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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他们叫我小妖精-第4章

小说: 他们叫我小妖精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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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拼命摇了一下摇篮,摇篮猛烈地摇到尽头,被堵截回来,都快要把小表侄子簸出去。趁着摇篮急促的、嘎吱嘎吱的叫声,飞跑到里屋偷走了一饼蔗糖,放在怀里,把两个衣角捆紧。等他回到摇篮旁边,摇篮还没有停止摇动,仍咿呀咿呀地哼着,他接着摇。被惊醒的小表侄在摇篮里愤怒地看着他,手抓了几抓,只恨不能说话去揭发他。他笑嘻嘻地把一根手指用口水打湿,伸进怀里的糖饼上擦了擦,再取出来涂在小表侄的嘴巴上、舌头上,逗他、贿赂他。    
    晚上所有的孩子都挨了打,除了吃到了糖的他和小表侄。    
    他的外祖母自作聪明,坚持给他做证,装出公正无私的样子,说他一个下午都在照看孩子,摇篮声没停过。    
    他晚上起来假装上厕所。    
    我在大学图书馆里看侦探小说,看到高明的杀手在人去楼空时播放钢琴曲,制造不在场的时间证明。    
    读到这里我想到了他,扑哧一笑。    
    他的表嫂瞌睡大,翻身的时候把跟着她吃奶的表侄子压死了。他觉得他表嫂演技太差了,她应该是天亮时就发现了孩子的死,可是强忍到傍晚时候才哭喊起来,造成大人出去干活、孩子无人照看被被子闷死的假象。    
    一个新生的婴儿,不通人性、任性得很,一天都没有啼哭,也未免太懂事太争气了,何况孩子死后比活着的时候扁了一些。大家心里都明白,亏她还吃了几只乌鸡。    
    那几年他的舅母和他的表嫂比赛坐月子。一辈子一直生到生不出来为止。    
    他的舅父动不动就说我只会生产,不会生活。    
    吃晚饭的时候,大人们安排他一个人去埋他的表侄子,因为表侄子一直是他带的。    
    他偷偷抓了一把饭捏在手里。在路上吃了。他看着表侄子,觉得死了还好些,用不着受苦、挨饿。表侄子装在一个竹子编成的破簸箕里,几根竹篾拱出来刺进他的肉。短小的手脚都从漏洞里掉出来垂到地上,脑袋扁扁的,眼珠子都快迸出来。他把他的眼珠子往眼眶里试探地摁了摁。眼珠子好小,像一只鸟的眼睛。有点滑,有点湿。他提了一会儿,又在地上拖了一会儿,看见表侄子的手脚磨破了,又把簸箕在背上担了一会儿。选一个牛和狗都少来的地方,捡一截粗壮而尖锐的树枝子,刨了一个口朝上的钟形状的坑,把表侄子简单地折叠了一下,投进去,把土赶回坑里。他站在翻动过的新土上跳了好多下、踏紧、用脚擦平,撒了一种隔绝气味的叶子们。他在附近转了一圈,看工程半天没有遭到破坏,打算回去了。走到半路上想起家里人交代簸箕还要拿回去装粪和豆子的,又摸黑沿着原路回去取。    
    到了家饭已经吃完了,果然忘记给他留。    
    没有一个人为死去的孩子落泪,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孩子。死了大不了下次又生。    
    他们总是打他,吊起来打、用刀背砍,他们舍不得打自己的孩子。他们用养他的钱养了一大群自己的孩子。他永远不能原谅他们的是,他的父亲来看他,给他买了一双塑料凉鞋和一块钱。他把这块钱做了记号,藏在床下面的稻草里,又藏在墙里,一会儿就不见了。钱没了也算了,就算在他手里,那时候的一块钱很值钱,算是大额钞票,他也不敢花,不知道在哪里花。这张钱在几天以后出现在他舅父手里。尤其他父亲走后,他们脸色接着就变了,逼他把凉鞋让给他的表弟穿,他的表弟脚比鞋子小,试穿的时候鞋子走着走着总是掉。他们说等表弟再长大些就可以穿了。他不肯,他们把他关进村口的一间阴森森的屋子里。屋子里吊死过一个白胡子老人,难产死过一个妇女。    
