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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今古传奇·武侠版-2007年6期-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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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她丈夫的男人。 
  “小乔,你会不会觉得很遗憾?” 
  “不会啊,所谓的婚礼,只要有真心携手过下半生的男女、真心祝福他们的宾客,这样不就够了吗?外在形式并不重要,而且我不太喜欢连自己的婚礼都要被一堆人注目。” 
  一件精工剪裁、设计典雅的结婚礼服,赶在小乔与公瑾将要行礼之前送到。公瑾瞪着那件黑纱礼服发愣,过去他从来不知道,在吉利的喜宴上,有哪家姑娘会穿着全黑的装束上礼堂,就连首饰珠宝都是黑玉、黑珍珠。诡异的装束,公瑾甚至以为是某种诅咒,但新娘却又惊又喜地捧起婚纱,珍而重之地轻轻摩挲,像是收到了无价之宝。 
  “这是师父家人为她准备的嫁妆。以前我小时候,她常常打开这些嫁妆看,一看就是整个晚上。这个黑珍珠戒指,我向她讨过好多次,她都不肯给我,可是……现在她……”看见小乔感动流泪的样子,公瑾觉得自己不必多问,这确实是一件非同小可的珍贵礼物。 
  来自大雪山的快递,把一件崭新的白色礼服送给公瑾。公瑾觉得很不可思议,但他无法否认,那袭仿元帅礼服的全套装束,和小乔的礼服相衬,一黑一白,站在礼堂前的样子确实非常好看。 
  当公瑾站在礼堂前,看着小乔翩然现身,他突然感到一种惊艳。深黑色的蕾丝婚纱,衬托出新娘的冰肌玉肤,低垂领口下的小巧酥胸,若隐若现,白皙得像是初降新雪;上衣的右肩,有条黑色的蕾丝饰带,斜斜划过胸前,垂到不盈一握的纤腰,然后沿着开叉的黑纱篷裙,往两旁衩开;分衩的纱裙里,是一件及膝的黑色半长裤,紧紧裹住小而圆挺的臀部、修长玉立的双腿,让小乔显得比实际身长高挑。公瑾不知道自己呆了多久,一直到小乔捧着花束,来到他身边,轻轻推了一把后,他才真正地清醒过来,在人们的指引下,与小乔行礼完婚。 
  整个过程,公瑾都很安静,他立誓要尽到自己的责任,绝对不让身旁的这个女孩儿受到伤害。小乔从他异常僵硬的动作中,察觉到了他的心情,不觉莞尔,这个一直守着自己的男人,不像是一般少女梦想中的完美丈夫,倒很像是一头使命感强烈的猎犬。 
  两人很顺利地完婚,没有任何人来打扰这场婚礼的进行。这对夫妇不至于迟钝到对此一无所知,所以,尽管没有在宾客群中看到熟悉面孔,他们仍是觉得自己仿佛被一众亲朋长辈所围绕,在无声的祝福中缔结终身。 
  连番贺礼,在两人完成婚礼后,仍是不住送来。保证耐用又耐摔的瓷器碗盘、保证最短时间内厨艺上手的手抄笔记、保证婚姻幸福和谐的性感睡衣…… 当小乔打开盒子,看见那几乎每寸布料都有镂空的性感睡袍,她觉得自己的脸从来没有那么红过。 
  礼物并不是只有新娘的份儿,公瑾也同样收到了莫名其妙的贺礼,其中最为诡异奇特的,就是一份明显来自武炼的礼物,一百二十打用某种生物胎膜所制成的薄套,旁边还附有说明书,保证如果照着方法来,新婚夫妻绝对不会被意外的孩子给打扰。送礼的一方为了表示思虑周到,除了这项礼物之外,也另外送了一瓶药膏,说明书上解释这罐药膏接受过巫医的祝福与调配,在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时候,绝对保证一举得子。左手拿着薄膜,右手拿着药膏,公瑾只觉得自己一生从未如此尴尬过,脑上简直要喷出滚烫的蒸气,窘得说不出话来。然而,就小乔的眼光来看,公瑾这时候的表情简直是目露凶光。 
  洞房春暖,良宵千金,在这天晚上,他们相互拥有了彼此,尽管他们仍不知道未来何去何从,但是交缠握在一起的双手,却给了他们两人信心,无论将要面对的东西是什么,他们都要携手走下去。 
  当这一夜到了尽头,公瑾拥着小乔,感受着新婚妻子的体温,心里洋溢着一股莫名的感动与温暖,那是他出生至今所不曾拥有的东西,正当他想要正经地对妻子说几句话,门外传来异响,最后一批贺礼抢在天明之前送来。 
  在一个信封里头,放着两张招待券,两张都是以黄金打造,银线穿字,端的是名贵非凡,至于招待券的内容却平实无奇,只是两张很普通的温泉招待券而已。信封上没写名字,但从信封上浅浅的“世界征服”四字印记,小乔和公瑾都明白这是什么人送来的礼物。 
  “白军皇也送东西来,这两张招待券不知道弄什么玄虚。” 
  “你别多心嘛……” 
  “小乔,你觉得这个地方会不会离我们很近?” 
