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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一条毒蛇缠住我-第15章

小说: 一条毒蛇缠住我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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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佳作趋于平庸。    
      ?这个叫丁一的学兄是一个有臆想症的家伙,在胡乱地编造着自己的生活。    
      ?丁一后来又回到了这个学校里来,带回了这本日记。    
      我一直认为第一种推测的可信度很高,而且我也因此一度放弃了这部小说的创作。不过很快我的这个推测被推翻了。同时,我的第二种推测也显得有些异想天开。最终,只剩下我的第三种推测,换言之,丁一后来的确又回到了学校。进一步而言,在见过赵燕水淼之后,丁一在火车站上并没有被警察逮捕。相反,警察把丁一打来的自首电话当作了一个恶作剧,没有加以理会。    
      不过在再次讲叙丁一的故事之前,我想应该有必要把我是如何证实丁一后来又回到学校的原因说明。其实,事情非常简单,就是我又发现了一本日记,这已经是在我看完了他前一本日记之后的事了。    
      在看完了前一本日记之后,我曾经向生活辅导员打听过丁一学长。可得到的答案只有一个,就是他已经毕业离校了而已。而提到陈之初与高文的事情,辅导员的眉毛就会拧成一团,没好气地说:    
      “新生,打听那么多干嘛?!以后他们会给你们上课的!”    
      对于这个回答,我的好奇心只能出现一个陡增的效果。这个好奇心,终于在一天的中午得到了答案。    
      我们这些新生在辅导员的带领下,来到一间用高科技教学设施装备的多媒体大教室,辅导员让我们把这里打扫一下。我记得,在前面的文字中我曾经说过,有些事情,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当我拿着一块抹布擦到第三排第三张多媒体课桌时,看到桌子键盘托板上有一个黑色的笔记本。这不知是哪位马大哈同学丢三落四,我的好奇心促使我拿出这个本子。真没想到,这个笔记本一下子解决了我多日以来的疑问,给我的多种推测一个答案。我的好奇心就像是棋局中连环马的套路,相互之间解决难题。这个笔记本是丁一的第二本日记,其中记录着他在S市火车站试图自首以后的事情。同时,也让我找到了自己一直以这个题材所写的小说故事,找到了真正的结局。    
      好了,各位读者朋友,为保持故事的连贯性,下面我将继续以丁一日记中的视角线索讲叙这个故事。    
    


第五章那时,我还是二十岁(1)

