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叫我小妖精-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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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上说一个贫贱的姑娘第一次总会失身于和她同个阶级的人。那我可破例了,尽管种种不测,我从四十四中出来还是处女一个。可是我以后在大学里失身于围,这个将自己身世隐而不说的美少年,是不是也并没有逃脱这句话。真的,直到我们那次握着手说分手,我还只知道他是个独生子,可以到他母亲那里领大笔的钱,他很少提到他的父亲。他说到的基本上能兑现,不过那都是在他自己身上,而不是在我身上。
他目前为止至少欠我一枚戒指,一场旅行,一生一世。
一个五十五中的人扬言追不到我就要派人打死我、奸死我。他要派一个叫萝卜仨的人,有名有姓的,我不断向人打听,这个萝卜仨确有其人,曾经是敦梨小学的留级生。我心里害怕极了。
追求我的这个人我在溜冰场见过,那时候我们都爱往溜冰场跑,那个地方播放一些剧烈的音乐,很风骚。女孩子去溜冰,谁被人袭击和扶助的次数多,就说明她蛮吸引人。
他坐在我旁边吸烟,我记得我当天穿了一件有帽子的衣服,头上还带了一顶帽子,头上的帽子在溜冰的时候掉在地上被别人拿脚上的轮子碾了好久我才察觉,捡回了不舍得再戴,就放在衣服上的帽子里。可惜被袭击的是帽子,不是帽子的主人。
我也是突然自我感觉涌动起来,为了在我女同学面前表现我的优越,我面向身边的他,我说我对烟味敏感,要他为我熄灭这支烟。溜冰场也明文规定不许抽烟,烟头会烧坏木质地板,他抽烟也没人敢管。他不肯,他说这种烟很贵,一块钱一支。我想他可能也是有生以来第一回抽这种烟。我觉得丢脸死了,我发誓再也不要到这些是非场所去。我想拿起冰鞋砸死他。
他还好意思追我。他熄不熄灭这支烟我都不会喜欢上他。
可是我要是被打了、被强奸了我怎么回家向父母交代。他们肯定认为我自找的,是我犯贱。我要自己来化解。
我不明不白地送他回学校,四十四中和五十五中之间相隔了大半个市区,我们走街串巷兜圈子,但是绕过了西门西。被我家长看见了或者熟人看见了告诉我家长,都会挨打。我有经验,有次我牵着一个女孩子,女孩子牵着一个男孩子,也是初中,牵不牵男孩子那是人家女孩子的自由,熟人看见了,不知道是他没看清楚还是没描述明白,把我说成了中间那个女孩子。我回到家里被我母亲故作镇定地教育了半天,又是一顿打。
走了大半天才到边,他一天的课错过完了,刚好只赶上个晚自习,干脆不上了。他远远没有我想得凶险,也只是个很温顺的孩子。
我们绕到五中的后山,路过一小片坟地,看见风吹雨打后褪色的花圈和鞭炮皮子,他发出鬼哭狼嚎的声音吓唬我,他诉说我的美丽。
和他分开以后回到家里我马上得意地找镜子,照镜子,想看看我今天是不是真的像他说的那么美丽,结果不幸发现我的人中偏右处粘了一粒黑色的东西。也许是一粒鼻屎,也许是一粒灰尘。
他不见得是讽刺我,因为我一直走在他的右手边,头微微向右歪,我是左撇子,我的左手比较外向,总是由它来接近人。他可能根本没看见这个黑东西,在当时的情绪里我再难看他都会觉得美。但是我在镜子里丝毫没看见美,只看见一个黑颗粒。从此我攒钱买了一面小镜子,随身带着,坏了又买。大学里我住在五楼,外出已经下完楼了,发现了忘记带镜子,都会爬到五楼返回去取,老是觉得自己脸上有一黑颗粒。挥之不去。需要不停地照。
