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里想念爱情-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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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因为这些根本是无稽之谈的东西,我们之间争吵不断。王岩似乎天生是个雄辩家,不管我怎么辩解,他都能把那些“屎盆子”扣到我头上,让我被动或者主动地进行灵魂的拷问。当然,言语中不乏恶毒、低俗之词。这种无端的猜疑和可笑的偏执突然让我领悟了“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诸多无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尽管每次争吵过后王岩都主动承认错误,加倍对卜遥好,但在这种喜怒无常、忽冷忽热的精神折磨下,卜遥实在受不了了,就想要逃。可她没有想到,逃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王岩对她“分手”的声明置若罔闻,近乎赖皮地缠着她不放。直到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卜遥才算彻底摆脱王岩的纠缠。
“还好,我出来得早,否则说不定会变成第二个梅湘南!”卜遥长吐一口气,自嘲地笑笑说。
或许是初恋给了我创伤,毕业之后的那几年,我一度封闭了自己,与人交往从来都不曾主动出击,只是坐在那里静静地等。我想,就算是“守株待兔”,也会有不低的几率啊。
谁知这一“待”,就“待”到了尴尬的年龄,身边的单身女友渐渐少起来,最后剩下硕果仅存的自己。其实对一个单身的人来说,孤单倒不可怕,可怕的是孤立。在天下“大一统”的形势下,自己不知不觉就成了个异类。
在家人催促和朋友鞭策下,我开始了频繁的相亲。可试了几次我就发现,相亲根本不是什么速配的捷径,倒更像是一场斗智斗勇的自卫反击战。就像前一阵认识的那个男人,难得初次见面双方都感觉不错,心里刚想说:看,终于有兔子撞上来了吧?却不料很快就被这个男人神出鬼没、声东击西的战术给弄糊涂了。
这人今天中午一个电话,明天晚上一个短信,我走到哪里,他的关心就跟到哪里,像是很热烈的样子。可当我刚对他生出一点好感时,他又立即退了回去。我见他退了,自己也就撤。可他偏偏一见我撤退,立马又紧紧追上来。待我又被感动,再次主动迎上前时,那老兄竟又退守回去了。如此这般“敌进我退,敌退我进”,几个回合下来,我就不耐烦了。
第一部分我们一起私奔吧(2)
就在这时候,方华出现了。
方华是卜遥的同事加现任男友,确切地说,应该是“准老公”了。他们在很短的时间里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一起买了房子。下个月就到了他们约定的领证时间。
我和方华是同一批进的这家单位。他在单位属于那种默默无闻的人,很腼腆,也很老实。这年头老实人已经不吃香了,到处都在叫嚣“做人不要太老实”,似乎老实人就是受气包加性无能。可我挺喜欢方华这股老实劲儿。科室人一起出去吃饭,打车时坐在前面的那一个总是方华;领导安排与薪水无关的差事时,在一帮讨了便宜还卖乖的老家伙“小方去吧,你年轻,最适合做这活儿”的推诿中,方华总是乐呵呵地答:“好,好!”
方华人是平庸了点,但很细心,很会照顾人。见我每天废寝忘食地在电脑前“加班”(其实很多时候是在排遣寂寞或者取暖、乘凉),就会递过来一包饼干说:“又不吃饭了?减肥啊?再瘦你可要成白骨精了!”
