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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身将腐朽,其爱不渝-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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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不用说,车祸过后,没有一个人来找过她麻烦,想起刚醒过来时,他几夜未睡的憔悴的面孔,而她这个肇事者却安安心心地养病,全然不用去烦恼那些被车轧坏的草皮,撞断的树和护拦。
    不管她以前做过多少错事,伤害过他多少次,更是如他所说的,她一直让他活在失望中,但是他却一直坚持,坚持爱她,坚持对她好。
    他说她永远是他最重要的家人,是他平凡的人生中必须要守住的东西。
    再多的食物也堵塞不住泪腺,她觉得自己快撑不住了,一只柔软的手掌却覆上她的脸,她顿了顿,余光瞥到坐在对面的人已移到了她的旁边。
    抬起头,布满泪花的眼睛朦朦胧胧地看到那张温柔的脸,带着温暖的笑容。而她,双颊被炒面塞得鼓鼓的,嘴里不时漏出一丝抽噎。
    她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样子傻得要死!
    “我——”她说出一个字,赶紧地嚼了几口,把嘴里的炒面吞咽了一半,才又费力地说,“好饿!”
    又埋下头继续吃。
    自辉笑了笑,不去揭穿她。
    把自己的餐盘拉过来,仿佛也很专注地吃着炒面。
    从面店出来,直行十分钟左右就是一个广场,穿过广场便是中心公园,公园就着四个大小不一的天然湖泊而建,湖边有一个小山坡,因山坡一面全种植着香雪兰而成为冬日人们散步的绝佳去处。
    江紫末挽着童自辉在湖边的石板路上缓步而行,脚边一簇簇茂密的兰草幽香沁人,透过叶子落尽的柳条,瞥见湖上漂泊着三两只游船,不是周末的冬天,这里的游人少得屈指可数,因此,公园里不但空气清洌,视线也非常开阔,那满满一坡如明黄织锦的香雪兰已被览尽眼底。
    “好香!”江紫末嗅了嗅说,“不用说,这地方也一定是我带你来的。”
    童自辉点头承认,“不只这里,这个城市大大小小的好去处,都是你带我去的。会选择来这个城市,是因为这里有最好的汽车生产企业。初来人生地不熟,我和准扬被限定在那一方空间里,直到认识你,每一次出门你都能带给我们一个惊喜,在短短的时间,你毫不藏私,把你心里所有的宝地都托出来和我们分享。你知道,我们一直以来面对的都是冷冰冰的机械,那种枯燥的生活是认识你之后才有所改变的。”
    呵呵,原来她也是有可取之处的。
    江紫末微笑,抬眸即发觉已来到山坡之下,也恰在这时,那久不愿露脸的太阳终于在浓云散开的间隙中射出一抹金光,轻柔如纱缕一般缓缓飘落至山坡上,那灿烂的黄越发熠熠生辉。
    风来,花动,幽香的兰花气息缭绕鼻尖。
    他们怔怔地站在原处,没有与那片花海更接近。
    因为第一次来,紫末劝阻他与准扬:“人若身在其中,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兀突的黑色污点。”
    为此,他们要站得远远的,宁愿不要那繁花若锦的美景,也不要自身污秽不堪。
    也是如此,江紫末内心的纯净,才成为童自辉一直以来无法摆脱的牵绊。
    “走吧!”童自辉收回视线,目光落在她挽着自己的那只手上,“童童要放学了。”
    江紫末点头,毫不留恋眼前的景色,跟着他原路返回。
    一路到学校,他们都保持着沉默,仿佛各有所思,也仿佛是等待对方开口,然而在彼此都有话想说的情况之下,却都是不知从何说起。
    在学校附近停车,他们下车往校门走去,江紫末忽然笑了笑说:“听说真正相爱的夫妻很少一本正经地谈话,大多时候都是东拉西扯,因为彼此了解信任,彼此心意相通。自辉,假如老天有心试炼我们,你猜我会怎么做?”
    自辉想了想,笑道:“所谓的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其实是很理想化的。如果真的有事发生,我想我仍然是选择一个人先独自承担起来,其后分不分担在你,我不会对你有所要求,自然就不会心怀抱怨了。”
    紫末明显有所动容,挽紧他的手,却故意玩笑道:“哎!这么伟大的男人——”
    “怎么沦落成你老公了是吧?”自辉接过她的话,见她忿忿地瞪着自己,不由得笑出声来,“我之所以甘于平凡,是因为我知道自己只有这么点能耐。”
    不若准扬,他本身是一把所向披靡的利剑,在这个现实之中,他有三代皆用不之尽的祖产,亦有平凡人所不能望其项背的才华,他不需要分神去顾其左右,只须专注于自己所执着的。
    而凡事须得用双手勤劳挣取的自己,惟有在其他事上削减精力,才能一心一意地守住重要的东西。
    这时,一阵铃响仿佛由天空播撒,细细碎碎地落入耳中。紧接着,围墙内若喧嚷声起,学生下课了。
    他们不再交谈,凝神盯着陆续走出校门的学生,搜寻童童的身影。十多分钟后,就见空着两手的童童拽拽地走出来,留神看,他后面还跟着一个小尾巴,就是上次当着江紫末骂童童的女生,此刻却抱着童童的书包,低眉顺眼,很——很小媳妇儿样。
    江紫末把头凑近自辉,开始咬耳朵,“他能不能有一天不搞这些花样?”
