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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5724-孙氏兄弟谈鲁迅-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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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正式提出本篇的中心观念“吃人”。“吃人”是革命者被反动的全伙所施一切重压的具象化。这一章里,还分析反动的类型,并举出他们“吃人”的诸种证据。    
    第四章:为压制革命起见,不顾血统上的亲疏,正如革命者为革命起见也不顾血统上的亲疏一样。《狂人日记》是思想革命的呼声,反动者在一个思想营垒里面,革命者在另一个思想营垒里面,关键在于思想。革命者因为思想不同,就被反动者的营垒里面的一切人,连自己的大哥在内,目为“狂人”。    
    第五章:举出“吃人”的具体例子,并说明“吃人”的思想根源:“易子而食”,“食肉寝皮”及本草上说“人肉可以煎食”等。    
    第六章:虽只短短的两行,但包含着分量极重的语句:“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反动的狗们的心理解析。    
    第七章:分析反动者压制革命的战略,并宣告革命须从近处下手。“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大哥)起头;要劝转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


《孙氏兄弟谈鲁迅》 第三部分五四运动和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2)

    第八章:青年未必全是革命的。辛亥革命以后有一种青年是前朝的“遗少”,专制时代遗留下来的少年。他们的思想完全在反动营垒里面。这一章所指“他的年纪比我大哥小得远”的便是这类人。    
    第九章:吃人是旧思想的堡垒,旧文化的结晶。在革命者看来,反动的一伙只要“去了这思想”,他们便“何等舒服”了,而事实上他们是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的,必须经过剧烈的斗争才行。    
    第十章:用宣传教育的力量进行革命,这是思想革命的一项最重要的手段,也是最稳妥的手段。这一章中作者记载他用宣传教育手段进行思想革命的经过。这一章是全篇字数最多的一章,文字很丰腴,结构很谨严,是全篇的最高峰。最后一句作者引萨拉图斯脱拉格言的训词是:“你们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    
    第十一章:从最高峰下来,重言申明“吃人”的哲学根据,既入了这思想营垒,即有母子之爱,对革命者也不肯宽贷。    
    第十二章:再下来一峰,将近结束的阶段,认为同辈的人已无可救药,四千年历史的重压竟有不能抗拒的痛苦了。    
    第十三章:这万流入海的处所是气势奔腾的,虽然只有两行十六个字,实在抵得了一万六千行的长诗:“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    
    整篇看来,《狂人日记》是一篇内容充实,结构谨严的作品。何曾有“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及“记中语误,一字不易”的痕迹。    
    曹雪芹转了若干个弯子,逃避红楼梦的著作权,终于“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十个字被我们抓住了。《狂人日记》的作者竟然连“一把酸辛泪”之类的字眼都不肯用,一口咬定“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及“记中语误,一字不易”的语气,好像小序作者与日记作者完全是两个人似的。如果不检查一下日记中有无这些评语的痕迹,说不定我们真会上当,以为日记是狂人的作品。    
    五    
    关于“吃人”这个中心观念还需要说明几句:    
    我以为“吃人”这个观念,包含三个意义。第一个是本义,或者说是狭义。日记中所举种种事例,种种证据,都是“吃人”的本义。本义的“吃人”是应该努力攻击的。“易子而食”,“食肉寝皮”,“人肉可以煎食”,徐锡麟的心脏被吃,农村里吃大恶人的心肝以壮胆,都是事实。食人民族在现存的人类中已经不多了,而我们那时不幸还保存着一点这种野蛮行为的残迹,民族的耻辱没有比这个更大的了。    