其实我和方华本质上都是被动的人,即便心里有什么想法也不会主动去做。可能是别的同事看出了点意思,就有意无意地撮合我们。当时心灰意冷的我也觉得,有这么一个踏实的人在身边,心里也会踏实吧。
可是我错了。我发现自己不满足。
两个人的相拥是暖和了点,可心似乎还在四处漂泊。方华身上有我喜欢的善良、平和与细腻,但也有我不喜欢的平庸、懦弱、缺乏进取心,而后者在我的择偶词典里是没有的。一个男人可以没有雄心,但一定要有一点野心,而方华却似乎更乐得在安乐窝里舒服地打盹儿。我曾问他:“今后你有什么打算?”他说:“能有什么打算?过日子呗!”我很失望,却没有再说什么。我明白,他就是这种人,知足常乐。
见我依旧落寞,方华摸摸我的头说:“我们买房子吧,有了自己的窝就稳定了。”我信,多年的租房生活令我对拥有自己的空间充满了向往,但同时又有些怀疑:他是否就是我一生要等的人?这是否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一向谨小慎微的我终于任性了一回,买下了房子。之后我便在装修、买家具、选家电中奔波忙碌,不敢让自己喘一口气。每当我提着大包小包从商场或超市满载而归,看着空荡荡的房子渐渐充实起来的时候,心情就会一点一点地变得好起来。这些或贵或贱或圆或方的实物给了我暂时的安全感和满足感。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产生一种重量,把轻飘得像只气球一样的心沉甸甸地压下来。因为每当闲下来的时候,我心里就会涌出许多疑问和不甘。
我想起来了,从小我就是这样的,不能够像大多数人一样安逸地生活。就好比是一场考试,老师发了卷子,大家都埋头开始按照既定的规则“刷刷”地答题,只有我一个人瞪大了双眼,愕然地仰着脖子在思考和论证:为什么试卷是白色的呢?不想,还能苟且偷生,一想,倒更糊涂了。
在疯狂购物与心灵亏空之间匆匆行走,我也不是没想过退缩。可是我不忍心伤害方华,他是那么善良的一个人。而且,在经济上我们已经不分你我,而分手却难免要面对赤裸裸的财产分割问题,那毫无疑问是一件残酷的事。另外,两个人在一个单位,一旦分手,后患无穷……于是,越思考就越犹豫,越犹豫就越想逃避,越想逃避就越乱买东西,越乱买东西就越没有退路……如此恶性循环,除了心情愈加糟糕之外,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财政危机—卡上还有多少钱,我已经不敢去查了,我怕那触目惊心的数字对自己刺激更大。
不满是向上的车轮。卜遥说,从小爸爸就这样教育她。她不知道,在感情上是不是也是这样。她不甘的是,在感情上,她从来就没有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追求并得到过。只不过刚刚开始,竟然就要结束了。
我有一个外地的好朋友花花,情形和我相似,但她比我活得痛快得多,狠心和谈了3年、将要结婚的男朋友提出分手,结果是花花拿着男朋友退还给她的两万元钱独自黯然神伤。
第一部分我们一起私奔吧(3)
利索地分开了,却长久地不快乐。我不知道是该向花花学习这种洒脱的作风,还是该吸取失败的教训。
昨天深夜,辗转反侧中,花花发来一条短信:“我们一起私奔吧!”
我笑:这家伙莫不是受了刺激,要搞同性恋?赶紧回一个:“私奔?什么的干活?”
半晌她才回复,却只有两个字:“逃离。”
黑暗里,我盯着这两个渐渐暗淡下去的字沉默了。
●记者手记
我该怎样做?
我不该怎样做?