    每当我在这个简易工棚里的这张铺有一层草垫和一层棉絮的床上躺下时,就会想起大约半年前我躺在火车站候车室旅客休息椅上的情景。    
      那时,我还是二十岁,现在我已经过完了二十一岁生日了。    
      警察没有到S市的火车站去抓我,或许是他们去晚了。当他们到火车站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不过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却是很小,毕竟我是在火车站等了整整半夜。直到火车站的治安管理员把我当作一个流浪汉撵出候车室大厅。我不知道警察为什么不来捉我这个逃犯,大概他们把那个电话当成了恶作剧。随他去吧!我把手机扔进了路边的垃圾筒,连警察都放弃了我,而我又有什么不能放弃的呢?当手机掉进垃圾筒后,谁也无法再与我联系了。对于这一点,我有些兴奋,这简直就是一种新生活的开始啊!    
      已经有多半年的时间了,我一直呆在S市,没有回过学校所在的那个城市。并且我还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工作——我当上了一名建筑工地上的民工。从上工的那天开始,我就整天头上扣着个乌龟壳似的黄色头盔,这头盔暂且不管质量如何,是否真的能够做到安全防护,但是我觉得戴上这个头盔后,真的能够与过去的我割裂开来。不过,我也一直尝试着这么去做。在这个建筑工地里,我很少说话,装出一副刚进城打工的样子,装作把一切都看得很神秘不懂的样子。然而,事情并不是像自己想像得那么简单。在我刚刚来到这个施工队上的时候,这些来自农村的工友们,大都是经历过打工潮中风风雨雨的人,他们对我都抱有强烈的好奇心。首先他们是对我相比而言较为白皙的皮肤和松弛的肌肉产生了兴趣,说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民工兄弟,认为这副身子骨是不应该来到这里干苦力活的,所以他们还认为我大有来头。而另外一件事情的出现又恰恰在证明他们判断的正确性。我第一次走进这个施工队找活路的时候,便被工头拒绝了。当时我的怀里还揣着那二百元钱,我自然想到了为它们找到出路的方法。于是,便毫不犹豫地将带着体温热乎乎的二百元钱,如数塞给了这个在施工队里说一不二的家伙。这二百元钱好像是被灌注了某种魔力,起到了超乎我想像的非凡作用。我甚至怀疑此时塞进这个家伙手中的二百元变成了美金。很快就有两个民工离开了这个施工队,而我便顺理成章地因为施工队缺少人手加入进来。真不知道这个家伙使了什么招数,竟然能够做得如此漂亮。当然这就更加增添了我的神秘色彩,花二百元钱进一个建筑工地上的施工队当民工,吃苦受累,在众多民工的眼里看来是一种相当怪异的行为,认为我非富既贵。从众人对我的认识中,我偶尔可以感觉到,他们有时会把我当成香港制作的劣质影片中因某种原因而刻意到艰苦环境中体验生活的富家公子。或许,正是由于他们的这种认识,在工地上干许多重体力活的时候,大家总是为我提供方便,谁也没有怀疑到我是一个杀人凶犯。    
      人难道真的是具有两面性的吗?    
      我每日在工地上隐名埋姓地劳作,傍晚下工后,我又总会跑到火车站去看有没有围捕的警车去那里搜捕我这个杀人逃犯。毕竟我那个考虑自首的电话是从这里打到警方110的。没料想这天傍晚,确实是有一辆警车鸣着警笛来这里追捕逃犯。躲在人群中的我有一种狂热的惊喜,心中念着逃亡的日子终于可以结束了。我不由自主地双手伸出来,就像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束手就擒的犯罪嫌疑人那样,等待着手铐卡上手腕时的吧嗒声。可谁知道,我这是在等待戈多。警察从我的身边疾步冲过,将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摁倒在地上。    
      我失望了。警察为什么还不来结束我的逃亡生活?我胆战心惊地看着被摁在地上的歹徒,畏缩着把手放了下来。我始终是被这种极为矛盾的情绪所纠缠着,也就是在我不知该如何从这种矛盾的情绪中解脱出来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陌生的姑娘。我是在一家小酒馆里认识她的——一个从外地来的打工妹。    
      那天,我干了已经两个月的时间,工头只给了一个月的工钱——三百元。于是,我便决定解决一下久未沾到油水的皮囊饭袋。施工队上的饭食简直太糟糕了,饭菜简直如同泥土一样粘在胃囊里不好消化,加上长期以来矛盾的自我厌恶情绪,我的意识已经开始错乱了。任何的娱乐项目都没有,有的只是看一下三流小报上登的荤事趣闻、凶杀卖淫之事,再就是与那些跟我一样满身冒着汗酸味道的工友们,在一块打打残缺不全的扑克牌,这简直是在受罪。我感到自己的生活变成了一出苦涩的闹剧。我是怀着这种心情,腰里揣着三百元工钱走向一家位于工地不远处的小酒馆的。这是一家我早已经注意了的酒馆,不是因为它有什么特别之处,只不过是因为每天傍晚我去火车站打算自首的路上总是路过这家酒馆的店面,或者说它在一直注视着我,观察着我。    
      推开玻璃门,走进酒馆,我选择了一张靠着窗户的桌子坐下。一位穿着白色衬衣、蓝色牛仔裤的服务员走到我的桌前,递过来一张塑料压膜的菜单,说:“先生,请点菜。”她的普通话说得十分标准,有些令我吃惊。我好奇地抬起头来看着这个外地来打工的女服务员。她说不上漂亮,但皮肤白皙,带着一丝稚气的眼睛此刻也正看着我。我没有看菜单,而是看着服务员的脸,随便点了两个以猪肉为主的荤菜和一碗米饭。    
      这家小酒馆很冷清,只有我这么一个吃饭的顾客。这里的员工与吃饭的客人数正好成正比,也就是这位外地来的打工的服务员。惟一的女服务员把菜端上来时,我对她说,你不像是从农村来的打工妹。    
      她也对我说,你也不像是从农村来的打工仔。    
      我“嘿嘿”地笑了两声告诉她,我是个杀了人的逃犯,你信吗?    
      她却点了点头,问我是叫丁一吗?    
      我问她是怎么知道的?    
      她说她的哥哥也在这个施工队里。    
      我不相信她的话。我从来没有在这个施工队里向任何一个人提及自己的姓名和自己的身世。她可能是一名警察,一名刚从警校毕业的警员做卧底来抓我的。可是没有必要这样的费劲啊!如果警察现在真的需要逮捕我这名逃犯的话,我是可以全力配合的。我真的迫切希望警察能够结束我的逃亡生活。    
      我对她说,你知道我的名字,作为公平的待遇,也应该让我知道你的名字。    
      她说,你叫我小兰吧!    
      “小兰?!”我心里嘀咕,这肯定是警方的代号,看来这次我铁定是跑不了的了。    
      我又与她说了几句不着边际的话,突然她说话中自己露出了一个很大的破绽。她告诉我说自己是一名大学生,在这家小酒馆里打工只是为了暑期积累社会实践的经验,这便是破绽。据我所知,在众多工友的妹妹中没有一个到了上大学年龄的,这就证明了她刚才说的话是在撒谎。她肯定是一名警察卧底,我坚信我的判断。她又告诉我自己过几天就要回学校去上课,不会再在这里干下去了,只等办完一件事情后就离开这家酒馆。我这时不安地看了看窗外,老感到在马路的对面肯定有早已经埋伏好的警察。现在,作为一只想自投罗网的昆虫的我说:“既然过几天后你便离开这里,我怎样才能够再次见到你?”我表现出一副一见钟情的样子。我一方面是有意识地再探她的底,一方面真的是想让警察快一点把我抓到手,心灵上的折磨使我简直要精神崩溃。    
      没想到她想了一下跟我这样说,如果今天晚上我还来这里就还能再见她一面。