    他迷迷糊糊看到一个提篮子的妇人,篮子里装着半边手巾、半把生锈的剪刀、一段枯萎的肚脐带。    
    他们拿鬼魂来惩罚他。    
    他死也不肯相信这就是他的亲人。    
    他和胡大太沿着这条河走,在冰天雪地里走得热气腾腾的,他们经过一片竹林,竹林被雪洗得格外绿,就是后来枪毙梨宾的汪老师的那块竹林。    
    他知道他终于要脱离一种生活了。    
    脱离他遍体鳞伤的童年。


第二章第11节 半个多月,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他说当年我母亲就是看中了他的这个家,她嫁过来三天之后回娘家,头往碗柜里一伸,鄙视起养了她二十几年的饭菜。    
    他说他的岳母极端小气,嫁女儿娘家要出几个人陪送新娘到婆家来,必须是少女、处女。你外祖母照规矩挑选了几个人,婆家需要拿一点钱打发每个陪送的女孩子。当时同行的价钱是一毛钱,你祖母出手阔绰,每人给了一块钱,这些女孩子妒忌死你母亲了,只恨嫁进来的不是她们。等她们欢欢喜喜地回到你外祖母那里,你外祖母正拦在大门口,一个个要搜身。    
    她说你们要搞清楚,是我嫁女儿,不是你们嫁女儿,你们也不是我女儿,更不是嫁你们,你们凭什么拿大钱。    
    堂表也曾表示过我外祖母的小气,说有一回在路上碰到我外祖母正在吃一个粽子,看到了她,还把半个粽子藏在背后对她笑。    
    等到你外祖母的四个女儿嫁完,我估计你的三亲六戚也就流失完了。    
    我问他,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会娶我的母亲。    
    他笑着说年轻时太风流,使他臭名远扬,规规矩矩的没人肯跟他。    
    这样说来他太黑心了,自己都不是什么规矩人,还要求别人规矩。我外祖母更是狠心,把女儿往火坑里推。    
    还有一个说法,当年我祖母和外祖母在山上捡桐籽遇见了,爽直的祖母提议为剩下的儿女们相亲。而他们两个也确实有缘分,早在高考恢复那年,他参加高考,语文有一道题目,填嫦娥奔月的嫦娥。她的名字里刚好有个娥字。    
    他那时候就见过她。他在那一年那张试卷上就见过她。    
    不过当时那么多人参加高考,填对那道题的也不少,凭什么让他负责。凭什么她要嫁给他。    
    他站在她家里的菜畦里,担了几天的粪,人都晒黑了。眼看着菜都长出来了一大截。才远远看见一个姑娘慌慌张张跑过去,他想了想,觉得还可以,就点头答应了。后来才知道跑过去的是我的阿姨。这么说来她为了嫁给他也耍了手段。    
    两种说法都不可靠。    
    当时他还是有剩余资本挑剔的,一定是她不至于委屈他。可是他一定不爱她。甚至他告诉过年幼的我,我出生的前几年,他实在无法忍受她的自私和多嘴,他一天就想着如何弄死她好再娶。比如他下掉单车上的几个螺丝,邀请她去一个地方玩,只要他开口说这样的话,她欣喜得不行了,没有什么不肯的。他带着她,车骑得歪歪跨跨。他还要分散她的注意力,不引起她的警惕,一路上给她讲笑话。    
    要么骑到人最多的马路上,迎面来了一辆大卡车,他指使车顺势倒向它,先涂点她的血在自己脸身上,然后再假装积极抢救她。要么骑到梨水大桥上,他知道有截栏杆松动了,车向着栏杆冲过去。他听说她不会游水,不知道是不是装的,反正他擅长憋气,沉到水里几分钟都没问题。他攒了一些钱在皮鞋里、墙壁里、柜子底下的空酱油瓶子里,打碎瓶子就可以拿到现金,随时准备一去不回。是我的出生挽留了他。    
    他突然觉得孩子都有了,他是不是该适可而止了。    