小时候,老师和家长会不厌其烦地告诉你。可长大后你会发现,人生中遭遇的问题远远不止这些。其实,抉择的关口请教任何人都是徒劳,因为答案就在你心里,你只是想通过询问来增加决断的勇气而已。想奔就奔吧,只要不是裸奔。
第一部分这是对我最好的惩罚(1)
●倾诉人:唐浩 男 29岁 职员
●采访人:申丽洁
在遇到于曼之前,“爱情”这东西在我眼里近乎一个笑话。我算得上是一个风流不羁的男人,谈过N个所谓的“女朋友”。如果这些事情与爱有关,那也是在嘴里,不在心里。那些荒唐可笑的片断像云彩一样来去匆匆,在心灵的天空留不下一点痕迹。玩得开心,分得洒脱。什么伤心啊难过啊,我压根儿就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用不了三天,我就可以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具体的事我就不说了,我怕这些东西会玷污了您的耳朵。
但于曼是个例外。当我漫不经心地从她身边走过时,冷不丁心里有了东西。
我是个懒人,嫌恋爱伤神,怕婚姻麻烦,如果不是父母的催促和唠叨,我还会继续过着快乐的单身汉生活。说真的,我对未来老婆的要求不高:体健貌端,通情达理,孝敬父母就可以了,最重要的是人要老实。过日子嘛,找个老实的放在家里放心。可见了几个之后我就发现,这要求似乎看上去再简单不过,找起来却并不容易。现在的小妞精灵古怪,难伺候着呢,不是皱着眉头嫌咖啡的味道不正宗,就是托起珠宝柜台上最大的一颗钻戒问:“这颗怎么样?”我挺烦女孩这样的。
和她们比起来,于曼要简单得多。
第一次和她见面是个冬天的傍晚,于曼在给学生上完最后一节课后骑车匆匆赶过来。不知道是寒冷还是羞怯的缘故,她的脸蛋红扑扑的,和身上的黑色羽绒服相映成趣。我问她吃饭了没有,她摇摇头,但很快又点点头,说:“中午吃得太饱了,一点也不饿。”我提议去旁边的公园走走,她说好,然后推着自行车埋头就往前走。走着走着,我忍不住乐了:“你走路挺快啊,我都撵不上。”“是吗?”她一甩马尾辫儿,有点不好意思,“哦,习惯了……”
于曼甩马尾辫儿的动作让我想起了她小时候。她一点都没有变,除了个子长高之外,似乎连一根头发丝都没有变。她爸和我爸原来是一个单位的,我们从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不过后来我家搬出来了,再后来我们都到外地去上学,所以对她的印象就渐渐变淡了。记得她那时候也是扎个马尾辫儿,她和她爸一样,有点自来卷,所以即便头发扎住了,看上去还是有点乱糟糟的。
唐浩说第一次见面他对于曼印象不错,因为她比较符合他“老实”的要求,但他也毫不掩饰自己的失望—于曼似乎过于朴素了,朴素得甚至有点寒酸,和先前那些光彩照人的女孩比起来,她像个灰姑娘。但唐浩的父母对于曼特别满意,说打听过了,于曼这孩子特别懂事,在学校也是先进,再说两家知根知底的,先处着吧,总比先前领回来的那些妖里妖气的女孩要强一百倍。
和于曼谈恋爱特别费劲,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她总是和我提到小时候的一些事情。“你还记得吗?”她说,“那次你在院子里用一个小棍在地上挖来挖去的,我好奇地问你在挖什么,你说:‘信不信?一会儿里面就能跳出小人儿来!我在书上看的,地下有个小人国!’我半信半疑地跑去问我妈是不是真的。我妈正在厨房忙着做饭,被我缠得没办法,就给了我一巴掌。现在想起来真可笑……”“真有意思,哈哈哈……”我也附和着笑,心里却在想: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啊?
