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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中国历代大儒 编者:舒大刚-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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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住“本”这个治国根本,最终实现“无为而治”。在实施过程中,它并不是僵死的教条。针对复杂多变的具体情况,王弼认为还应有灵活性,要有应变的能力。“是故用无常道,事无轨度,动静屈伸,唯变所适。”(《周易略例·明卦造变通爻》)对各种具体情况采取恰当的方法灵活处理,这并不是容易的事。“权者,道之变。变无常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可豫设,尤至难者也。”(《论语·子罕》皇侃疏引王弼《论语释疑》)权力的运用要适应时代的要求,要合乎“道”,所以应把握和顺应社会发展的规律。“为随而令大通利贞,得于时也;得时则天下随之矣。随之所施,唯在于时也。时异而不随,否之道也,故随时之义大矣哉!”(《周易·随卦》注)不能审时度势,顺应时代潮流,必然自取灭亡。“为随而不大通,逆于时也。相随而不为利正,灾之道也。”(同上)可见正确估计形势,正视现实,而采取正确的措施治国,是至关重要的。

    处于乱世(或各种制度尚未完善)而急需变革的创始时期,一国的君臣、有为之士还应奋发有为、刚健积极,发挥高度的主观能动性,应天顺民。“夫能辉光日新其德者,唯刚健笃实也”(《周易·大畜》注)。“成大事者,必在刚也”(《周易·小过》注)。修德而成大事,也要刚健有为,创立新制。“革去故而鼎取新,取新而当其人,易故而法制齐明。……鼎者,成变之卦也。革既变矣,则制器立法以成之焉。变而无制,乱可待也。法制应时,然后乃吉。贤愚有别,尊卑有序,然后乃亨。”(《周易·鼎卦》注)新的制度也应顺应时势合理制定,这才能走向无为而治的理想境界。

    创始阶段,需要确立制度,包括名分等级。“始制,谓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也。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老子》第三十二章注)这样,“上守其尊,下安其卑,自然之质,各定其分。”(《周易·揭卦》注)上古朴散之时如此,变革时期也是这样,一执古之道,可以彻今,虽处于今,可以知古始”(《老子‘第四十七章注)。借鉴古制,根据时代需要创建新制,“创制不可责之以旧”(《周易·蛊卦》注)。不能死搬硬套,而要有创新,这是君王有为之时。

    制度确立之后,就应该无为而治。顺应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执也。物有常性,而造为之,故必败也”(《老子》第二十九章注)。“圣人达自然之性,杨万物之情,故因而不为,顺而不施”(同上)。“明物之性,因之而已,故虽不为,而使之成矣一(《老子》第四十七章注)。只要真正认识和了解人类社会,就不会把个人意志强加给社会,社会就会得到治理和发展。相反,只会失败。所以,“善治政者,无形、无名、无事,无政可举,闷闷然,卒至于大治”(《老子》第五十八章注)。“以无为为居,以不言为教,以恬淡为味,治之极也”(《老子》第六十三章注)。无为与顺应自然是一致的,它可以使天下大治。

    治理得法可以使国家局势稳定。安定可以使社会得到更快的发展。所以,“国之所以安,谓之母”(《老子》第五十九章注)。作为国君,首先要能胸怀全局,高瞻远瞩,而不能鼠目寸光,固步自封。“夫执一家之量者,不能全家;执一国之量者,不能成国,穷力举重,不能为用”(《老子》第四章注)。要有远见卓识,而又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尤需“以清廉导民,令去其污”(《老子》第五十八章注)。不刻意追求好名声,如果“尚名好高,其身必疏”(《老子》第四十四章注)。不要为名利而亡其身。要做到“威而不猛,不恶而严”(《周易·颐卦》注)。“既公且信,何难何备?不言而教行,何为而不威如?”(《周易·大有卦》注)国君的形象和威信是靠自己的行为树立起来的。如果用人得当,国家自然大治。

    国君用人,先无要大公无私,“夫无私于物,唯贤是与(举),则去之与(举)来皆无失也”(《周易·比卦》注)。罢免和提拔都以贤能为标准,“不以物累心,高尚其志”(《周易·大有卦》注)。就不会出差错。“故人用其力,事竭其功,智者虑能,明者虑策,弗能违也,刚众才之用尽矣”(《周易·损卦》注)!上下齐心协力,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国君无为而国大治。