看出来经过坟地的这条路线是他精心设计好的,至少让我疲惫,那么他趁机可以牵我或者背我。如果能让我恐惧,那他就可以更加接近我了。
偏偏我一点也不累,一点也不怕。
我的四肢滚圆,我的手臂是在课堂上打瞌睡睡粗了的,我的小腿是逛街逛粗了的,谁怕谁啊。
第三章第22节 只是等着某一天
我家里后院以前就是一块别人的坟地,很久没有人来上坟,我父亲说也许是清朝手里的,胯里还甩着根油滋滋的大辫子,也许就是个断子绝孙的鬼。他们把这块坟地铲平了,也没看见几根骨头。据为己有。碑正面抬到门口当垫脚石。进门时在碑上刮干净鞋底的泥巴。碑上有好多繁体字。小时候还是我的识字板。我祖母考过我上面的字的读法。刻得深,刚好又可以在雨天防滑。
有一天回家,母亲在尖叫,谁把冥币烧在我们家门口,谁把滴泪的香烛插在我们家围墙上。传言这座坟墓还是有个后人的,是个劳改犯。难道劳改犯被释放了来拜祭他的先人啦。能当劳改犯的人都是是忤逆的,搞不好要耍敲诈、搞报复。请来当过保安的二伯父商议,把石碑撤走了。擦了擦,碑文面向墙竖放着。劳改释放犯来的那天可能也比较匆忙,石碑上可能有些脏,使他没看清楚,只是觉得先人的坟墓围在墙里更安宁,就没有多想。劳改释放犯刚出来,没事做、没地方去,渐渐失落感上来了,说不定很快又要回来,就等着找我们家的碴。
久等那个劳改犯不来,就像久等萝卜仨不来一样。
我在一个雨天的晚上突然去五十五中看他,之前我还没有去过五十五中,要经过一个居民垃圾场,比四十四中还小,难怪排名在五十五。整栋楼的人都不上晚自习了,涌出来看我,简直是看一个绝世美女或者一头珍奇动物。可见他在他们学校还是有些声名的。
那个晚上想来还是很风光的。他逃了晚自习乖乖跟我走,我却不肯跟他打一把伞,他也没意见,老实害羞地跟着我后面淋雨,我来看他他已经感动得屁滚尿流了。
心里有了底,我再也没找过他。他还在学校门口等过我,我只是忽然不理他了。他跟踪了我几天,终于灰心丧气了。也没有委派萝卜仨来拦截我。我有些遗憾,只盼望着萝卜仨来,相信自己有足够的魅力使前来行刺我的萝卜仨背叛他,翻脸不认人,把刀掉头指向他。萝卜仨没来,我的魅力无法得到施展和证实。我把萝卜仨想像成一个近美色的侠客。
高中的我总算遇见了萝卜仨。不是他派来的,是自然遇到了。我和几个同学在逛街,突然身边响起一种自行车轮胎摔打在地上的声音,专门去看一眼怎么回事,结果吓得跳了好远。原来一个人在摔打一条蛇,蛇的尾巴被他攥死在手里,蛇往前艰难地爬一截,又被拖了回去,都快哭了。蛇被砸伤了,腰上有血。
他盘坐在路上,念念有词,两条腿缠绕着的,很柔软,以为在表演柔术。我很快反应过来,是被挑了脚筋。
有一个时期,街上流行挑手脚上的筋。有些强盗被失主捉住了,不解恨,被放了手筋,防止再偷东西。有些是家长恨铁不成钢,放了坏孩子的脚筋,免得乱跑。他是后者。我在想他的父母对自己的骨肉是何等的恨之入骨。
有几个到菜市场买菜的人市场也没去了,就他手里的那根蛇开始讨价还价。我意外地听见一个词或者是一个名字,萝卜仨。因为隔市场近,萝卜是一种蔬菜,很容易在这里被说出来。也许是三个萝卜的意思。我用不着太敏感。
可我接着又听见了一声,萝卜仨。
