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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史记全注全译本txt全集-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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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甙佟∑呤呷耍�4〕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5〕仲行、鍼虎,〔6〕亦在 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7〕君子曰:“秦缪公广地益 国,〔8〕东服强晋,西霸戎夷,然不为诸侯盟主,亦宜哉。死而弃民,收其 良臣而从死。且先王崩,尚犹遗德垂法,况夺之善人良臣百姓所哀者乎!是 以知秦不能复东征也。”缪公子四十人,其太子罃代立,〔9〕是为康公。


【注释】〔1〕“益国十二”,《史记正义》韩安国云秦穆公“并国十四”,《李 斯列传》云“并国二十”。上述茅津、梁、芮、西戎均在其内。〔2〕“召公过”,即
《国语?周语上》邵武公过,梁玉绳《史记志疑》认为此年武公已卒,使贺穆公者只能 是武公之子昭公。〔3〕“葬雍”,今陕西凤翔县南南指挥已发现秦公陵园。〔4〕“百 七十七人”,《十二诸侯年表》、《诗?秦风?黄鸟》疏作“百七十人”。〔5〕“子 舆氏”,《诗?秦风?黄鸟》、《左传》文公六年作“子车”、“子车氏”。〔6〕“鍼”, 音 qi2n。〔7〕“《黄鸟》之诗”,即《诗?秦风?黄鸟》。〔8〕“广地”,扩地。〔9〕 “罃”,音 y9ng。


康公元年。往岁缪公之卒,晋襄公亦卒;襄公之弟名雍,秦出也,〔1〕 在秦。晋赵盾欲立之,使随会来迎雍,秦以兵送至令狐。〔2〕晋立襄公子而 反击秦师,秦师败,随会来奔。二年,秦伐晋,取武城,〔3〕报令狐之役。 四年,晋伐秦,取少梁。〔4〕六年,秦伐晋,取羁马。〔5〕战于河曲,大败 晋军。〔6〕晋人患随会在秦为乱,乃使魏雠余详反,〔7〕合谋会,诈而得会, 会遂归晋。康公立十二年卒,子共公立。〔8〕

【注释】〔1〕“襄公之弟名雍,秦出”,古代舅舅称外甥为“出”。据《左传》 文公六年,公子雍之母为杜祁,雍并非秦出。〔2〕“令狐”,晋地,在今山西临猗县 西。“令”,音 l0ng。〔3〕“武城”,晋地,在今陕西华县东。〔4〕“少梁”,此时 属秦,即穆公二十年所灭梁国地。〔5〕“羁马”,晋地,在今山西永济县南。〔6〕“大 败晋军”,《左传》文公十三年云“战交绥,秦师夜遁”,与此不同。〔7〕“详”, 同“佯”。〔8〕“共公”,各书记其名不同,《春秋》宣公四年、《谷梁传》宣公四 年疏引《世本》云名稻,《史记索隐》云名貑,《十二诸侯年表》云名和。

共公二年,晋赵穿弑其君灵公。三年,楚庄王强,北兵至雒,问周鼎。
〔1〕共公立五年卒,〔2〕子桓公立。〔3〕
 
【注释】〔1〕“周鼎”,传说夏禹铸九鼎,成汤灭夏迁于商,武王灭商又迁于周, 是谓周鼎。周鼎是三代王权的象征,楚庄王问周鼎之轻重大小,是其有觊觎周室之心。
〔2〕“共公立五年卒”,据《左传》,共公立仅四年,此作“五年”,是将桓公年数 减少一年。〔3〕“桓公”,宋程公说《春秋分纪》、胡宏《皇王大纪》云桓公名荣。


桓公三年,晋败我一将。〔1〕十年,楚庄王服郑,北败晋兵于河上。当 是之时,楚霸,为会盟合诸侯。二十四年,晋厉公初立,与秦桓公夹河而盟。 归而秦倍盟,〔2〕与翟合谋击晋。二十六年,晋率诸侯伐秦,秦军败走,追 至泾而还。〔3〕桓公立二十七年卒,〔4〕子景公立。〔5〕