    无为而治可以使社会各方面处于自然的和谐和系统的稳定。权力和刑罚的使用要有限度,不能破坏社会的自然和谐。人们的利与欲的思想是实际存在的,必须正视这个事实。只是人们不能过分追求。因为物极必反,走到极端就有害了。“求之多者,攻之者众,为物所病,故大费、厚亡也”(《老子》第四十四章注)。想得多反而会失去更多。“贪货无厌,其身必少”(同上)。要顺其自然引导人民。如果统治者利用权力,使自己的欲望得到满足,穷奢极侈,“离其清静,行其躁欲,弃其谦后,任其威权,则物扰而民僻(邪),威不能复制民。民不能堪其威,则上下大溃矣”(《老子》第七十二章注)。国君自己丧失威信。滥用权力只会使整个社会不自然和谐。“若乃多其法网,烦其刑罚,塞其径路,攻其幽宅,则万物失其自然,百姓丧其手足。鸟乱于上,鱼乱于下”(《老子》第四十九章注)。只会弄得社会动荡不安。应该“因物之性,不假刑以物”(《老子》第三十六章注)。“不以刑制使物,而以观感化物者也……不见圣人使百姓,而百姓自服也。”(《周易·观卦》注)。所以,国君所为,影响一国风气,上行下效,“上之所欲,民从之速也”(《老子》第五十七章注)。倘若“我之所欲为无欲,而民亦无欲而自朴也”(同上)。统治者无为,不多欲兴事,百姓自然纯朴而安乐,社会自然安定。一民之所以僻(邪),治之所以乱,皆由上,不由其下也”(《老子》第七十五章注)。因此,社会的混乱是由统治者们引起的。“夫恃威网以使物者,治之衰也”(《老子》第六十章注)。仅靠威权来治国的,正是虚弱的表现,是一个国家走下坡路的时候。当然,必要的制度和刑罚还是不可少的。但必须赏罚分明,辅之以仁德,才能更好地引导人民和治理好国家。“囗者,明法断严,不可以慢,故居德以明禁也。施而能严,严而能施,健而能说,美之道也”(《周易·夫卦》注)。德与刑并不是对立的,都是治国中必需的手段,只是要处置恰当。“刚柔正而位当,则邪不可以行矣”(《周易·既济卦》注)。一切邪恶的现象都不会再出现。

    汉以来的名教(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儒家道德思想)之治,随着社会的变革,经学的衰微,已经暴露出严重的缺陷,曹操的刑名之治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此时,必须要有新的理论来纠正名教的弊端,才能维护封建等级秩序。王弼认为,自然是名教之本,名教出于自然。本,即是“无”,所以要无为而治。名教对维护国家的等级制度、封建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名教是要讲的,但它毕竟是具体表象,是“有”,它出自于自然这个本,所以更要注重自然。“万物以自然为性。”“圣人达自然之性,畅万物之情,故因而不为,顺而不施”(《老子》第二十九章注)。国君如果抓住了这个根本,人们友好相处,六亲和睦,尊卑有序。不强调名教这个“有”,也能理顺名分等级秩序。他说:“居于尊位,而明于家道,则下莫不化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六亲和睦,交相爱乐,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周易·家人》注)。这里,透露出一点消息,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履行在封建制度规定下的基本权利。人,以及他们的行为,都从自然之本产生,忽略这个“本”的事实,是违背自然的。他在儒家传统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中加上了道家的“无”,把家庭这个社会细胞的内部关系首先理顺,家治则国治。“若六亲自和,国家自治,则孝慈、忠臣不知其所在矣”(《老子》第十八章注)。家和国治,没有件送、暴虐,没有奸邪,国家回归自然之本,也就无所谓孝慈、忠臣,名教也不必过分注重了。

    六亲和睦,上下相安。人生来是无善无恶的。它是“无”在人身上的体现。圣人也是人,只是圣人与几人对“无”禀受的深浅不同而产生了差异。圣人与凡人一样,也有“五情”。他认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而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三国志·魏志·钟会传》裴注引何劭《王弼传》)圣人不是无情的木石,他们也一往情深,有喜怒哀乐怨。这是人生来不学就会的自然之性。只是他们的智慧高于常人,能够深刻地领悟“无”,又不至于沉溺于情欲而不能自拔,不为“情”和“物”所累,·这才是他们与凡人的不同之处。这就把神化了的圣人变成了真正的人,填平了圣人与凡人之间的鸿沟。这就使人们对人类社会、以及人本身的认识,提高到了理性的高度。

    用义理来分析各种社会现象,用注经的方法来阐述自己的哲学观点、政治谋略。这是王弼结合新时代的特点,利用儒家经学传统的影响,把自己的思想体系巧妙地贯串在注文之中,他打破了汉以来僵化的思维模式,可说是追求思想解放的先锋。他以儒道兼采、以道为主,创立了魏晋玄学的思想体系,对儒学研究的转变起了功不可灭的积极作用。王弼研究所涉及的内容广泛而深刻,从哲学的“无”与“有”的关系,深入到各种现象与本质的关系,诸如言、意与象的关系、动与静的关系、一与多的关系等,无不细致地加以探讨。还包容了创作、欣赏、伦理、美学等众多的领域。他不仅在魏晋时期的哲学、经学、思想界占统治地位,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且影响到文学创作、以及佛道两教在内的宗教界。其后文学上的玄言诗、山水诗及田园诗,不能说与王弼的玄学思想和崇尚自然无关。而宋明理学则是在王弼重义理、善思辩的基础上发展的结果。少年奇才为时人和后人所重,是与他所做出的贡献分不开的。

