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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中国历史的谎言与真相:罗马与长安-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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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击将陈名夏送上了不归路。1665年,当宁大学士死后,康熙腊肉为了表扬这个“杀手”的效忠,赐他谥号“文毅”。雍正年间,更是录用了他的曾孙,还赐给住房、银两。 
  这种告发,在大清的官吏们看来是投资小见效快的产业,一个双手沾满言论罪血迹的人,不仅自己死得具备哀荣,而且泽被子孙,当真是一本万利的买卖。有此典范,大清国的朝廷和知识分子能不日趋下流乎?卑鄙乎? 
  1655年,大清的铁幕已经基本将中土合围上了,尚有少数朝廷官员看不清言路已经封闭的趋势,跃跃然要做忠臣孝子,要对帝国的政治指手画脚一番,没料到碰了一鼻子灰,落了个流放荒凉,客死异乡的命运。 
  这一年有两位朝中要员撞到了专制皇权的枪口上。一位名叫季开生,字天中,江南泰兴人,顺治六年进士,在帝国的兵部出任给事中。 
  1655年,乾清宫建成,朝廷拨款派内监往江南采购陈设器皿,民间传言是去扬州买女子,季开生上疏极谏。顺治发话了:“太祖、太宗制度,宫中从无汉女。我奉皇太后慈训,岂敢妄行,即太平后尚且不为,何况今日?我虽不德,每思效法贤圣主,朝夕焦劳。若买女子入宫,成何如主耶?”因此责备季开生肆意诬蔑,沽名钓誉,下狱到刑部判处杖刑,经赎买免杖刑,流放尚阳堡,不久死在流放地。1660年,天旱,在老季死去多年后,皇帝下诏罪己,假惺惺地下指示道:“季开生建言,原是为我考虑,准其复官归葬,荫庇他一个儿子入监读书。”人死了,还能恢复官职,还能恢复名誉,还要玩平反的把戏,清帝国的戏演得真堂皇啊! 
  也是在1655年,曾经出任大清顺天府府丞的魏琯出任大理寺卿。八旗逃人初属兵部督捕,部议改归大理寺,魏琯上疏言其不便,乃设兵部督捕侍郎专管其事。又言:“逃人日益增多,因为投充者很多。本主私纵成习,听其他往,日久不还,都告发为逃人。逃人再怎么样,惩罚只是抽一百鞭子,而窝藏逃人的却要被处死,没收人口、财产给本主。这与叛逆罪没两样了,不符合法律公平的宗旨。” 
  皇帝把老魏的言论批发给朝中众要员讨论,把对窝藏者的处罚改为流放,免除没收财产和人口为奴的处罚。老魏又建言:窝逃的人如果死在监狱中,他的妻子儿女应免流徙,如果遇热审(热审也是明朝的一种审判制度,是在暑热季节到来之前,对在押的没有审判定罪的囚犯进行清理发落的制度。这种审判制度开始于明成祖永乐二年,即1404年。具体时间是每年小满之后的十多天开始,到农历6月底为止。这种会审制度分中央、地方几个级别分别进行。清朝时将热审制度也继承下来,继续在实践中执行),也应减罪一等。 
  老魏看不清清初残酷的形势,人道之心未死,同情之心未泯。帝国没有奴隶,吃什么?喝什么?帝国专制不恐怖,权柄谁能紧握? 
  顺治指责魏琯出卖君王的恩典,让王公大臣讨论魏琯要求放松刑罚的问题,讨论结果是:魏琯应当判处绞刑。几经周折,顺治把老魏撤职,结果,魏琯流徙辽阳,死在流放地。 
  对待另一位指出逃人法弊端的官员李裀,大清统治者也没有放过。 
  大清攻下中原土地后,八旗军队把俘获的百姓当做奴仆,对待他们凶残暴虐,因此逃亡的人很多。当时还有汉族地主带着奴仆一起投靠旗人的,这被称为“投允”,如果碰到主子暴虐,也一并逃走。逃人法自此起。顺治十一年(1655年),一名王姓大臣评议:匿逃人者给其主为奴,两邻流徙;捕得在途复逃,解子亦流徙。皇帝以其过严,命再议,仍如王大臣原议上。顺治十二年(1656年),李裀上疏极论其弊曰:“皇上为中国主,其视天下皆为一家。必别为之名曰‘东人’,又曰‘旧人’,已歧而二之矣。”李裀描述了这种悲惨的状况:“法愈峻,逃愈多。从逮捕到审问,道路驿骚,鸡犬不宁。其中很多是冤狱陷害,以及顺藤摸瓜式的牵连,以至于市场上镣铐都卖完了。饥民流离,妇女躅踯于郊原,老幼僵毙于沟壑。”由于李裀描写大清暴政的“七可痛”真实展示了百姓被奴役的凄惨场景,触到了大清朝廷的痛处,于是,李裀被流放到尚阳堡,一年后郁郁而死。 
  顺治皇帝 