【注释】〔1〕“晋败我一将”,《晋世家》作“虏秦将赤”,《左传》宣公八年 作“获秦谍”,《十二诸侯年表》同《左传》。〔2〕“倍”,同“背”。〔3〕“泾”, 今泾河。〔4〕“桓公立二十七年卒”,桓公在位年数应为二十八年,因减去一年入于 共公在位年数,所以只剩下二十七年。〔5〕“景公”,《史记索隐》称“景公已下, 名又错乱,《始皇本纪》作‘哀公’”,但今本《秦始皇本纪》“桓公”后仍为“景公”,
《索隐》注:“一作‘僖公’。”《史记志疑》认为可能《秦始皇本纪》原本“景公” 作“僖公”,司马贞为保存异文而将其附注于此,又把“僖”字错写成了“哀”字。但 情况也可能是,司马贞所见《秦始皇本纪》景公以下世次错乱,“哀公”(别本作“僖 公”)与“景公”位置互倒,“景公”讹为“毕公”,今本是从《秦本纪》改回。景公 之名,《春秋分纪》作“石”,《史记集解》徐广引《世本》作“后伯车”,乃景公母 弟后子鍼之字。


景公四年,晋栾书弑其君厉公。十五年,救郑,败晋兵于栎。〔1〕是时 晋悼公为盟主。十八年,晋悼公强,数会诸侯,率以伐秦,败秦军。秦军走, 晋兵追之,遂渡泾,至棫林而还。〔2〕二十七年,〔3〕景公如晋,〔4〕与平 公盟,已而背之。〔5〕三十六年,楚公子围弑其君而自立,是为灵王。景公 母弟后子鍼有宠,〔6〕景公母弟富,或谮之,〔7〕恐诛,乃奔晋,车重千乘。
〔8〕晋平公曰:“后子富如此,何以自亡?”对曰:“秦公无道,畏诛,欲 待其后世乃归。”三十九年,楚灵王强,会诸侯于申,〔9〕为盟主,杀齐庆 封。景公立四十年卒,子哀公立。〔10〕后子复来归秦。

【注释】〔1〕“栎”,音 l@,晋地,《晋世家索隐》引《释例》谓在黄河以北, 地点不详。《左传》襄公十一年记此役,云秦军是从辅氏,即今陕西大荔县东渡河伐晋, 战于栎,以其地应在今山西永济县一带。〔2〕“棫林”,秦地,不详。“棫”,音 y)。
〔3〕“二十七年”,据《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推算,应作“二十八年”。〔4〕“景公 如晋”,据《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到晋国参加会盟的是后子鍼而非景公。〔5〕“已 而背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谓是盟“成而不结”,未云背盟。〔6〕“后子鍼”, 后子是氏,鍼是名。据《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其子为伯车。“鍼”,音 qi2n。〔7〕 “谮”,音 z8n,说坏话。〔8〕“重”,辎重。〔9〕“申”,楚灭申国(南申)所置 县,在今河南南阳市北。〔10〕“哀公”,《秦始皇本纪》误作“毕公”。


哀公八年,楚公子弃疾弑灵王而自立,是为平王。十一年,〔1〕楚平王 来求秦女为太子建妻。至国,女好而自娶之。十五年,楚平王欲诛建,建亡;
 
伍子胥奔吴。晋公室卑而六卿强,欲内相攻,是以久秦晋不相攻。三十一年, 吴王阖闾与伍子胥伐楚,〔2〕楚王亡奔随,〔3〕吴遂入郢。〔4〕楚大夫申包 胥来告急,七日不食,日夜哭泣。于是秦乃发五百乘救楚,败吴师。吴师归, 楚昭王乃得复入郢。哀公立三十六年卒。太子夷公,夷公蚤死,不得立,立 夷公子,是为惠公。


【注释】〔1〕“十一年”,据《左传》昭公十九年推算,应为“十四年”。〔2〕 “阖闾”,音 h6 l+。〔3〕“随”,姬姓小国,与楚关系密切,在今湖北随州市。〔4〕 “郢”,楚都,即今湖北江陵市北纪南城遗址。


惠公元年,孔子行鲁相事。五年,〔1〕晋卿中行、范氏反晋,晋使智氏、 赵简子攻之,范、中行氏亡奔齐。惠公立十年卒,〔2〕子悼公立。

【注释】〔1〕“五年”,据《左传》推算,中行、范氏反晋为秦惠公四年事(见
《左传》定公十三年),此误前一年;“智氏、赵简子攻之”为秦惠公四年至秦悼公二 年之间事(见《左传》定公十三、十四年,哀公三、四、五年);“范、中行氏亡奔齐” 为秦悼公二年事,此系合并前事而书之。《史记》中含混如此者甚多。〔2〕“立十年”, 据《春秋》哀公三年,惠公立仅九年,比《史记》少一年,所以《左传》记悼公事多比
《史记》提前一年。


