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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张小娴+流浪的面包树-第22章

小说: 张小娴+流浪的面包树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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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不知道哪一个人把它砍烂了。」她望着琴叹息。

    「是我。」我说。

    女子点了一根烟,说:「我曾经跟一个小提琴家在奥地利同居了三年,当然,三年中,我还有其他男伴,但,我的小提琴是跟他学的。他拉小提琴的动作很性感,每次我都想立即跟他做爱。一次,我们吵架,我把他那一把价值一百万的小提琴扔到河里,他立即跳进河里抢救他最心爱的琴,已经太迟了。」她倒在沙发上大笑。

    对着陌生人大谈做爱,这种女子一定很有表演欲。

    「林方文到哪里去了?」我问她。

    「我醒来已经不见了他。」

    醒来?他们刚才一起睡?

    「我还不知道你是谁?」

    「林日。你呢?」

    「程韵。」

    「情韵?这个名字真好听。」她又点了一根烟,「我是林方文的姐姐。」

    林方文说过他有一个姐姐,遗传了父亲的性格,到处漂泊,我没想到正是眼前这个豪放的女子,她的样貌跟林方文和林妈妈都不相象。

    「我是林方文的女朋友。」我说。

    「我早猜到了!」她热情地拥抱着我。

    「你的身体很好抱,我弟弟一定也喜欢抱你。」她把我弄得有点尴尬。

    「你抽的烟,烟味很怪。」我说。

    「我刚从俄罗斯回来,这是矿工抽的香烟。我跟林方文已经三年没有见面,你跟他一起多久了?」

    「两年。」

    「我弟弟是不是一个好情人?」

    「怎样才算是好情人?」

    「会令女人伤心的,便是好情人。」

    她从鱼缸里拿起一只纸飞机,扬手将飞机定出去,那只飞机飞越我的头顶,从大厅一直飞翔到睡房的天花板上,缓缓下坠。

    「这是我弟弟摺的飞机。」她说。

    「你怎么知道?」

    「只有他摺的飞机,才可以飞得那么高,那么远。」

    林方文拿着一包东西回来。

    「毛巾、牙刷和睡衣,给你的。」他跟林日说。

    「我裸睡的。」她认真地说。

    「那是你阁下的事,请你别在大厅裸体。」林方文一本正经跟她说。

    我把毛衣交给林方文。「这是你妈妈叫我交给你的。」

    「是妈妈打的毛衣?」林日打开胶袋,是一件灰色V领的手打毛衣。林日抱在怀里,脸贴着毛衣说:「好暖!」

    「那让给你。」林方文一贯不在意地说。

    「好呀!」林日将毛衣据为己有。

    晚上,我留在林方文的家里,林日就睡在隔壁。月影照在林方文身上,我躺在他身上,分享月影。

    「为什么你姐姐长得不象你?」

    「她象爸爸。」

    「她做什么工作的?」

    「大概是记者吧。」

    「你和她感情很好吧?」

    等了很久,他并没有回答我,他的呼吸变得沉重,睡得象个小孩子。

    有人敲门。

    「谁?」

    林日身上披着一张毛毡推门进来,我连忙从林方文身上滚下来。

    「我可不可以跟你们一起睡?」她脸上一副无助的表情。

    「你是不是裸睡的?」我问她。

    她打开身上的毛毡,里头穿着林方文刚才买给她的睡衣,我松了一口气。

    「月色很美,我那边房间看不到月亮。」

    「月亮在这边。」我说。

    「你睡在他胸前,我睡在他脚上,一人占一半,好不好?」她把头挨在林方文的脚上。

    我躺在林方文胸前,我们两个女人分享他身上的月光和体温。

    「那个小提琴家,你爱不爱他?」我问她。

    「爱。短暂地爱过。」

    「但你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还继续和其他男人来往。」

    「因为有死亡,我不愿忠贞。」林日望着我说。

    「不。正是因为有死亡,我才愿意忠贞。」我说。

    「我很寂寞。」她蜷缩着身体。

    「你在思念小提琴家,还是其他男人?」

    「我和他在火车上相遇,只相处了一天,我疯狂地思念他。」

    「他在哪里?你可以找他。」

    「我不想再碰到他,不想破坏这种感觉。」

    「逃避?」

    「不。是保护,保护一段爱情。」

    「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没有思念他,却思念一个相处仅仅一天的陌生人?」我有点唏嘘。

    「因为只有一天寿命的爱情从来没有机会变坏。」

    当时我想,她说的也许是对的,时间营养一段爱情,也损毁一段爱情。

    林日在林方文脚上安然入睡,我辗转反侧,他们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液,同样伤感和难以捉摸,林方文会不会象他姐姐那样,忘了我,却只记得一个一夕欢愉的女人?

