客的潜意识中,含有对“寄意寒星荃不察”的“绝望”的态度。他回答许广平说: “一,这不是少数人所能做,而这类人现在很不多,即或有之,更不该轻易用去;还有,是纵使有一两回类似的事件,实不足以震动国民,他们还很麻木,……我以为虽然可以快一时之意,而与大局是无关的。第二,我的脾气是如此的,自己没有做的事,就不大赞成。”(《两地书》1925年4月14日致许广平)自从那次因问孝而使得刺杀计划流产以后,为了保持思想的一致性,鲁迅就公开表示反对牺牲,而主张“深沉韧性的战斗”了。在这之前,他的革命情绪是血气喷薄的,对当场怀疑他“我以我血荐轩辕”勇气的人,耿耿于怀。不过,鲁迅的内心深处永远是主张“火与剑”或“血与火”的战斗的。《随感录五十九》说: 西方“有主义的人民”,“因为所信的主义,牺牲了别的一切,用骨肉碰顿了刀锋,血液浇灭了烟焰,在刀光火色的衰微中,看出一种薄明的天色,便是新世纪的曙光”。再如《孤独者》中魏连殳,在走投无路之际就投笔从戎了。鲁迅承认魏连殳就是自己。到底是韧的战斗好还是火与剑的战斗好呢?这里也有中庸之道。


第一部分鲁迅为什么接受包办婚姻?(2)

    鲁迅在另一封信中对许广平说: “我一生的失计,即在历来并不为自己打算,一切听人安排,因为那时预计是生活不久的。后来预计并不确中,仍需生活下去,于是遂弊病百出,十分无聊。再后来,思想变了,但还是多所顾虑”《两地书》,1926年11月28日致许广平。此处的“不为自己打算,一切听人安排”即是“灵台无力逃神矢”一事,然而又不接受朱安。因为“那时预计是生活不久的”,已经有“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打算。临行又不愿“一切听人安排”了,放弃了刺杀任务就“仍需生活下去”,“再后来,思想变了”,这既是针对“灵台无力逃神矢”,也针对“我以我血荐轩辕”。1928年,鲁迅与某些“英雄”们论战,说: “但幸而我年青时没有真上战线去,受过创伤,倘使身上有了残疾,那就又添了一件话柄,现在真不知道要受多少奚落哩。这是‘不革命’的好处,应该感谢自己的。”《三闲集?我的态度气量和年纪》。为什么不直接说身体有残疾?残疾可以是天生的,而要特别提出“我年青时没有真上战线去”,这与论战毫无关系,这话明显有潜意识。鲁迅认识到自己由“我以我血荐轩辕”到“这是‘不革命’的好处,应该感谢自己”,再到“思想变了”,这之间在逻辑上是有问题的。生活的逻辑毕竟不同于作诗或做文章的逻辑。“我一生的失计”在本质上是一个逻辑问题,对于一个思想家来说,逻辑的“失计”实在是一个软硬兼备的致命伤痛。读外国书,以潜意识理论解释“灵台无力逃神矢”与“我以我血荐轩辕”之间的逻辑关系,可以看出,鲁迅是把对母亲的不满深深潜藏在革命事业的勇气中,在革命行动之前又强调对母亲的爱,其背后又隐藏了对革命领导者的不满。据说鲁迅曾说过,有一次,在东京某处看到某位革命领袖与人谈笑风生,而他的部下正在国内起义,出生入死。鲁迅对此人,不由得“惊佩之至”。又据说,鲁迅曾说过,如果陶焕卿做了皇帝,恐怕我们都没有好下场。    
    中国传统纯文化,倡导人心须常常处在安定之中。一个常常处在斗争之中的人,无论是身体还是语言(或思维)都是那样的不自由。    
    断发一事也是如此。从《自题小象》一诗看,断发明明是革命的标志,有“预计”为革命流血牺牲的决心。但是,“后来预计并不确中,仍需生活下去,于是遂弊病百出,十分无聊。”接受包办婚姻与断发都有前后不一致之处,为了保持思想的一致性,鲁迅在几十年后仍然在作“思想变了”的平衡工作。晚年,在《且介亭杂文末编?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一文中说: “我的剪辫,却并非因为我是越人,越王古昔,‘断发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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