  “确实很近,但是这方圆百里内,没有温泉啊。” 
  小乔的记忆没有错,乌鲁木齐的方圆百里之内,别说没有温泉,连火山都没有半座。会形成温泉的几个条件,这里一项都不符合,招待券上所说的位置,应该只是荒山密林,没可能出现其他东西。 
  但白字世家是一个专门将不可能化为可能的恶势力,所以当他们站在那一池池新开辟出的豪华温泉之前,看着袅袅蒸气往上窜冒,心里其实没有多少讶异,反而觉得是“啊,他们果然干了”。 
  大理石铺的台阶,整块大白玉凿刻出来的池底,周围用鹅卵石、彩色水晶、翡翠点缀,碎拼出一幅又一幅的美丽图案,或是历史诗歌,或是神怪故事,都有文雅典故,看在公瑾与小乔的眼中,这每一座温泉池子都是无上瑰宝。 
  温泉池子不止一座,而每一个池子的水温都有不同,有烫有温,还有冰凉得让人发冻的冷泉;除此之外,有些池子飘坠着不同花瓣,花香在热水中蒸出浓郁芬芳;有些池子飘散着酒香,也有少数的一两座飘散着药草气味。 
  “哗啦”一声,在公瑾从思索中清醒过来时,小乔已经跃身进入一座飘着玫瑰花瓣的温泉中,只穿着贴身亵衣的少女胴体,在池水中载浮载沉,掀起阵阵波涛,像是一尾轻盈灵活的美人鱼,穿梭在碧波春水之间。公瑾看着这一幕,心中洋溢着满满的幸福,妻子充满生命力的活跃美感,还有那抛开烦扰的悦耳笑声,总是让他感觉活着真好。 
  “瑜兄!我刚刚有了一个想法喔。”小乔从温泉池里探出头来,乌黑细致的长发,黏披在光滑的裸背上。 
  “我总觉得,不管我们计划什么,事情好像总是会有误算,变成我们预期以外的样子。既然如此,要不要这一次我们玩得大一点儿,看看结果到底会变成什么样?” 
  公瑾并没有反对。此时此刻,他会答应妻子的一切要求。 
   
  对于许多人而言,位于艾尔铁诺西北荒山中的乌鲁木齐,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地方。以前那里本是出了名的荒芜之所,可是,当人们在两年半之后,再次来到这座小镇,第一个动作肯定是先揉揉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所见到的东西。 
  从崭新的马车驿站走出,在整洁干净的宽敞大道两旁,遍植着高大的松柏,向初临此镇的人们摇曳致意,用青翠绿意洗涤旅人的心灵尘埃;红砖铺在人来人往的行道上,两边则是各式各样的商店与餐馆,在贩售着多样商品的同时,也为造访此地的商旅提供各国美食。 
  烤鹿肉的香气、咖哩羊脑的独特辛辣、烧牛肉肠串的气息,在乌鲁木齐的正午街道上蔓延着。不同口味与料理的餐馆,还提供种种私酿的美酒,配合着本身的料理,让每个经过的行人垂涎三尺,连胃袋都紧缩起来。 
  不只是餐馆如此多样,街上的商店里也琳琅满目。以皮草商和酒商为主,乌鲁木齐贩卖着最丰美鲜亮的上好皮草,还有浓郁醉人的葡萄美酒,这两项商品远近驰名,让成团成群的商人远从千里之外赶来采购,一转手可卖个大价钱。走过镇上的书院、钱庄、衙门、庙宇、美术馆,这些足以代表此地文明与繁华的象征,令曾到过乌鲁木齐的人同感惊讶,不明白为何那个荒凉小镇会有如此变化。 
  这个问题很容易就得到答案,餐馆里的跑堂、书院里的学生、钱庄里的掌柜,乃至这个都市里的每个人,都很乐意告诉新来旅客,乌鲁木齐的九成九土地都属于一对周姓夫妇。他们夫妻两人住在镇外半里的温泉,在那里经营一家西北最高品质的旅馆。 