    林方文从睡梦中醒过来。

    「别动,你姐姐在你的脚上。」我说。

    他看着蜷缩着身子的姐姐,吻了我一下。

    「如果这样下去,你会不会娶我?」我问他。

    「会。」他温柔地说。

    我流下泪来。

    林日在香港逗留了两星期便要离开,她说要到以色列找一个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机场送别,她拥着我说:「如果我弟弟对你不好,便跟他分手。」

    「我会的。」我说。

    她跟林方文又相拥了许久,才进入禁区。

    林日走了,她带来的伤感却仍然留在屋里。林方文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制作室里,与他的歌恋爱。我开始后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对,多么绚烂的爱情也会变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关系,我不想做一个每天晚上等男人回来,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的女人。

    我尽一切方法讨好他,我烧饭,煲糖水等他回来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时的我,一定是一个会吓走所有不想安定下来的男人的女人。

    那天晚上,正在机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讨厌自己,林方文开门进来,我狠狠地把毛衣掷在地上。他没有理会我,迳自走入睡房,我负气拿起皮包离开,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个晚上。是不是时间久了,我们都变得懒惰?懒得去爱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没有找我。

    他是一个不会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终还是我回去。

    我开门进去时,他坐在沙发上吹奏我送给他的口琴。看见我来了,他并没有停下来。

    「我只是来看看我的飞机。」我走到鱼缸前面,捞起一只飞机。

    
 


流浪的面包树 正文 第四章 空中的思念(下)
章节字数:8879 更新时间:09…10…24 11:50
    他一手拉着我,紧紧地抱着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榄油和松节水的味道,那是费安娜的味道,我不会忘记。

    「你跟费安娜见过面,是不是?」我瞪着他。

    「没有。」他说。

    「你为什么要说谎?我敢肯定,你刚刚跟她见面。」

    他很惊异,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个很好的鼻子。

    「是不是?」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答应过我,不再见她的。」

    他依旧不说话。

    「为什么?」我流着泪问他。

    他还是不说话。

    「为什么!」我向着他呐喊,「为什么要找她?」

    我彻底地失望,两年来,我所付出的爱,仍然无法满足他,他并不需要象我这样一个女人。我冲进房间里,收拾属于我的东西。

    他坐在那里,并没有制止我。

    我把东西胡乱地收拾好,走到厅中。

    「我们分手吧!」我哭着对他说。

    「你真的走?」

    「你是骗子。」我骂他。

    他的本领是不说话。

    「为什么还跟她上床?」

    我本来只是想试探他,没想到他竟然不说话,他果然跟费安娜上床。

    「除了沉默和谎言,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我含泪跟他说。

    我打开大门离去,他没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留住我。

    我抱着行李,在尖沙咀闹市的人群里无助地流泪,璀璨而短暂,是我的初恋。

    回到家里,拉小提琴的瓷象老人苍凉地垂下头,奏着艾尔加的《爱情万岁》,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誓,不会再有除夕之歌了。

    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说:「不是没有男人就不能过日子的。」

    她好象庆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恋。光蕙仍然跟孙维栋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个男人之前,决不会放开他。偏偏那个时候,一个噩耗同时打击我们三个人。

    宋小绵要结婚了。在我们三个也失意的时候,她竟然找到幸福!

    她首先把喜讯告诉光蕙,她在电话里甜丝丝地问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更改。」

    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突然打电话给你,问你地址,毫无疑问,她想把结婚请柬寄给你,并且以为你会替她高兴。

    「她丈夫是医生!」光蕙语气充满妒意。

    「她也可以嫁医生?」迪之一脸不屑,「她不过很普通啊。」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光蕙说,「你们还记得她妈妈吗?她很会把儿女推向上层的。」

    「我不妒忌她嫁给医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说。

    「条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们三个质素这么高,三十岁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之认真地说。

    光蕙最不开心,因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个牙医,却无法勉强自己爱他,而小绵竟然找到一个西医。迪之妒忌,因为她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男人,她想嫁的人,无法娶她。我妒忌,因为我得不到同样的幸福。小绵若知道我们妒恨她结婚,一定后悔把婚讯告诉我们。

    婚礼在跑马地一所天主教堂举行,我们三个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种场合可能会结识一位医生,迪之除了抱着猎「艳」心态之外,还要显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恋女子,当然也要打扮得漂亮。乐姬与男朋友一同来,听说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绵的丈夫把我们吓了一跳。

    站在祭坛前,穿着黑色礼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绵的丈夫,他的体形象一只放大了三十万倍的蚂蚁,虽然已经放大了三十万倍,因为体积本来就细小,所以现在也不过身高五尺二寸,脖子短得几乎看不见,背有点佝偻,四肢长而幼,越看越象《超人》片集里那只机械蚂蚁大怪兽。小绵就嫁给那样一个人?我们立即不再妒忌她。