    据说我小时候奇丑无比,额头突起得好比一个悬崖,下雨都打不湿眉毛,眉毛还没有长出来。按道理说他更应该心寒、去意已决啊。    
    他爱慕的人现在应该在大庸市里面做服装生意,租着两个当街的豪华门面。她割了双眼皮、烫了头发,她大他三岁,声名狼籍,是个被全城传说的女人。    
    她年轻时跟着两个来大庸城表演的马戏演员出走了,去了半个月,被家里人沿着铁路追了回来。    
    他记得他的情敌,诱拐她的两个男人。他们的皮肤比女人的还白,一边一个在帐篷门口收门票,要是你不交门票想蒙混进去看节目,他们的力气就比男人的还大,一人扼断一只你的手腕。    
    半个多月,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那半个月,这个城里的多少男人偷偷地为她哭泣。    
    她嫁给一个铁路上的人,现在听堂表说她成了市里某个要害人物的情妇,每年秋天都换一套红木家具。    
    我在书店里遇到过她女儿的一次背影。是堂表告诉我那个女孩子是她的女儿的。我非常想看到她的正面,我就丢下书去追,我追赶了好久,就像追赶我的一个分身、一个倒影。    
    他是不是该庆幸,他就算得到了她也养不起她。不过他能娶到她,她本身就能够激发他奋发。也许一切又有转机。    
    再生天地。    
    我和他路过她的服装店,我看见她给模特整理和搭配衣服,跟模特高得不相上下。穿了高跟鞋不穿丝袜的腿,梗出一道道青筋。瓜果再鲜美,放久了体内的脉络也开始纠结。    
    她夸奖他的女儿长得美,甚至用了有其父必有其女。    
    她真是有气量、会说话。    
    他说再美也没有你老向美。    
    他真蠢,叫她老向,怎么不叫她小向。    
    他是赌气啊,事到如今他报复她年轻时对他的辜负啊,微微地讽刺着她的韶华已去。    
    他爱她,你该看到他在她面前自惭形秽的孩子气。


第二章第12节 到处都有奇迹

    我有一张三人照带到我的大学里。不是为了睹物思人,是为了炫耀我年轻时的父母。    
    那是一九八七年,我快两岁,他二十九岁,她二十六岁。响应晚婚晚育,双方加起来大于五十二岁才能结婚。    
    三个人一起蹲在照片里。我蹲不稳,被他逗得合不拢嘴,看上去头重脚轻。以我当时的智商根本听不懂笑话,而且我天生不怕痒,天晓得有什么事情值得我乐成那副德性。她手臂滚圆,折断一枝桃花。蹲着看不出她的高度,她很高,比现在的我只矮两厘米,一厘米是短在脖子上,一厘米短在脸形上。一个土生土长的南方姑娘在营养不良的岁月里,长这么高实在不易。    
    可惜她是单眼皮。我讨厌单眼皮。我也是单眼皮。比别人少一道褶皱都让我觉得低人一等。    
    我父亲说单眼皮是贵族,你看看黄二,通人性的动物基本上是单眼皮。我讨厌他拿狗和我比较。    
    堂表听我父亲回忆家世,全是愤恨。    
    当年,她说当年,只要祖父祖母肯留一张发行量不大的邮票或者一枚少见的领袖像章,现在变卖,就是一笔巨额财富。    
    她举了很多例子,比如民国,一户人家好心收留了一个病危的宫女,从宫女的遗物里找到一只绣花枕头,拆开了得到了七颗夜明珠,一颗就足够在夜里为十几间房子照明。想一想如果这个枕头被宫女天天枕着睡,宫女的眼睛不瞎才怪。就算不枕着睡,这个枕头的光芒被什么才能阻挡,直到隐藏到她死后才被人发觉呢。    
    还比如大庸市里的一个瘸子对着一堵废墙撒尿,尿淋出了一块金砖。    
    我没堂表有见闻,我认识的一个西门西里的瘸子运气就没她认识的那么好。被几个混混打倒在地不上算,还被淋了一脸的尿。    
    到处都有奇迹,就是不降临在我身上。    
    堂表是个投机取巧异想天开的人。    