悼公二年,齐臣田乞弑其君孺子,立其兄阳生,是为悼公。六年,〔1〕 吴败齐师。〔2〕齐人弑悼公,立其子简公。九年,〔3〕晋定公与吴王夫差盟, 争长于黄池,〔4〕卒先吴。〔5〕吴强,陵中国。十二年,〔6〕齐田常弑简公, 立其弟平公,常相之。十三年,〔7〕楚灭陈。秦悼公立十四年卒,〔8〕子厉 共公立。〔9〕孔子以悼公十二年卒。〔10〕

【注释】〔1〕“六年”,据《左传》推算,应为“七年”。〔2〕“吴败齐师”,
《左传》哀公十年云齐败吴师,与此相反。〔3〕“九年”,据《左传》推算,应为“十 年”。〔4〕“争长”,古代诸侯会盟,要按宗法亲疏和年龄大小序次先后,先歃血者 为盟主,晋、吴两国争之。“黄池”,宋地,在今河南封丘县西南。〔5〕“卒先吴”,
《左传》哀公十三年、《国语?吴语》均作吴先晋而歃,与此不同。《史记》于《吴世 家》存其说,《晋世家》则同此。〔6〕“十二年”,《十二诸侯年表》作“十年”, 据《左传》推算,应为“十一年”。〔7〕“十三年”,据《左传》推算,应为“十四 年”。〔8〕“立十四年”,《左传》未记悼公之卒与厉共公之立,但据年数推算应为 “立十五年”。〔9〕“厉共公”,《秦始皇本纪》作“剌龚公”,《十二诸侯年表》 省称为“厉公”。东周以来谥称往往本作两字而省称为一字。〔10〕“十二年”,据《左 传》推算,应为“十三年”。


厉共公二年,蜀人来赂。十六年,壍河旁。〔1〕以兵二万伐大荔,〔2〕 取其王城。〔3〕二十一年,初县频阳。〔4〕晋取武成。〔5〕二十四年,晋乱, 杀智伯,分其国与赵、韩、魏。二十五年,智开与邑人来奔。三十三年,伐 义渠,〔6〕虏其王。三十四年,日食。厉共公卒,子躁公立。
 
【注释】〔1〕“壍”,同“堑”,挖掘。“河旁”,黄河旁。战国以来,秦往往 利用大河河堤加以扩建,作为军事防御手段。这里的“壍河旁”和下文的“堑洛”皆属 此种性质。〔2〕“大荔”,戎族名。〔3〕“王城”,大荔戎的都城,在今陕西大荔县 东。〔4〕“频阳”,在今陕西耀县东。〔5〕“武成”,即上文“武城”。〔6〕“义 渠”,戎族名,在今甘肃宁县、环县一带。


躁公二年,南郑反。〔1〕十三年,义渠来伐,至渭南。〔2〕十四年,躁 公卒,立其弟怀公。

【注释】〔1〕“南郑”,秦地,在今陕西南郑县。〔2〕“渭南”,《六国年表》 作“渭阳”,是在渭水之北,与此正好相反。


怀公四年,庶长鼌与大臣围怀公,〔1〕怀公自杀。怀公太子曰昭子,蚤 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为灵公。灵公,怀公孙也。

【注释】〔1〕“庶长”,秦二十等爵中的第十至十八级为左庶长、右庶长、左更、 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这里的“庶长”可能是这类爵称的 笼统叫法。“鼌”,音 ch2o。


灵公六年,〔1〕晋城少梁,秦击之。十三年,〔2〕城籍姑。〔3〕灵公卒, 子献公不得立,〔4〕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简公,昭子之弟而怀公子 也。〔5〕


【注释】〔1〕“六年”,《六国年表》作“七年”。〔2〕“十三年”,《秦始 皇本纪》所附秦世系、《六国年表》作“十年”。〔3〕“籍姑”,秦地,在今陕西韩 城县北。〔4〕“献公”,《秦始皇本纪索隐》引《世本》作“元献公”。《越绝书?外 传记地》称献公为“元王”,应是惠文称王以后追称。献公之名,《索隐》作“师隰”,
《吕氏春秋?当赏》作“连”。“连”字通“联”,与“隰”字形相近。〔5〕“怀公 子”,《秦始皇本纪》作“灵公子”。