  1660年,大清朝廷的言论罪再次吞噬了两个高官:刘正宗、张缙彦,这两个人都是从明朝投降过来的官员,后者还出任过明朝的兵部尚书。有人告发张缙彦为刘正宗的诗集所作的序文中有“将明之才”一词,词意诡异,不能明白,同时御史萧震告发张缙彦编剧《无声戏》,张自称“不死英雄”,迷惑人心,伤风败俗。对刘的最后处罚为:罢官,家产一半被没收,人入旗,不许回乡。对张的处罚是没收全部家产,流放宁古塔。不久张缙彦死于流放地。 
  这些悲惨而残忍的案例,仅仅是大清帝国践踏人权的冰山一角。据李兴盛先生统计,单单清代的东北流人,总数就在150万以上。诗人丁介吟唱道:“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 
  这是大明王朝无法寻找出自我更新的体制,无法做到畅通言路的报应,这是中原部族王权暴政的报应……而这些报应却要由老幼妇孺来承担。这也是大清王朝的阴毒——对一切可能产生威胁的苗头的扼杀,对这个国家民气、骨骼的摧残。150万流人,这种恐怖专制产生的心理冲击波,产生的奴性能量,我们不难想象。 
  1663年农历5月26日,在江南人文荟萃的杭州城,大清王朝的杀手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血泪飞溅,人间天堂沦为人间地狱,“未见花开西湖侧,但闻啼哭满天地,新鬼冤烦旧鬼哭,奴族坟头多少血!”“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包括妇女儿童受牵连被流放到荒凉的边地,可以想见她们悲惨凄苦的命运。学者吴炎、潘柽章均死于此狱。作为吴炎、潘柽章朋友的顾炎武满腔悲愤,在旅程中遥祭亡友。他在诗中写道:“一代文章亡左马,千秋仁义在吴潘”。后来他又在《书吴潘二子事》一文中,详细记述了庄家《明史》案的始末,对吴、潘二人的史才和德行高度评价,特别颂扬了他们在刑讯时的大义凛然、威武不屈。 
  这个《明史》案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个被征服民族的悲剧,故事的主人公被无耻的同胞叛卖,与《宾虚》中的犹太人不肯出卖自己同胞的行为正好形成鲜明对比。但是这在血雨中顽强抗争的义人的故事,大清王朝的著作将之全部淡化,只有拂去历史迷雾才能发现真相。 
  时至今日,网络上有人在为康熙腊肉辩护时称,明史案时,康熙腊肉年纪尚幼,不能对该罪行负责。多么好的辩护者啊,不敢否认腊肉们手上有血,只好推到鳌拜这个替罪羊身上。 
  那么我就继续举出康熙腊肉手上的鲜血,来证明大清的罪恶。 
  “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入金徽”。你能想象,这样的好诗是出自一个前明官员的笔下吗?你能想象,他的作品在当时几乎尽数被焚毁吗? 
  黄培,山东即墨人。黄家世代为大明帝国的官员,黄培16岁时荫袭锦衣卫指挥佥事。 
  清兵南下,在家居闲的黄培的叔父——黄宗昌组织民众守城抗击,成为反清英雄,后忧愤成疾而亡。这都给黄培以极大的影响。 
  黄培隐居乡间,在被征服时代的恐怖中,这位特立独行的人不惧剃发令,依然蓄发宽袍,这不是明摆着向大清强权叫板吗?黄培还受客居即墨的诗人宋继澄父子影响,原来闭门谢客的他开始参与宋所组织的诗社的活动,借诗明志。 
  1662年,黄培把27年来所作280余首诗编成《含章馆诗集》,刻刊传世,赠与亲友,他实则是以笔为刀,抒发心中郁郁怨愤。据说他在崂山以大石建室居住,题为“丈石斋”,以示坚贞。 
  在一个征服的时代里,风云变化,确实是考验一个人的人格,考验一个民族的族格的时候。 
  1667年,有人把黄培告到官府。告黄培的人是他家的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同时纠集小人从《含章馆诗集》中断章取义地摘抄了若干句子,指控黄培要反清复明。因此,酿成一桩颇大的案子。 
  黄培等人的复明反清的“罪状”一共被诬告了十条之多。很快,大清朝廷下旨从严审讯,包括刻工、装订者在内的217人被牵进此案。 
  顾炎武 
  1669年,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营救才得以出狱。 
  1670年,该案结案,历时一年零三个月的黄培文字狱案以定黄培隐叛诽谤之罪而告终。四月初一,黄培在进南受绞刑。死后葬于即墨水清沟。大清朝廷和玄烨腊肉腊肉手上沾满了多少无辜者的鲜血! 
  如果说《明史》案的时候康熙腊肉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按脱罪洗血妙法可以往鳌拜等人身上推,1670年,康熙腊肉有认知能力、行为能力吗?能负责吗? 