第五章那时,我还是二十岁(2)

      晚上,我从砖块与木板搭成的简易床下找出我从逃亡开始就陪伴我的提包,从里面找出一件算是干净得体的衣服换上,又把一直藏在皮包内兜里的一块手表拿出来戴在手腕上。可惜的是,由于我长期在工地上干体力活不戴手表,这块表已经因电量耗尽停摆了。我使劲地抖了抖手腕,希望秒针可以再颤抖一下以代表时间还在延续。我下定决心去再见一次那个叫“小兰”的女服务员,虽然从种种迹象看,她很可能是一名警察卧底。是的,我就是决定让埋伏好的警察一下子把我摁倒在地上,我是自投罗网。实际上,在我将最后二百元钱塞进那个工头模样的家伙手里的时候,便已经做好了等候警车来到的准备。而我不去警局自首纯粹出于对二百元钱消费的尊重。我是要在警察抓到我之前花掉身上最后的五百元钱的,但这并不代表浪费掉了它们。现在我心安的是这些该流通的货币都已经各得其所。尤其是最后的那二百元换来了我近半年新生活的体验。不过,任何的消费终将有一个结束。    
      我离开简易工棚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看见我。我也没有刻意去跟任何一个人打招呼。离开就是离开,如果给他们留下任何关于我记忆或者痕迹的话,那么我的离开就是失败的。日后,他们还会谈及我的事情,我还会留在众人的口舌与耳朵之间。所以,我是一个人悄无声息地离开的。当我走到离那家小酒馆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便远远地看见小兰已经等在了门口。她依旧穿着那件白色的衬衣和那条蓝色的牛仔裤,只是那件白色的衬衣在夜色中看上去像飘忽不定的幽灵。我整了一下自己的衣领,又扭动了一下脖颈和手腕,以便使得自己的浑身肌肉得以放松。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自己被警方擒获入瓮的时候,避免身体更大的扭伤。我深吸了一口气便走了过去。    
      走到小兰的面前,我开门见山地说:“把我抓走吧!”    
      “什么?”她有些不解。    
      “你不要再装下去了,难道你不是警察的卧底想来抓我的吗?”    
      她“噗”的一声笑了起来,“什么呀,你不是在做梦吧?”  “我杀了人,你不知道?”我想她在极力地伪装自己,被我一下子识破了伪装总归是有些一时反应不过来。    
      她摊开双手,带着一脸无奈,“我不是警察,更无意要逮捕你。”    
      “那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知道你的名字很奇怪吗?名字只不过是一个人的代号罢了,你我都在人间大家庭里,我知道你的代号难道有什么奇怪?”    
      她回答得很荒唐。但我一时又不知该如何去反驳她的这种荒唐说法,只是象征性地点头以表示出赞同的样子。    
      “你是不是很想知道我是如何知道你姓名的?当然,我是没有什么哥哥在你们的那个施工队里的。”    
      我点了点头。    
      “那好,你跟我去一个地方就会明白一切的。”    
      小兰冲着一辆正在路中行驶的出租车招了一下手。车停在了我们的面前。她为我打开车门,我坐在了后座上,而她则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她跟司机交代了几句,车便向路的另一端驶去了。对于S市,我并不熟悉,只是感觉出租车在绕行了几个弯之后,在一栋老式的洋房前停了下来。小兰付了车费便催促我下车。走下车后,我看着这栋洋房,总感觉有些与那次陪同蔡如佳去见她的从国外归来的父母亲时所见的别墅情景相像。这栋洋房有些年岁了,从其建筑风格和构造上可以看出它是在中国历史上最耻辱的时期由侵略者所建造的遗留物。    
      我推开洋房院子的铁栅栏门,走上石级,正欲推开那扇欧式的房门,却发现一直跟在我身后的小兰不见了。我此时确实感到一阵恐惧,小兰的溜掉,让我可以想像出当我一脚踏进这个房间的时候会有多少支手枪顶在我的脑门上。害怕也没有用了,我已经变成了瓮中之鳖,我不由地握了一下戴在手腕上的那只已经停止走动的冰冷的手表,哆嗦着手拧动了门上的把手。    
      我走进一间大厅里。灯光很微弱,勉强能够让我辨清房间内的布置;厅内很静,没有我所想像得众多警察一拥而上的场面出现。我找了一把椅子坐下,平静着自己,静静地等待着事情的进展。难道警察是那么乐意故弄玄虚吗?    
      有一个人从黑影中走到微弱的灯光下。    
      “还记得我吗,丁一?”    
      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很耳熟。借着微弱的灯光我可以看出她穿着一条席地的红色长裙,显得身材婀娜多姿,在细长的指间夹着一支点燃着的香烟,原来是她——蔡如佳!    
      我想站起身来,大骂她出卖了我。可当我双手按着椅子扶手想起来时,我的腿却瘫软了。    
      两条腿变成了沉重的铅块坠住了我整个身子。我用惊诧的语调问:“是你?!”    
      “那我们,你还记得吗?”陆续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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