简公六年,令吏初带剑。〔1〕壍洛。〔2〕城重泉。〔3〕十六年卒,〔4〕
子惠公立。


【注释】〔1〕“令吏初带剑”,秦汉时期的“吏”是县令、长以下的小官,丞、 尉叫“长吏”,丞、尉以下叫“少吏”,属于基层办事人员。这里的“吏”也应属于这 一性质。剑是古代护身短兵,一般只有贵族才佩带,此令贱吏亦可佩之,是非贵族化吏 治得到加强的象征。《秦始皇本纪》于次年记“百姓初带剑”,“百姓”较“吏”地位 更低(战国时期的“百姓”与今语“百姓”已比较接近,而与商代、西周的“百姓”不 同)。秦汉以来,带剑遂成为很普通的现象。〔2〕“洛”,今洛河。此时秦失河西, 退守洛水,故堑洛。〔3〕“重泉”,秦地,在今陕西蒲城县东南洛河西岸。此因堑洛 而增修其城。〔4〕“十六年”,《秦始皇本纪》所附秦世系,《六国年表》作“十五 年。”
 
惠公十二年,子出子生。〔1〕十三年,伐蜀,取南郑。〔2〕惠公卒。 出子立。

【注释】〔1〕“出子”,与上“出子”谥称相同。《秦始皇本纪》、《汉书?古 今人表》作“出公”。《吕氏春秋?当赏》称之为“小主”,当系幼年即位。〔2〕“伐 蜀,取南郑”,这两句《六国年表》作“蜀取我南郑”,“我”与“伐”字形相近。上 文言“躁公二年,南郑反”,至此五十四年,未知南郑属谁。属秦则宜从《六国年表》, 属蜀则宜从本篇,二者必有一误。

出子二年,庶长改迎灵公之子献公于河西而立之。〔1〕杀出子及其母,
〔2〕沉之渊旁。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强,夺秦河西地。


【注释】〔1〕“庶长改”,即菌改。据《吕氏春秋?当赏》,献公是由庶长菌改 迎自魏,故此言迎之于河西。〔2〕“杀出子及其母”,据《吕氏春秋?当赏》,出子 母系自杀。


献公元年,止从死。二年,城栎阳。〔1〕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十一 年,周太史儋见献公曰:〔2〕“周故与秦国合而别,〔3〕别五百岁复合,〔4〕 合十七岁而霸王出。”〔5〕十六年,桃冬花。〔6〕十八年,雨金栎阳。二十 一年,与晋战于石门,〔7〕斩首六万,天子贺以■■。〔8〕二十三年,与魏 晋战少梁,〔9〕虏其将公孙痤。二十四年,献公卒,子孝公立,〔10〕年已二 十一岁矣。


【注释】〔1〕“栎阳”,在今陕西临潼县北渭河北岸。“栎”,音 yu8。〔2〕 “太史儋”,太史是史官之长。“儋”,音 d1n。下面这段话也见于《周本纪》、《封 禅书》、《老子韩非列传》。〔3〕“周故与秦国合而别”,“合”指非子受封于秦, 定居于周王畿内;“别”指周平王东迁后,周与秦分居东方和西方。〔4〕“别五百岁 复合”,这是后人假托预言以证后事,是指秦并周。秦并周为秦昭王五十二年,由此上 溯至平王东迁,共五百一十五年,约数为五百岁。〔5〕“合十七岁而霸王出”,这也 是后人假托预言以证后事。“十七”,《周本纪》、《封禅书》同,《老子韩非列传》、
《汉书?郊祀志》、《水经注?渭水》作“七十”。这里应以作“十七”为是,如作“七 十”,推算所得,将入于汉代。周并秦后七十年,当秦王政九年,是年王冠,平定嫪毐 之乱,始亲行政事,“霸王出”可能即指这一年。前人或以“霸王出”为秦王政生年或 立年,推算均无法密合。〔6〕“桃冬花”,这是一种气候反常现象。据古气候学家研 究,我国先秦时期的气候变化,西周是一个相对寒冷期,春秋时期明显转暖,并一直持 续到战国时期。〔7〕“石门”,山名,在今山西运城县西南。〔8〕“■■”,“黼黻” 二字的异写,音 f( f*,是古代规格很高的礼服上面的一种花纹,也用来代指施用这种 花纹的礼服本身。这里用的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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