  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使用了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腊肉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16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15岁以下男子,发给大清功臣家做奴仆。其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康熙腊肉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都流放黑龙江,提供资料的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 
   


中国历史的谎言与真相:罗马与长安 江湖夜雨鬼吹灯,雍正王朝鬼吹箫 
  网络小说《鬼吹灯》中有段故事:一个盗墓高手为了攫取一个唐代大墓中的宝贝,为掩人耳目,居然盖了一座庙,在庙里掘了一条地道通向墓穴。 
  这位盗墓贼(摸金校尉)的手法可谓高明。其实天下的小偷大盗都有一套障人耳目的手法。小偷可以散布混乱转移视线,盗国者可以散布谎言,混淆视听,愚弄百姓。 
  盗墓贼用的障眼法其实是一种“鬼吹灯”,而窃国大盗们的障眼法,我称之为“鬼吹牛、鬼吹箫”。 
  1728年,雍正腊肉面对曾静等人的反清思想,成立了以杭奕禄为组长的专案小组。在审讯和策反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后,命杭奕禄带领一干人马到江宁、苏州、杭州等地宣讲,宣讲的内容肯定是曾静等人涕泪交流的悔过和号召人们把忠于大清当做第一天职的言论……可以想象,其攻心和洗脑的效果还是很不错的。(以上据《清史稿》第二卷) 
  18世纪20年代;大清王朝的权力危机稍稍缓解,对内的思想清洗和舆论紧控是必然的。在雍正时代“鬼吹牛、鬼吹箫”的闹剧中,涌现了多少帝国的“思想模范”,涌现了多少紧跟朝廷的“忠臣孝子”,为他们做点记录和分析,也是很有趣的事情。 
  沈近思,在这场思想铁壁合围和洗脑闹剧中,跟进最紧,效忠最力,应该在大清帮凶名录中有一席之地。1726年,沈近思出任江南乡试考官。按照惯例把《乡试录》进呈,雍正嘉奖沈近思命题正大,策问发挥性理,下令表扬他。当时正是侍郎查嗣庭、举人汪景祺以诽谤获罪,停浙江人乡会试。沈近思上奏说:“浙江省乃有如嗣庭、景祺者,越水增羞,吴山蒙耻!”因此献计献策,罗列了一些条列整饬风俗,约束士子,总共十条。雍正说:“浙江省有近思,不为习俗所移,足为越水、吴山洗其羞耻!”雍正认为沈近思的建议周详,下发巡抚李卫、观风整俗使王国栋,按照老沈的办法施行。 
  在大清的权力场上,沈近思如蚁附膻,揣摩上意可谓到位。查嗣庭和汪景祺的文字狱案本来就是大清专制恐怖的一部分,是大清朝廷残酷迫害汉族知识分子阴谋的一部分。如果说汪景祺案还有权力斗争牺牲品的痕迹,那么查嗣庭案完全是捕风捉影,望文生义,通过这种恐怖镇压的手段,打压汉族知识分子的自尊,确立大清王权的无上权威。 
  究竟是谁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站在文明的高度,站在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高度,站在尊严和独立人格的高度,沈近思才是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的人。这个大清走卒不仅对受难者落井下石,在人格的污水沟摸爬滚打,捞取大清腊肉赏赐的残羹冷炙;而且提出了十条禁锢思想和言论的建议,成为迫害思想的急先锋,成为雍正的文化打手,与李卫等人一道构成了铁壁合围坚实的屏障。 
  18世纪20年代,大清在钳制言论自由、禁锢思想自由上做了很多工作,其中在制度建设上的创举,就是“观风整俗使”这一官职的增设。说白了,就是一个阉割思想和文化、阉割独立人格和尊严的岗位和差事。大清的官位设置体现了极权体制的随意性和伸缩性,因为要监视思想,所以思想警察、思想太监、思想监督特派员的职位粉墨登场。 
  都有哪些大清走卒出任过“观风整俗使”?有煌煌史册为证。在他们的史册中都是作为功名记录的,我凌沧洲却要把他们钉上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耻辱柱。他们是:沈近思、王国栋、蔡仕舢、刘师恕、焦祈年、李徽、许容等,在这些人中,王国栋曾作为湖南巡抚,参与过曾静案的审理,当然按《清史稿》的记载,由于王国栋审讯时只听供述,没有穷追,同时茶陵百姓陈蒂西传播流言,王国栋没查出什么来。可能由于追查不力,有违腊肉的心狠手辣,王国栋一度被免职,并召回北京。 
  不是哪个省都能设立“观风整俗使”的,有些南方省份因为百姓的不服从,使腊肉更加憎恶,用各种方法来羞辱其官员和被征服者。广西学政卫昌绩和御史陈宏谋都提出过要在广西设立“观风整俗使”,而遭到乾隆腊肉的训斥:“广西那地方本来考中进士做官的人就少,竟然已经有像谢世济、陆生楠等狂悖之徒,风俗的恶劣可见一斑。你们不能正本清源,做好表率,反而指望让负责教化的官员来移风易俗,这是舍本逐末。”有时,想为帝国的文化铁壁合围出谋划策,也可能弄一个满头灰。帝国需要的是这种恐怖,唯有让官吏们生活在胆战心惊中,帝国皇权才可能威严无比,这也是朝廷大小狗官们做官的一个心法。在大清重臣的传记中,经常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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