    小绵的家翁和家姑都拥有一张异常严肃的脸孔,他们大抵以为大蚂蚁是他们的得意杰作,是许多女人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

    神父带领来宾一起唱《祝婚曲》——「完美的爱,超越世间的一切……恒久的爱,愿永为他俩拥有……天真信赖。生、死、痛、疼无惧……」

    我投入地唱出每一个字,那是爱情最高的理想,也许太投入了,我从第二句开始走音,迪之和光蕙见惯不怪,我身后却传来一声笑声,站在我后面的,是一个架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他友善地向我微笑,那时,我没有想到,他是我第二个男人。

    小绵和大蚂蚁去欧洲度蜜月两星期后回来,我接到小绵的电话。

    「有一个人很想认识你。」

    「谁?」

    「我先生的同学,也是同事,他叫徐起飞。在我结婚那天,他见过你,对你印象很好。」

    「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当然不知道他在留意你,我没有告诉他,你已经有男朋友,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况且也只是交个朋友,不一定要谈婚论嫁的,多一个选择也好。徐起飞是个很好的人,不然我也不会介绍给你,他跟女朋友分手了两年,一直没有恋爱,今年三十岁,是做外科的。这个星期六晚,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

    「很尴尬的,好象相睇。」我说。

    「人家是钻石王老五呀,很多人争着介绍女朋友给他,他就是看不上眼。」

    「他看上我,我便一定要跟他吃饭的吗?」我负气地说。

    「当是跟我吃饭好了,这点面子你不会不给我吧?」

    想不到小绵才嫁了两星期,连说话的口吻也象个少奶奶。

    「好吧。」

    我其实提不起兴趣去结识另一个男人,林方文在我心里,仍然是刺骨的痛。但,女人总有一点点虚荣,有一个男人对自己表示仰慕,还是禁不住有点兴奋。林方文背着我去找费安娜,我光明正大跟徐起飞吃饭,也没有什么不对,我是故意向他报复。

    晚饭的地点是丽晶酒店的西餐厅。

    徐起飞穿着深蓝色的毕挺西装,结了一条墨绿色的斜纹领带,浓密的头发梳得十分整齐,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身上散发着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

    「我刚下班赶来。」他说。

    他站起来跟我握手,个子很高,身体强壮,十只手指却很纤幼,是一双很适合做手术的手。

    「程韵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都是排球队的。」充满少奶奶味道的小绵说。

    大蚂蚁的名字叫关彦明,跟徐起飞是小学到大学的同学。

    「徐起飞以前是香港学界排球队的队长,你们有共同嗜好呢!」小绵积极推销。

    「入了大学之后就没有打球,怕弄伤手指。」徐起飞说。

    「丽丽的手术就是他做的。」小绵说。

    「可惜她送来医院时已经太迟。」徐起飞说。

    「我真怀念丽丽,她没有谈过恋爱便死去,真可惜。」小绵说。

    「那是最幸福的死法。」我说。

    说出这句话,他们三个人同时望着我,好象我说错了话。

    「难道不是吗?无牵无挂的日子其实是最快乐的。」

    整顿饭小绵说话最多,她已是少奶奶,不用保持矜持,大蚂蚁很少说话,笑容也很少,他好象背负着全世界的忧患,徐起飞只在适当的时候说话。吃过甜品,小绵拉着我陪她去洗手间,她的目的当然不是如厕。

    「你觉得徐起飞这个人怎样?」

    「不错,但,我对他没有感觉。」

    「他是医生,当然没有才子那么浪漫,但他很会照顾人,而且很有诚意。医生最有安全感。我听迪之说,你跟林方文分手了。」

    迪之这个长舌妇!

    「如果我有不治之症,他也无法救活我。」我说。

    「你有不治之症吗?」她凝重地问我。

    我的不治之症是爱着一个不能给我半点安全感的男人。

    小绵见一顿饭吃过,我和徐起飞之间好象没有通电,显然有点失望。大蚂蚁的车泊在丽晶,跟他们分手后,我和徐起飞步行到新世界停车场取车。一组工人在新世界门前那株银色的圣诞树挂上七彩的灯泡,准备迎接圣诞,原来已经进入十二月了。

    「快到圣诞节了。」徐起飞说。

    「是的。」路上风很冷,徐起飞把他的外套盖在我身上。

    「谢谢你。」

    「除夕你会做什么?」他问我。

    「你呢?」

    「过去几年的除夕我都在医院度过。每年的那一天,医院都很忙碌。很多人乐极生悲。」

    「我在婚礼上好象没有见过你。」我说。

    「我看见你。你跟两个女孩子一同来。唱圣诗的时候,我站在你背后,你唱歌走音。」

    「我想起来了,是你笑我。」

    「对不起,我没有恶意的。」

    「不要紧,我是五音不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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