                                            (杨超 撰)

  

                            三朝通儒  陆德明

                             (550?—630)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也是一个文化上的繁荣时期。文化上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儒、释、道兼容并包,而以儒学作为政治的基础。兼容并包,是在魏晋南北朝玄学和佛学大流行以后,文化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反映了唐初统治者不拘一曲、讲求实在的气魄。

    陆德明是唐初儒学家而兼通释、老的代表人物。他对儒家经典的诠释,则注重音义训诂,保持汉代古文经学派的方法。他所撰的《经典释文》一书,是官修的《五经正义》的先导;是研究中国文字、音韵及经籍版本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书。

                       一、弱冠通儒经  雄辩善名理

    陆德明字元朗,苏州吴(今苏州吴县)人。他的青少年时代,正是南朝的陈代,陈朝虽偏居江南,但文化比较发达。陆德明少年就很聪颖,拜当时的名儒周弘正为老师,学习儒学。周弘正是梁、陈两朝的名儒,也是名臣。史书说他10岁就通《老子》、《周易》,梁武帝时被任命为博壬。他不但通儒经,而且“善玄言、兼明释典,虽硕学名僧,莫不请质疑滞”(《陈书·周弘正传》)。在梁武帝晚年的侯景之乱中,由于周坚守名节,不附侯景,受到梁元帝的重用,官至侍中、国子祭酒。入陈以后,再任国子祭酒、太子詹事。长期处在国子祭酒这一主管文教的职位上,理所当然地成为一代儒宗。陆德明的学术,在多方面受到他的熏陶与影响。周弘正既通儒学又通释老,既注《周易》、《论语》,又疏《老子》、《庄子》。陆德明在总的治学方向上继承了这种风格,他撰的《经典释文》,就把儒家经典和老庄著作排在一起进行注释,同时他又兼通佛教释典,并且擅长于析名辩理的玄学。《新唐书》本传说他“善名理”,们日唐书》本传说他“善言玄理”。讲儒学而又兼讲玄学的名理,这是南朝儒学的风气时尚。

    当南北朝分立的时代,儒学或者说经学在北方和南方各有不同的特色。北方经学,保存了东汉以来的汉代古文经学的家法:《尚书》、《周易》及礼学都遵守郑玄的注解,《左传》则宗服虔,《诗经》则宗毛公。而南方的《周易》却遵循玄学家王弼注释,《尚书》则是孔安国传,《左传》则是杜预注,只有飞诗经》和北方相同,礼学也相同。清代注重汉学的经学家,对南朝这种夹杂玄学的经学很不以为然。今文经学家皮锡瑞说:“南学则尚王辅嗣(粥)之玄虚、孔安国之伪撰、杜元凯(预)之臆解,此数家与郑学枘凿,亦与汉儒背驰。及使径渭混流、薰莸同器,以至后世不得见郑学之完全、并不得存汉学之什一,岂非谈空空,核玄玄者阶之厉乎”!(皮著《经学历史》六:经学分立时代)。薰是香草、莸是臭草,皮氏认为汉学的衰落,是玄学家的罪过。

    隋、唐时代人对于南北儒学却不是这种看法。李延寿撰写的《北史·儒林传》说:“南人约简,得其英华。北学深芜,穷其枝叶”。很明显对南方儒学的评价高于北学。皮锡瑞总结经学历史,也不能不承认:“天下统一,南并于北,而经学统一,北学反并于南”(同上,七:经学统一时代)。隋文帝杨坚以外戚夺取北周政权,建立隋朝,北方的隋灭掉南方的陈,统一了中国。为什么儒学反而是南学盛行而统一全国呢?这说明学术文化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机制。北方经学遵守汉学的家法,在保存古代文献本来面目方面有成就,但在发展文化上却无贡献。自东晋南渡以后,南方在文化上逐渐高于北方,衣冠礼乐、文采风流,北方常常羡慕南方人。而玄学的析名辩理,发展了哲学的抽象思维,其形成和发展,构成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因而左右了统一之后的文化发展方向。

    陆德明是在南学儒、释、道并行的学术空气中成长起来的,很年青时就表现出他在这三个方面的学识和辩论的口才。陈朝大建年间,陈太子召集四方名儒在承光殿讲论学术,由当时的国子祭酒徐孝克(《旧唐书》称徐克)主持讲学。徐孝克为当时名儒,《陈书》本传说他“通五经,兼释老”。孝克的哥哥徐陵官为安右将军、太子少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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