我知道这次一定是一个名字。是购买蛇的那个人还是捕捉蛇的人的呢。他们其中一个被别人认了出来。他们看起来都不老。萝卜仨比我大,却一定不该个老人。我一会儿认为他是前者,因为他体面多了,蛇肉很贵,他都买得起,他才是曾经试图侵犯我的人。我一会儿又希望他是后者,因为他没好下场,成了残废,他必定是曾经恐吓过我的人。
我去了一十一中读高中,他读了技校,四十四中和五十五中的大半人马都输送进了当地的技校,剩下的成为街头巷尾男。技校盛产门童和厨师。他没脸再来骚扰我。
我忘记了他的样子,从来没记住过他的样子。应该长得比较像周星驰。他现在已经结婚了。他向他的亲友炫耀他的未婚妻是个大学生,不知道七传八传怎样传播到了我的耳朵里。我也算个半死不活的大学生,他找她是不是为了纪念我,我心里有一丝得意。
很多当年在四十四中的学生,现在已经成家了。在路上碰到基本上是拖儿带女丢三落四的。比如怀了李的小孩儿的吴,她没有嫁成李。
我们是第二批做操,我们看见她肚子凸出来,四肢打不开了。她推说她得了肾炎,她失踪了三天,回来了,肚子瘪了。我偷看她上厕所,在便池的倒影里我看见杂草丛生,她屙了好多血。不是月经,失踪前不久,我已经偷看到她来过月经了。
现在她连孩子也生了,这样的妇人,从街上走过去,安安静静的,形容憔悴。有时候双手抱着孩子,有时候一只手提着几个塑料袋,另一只手抚弄着一棵从其中一个袋子里探出头来的蒜苗,再怎么样的容颜,你都不会肯多看她一眼。
她是如何顺利嫁的人。她小时候怀孕的故事有没有走漏风声。对往事作了处理。要是她男人知道了她的从前,知道了她为别人留过那么多的血,他是殴打她还是憎恶她。看在孩子份上是不是就原谅了她。这是她的第几个孩子啊,第一个哪里去了。
漂亮的李我也见过,他应该做了一伙人的老大,身边总有几个小女孩子崇拜吹捧地围绕着他。他当街罚别人跪,踢翻小贩的烟摊。他一米六几,绝对没有我高,在他十几岁第一次做父亲的时候,他已经停止生长了。谁见过当爹的人还生长发育。
我想在我十七岁之后,在我和围一次做爱之后,我的身体也开始静止了。只是等着某一天,时间开始塌荒,枯朽。我的青春从此断送,容颜倍毁。年少的相爱过的人们,如果我们现在盛开的爱将来不能结果,我宁愿我们从来没有遇见过,没有互相撕碎过,让我拿什么来换取我的完好无损。
第四章第23节 一家子疯子
跟我一个班的有两姐弟,现在各自订了婚。姐姐一直长不高,就一直读初三来隐瞒年纪。她只有一米四几,上体育课脱了高跟鞋,裤子卷了好长一截,像是跪在地上,又像半截陷入地下。弟弟为了什么事跟姐姐翻脸,揭姐姐的短。
他跟他姐姐并不是他们原来强调的双胞胎,他读书读得迟,读到初中已经十八岁了,她应该至少早他一两年出生,也就是说,她至少已经二十岁了。这让她才十五岁的男朋友恶心死了,当场弃她而去。
现在姐姐应该二十好几了。大家讲起这件事,都不太相信两姐弟有人要,甚至怀疑是不是姐姐和弟弟互相订婚了,内部解决了。
初三那年,为了对付中考,我们换了新的班主任。我在走廊上扫地,扫了几下,在休息,有个三十几岁的陌生男人走过来,手里端着大半盆水。
他一边帮我撒水一边说你是左撇子,你聪明绝顶。
他又说你这个人不简单,是个大善大恶的人。
我抬起头,在快要被水扑灭的灰尘里看着他。
他一直很关心我,我去了一十一中,他在路上遇到我,用摩托车带我一程。
他听说了我在一十一中的不得志,觉得他的同行瞎了狗眼,他比我父母还焦急,他说他在一中没有相熟的人,无法托人关照我。
那个班上的人都很喜欢他,每年集体给他拜年。他们叫上我,我拒绝了,装出遗忘了他的样子。