  “真是想象不到,公瑾大人竟然……不过,看来我没有来错了。”一名新抵达乌鲁木齐的旅人,在问明周氏夫妇的旅店位置后,很是感慨地点点头,跟着就消失在人群当中。 
   
  第十章 物是人非 
   
  红月高挂,深黑的夜幕如同一个深不见底的黑色深渊,仿佛把世上一切的生机和快乐都吞噬了一般。 
  不再压制的颤抖声音在一处隔绝了的结界中响起:“这么完美而且妥善的策略,纵然是陛下驾前那些素来不给我好脸色看的红人,也不得不给予高评价了,而胤禛陛下也一定会赏识我的才能,重用我的。” 
  那人凝视着立体影像中的情景,那是一处阴森的山岭,并没有什么特异之处。一阵狂笑声响起:“我魔族这一大功业,就快要成功了。” 
  红月从黑云背后露出一线血光,如同一个残忍的微笑,那诡异的光芒,照射在写着“宿老堂”这三个字的牌匾上。 
   
  艾尔铁诺历四二二年七月艾尔铁诺乌鲁木齐 
  在这座新兴都市的外围,一片烟波浩荡的水云热气之间,矗立着一座名为“玫瑰红”的庄园旅馆。前庭是辽阔的玫瑰花园,在数百坪碧绿的草坪上,栽种着盛放的玫瑰,朵朵艳红如火,散发着馥郁的浓香,让人们还没走近,就会先被玫瑰的芬芳所吸引。 
  在艳红的玫瑰园之后,是一栋精巧典雅的红瓦大宅,四层楼高的雪白窗墙,在数百个窗台上都栽种了锦簇鲜花,五颜六色,万紫千红,像是倾泻着这间旅店的旺盛生命力,为每个到访的旅客注入活力。 
  玫瑰红的厅堂之中,悬挂着从各地搜集过来的艺术品与书画,尽管各式各样的艺术雕刻,看得人神驰目眩,但真正令观赏者啧啧称奇的,还是壁梁上悬挂的那些书画。 
  玫瑰红到底有什么后台,普通人不得而知,但这间旅店的不成文规矩,无论有什么纷争与仇怨,在玫瑰红之内都得放下。旅店里头也没有保安人员。如果要说有什么特别引人注目的焦点,那就是坐在柜台、穿着一套整齐白色制服的俊美男子。金色的长发,很随意地梳绑在脑后,面上的金框眼镜增添了几许斯文,配上和气的微笑,冲淡了原本的冰冷感觉,可是那种沉稳、成熟的男性魅力,却让每个旅客都忍不住多看两眼,尤其是女性客人。 
  “即使不当将军,瑜兄还是可以当一个很成功的掌柜喔,不用卖温泉,你只要坐在那里笑,我们的客人就源源不绝了。”妻子的调侃中没有妒意,这点让公瑾很安心,因为他绝对受不了那种小肚鸡肠的肤浅女性,然而,妻子对自己的占有欲过低,却又常常令公瑾有种莫名忧虑,这实在是一件啼笑皆非的窘事。 
  假使让小乔坐柜台,或许对男性客人也有类似的吸引作用,不过公瑾决不会这么提议,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接受不了这种场面。 
  “今年夏天干燥酷热,葡萄的收成不错,该有个好价钱;前庭南边的草坪有部分枯黄,该请人来处理施肥;还有馆内的那些白蚁,如果不尽早施药驱除、补上空洞,会很麻烦。把这些计算进去,这个月要增添的成本是……”坐在柜台后头,公瑾逐项核对账本上的数字,脑里也进行许多盘算,这就是他逐渐习惯的新生活。 
 从掌管千军万马,到安于平淡营生,中间有不少的落差,但公瑾却甘之如饴,非常适应。以他自己的心情而言,虽然不讨厌,却也不能说是喜欢这种生活,然而只要与小乔在一起,不管是作些什么,他都能感受到一种满足的快乐。 
  这样的平淡没什么不好,自己与妻子从无到有,已经取得了一番小小成就,并且有了可以规划的未来,如果照着这轨迹走下去,往后的每一天,都是在这种幸福中度过,不问家国大业、不问天下兴衰,只是在俗世一隅中恬淡度日,与所爱的人相守,这样没什么不满足的。 