在为于曼惊人的记忆力所折服的同时,我常常忍不住想打哈欠。打哈欠的原因,一是我真的记不得那些年代久远的事了,二是我觉得这些东西没有丝毫意义。这是我迄今为止进度最慢的一次恋爱。都几个月了,我们连手都没拉过。一起出去时,两个人离得足有三尺远。
有一次在电影院门口碰上一个哥们儿,他用暧昧的眼神看看我俩,偷偷问我:“怎么,换口味了?这妞看上去挺纯的。说实话,到什么程度了?”我苦笑一下,说:“你说呢?”那哥们儿临走时拍拍我的肩膀说:“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
第一部分这是对我最好的惩罚(2)
说真的,我很苦恼。不是我不想加快步伐,可于曼似乎更乐意把我们之间的关系定位在“谈”的初级阶段上。很多次过马路时,我都想拉住她的手或者把胳膊放在她肩膀上,可她似乎挺警觉的,总是会在恰当的时候回过头来或者跑开去,让我不得不打消蓄谋已久的念头。她身上似乎天生有一种凛然的气质,让我望而却步。又好像是孙悟空用金箍棒在她周围画了一个圈,我只要一靠近这个圈,就会被弹出来。
看得出,于曼对我挺有好感的。我每次约她,不管有没有事她都赴约。倒是我常常有口无心,在送她回家的路上随口说一句:“明天给你打电话。”结果第二天别人一叫我就跑出去玩儿了。到下一次见面的时候,于曼仍然很高兴,只是不经意地说一句:“昨天在家等了你一天,什么也没干。”我这才想起来自己说过什么。
有一天晚上我们出去散步,于曼又开始说小时候大院里的事:“那次和二胖、芳芳他们玩捉迷藏,到吃饭的时候还不回去,我妈在厨房窗户那儿喊我吃饭,看到外面水池那儿黑乎乎的,像是蹲着一个人,还以为是你又藏到我家院子里了,大声喊:‘小浩,出来!’哈,其实那是一把小椅子……”
走着,说着,天突然起风了。
“好冷啊!”于曼打了个哆嗦。
这时候该我挺身而出了,可我只穿了一件T恤。我看看她,调侃道:“我不能脱啊,脱了就成流氓了!”
她哈哈大笑。
我拍拍衣服上的口袋,说:“来,把手伸进来吧,这儿暖和!”
于曼的脸一下子红了,犹豫了一下,小声说:“不用了。”
我突然觉得很没劲,还没有哪个女人让我这么费过劲。
“那走吧,送你回家!”我悻悻地说。
一路上,我们再也没有说话。
快到家时,于曼突然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就想找一个人结婚?”
我“嗯”了一声。虽然我算不上什么好男人,但我不喜欢撒谎:“我觉得现在已经不是谈恋爱的年龄了。”
“是吗?”于曼低着头看着脚尖走路,仿佛是在自言自语:“我觉得不是。”
唐浩和于曼的最后一次约会就这样不欢而散。从此唐浩再也没有约过于曼。按照他以往的经验,对待女人,欲擒故纵是最好的方法,越是不睬她,她越是黏得紧。尽管对于曼这样一个女孩,唐浩并没有必“擒”的欲望,可于曼的无声无息还是让他稍稍有了一点挫败感。
不久,我的生日到了。在和一帮朋友疯狂派对之后,我意外地收到一份于曼寄来的礼物。之所以感到意外,是我根本就没有和她说过自己的生日。打开盒子,里面竟然是一个布娃娃!还有一封信。
当时我觉得很可笑,哪有给男人送布娃娃的啊?打开信,内容是这样的—
“唐浩:
生日快乐!还记得这个布娃娃吗?你一定又要笑我啰嗦了。可我还是想告诉你,这是小时候咱们在一起玩过家家时的‘孩子’。就把她送给你吧,我保存了很多年了。记得那天中午,我端着碗去你家串门,顺便给咱们的‘孩子’喂饭,你妈看着我笑,说:‘曼子长大嫁给我们小浩吧?’我害羞地说声‘不’,然后就跑走了。
没想到多年以后,我们真的有缘谈婚论嫁。我知道,我在你心里只不过是个还算合适的结婚对象而已。可我不这么认为,婚姻是恋爱的结果。如果是为了结婚而结婚,我做不到。从小时候到现在,我们之间有很多空当,我试图通过童年的回忆来唤起你对我的注意和兴趣,可是我失望了。
你不喜欢我,你甚至连小时候那么好玩儿的事都记不起来了,也就是说,你对我是从零开始。还是芳芳说得对——‘你以为人家暗恋你20多年?’可是,即便是从零开始,我感到,你对我也是不在乎的。也许我根本就不适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