我从来没有忘记他。我是没脸见他。我现在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我对不起他。
我偷偷去看过他,那是夏天里,我提着一只西瓜和一些荔枝,走百转千回的巷子,我太窝囊了,把西瓜撞破在墙壁上,我趁机往回走了。我想到有一次和他赌气,我在黑板上丑化他,他走进教室一声不响地把黑板擦干净,开始上课。
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宠爱过我的人,我已经无以为报,光惦记有用吗。
有个转校来的女孩子李,把这个班搞浑了三个月。
她是坐长长的黑色轿车来的,后面跟着两个戴墨镜的男人。她的身上绣满了牡丹,像拉二胡时穿的表演服。传说她是某个元首流落到民间的女儿,这一年有幸被父亲派人寻回来。
李扬言可以带一批人去新加坡。去的人以她的保镖和侍女身份。不过她要考验他们,女的要跪下来给她系鞋带,男的要从二楼跳下去,有三米多高。于是男的只恨自己不是女的。
他们将来反正要成为门童或者厨师,恰好他们听说过新加坡,当保镖能出国,他们做梦都想不到。他们抗议男女不平等,请求放宽政策,从一楼到二楼之间的楼梯转角处跳下去,两米多高。
她想了想,批准了。
我看见一些廉价的皮鞋从转角处摔在地上,摔得底朝天,因为廉价而偷工减料,皮鞋不是实心底的,而是格子底的,一些小石子卡在格子里。
她的公主级别的身份是一个即将随她去新加坡的使女扈告诉我的,她说这个机密她一个人承受不了,神经衰弱,她要我帮她一起承担,她叫我不要泄露出去,免得招惹杀生之祸。她说公主的父亲有一间机密小屋,屋里的墙壁上布满了按钮,按哪个按钮是派遣哪号杀手。我回到家忍不住说给父亲听了,我们笑了一个下午,岂不是要灭九族,万劫不复。
三个月以后公主失踪了。我们在她的位子里翻出两个喝光的汽水袋子,有我们丢的沙包大小。在狭窄的校园里,我们开展不了什么活动,只好天天丢沙包玩。袋子上面的电话号码恰好跟她家的相同。也就是说她家里有可能是制作冰袋的,至少是住在冰袋厂里的。冰袋厂,冰袋制作厂,还以为是一个冰毒加工厂。
也许开学来的轿车是借来的,那两个墨镜人是她的舅舅。为了陪外甥女演这场闹剧,道具也很大型,好像不太可能,最可能的是这是一个诈骗团伙,以什么目的来到这里行骗,难道是为了骗大家多买些冰袋,通过冰袋聚敛钱财。更有可能这是一家子疯子。
最有可能就是我一个人疯了。我再找到当年没去成新加坡的朋友,提到这件事,他们反感地打断了。他们不承认有这么回事。扈在一个商场卖皮鞋,我找了去,我渴望与她的重逢,看她忘了没有。
他们只是羞于提起。
我觉得记忆多么不牢靠,完全是获得众人的认证才得以存活,现在我说起来,只是一个笑话,天方夜谭,只是我的一场幻觉。
有贫穷和无知在的地方就有滑稽和荒谬。我父亲年轻的时候偷听到美国和台湾的广播,听到广播里不厌其烦地讲解如何逃到香港去。我在想美国的广播他们是怎么听懂的。很多人以为我们城里的这条梨水河直接连接着香港附近的水域,他们计划从这里游到香港去。
开始他们有只小船,到了一定的路程,他们放弃了这条小船,腋下夹着一块门板游泳向前。他们带了几罐子饭,放弃小船的时候刚好吃光了,罐子追随小船沉入梨水河底。这些都经过了精密计算。
他们带上白纱布和铜哨子,据说鲨鱼闻不得血腥味,游泳的人身上有伤口,鲨鱼会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