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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漂洋日记-第7章

小说: 漂洋日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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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我听见皮靴与路面敲击的声音。除此之外,我还闻到一股淡淡的古龙水的味道。    
      我想一定有支手枪正指向我的后脑,背后不禁升起一丝寒意。    
      那警官命令我慢慢从地上站起来,但必须始终把手放在脑后。我简直惶恐到了极点,起身的动作笨拙不堪。    
      我终于见到那警官了。    
      他的面貌同音色一样年轻。他个头不高,身体很结实但丝毫也不显臃肿。他的嘴唇紧紧抿着,手里果然握着一支枪,始终指向我。    
      他没有戴帽子,一头短发散乱地反射着月光。他一身黑色的警服在夜幕里很有隐蔽的效果,只是腰间宽阔的皮带上有些金属样的东西和左胸上佩戴的徽章在月光下闪烁着。    
      他腿上的警裤紧绷着,在小腹下方隐约勒出几条横纹,他迈动腿的时候,那几条纹路上下涌动着,有些象月光下荡漾在湖面的波纹了。    
      他拧亮另一只手中握的电筒。    
      手电的光芒很刺眼,我微闭起眼睛,双手仍老实地放在脑后。    
      我只穿了一件不很肥的衬衫,和一条贴身的牛仔裤。我想,他应该不难看出我身上并没有隐藏任何武器。    
      他于是熄灭了手电,他原本紧张的目光也变得松弛了,不过,他的手枪却仍旧指向我。    
      我只好继续把双手背在脑后。    
      他绕到我背后。他的手开始在我身上摸索。    
      他的动作很仔细,一只手从肩头开始,经过腰,从大腿一直滑到脚踝。他并没有如何用力,手掌却始终紧贴着我的牛仔裤。我似乎感觉到那掌心的温热了。    
      空气中已经弥漫了古龙水的味道。    
      他终于开始对我发问。他问我为什么这么晚独自在马路上行走。    
      我告诉他我只不过正在回家的路上。我是密大的学生,我没有汽车。    
      我回答得很是惶恐。所以难免会词不达意。不过他似乎听懂了我的解释。 他轻轻拍拍我的肩膀,伸手指指前面的警车,随即告诉我他可以送我回家。    
      我不知道这是建议还是命令。我只有点头表示同意。    
      车里还坐着另外一位警官,看上去至少有四五十岁了,头秃了不少,身材很臃肿。    
      胖警官告诉我,在美国很少有人会在深夜独自在公路上行走。所以难免会觉得我可疑。他还奉劝我以后不要这样,因为这是非常不安全的。那年轻的警官再也没有和我说什么。然而后视镜里,我却看到他的目光,在黑暗中闪烁。    
      汽车毕竟远快过步行,也就是不到五分钟的样子,警车已经停在我住处门前。    
      十分钟后,我已倒在地下室自己的床上。我原本以为,以我此时的疲惫,应该立刻就会睡着了。我却没料到,这一夜我无法入眠。    
      那盘具有催眠效果的录音带自从搬了家就再也找不到了。    
      也许是天热的缘故。我心里总萦绕着一鼓躁动。    
      我的双腿微微感到酥麻,特别是被那年轻警官触摸过的地方。    
      我于是跳进浴缸,拧开水龙头。冰凉的水从莲蓬头里喷射出来。我连着打了几个寒颤。我想大叫,最终还是忍住了。    
      我擦干身体,躺回床上。思绪仿佛是一片落叶,随着风没有目的地飘荡。    
      如果我果真是罪犯,那年轻的警察,会不会偷偷把我放掉呢?    
      我为我的愚昧而羞愧。我并非澜,我也不曾遇到辉。    
      在这遥远的异乡,我又如何能够遇到辉呢?    
