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程维高-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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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建委计财科的人奉李山林之命坚持要查账,我对协会的同志说:“算了,他们要查,让他们把账本拿走好了,看他能查出什么问题。”
这个账本搬到李山林那里,他眉毛开始跳了一下,眼里闪出喜色:“咋?这个郭光允还在协会搞转账?还有手续费?嗯,得好好查查!一定有问题!”
可是到末了,清查小组无可奈何地对他汇报:协会共103笔账,从1987年底到1989年7月我们协会为科学技术人员转账近30万元,预算协会收入3万元,但协会的这类收入100%符合国家政策。因为根据中共中央(85)6号文件,提倡科学技术人员可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技术服务,收入可以全部归己。当时有个流行名词叫“星期天工程师”,是国家支持倡导的。为什么转账要收取手续费呢?因为单位资金来往都是支票,而当时的个人无法使用支票,自己转不了账,就通过协会转账,还要聘请预算专家审查每个预算做得是否准确。这样等于协会也参加了劳动,协会扣下劳动报酬,这3万元是协会劳动合理收入,谁参加了劳动就可以领一份报酬。
然而,李山林不管这个,他认定一个“真理”:“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建委里真有“不湿鞋”的人,因为他的“真理”只是他阴暗的人生哲学的一部分,他认识社会的眼光是扭曲的,因此他会以扭曲的心态去判别每一个人。
因此,他有充分的信心:郭光允绝对逃不过这一劫!
这一天,我的主管主任找我,说李山林让他跟我谈话。我去了他的办公室,他说现在不是查了你这么长时间了嘛,人家李山林跟我说让我跟你谈话,告诉你你没有任何问题。
说完,副主任就不吭声了。咦?我还等着下文呢,不能只有一句话啊。我问查完了?他说查完了,人家说了,查了这么长时间你没任何问题。
整我这么长时间,我就等了这么一句话。可是,毕竟结论是没有问题,我心里还是很高兴。
可是第二天,我就听说根本不是这么回事!那帮人不但没有就此罢手,而且还成立了一个整我的“指挥部”,配备大量工作人员集中查我的账!
查来查去,还真让他们找到了一个“突破口”。
我在1984年编制预算价格的时候,有一笔稿费400块钱,这400块钱是打在账上的,我让把账转到施工修建管理处,后来组建了定额站,我就把这稿费转到了建委定额站,但是从定额站也不好取现金。1987年成立了协会,我是协会理事长,就把这个钱转到了协会,这我才把钱取出来了。拿了以后,我跟会计说这是稿费,也不是什么工资,我另外拿出来一些让伙计们买点吃的,大家一起高兴高兴。这是早处理完的一笔款。可是“指挥部”如获至宝,逼问我把钱给谁了,我说我自己领了,拿出来一些给协会的人吃喝了。他们非问我为什么给别人。我想这没道理,我的钱我爱给谁给谁。后来为这事吵起来了,吵得非常凶,非让我老实交代到底把这个钱给谁了。
那时,李山林恰好去了北京几天。那天中午他坐火车从北京回来。“指挥部”一个整我的骨干威胁我说:“等李主任回来再收拾你!”当时我真的火了,真想骂他们,但末了只是责问他们李主任是你们什么人啊,那么听他的!他回来又能怎样,又能把我怎么样!后来我们越吵越凶。到中午李山林从火车站回来之前,我跟他们一个姓张的科长说:“你们也太不像话了,每次诬陷我都添油加醋的。现在李山林不想整我了,你们还鼓着劲的整我。现在李山林快回来了,你们别单独汇报了,咱们今天中午一起去见李山林。我在这里吃饭,吃完饭后我等你们通知。你们什么时候去见李山林,咱们一块坐车去,当面说清咱们上午吵架的事。”他们见我这么死硬,也就无可奈何地答应了。
可是吃过午饭直到上班也没有下文,我还在那儿纳闷,他们告诉我李山林中午12点多钟下车,可是怎么两点多钟还没见到他?我打电话去问他们,他们说他们已经把李山林从火车站接回来了。我问上午的事汇报了没?他们说早汇报了。我发大火了,一下把电话摔了。这些人都想巴结李山林,都想捞官,这么害我!
“指挥部”动员全市建设系统的技术人员来揭发我,从1989年10月一直持续到12月份。但他们确实没发现任何问题。这时,他们便开始合计另一步。计财处的一位好心人悄悄告诉我:“老郭, 你要当心呀,那伙人正在写你的黑材料,已经写了半个月了。”他们查不出我的问题,就想写我的黑材料到上面告状去。我想他们告就让他们告吧。
给我报信的那位同志也受到了影响。这位同志一开始也是奉命行事,参加查我的账,但他查的过程中发现我非常规矩,既然任何问题都没有,老查什么呢?于是他如实反映说:“郭光允的账没一点差错。”说我没有任何问题。可是,李山林不干,结果不让这位同志参与这事了。1989年12月底李山林他们把我告到了监察局。不正常的地方在哪呢?李山林告了我,李山林是原告,我是被告,是原告有问题还是被告有问题,监察局作为一个公正执法的单位,应该问问我,不能光听一方的,若查不出我的问题,就是李山林诬告我。但现在不是那么回事,每次弄我,都是李山林跟一个监察局一位副局长合伙,由李山林给那个副局长布置的工作。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堂堂的政府监察局居然成为李山林俯首帖耳的工具了!