    如果把《狂人日记》当作一篇象征性的或譬喻性的作品看,那么“吃人”的解释只是本义还嫌未足,我们不能不再提出它的第二个意义“残杀人”。二十四史是“相斫书”,前人已经说过这话。日记中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照我想,历史书的字缝里看出字来,不会(或者很少会)是本义的“吃人”,而应该是(或者大抵是)第二义的残杀人。不过作者的着眼点未必是“相斫”,而是强者对于弱者的残杀,统治者对于革命者的残杀。    
    第三个引申义是“奴役人”。把人当作奴役,虽然并不“吃”他,也不残杀他,但一样的不把他当作人看待。有三条大绳子牵着三种奴隶,这大绳子名为“纲”。君是臣的纲,夫是妻的纲,父是子的纲。纲怎么样牵着,奴隶便怎么样忍受,怎么样动作,怎么样就死。这在历史书的字缝里,也到处可以看得出来。    
    “人”的发现,在世界上也是近代史开端(结束封建统治)的事,在中国应该说是辛亥革命前后的事。“人”既然发现了,自然第一步是不该“吃”了,第二步是不该“残杀”了,第三步是不该“奴役”了。《狂人日记》把第一步的“吃人”抓住,具体而概括,容易打动人也容易取得人的同情。其实“日记”中的“吃人”包括“吃人,残杀人,奴役人”三个意义。这三种行为,在“人”没有发现以前,无论在那个民族里,也是当作家常便饭的。统治者根据这种观念,织成一套“礼教”。礼教中包括成文的典章、规程、制度,不成文的风俗、习惯、舆论,天罗地网似的,把大多数弱者压迫得严严密密的。一发现有“人”的活动,立刻便把他“吃”了;吃的方法有用牙、用刑具、用苦工等。这就是礼教吃人的真相。    
    在辛亥革命前后鼓吹“天赋人权”,鼓吹“自由,平等,博爱”,也不是没有这类文字。然而论文到底不具体,因而影响也不深厚。如果那时写一篇文艺性的文字,具体举出“残杀人”和“奴役人”的事例,材料固然是俯拾即是,反响却可从两方面推测,也许读者大众以为这是平常极了,没有一看的价值;也许以为作者是罪大恶极,众怒之下把他“吃”了——万一不被吃,也许把他当作“狂人”而被枷锁,这是极可能的。“日记”作者只反对“吃人”,还不敢明显反对“残杀人”和“奴役人”,尚且需转那么大的弯子,假冒狂人的笔墨,又用作者的口气骂它是“荒唐之言”,“语误”,“错杂无伦次”,“供医家研究”,而这作者还用的是个笔名,试想那时候空气的反动冷峻到了什么地步,作者情感的苦痛沉闷到了什么地步!    
    六    
    现在我想回过头去,讨论一下第一段所说的,中小学生能不能读《狂人日记》的问题。    
    《狂人日记》是一篇鼓吹“人权”的作品,用一个极端蹂躏人权的例子(吃人)来细腻地刻画,尖锐地攻击,使读者感觉到强烈的愤怒,沉痛的耻辱,因而决心悔改,立志奋斗,不让社会间再有蹂躏人权的事件发生,而渐渐造成一个自由、平等的世界。这样的一段过程,只有成人终能了解,中小学生是不容易被引导到这个境界中去的。所以,我上面所引鲁迅先生自己的话很有道理。中小学生的课外读物现在不比从前缺乏,语体文的文艺作品可供选用为中小学课本的也渐渐多起来了,能不选用《狂人日记》一类较难懂的作品时,自然以不选用为最好。    
    退一步想,现在图书馆的管理并不怎样严格,书店的柜台任人自由阅读,租阅小说的书铺所在多有,家庭间成人的书柜和儿童的书柜没有多大的分隔,万一中小学生自己看见了怎么办呢?小学生未必看懂也就罢了,中学生看个半懂,不免要来问家长或教师。我想对家长或教师建议:与其事后斥责或禁止,不如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使他明白写作的当时社会是怎样,作者的心情又是怎样,不妨细细地对他说明,不要有一点保留。鲁迅先生自己说那时的孩子长大了的时候,中国一定已经进步,不会再有“吃人”的事发生,那么这种凶险的印象给他们干什么!一点不错!现在中国社会已经大大地提高了一步,这种“凶险的印象”可以不必再给小孩子们,使他们的小脑子染上这一点污浊了。    
    《狂人日记》渐渐成为古典作品了!我们为什么反对学生读经,就因为“经”中所记载所讨论的问题都是当时当地的大人的问题,不是中小学生所应该能够知道的。《狂人日记》也是如此。    
    何况“五四运动”本身是失败了。“知识分子如果不与工农民众相结合,则将一事无成,辛亥革命与‘五四运动’的失败就是这个原因。”(《毛主席论五四运动》)但另一方面“五四运动是在思想上与干部上准备了一九二一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又准备了五卅运动与北伐战争。”(《新民主主义论》)我们了解了五四运动在中国历史上、中国革命史上的意义,也就了解了《狂人日记》在中国文艺史上、中国革命史上的地位了。    
    注释    
    本文文尾,作者原有如下小注:“本篇原是《〈呐喊〉谈丛》中的一篇,开始写于抗日战争期间,至今没有写成,为纪念五四先抽出来发表,请读者多加指正。”