    


第一部漂洋日记(9)

     阿文真的开始教我开车了。    
      刚听他这么说的时候,我丝毫没有当真。可第二天他便找上我,一脸正经地要收我为徒。    
      我练习开车的时间定在每天晚上。他从中国楼下班以后,开车到STEVE的实验室把我接走。    
      实验室的工作其实丝毫也不辛苦,绝对不需要做到晚上十点。但那里有一台基本上由我支配的电脑。 而晚上Steve很少留在实验室自习。也许他根本不需要经常自习。将要毕业的博士生只需完成论文,不需修课。我了解他的实验进度,还没到可以开始着手撰写论文的地步,所以离开了这间实验室,他似乎就应该无事可做了。    
      或者说,他就有时间做他真正想做的事情了。每天下午五点,他准时离开这些庞大笨拙的金属支架时,总一丝不苟地梳理他柔软的宗发,仿佛去赴约会般,似乎一天的生活,从此刻才刚刚开始。    
      所以每到夜晚,这间实验室就被我独自占领了。在这间不太大并且有些凌乱的房间里,我自由自在。这里远胜过公共机房或自习教室,因为在那些地方,我不能大声喧哗,也不愿别人大声喧哗。在这里我不用顾忌这些。    
      我在这里自习,完成各个科目的作业,使用电脑编辑实验报告。任务完成以后,如果时间还富裕,我有时也会上上网。当时我能够找到的中文网站不多。我时常猜测,我在中国的同学们何时才会开始使用电子邮件呢? 也许他们已经开始使用了,我只是不知道而已。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已和他们失去了联络。    
      记得在清华上过两门与电脑有关的课程,第一门叫做《计算机文化》,主要是在主楼后厅的地下计算机房,用486的机器练习打字;而第二门课是《FORTRAN77》,正二八经的编程课,也不过是用几台貌似中华学习机的屏幕联接成的最原始的UNIX系统来完成。而密西根的工学院里,公共机房却是随处可见的,机房里制备的都是高速的PC机,操作系统也是最新的Win95。还有一些机房里是一色的SUN工作台,20寸的大显示屏,地地道道的UNIX系统。而除了机房以外,在每间办公室,每个图书馆,甚至在学生宿舍的活动室里,都安装着连接着互联网的电脑。 仔细想来,离开清华不到半年,半年不至于有什么翻天覆地的改变,照此说来,清华的电脑设备是无论如何不能和这里相提并论了。    
      然而,每当听到“大学”二字,我脑海里呈现的,仍是那方方正正带着围墙的校园,那晚间灯火通明的宿舍楼,还有三教四教门前密密麻麻排列着的自行车。 这密大工学院厚实的实验楼,极缺少窗户的墙壁,走廊里洁净反光的地板,还有那些随处可见的电脑,却无论如何都无法给我学校的感觉,反倒象是一个公司,很发达很先进的公司,我们都是公司的员工,表面上衣冠楚楚,实际上不过是为了生存在挣扎罢了。    
      阿文总是带我到校园里一个很大却很偏僻的停车场练习开车。这个停车场和教学区相距甚远,白天有校车往返其间,多半是学校的员工在使用,所以过了下班时间就变得特别空旷。    
      停车场坐落在校园的最东侧,我和阿文把它称作“东大停车场”,后来简称“东大”。    
      我告诉阿文,清华也有一个“东大”,但不是停车场,而是运动场。    
      阿文笑着说“东大”一定是我在“清大”最留恋的地方吧。    
      我疑惑地扬起眉头。    
      他解释说,他最留恋大学母校的运动场,只有在那里,他才最愉快,最尽兴,丝毫没有压力。他说他最热衷的体育运动是足球。    
      我突然想起我并不知道阿文的母校是哪所学校。甚至不知道它在台湾还是在美国。    
      我不好意思问。我担心他曾经告诉过我,我却未曾留意。我的记忆一向是不可靠的。    
      我开始搜索自己对大学操场的印象。这个印象对我丝毫也不友好。我不经常从事体育运动,尤其是类似足球或篮球一类的剧烈运动。没有哪个操场上记录过我的骄傲。    
      可此时,我果真有些留恋清华的“东大”了。    
      我和伟曾经在晚自习的间歇在那里散步。仅一次而已。我们评论着夜色里练习长跑的身影。有个身影的姿势尤其怪异,我们特意等在跑道边,那人近了,才看出他原来在练习竞走。    
      年迈的丰田车在我的控制下摇摇摆摆地围着“东大”兜着圈子。车子拐弯时夸张地扭动,我不由得想起那练习竞走的人在夜幕下怪异的身影。原来开车这件事远比看上去复杂。    
      “东大”停车场的路灯其实并不昏暗。只是架得过高了,总给人飘忽不定的感觉。而这感觉更被四周的寂静和漆黑加强了,“东大”毕竟偏僻了些,周围是茂密的灌木林,从这里看不到校园的灯光。    
      路灯透过车窗,照耀在阿文奶白色的衬衫上,竟反射出些许幽蓝色的光芒。    
      天气很热,他把领结和马甲脱掉了。    
      后来,连衬衫也穿不住了。他所有的T恤似乎都有些嫌小了,紧紧蹦在身上。 从他身上饱满的肌肉可以看出,他从小到大的确没少参加体育锻炼。    
      他腿上的黑色西裤似乎有些过于合体,腰和大腿处都紧贴着皮肤,使我想起那深夜里为我搜身的年轻警官来。    
      车里弥漫着中国楼的味道。这是与古龙水完全不同的一种“香”。然而很奇妙的,在某些时候,某些场合,它却能起到与古龙水类似的作用,同样撩拨起人的欲望来。    
      也许是食欲也说不准。我已经很久没吃过中国楼的大锅饭了。    
      阿文并非一位严师。我自然不是高徒。我想我是有足够的理由为路试而紧张的,日期越近,心情就越是紧张。    