我跟那个副局长说:“你们什么时候查我我都同意,我愿意接受政府的监督。但是,你这不公道在哪呢?李山林作为原告,他为什么老跟你们一起开会,给你们布置怎么查我,弄我?这是不公平的!”
我严正声明:“要是下次我再发现李山林和你们一起开会,我就拒绝出席,你再查我,我就不来了!我坚决提出强烈抗议。这不对呀,不公道啊,你们和原告合着伙,这不是整人吗?”
第一部小人不可得罪(6)
接下来,发生了更可笑的一幕:
那是1990年2月的一天,我正在市郊的一个矿区参加联谊活动。半夜,我老伴打电话找到我,急得不得了,让我无论如何连夜赶回石家庄。
“什么事那么急?”我有点不高兴,“抄家了还是怎么着?”
“监察局的人找你好几次了,看那阵势,不掘地三尺把你挖出来决不罢休!闹得全家人为你担惊受怕的! ”
“怕什么?”我不以为然,“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不理他们!”
老伴骂我:“我看你才是不知死的鬼!人家天天这么整你,你还那么乐呵呵的,快回来吧!”
我连夜回了石家庄。
因为路上受了点风寒,我去局长办公室时罩着件棉大衣,捂着脑袋,一副挺窝囊的样子。
这位副局长神态严肃,脸上布满寒霜。
“郭光允!知道‘两高’发布的通知吗?”
我眨巴眨巴眼,一脸诚恳相地点点头。心想:你老人家太抬举我了,“两高”通知勒令一切贪污腐化分子在1989年12月底向有关部门坦白自首,以争取宽大处理。可我郭光允一个机关小干部,平时连点违纪的事都不会做,哪有那么大的“胆量”和“魄力”弄那个事?
这位副局长见我蔫头蔫脑的模样,以为他的话奏了效:“告诉你郭光允!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坦白从宽的期限已经过了。但是,组织上对你还是愿意网开一面,你现在老实坦白还来得及,何去何从,你自己选择!”
我翘着二郎腿,两眼望着天花板,心想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哩,你一个监察局局长硬要把我打成“罪犯”,那对不起了,这我可不能听你的,我只好“顽抗到底”了!
就这样,从1990年初到1991年10月份,查了我将近两年。我几乎天天被叫到监察局去交代问题,一会儿让我交代这,一会儿让我交代那。当时的监察局局在市政府4号楼,建委也在4号楼,我到他们那里交代问题挺方便的。几乎天天去,天天让我按手印,把我当犯人审。
李山林后来一看监察局也查不出我什么问题,又动用了检察院。
我们建委下面有个招标办公室,招标办可是个有油水的单位呀,进驻了检察院,据说还真查出了不少人的问题,虽然够不上判刑,但在李主任亲自抓的“廉政风暴”下,这些有点小问题的人全部开除党籍了,有一些人待不下去了,调到了别的单位。但过了几年,那些开除党籍的又全都给恢复了。招标办主任有问题,把他给抓起来了。问他有经济问题没有,他说没有。检察院就采取了强硬措施,他受不了了,怕了,交代出了6000多元的问题,还包括发的酒啊、面啊、牛羊肉什么的。
李山林一看,这招标办出问题了,“突破”郭光允的机会又来了。赶紧向检察院告我,让检察院抓我。因为我又管招标办,又管质监站,又管定额站,这些下属单位的业务都归我管,哪怕稍微捞一点好处就是犯罪的。结果他们没有证据也不敢贸然抓我。
李山林调动检察力量把建委搞得鸡犬不宁的那些日子里,检察院的人当面对我发出了威胁的信息:“等着瞧!只要我们往死里查,总会查出你的问题!”
那一天,我正在建委主持召开质量监督站和招标办负责人会议。人都到齐了,可是招标办的负责人催了两次都不过来。我起身离开会议室,到招标办去催那位同志。
刚走到门口,就听到里面有人声音低沉地说着话。
我嘴里叫着招标办负责人的名字往里走,突然里面传出粗暴无礼的呵斥声:“叫什么叫?”
我愣住了,只见招标办里几个检察院的人满脸杀气,而那位招标办负责人尴尬地站在那里。
“他是什么人?”检察院的人问。
招标办负责人小声说:“这是我们郭处长。”
检察院的几个人目光唰地集中到我身上,盯了我半天,其中一个人阴阴地说:“郭光允?好!就是他,记住他了!”