  “真的吗?你真的愿意过这种日子?这种生活真的是你该过的吗?你明明知道,你可以拥有得更多……”偶尔,当忙碌的生活出现空当,当一阵凉风拂过,公瑾会听见自己心里的某种欲望,化作轻声细语,在耳边叹息似的响起。每当这个声音出现,他都是用那些相同的话来告诉自己,让自己在微微一笑后,继续投入目前的工作。 
  不过,当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踏进大门,公瑾突然有种感觉,那个声音这次不只是耳语,是以更实际的形象出现在自己面前。 
  “公……团长大人……” 
  “许久不见了,蒋忠。” 
  蒋忠努力装出微笑,欲言又止。蒋忠的异状,公瑾自然看得出来。这名忠心部属并没有到怀念往事的年纪,会千里迢迢跑到乌鲁木齐来,肯定是有所为而来。 
  “公瑾大人与小乔盟主离开之后,胭凝小姐……” 
  胭凝成为联军统帅后,为了要凝聚这支风雨飘摇的联军,立刻开始清除异己,务求所有留下来的成员都血统纯正,每一个都是正宗的鬼夷人。凡是提出异议,意图妨碍这个正确目标的不良分子,全都被打上通敌的标签,遭到军法整肃。“只要是鬼夷人出身,说什么都是对的。只要没有鬼夷人血统,作什么都是错的。” 
  总之,这项整肃获得了高度的成功,但是在整肃完成之后,元气大伤的联军再也无力维持之前声势,加上小乔离去后,白字世家顺势撤去所有援助,联军无法再以军队形式攻城略地,维持占领区的防御,所以胭凝一声令下,放弃目前所占领的八成城池,把剩余的士兵组成机动队伍,以掠夺的形式供应补给。 
  曾经一度拥有百万追随者的叛军,如今只剩下十万不到。尽管数字上处于不利,但战斗时的狂热却超越之前百倍,而在掠夺、屠城的禁令被打破后,鬼夷之祸成了大陆上最恐怖的梦魇。 
  赤发魔女陶胭凝的名字,令每一个艾尔铁诺人闻名色变。十万人的精锐骑兵,在她率领下,像是突如其来的蝗虫群,每到一处便轻易破坏城池,吸食尽那里所有的粮食与资源,在烧杀掠劫结束后,依地理位置进行毁灭性的屠城。 
  这样狂暴的战术,理论上应该无法持久,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把凶戾之火在两年半的时间里越烧越烈,连连败尽所有敌人,并且在半个月前进逼中都,成就过去鬼夷人战绩的光荣顶点。 
  在小乔离去后,鬼夷人进行组织整肃之前,部分洁身自爱的才智之士已经悄然隐退,其中有些人选择与公瑾类似的避世之路,但也有些人仍坚持小乔的那个理想,聚合形成组织,在一些小地方尝试阻止叛军的暴行。蒋忠就加入了这样的组织,而在十天之前,他们终于打探到了公瑾与小乔的下落,便由蒋忠负责赶来,希望能劝公瑾出山,阻止即将上演于中都城的杀戮惨剧。 
  蒋忠接着说出的一件事,让公瑾大为诧异。中都城的城墙厚重,城内准备充足,叛军难以正攻而下,但胭凝指示叛军在城外挖掘,似乎要掘出什么深藏在附近玉龙山上的地龙,借助能源爆炸,不但可以轻易毁去中都,还会影响艾尔铁诺的整个中心部位。 
  消息带到,蒋忠遵守自己的承诺,在把自己所知的一切交代完毕后,立刻离开,半刻都不作停留。 
  赤发魔女,人们这么称呼你啊?胭凝,这些年,你在想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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