《孙氏兄弟谈鲁迅》 第三部分《孔乙己》

    孙伏园    
    我尝问鲁迅先生,在他所作的短篇小说里,他最喜欢哪一篇。    
    他答复我说是《孔乙己》。    
    有将鲁迅先生小说译成别种文字的,如果译者自己对于某一篇特别有兴趣,那当然听凭他的自由;如果这位译者要先问问原作者的意见,准备先译原作者最喜欢的一篇,那么据我所知道,鲁迅先生也一定先荐《孔乙己》。    
    鲁迅先生自己曾将《孔乙己》译成日文,以应日文杂志的索稿者。    
    《孔乙己》的作者,把创作的镜头,放在一个小酒店学徒的身上,凭了他来摄取一个酒店顾客(孔乙己)的肖像。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原来鲁镇咸亨酒店的顾客有两类。第一类:“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第二类:“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孔乙己却在两类当间,不属于哪一类,所以说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他有士大夫阶层的知识程度,所以他开口便是“之乎者也”,一般顾客连掌柜在内都不懂。他有士大夫阶层的疏懒习惯,虽然“写得一笔好字,替人家抄书,换一碗饭吃,可惜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只是他没有士大夫阶层的经济背景和处世技术,而仍有士大夫阶层的体面问题,“偶然做些偷窃的事”,却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甚至被人打断了腿,还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以后他一定忍受不住这样苦痛的生活而死了。    
    文中所提的“鲁镇”,在作者的小说中有好几处提到,实在是一个创造的地名;我想这个地名所包含的内容就是作者的父系故乡(绍兴城内都昌坊口[2])和母系故乡(绍兴东皋乡安桥头[3])的混合体,我们到那两处附近去,一定可以寻到许多迹象。    
    而“咸亨酒店”却是一个真店号,就在都昌坊口,作者故里的斜对门,我还见过多少回,大概至今还在,这种小规模的老字号是不大容易倒闭的。    
    《孔乙己》中的主角孔乙己,据鲁迅先生自己告我,也实有其人,此人姓孟,常在咸亨酒店喝酒,人们都叫他“孟夫子”,其行径与《孔乙己》中所描写的差不多。    
    何以鲁迅先生最喜欢《孔乙己》呢?我简括地叙述一点作者当年告我的意见。    
    《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    
    对于苦人是同情,对于社会是不满,作者本蕴蓄着极丰实的情感。不满,往往刻画得易近于谴责;同情,又往往描写得易流于推崇。《呐喊》中有一篇《药》,也是一面描写社会,一面描写个人;我们读完以后,觉得社会所犯的是弥天大罪,个人所得的却是无限同情。自然,有的题材,非如此不能达到文艺的使命;但是鲁迅先生自己,并不喜欢如此。他常用四个绍兴字来形容《药》一类的作品,这四个绍兴字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写法,姑且写作“气急虺”,意思是“从容不迫”的反面,音读近于“气急海颓”。    
    《孔乙己》的创作目的就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那么,作者对于咸亨的掌柜,对于其他的顾客,甚至对于邻舍孩子们,也未始不可用《药》当中处理康大叔、驼背五少爷、红眼睛阿义等的方法来处理他们。一方面固然是题材的关系,《药》的主人公是革命的先烈,他的苦难是国家民族命运所系,而《孔乙己》的主人公却是一个无关大局的平凡的苦人;另一方面则是作者态度的“从容不迫”,即使不像写《药》当时的“气急虺”也还是达到了作者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的目的。鲁迅先生特别喜欢《孔乙己》的意义是如此。    
    注释    
    本文写于1941—1942年间,曾收入《鲁迅先生二三事》一书。    
    [2]都昌坊口:绍兴城南一条偏僻的街道。当时也有一些小店铺,如酒店、米店、豆腐店、小杂货店之类。    
    [3]安桥头:在绍兴的东北郊,离城三十多里,一个临河筑舍的偏僻小村子。


《孙氏兄弟谈鲁迅》 第三部分谈《药》(1)

    孙伏园    
    一    
    鲁迅先生去世,我于悲痛之余,常常想到他的许多作品,特别是那些早期的,我大抵先读原稿,再读杂志,更读合集,不但读过很多回,而且曾听鲁迅先生自己讲述他那创作某篇时的动机,背景,和艺术,所以至今印象还很清楚的。例如《药》。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些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二    
    《药》的内容分四段。第一段述小茶店的少东华小栓患肺痨,老夫妇华老栓和华大妈计划着去买刑场上塞在斩犯颈口的血馒头来医治,老栓亲手持钱往刑场去买,看见刑场上的种种。这斩犯就是革命者夏瑜。    
    第二段述华老栓拿了用革命者的血染红了的馒头到家,老夫妇用灶火把血馒头用荷叶包着煨熟,天天必到的茶客驼背五少爷闻到人血的香味,问“你们吃什么点心呀?”没有人回答。“炒米粥么?”还是没有人回答。小栓却在老父母的抚慰下把煨熟的“两半个白面的馒头”吃下了。    
    第三段述茶客们谈论夏瑜的案子。人物有康大叔,他是替华家帮忙接洽购买血馒头的人,他知道夏瑜一案的底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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