    这个城里多的是奇山异水,地位不断显赫起来。这个城里的奇迹都生长在土地上。我身为菜农的外祖母霸占了很多菜地,我年幼的舅舅为了帮助他母亲争夺土地,扯断了对手的裤腰带和手臂。土地日后变卖了,她给儿子修了像衙门一样大的房子,出租给几十户人家,缝衣服的、卖菜的、理发的、卖盒饭的、上班的、教书的、开车的、算命的、卖淫的、偷盗的、摆摊的,应有尽有。政府、交通、信仰、娱乐、休闲、教育都齐全了,是世界上最袖珍的一个国家。她的另一个女儿修了七层。一层停车修车,二层韩食馆,三层旅行社,四层宾馆,五六七层自己居住,和她儿子家不相上下。    
    真的要算奇迹,我大伯算一个,当年用二十块钱买的一块立足之地,修了两层简陋的木楼房,我小堂妹从小不敢直接回家,不敢把衣服拿出来晾,怕别人认出来她住在这样破旧的房子里。    
    后来卖了五十万。    
    大伯是这个家里惟一响当当的名牌大学生,搞地质,在云南一个煤矿里压断了腰。他有严重的冠心病,不能走远路,他到我家里来和我父亲聊天,坐久了不能直接站起来,必须先坐着搓十几分钟的腿把腿搓热再起身,因为他的腿已经麻木僵硬了,走到哪里口袋里都装着几个药瓶,哗哗响。连堂表都称赞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他曾经在堂表引以为豪的画上做出过修改,堂表竟然欣然接受了。    
    他有一米八,有些驼背,头上长了个鸽子蛋大小的包,像鹅卵石一样光滑。退休以后在家里帮人设计图纸,写得一手好毛笔字,还免费帮石匠们写碑文。他走到街上,慢腾腾的,总是里面的衣服长,外面的衣服短,谁也看不出这个人有着将近一百万的积蓄。    
    他不是祖母亲生的,是祖父前妻遗留下来的。每年祖父的生日、忌日、祖母的生日、过年过节,他都准时提一些水果和鸡蛋,几十年如一日。他是个忠孝的人,他年轻时在一个公司出任经理,别人送礼来,他连家里的灯都不敢打开,假装不在家外出了。他帮人家监工,毒辣的太阳无论怎么晒他都不往树阴下站。如果黄家还有那么一个值得一提的人,首先就想到他。


第二章第13节 同父异母,千差万别

    同父异母,千差万别。    
    究竟祖母是如何攀附到祖父的。一条低贱的血脉是怎样像藤萝、铁丝虫一样勾搭、缠绕并勒进一条尊贵的血脉里的。    
    她生在乡下,独生女。父亲是个屠夫,杀猪的,可是家里除了过年,从来没吃过一顿猪肉。他杀猪手上有油,每天在锅里洗手。出门去看一头准备杀的猪,被抓去当挑夫,直到死了才被人抬回来,放在门口。家里住的地方原来是一个地主家的猪栏,门都没有。没有棉絮,到了冬天就把一年到头全部的几件衣服都穿在身上,膝盖以下,肘子以下,都露在冷天里。她记得她父亲出门时总是背着一只竹筒,有四截长。里面背了一些盐或者一块光洋,回来时背一些烟草或者一筒猪血。尸体抬回来的时候,竹筒已经不见了。    
    祖母没有工夫哭,只好过继了一个亲戚家驼背的男孩子。比她大,成了她的哥哥,就是我父亲痛恨的舅父。他晚年背驼得要垫一尺高的枕头、木箱子睡觉才不吃亏,否则像一只被翻过来的乌龟,四肢划啊划。    
    她和他的感情倒是很好,她认为她和她母亲能够不饿死,多亏了他幼年当挑夫,挑重物,结果害他落下了一辈子的残疾。这么多年了,连我祖母本人都记不起来她哥哥是在来她家之前驼的,还是来她家之后驼的了。但是她肯定就算他是来她家之前驼的,也是来了她家之后她家使他更加驼的。    
    他是她多年来对于家乡的感情的牵连。    
    年老以后她坐车去看望他,先给他挂了电话。他还是早出晚归了,没有一下车就见到他。在梨水流经她故乡的河段上,他深一脚浅一脚踏在晚霞跌落的河滩上,用一颗石子梗破一根竹竿的一端,使上断揸开,来驱赶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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