      其实美国各个州的路试规则是不同的,而密西根州的规定绝不能算是严格——在州政府办事处秘书的监督下,在居民区里绕些个圈子,在马路边停一停车,再到限速稍微高些的Local(本地公路)上跑跑就算完事,连高速公路都是无需上的。 我曾听说过有的州考试规则极其繁琐,要考倒车,平行停车,高速公路自然也少不了。然而更令我紧张的,是听说不久密西根州也会实施类似的制度。以我的实力,最好抓紧时机,赶在修改规则前考到驾照。    
      路试的那天我格外谨慎。而我的考官却似乎特别的意兴阑珊,她打着哈欠让我在居民区里兜了一个小圈,随即叫我把车开回州办事处。    
      我本以为自己犯了什么严重的错误,以至于令考官为自己的生命担心,而提前把考试结束了。    
      但我的确严格地在每一个STOP SIGN(停车牌 )前把车停稳,不曾逾越白线半尺。而且,我始终把时速保持在二十到二十五英里之间。 我们一直在居民区里兜圈,我根本没有机会开限速更高的路线。想到这里,我愈发的沮丧。    
      可她却若无其事地告诉我,路试顺利地通过了。    
      我想我是幸运的。我着实惊喜万分。    
      我路试的时候,阿文等在州办事处。他看到我们这么快回来,脸上的表情仿佛已经在安慰我了。我迫不及待地向他汇报了好消息。他看上去简直比我还高兴。他问我感想如何,我告诉他我为我们仍旧是朋友而开心。    
      他惊异地扬起眉,我连忙解释说听别人讲很多夫妻都是在教学开车的过程中关系恶化的。而我们却自始至终都很开心。    
      我深知自始至终都开心的原因—— 阿文并不想做一位严师。他从未责备过我。我很有自知之明,我在学车时的愚笨绝不亚于任何人。我曾两次把油门当作刹车。幸运的是不曾造成任何恶劣的后果。    
      听到我的解释,他两腮微红。    
      我并非有意把我和他比作夫妻。这个解释脱口而出,丝毫没有经过大脑。我连忙牵强的哈哈大笑。听上去一定尴尬极了。    
      我们离开车管所,到附近的一家麦当劳吃午餐。    
      我很少在馆子里吃饭,快餐店也一样。但今天例外,因为我们需要庆祝一下。 庆祝我这个笨学生居然也能拿到驾照。    
      我终于拿到驾照了。我完成了到美国需要完成的第一课。然而我没有钱,不知何年何月,我才会拥有自己的汽车。    
      这家麦当劳的生意并不怎么红火。虽是午餐时间,来往的客人竟也寥寥无几。一个胖胖的黑皮肤半大孩子正懒洋洋地扫地,另外一个高个子的白皮肤少年头上带着耳机,时不时无聊地扫一眼墙上挂的电视屏,等待着DRIVE THROUGH(开车外卖)的顾客光顾。    
      这里的热闹程度和北京王府井的麦当劳简直是大相径庭。    
      我和阿文占据了一张墙角的小桌子。    
      没过多久,我们面前就只剩下两张黄色的包装纸,一只油腻腻的装薯条用的红色空盒子,和两杯喝了一半的美年达。    
      我暗暗打了一个嗝,鼻腔里立刻充满了酸黄瓜,西红柿酱和桔子汽水的味道。正午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我肩膀上,我有些昏昏欲睡了。    
      阿文突然开口。他说我以后可以每天搭他的车,如果觉得不好意思,干脆就由我来开,做他的司机。    
      我微笑着点头,可心里并没有这样打算。我已经欠了他很多人情,不想欠更多了。    
      扫地的胖黑孩磨磨蹭蹭地从我们身边经过。他笨拙地弯着腰,一副很吃力的样子。    
      我记得几分钟前他还在懒散着。    
      我抬起头环顾四周。一个身穿蓝衬衫打黑领结的经理模样的中年男人,此时正出现在柜台后面。    
      那头带耳机的男孩正叽哩咕噜对着麦克风讲些什么。他头顶上的电视银屏里出现一辆高大的吉普车。其实吉普车本身很普通,可能是因为装了四个异常巨大的轮子,使整个车子都显得高大起来。    
      我把目光转向阿文。他也正把目光转向我。    
      “老板来了。”我们四目突然相对。我内心突然感到一阵慌乱,觉得似乎必须要说点什么似的。    
      “应该是吧,穿得这么好笑”他连忙回答。    
      “为什么好笑?”我明知故问。    
      “打领结的样子。”    
      “是吗?不过你打领结的样子很精神。”我并非刻意赞美阿文。他身着中国楼制服的样子滑过脑海,我脱口而出。    
      “我何时打领结?你是说中国楼的衣服?你喜欢我穿那套衣服的样子?”他问得很暧昧。我连忙扭转话题:    
      “他一定特高兴”。我对阿文眨眨眼。    
      “谁?”    
      “带耳机的。老板出现的时候,正好有客人来,不用闲着。”    
      “他也挺聪明嘛,不是也找到事情做了?”阿文斜一眼扫地的胖男孩。    
      “他聪明吗?动作太大了吧?我担心他的裤子会撑破。”    
      “是喔!这屁股真的有够大。我们黄种人哪里见过屁股畸形得像一支梨?哈哈!”    
      阿文笑了,我也跟着笑起来,笑得很放肆。我们放肆地对身边的异族进行着歧视。    
      然而又如何定义异族呢?用肤色么?如果只剩下我和阿文,就一定没有歧视了么?毕竟,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我使用简化字,他却使用繁体字;我把“和”字念做“河”,他却把“和”字念做“汉”。    
      况且,在罗教授的实验室里,“原住民”也曾遭到歧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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