这分明是在威胁我:现在不抓你,可我们“记住”你了!
那一段时间,可以说是草木皆兵,风声鹤唳,全市建设系统都知道纪检政法部门在查一个“腐败分子”郭光允。
而且这样的话不断传来,当然,传这话的人自然是李山林和他周围的人。
“给你们打个招呼,马上要逮捕郭光允了!”
“明天就逮捕郭光允!”
当时我觉得我不用怕,反正我一分钱的问题都没有。招标办的人也奇怪我这么多年搞建设,怎么遇上了这样的事。他们都劝我赶快出去躲躲,或者让我给别人点好处堵堵嘴。我什么措施也没采取,没任何问题,我不需要堵嘴,不需要躲起来,我等着他们,我看他们谁敢抓我!
结果又从我妹夫承揽小工程的事入手,想挖出郭光允“徇私舞弊”的证据。我有个妹夫在这附近搞副业,做点小的建筑上的活。结果把他抓起来了,抓了好几回。铁路上一个经办的小侧门是我妹夫给修的,他们硬说是我逼着铁路上预付给我妹夫4万块钱,这事我根本就不知道,检察院让他交代我的问题。我从不给亲戚好友谋私利。审问了他好几次,也没问出什么问题。后来,亲戚就把建委发的资质证书自己吊销了,不干这个行业了,免得给我添麻烦。我在这方面是特别坚决的。
最后铁路上的人去了检察院质问他们:你们到底还查不查?郭光允两口子谁不知道是大好人,你们这样整人家,太过分了!
李山林他就这么有能量,这么神通广大,先是和监察局的人合伙,后又利用检察院的人查我。后来风险过去了,招标办的人跟我说:“哎呀,郭处长你真了不起,我们还以为你真有点问题呢,你搞建设这么多年竟然一点问题都没有。你要是有了100块钱的问题他们就会把你往死里整。”
那时候,一般的人都进不了我的家门,那些想送礼的更进不了。国家让我当公务员,我就当好这个公务员,我不能贪图享受。为什么我会这样?这是有根源的:一是我出身贫苦;二是文革时我在南方农村劳动改造那么多年,看老百姓那么辛苦,一粒粮食都看得特别重,省吃俭用也挣不了多少钱。我有这个经历,我是从艰苦环境过来的,我心疼老百姓的这点血汗钱。我不能挥霍、侵吞老百姓的血汗钱!
我觉得痛苦折磨使人获得智慧,痛苦艰难使人升华。我经过一个痛苦的生长过程和身处艰难的生活环境,艰难让我升华,所以我不会去做那些傻事,不会去做对不起人民的事情。
李山林整我真是费尽心血,挖空心思。他曾经秘密发过话:我要把郭光允整死,最起码也要把他给整老了,整到没人要了。所以李山林才利用监察局、检察院来这么折腾我。我并不是天生不怕死胆子大,而是因为自己站得正,我可以抗争。监察局一位副局长和李山林合伙整我,我抗争下来了。李山林叫检察院整我,我以我的正义、我的清白抗争下来了。他们最后没敢动我,没敢抓我。但是,我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家里非常为我担心,他们如果把我抓起来,硬要给我戴手铐,硬要拿警棍电我,那我是没有办法的啊。因为当时被抓进去的很多人出来后说他们之所以交代了问题,就是受不了那个罪,总不能不明不白地死在里边吧。
监察局审查我将近两年之后,给了一个结论,我确实一点问题也没有。后来,方副市长在建委系统大会上宣布,郭光允经过审查,没有任何问题,并且为社会做出了贡献。这就是组织对我的结论。后来下属单位很多领导干部鼓励我说:给你平反了,把你腰杆挺硬!该抓你的工作还抓你的工作。
但我抓不了工作了,我定额站站长免了,高工工资不给我,工程处我又做不了主,我什么工作都做不了了。
区级检察院那边老是巴不得赶紧抓我,发现不了我一点问题,结果他们也没有办法。
检察院的领导同志也感到李山林几次控告我是故意整人,打击报复,于是渐渐对李山林不予置理了。所以尽管李山林多次书面告我,然而市检察院就是按兵不动。
1990年、1991年两年就这么过去了,我也就用这副身板抗争过去了。
第一部小人不可得罪(7)
我曾经想“求小同存大异”
如果把后8年的故事看成在天亮前的黑暗中逐渐找到方向、迎接光明的历程,那么前8年的建委风云,实在是个不够振奋人心的故事。在这里面,我扮演着一个不舒心的角色,我不但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李山林的问题,揭发他的犯罪行为,相反,我还把不少精力用在洗刷自己,写辩诬材料,把时间耗在对付询问上。在一般读者看来,这实在不是一个精彩的“反腐故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我实在是个很窝囊的经历。
1993年,我查出食道出了肿块。当时跑了很多医院,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省三院、市中医院都去了。当时我去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