    自辉只是笑笑,小孩子么,今天吵,明天合,哪有永远的对恃立场?这种事都不用问,以童童的性格,恐怕又是仗着自己聪明,引着同学乖乖上当。只要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他通常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童童终于走到父母面前,傲慢地接过小跟班恭敬递来的书包,“行了,你走吧。”
    小女生乖乖走了。待她走远,江紫末忍了忍才没去拧童童的耳朵,身为男生居然去欺负小女生,丢脸不丢?
    “你又搞什么?”她指着小女生的背影问童童。
    “前天的测验她输了我,说好要给我拎一个月书包。”童童不以为然地说,“笨呢,我都放水了,还考不过。”
    江紫末瞪圆眼睛,“你跟谁学的‘放水’这种话?”
    “跟你呀,”童童说,“上次我们玩填字游戏,你知道要输了,就偷偷叫爸爸放水,别以为我没听见,哼!”
    江紫末的眼睛瞪得像铜铃,她就是所谓的上梁不正么?
    童自辉极力忍着才没笑出声来,接过童童的书包,三人往停车的地方去。边走,自辉边问儿子:“只是让她拿书包,没要人家给你钱,或者其他什么东西?”
    童童不屑地说:“我才不稀罕。多赢妈妈几次,我的零用钱就花不完了。”
    江紫末心里一惊,正想放慢脚步,然而童自辉已经转过头来严厉地盯住她,仿佛在说:很行嘛!公然在家跟五岁的儿子赌博!
    她仰头,缓步而行,假装欣赏天空的浮云。

    chapter 31

    童自辉的假期休完。父母却不若以前,来了就因为这不顺眼那不顺眼,待个几天就回去了。这次他们反常地待了十天,其实母亲早就想回去,毕竟她在家乡有不少朋友,比在这里跟儿子儿媳相处有趣,但父亲偏偏不肯动身。
    他内心焦急,若是平时还好,可现在紫末失忆了,与父母相处的时间过久,迟早会露馅。他倒不担心父母真为此事而大发雷霆,只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老人家年纪大了,不希望他们为了一些不必要的事情忧心。
    现在正值他设计的新车型出炉,届时公司的事务一刻也离不开他,不能再时刻陪在紫末身边,即使身处公司,也还是会担心着家里。
    况且,父亲这次来对紫末的态度非常恶劣。这令他十分想不通,以往紫末工作繁忙,父母来她甚至没什么时间陪伴,加上性格南辕北辙,那时的紫末万万不愿去迁就自己那对性格古怪的父母,父亲那时仅仅是不满,并没有对她有所嫌恶。而现如今,紫末善尽媳妇的义务,对父母的生活起居照顾得无微不至,甚至放下身架,穿上母亲送她的裙子任人取笑,只是为了讨到公婆的欢心。
    那么,父亲到底还有什么不满的?
    他心里隐隐有股不安,突如其来的,一个更令他悚然心惊的疑问闪过脑海,他却未抓住时机去抽丝剥茧,任着那个怀疑的念头消逝。
    绝无那个可能!
    他似安慰自己一般,摆了摆头,脚踩油门加速,风驰电掣地往家的方向驶去。
    吃晚饭时,自辉留心着父亲的神色,他很清楚,父亲是在官场上混了半辈子的人,只在面对家人时,他才会露出自己的真性情。也就是说,他若要存心掩藏,天大的事,他也能不动声色。
    难道他反倒被父亲给瞒住了?
    惴惴不安地吃完饭,他无心工作,在书房里边陪童童做作业,边思考着对策。
    他不是个乐观得不知死活的人,对于潜在的危机一向敏感。也就形成了他心思缜密的个性,凡事都须思虑周全,宁愿自己多长几根白发,也不肯疏忽任何一个小细节。
    正焦虑着,眼前明亮的光线因为被遮挡而暗了下来,他敏捷地转过椅子,赫然见到父亲站在他身后,随后母亲也进来了。
    “童童,学校布置的作业做好了吗?”童仕昭问。
    童童点了点头,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作业,每晚伏在桌前写的都是爸爸四处去搜罗来的一些习题。
    童仕昭闻言,倾身往前,低声对童自辉吩咐:“让紫末带小惠和童童出去一趟。”
    童自辉心头一跳,先是对父亲的话恍若未闻,随后又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在父亲狠厉的目光下,他的大脑飞速动转,立刻做出了抉择。
    是大祸终于临头了么?他的额头不觉已渗出冷汗来。如此,他仍尽量保持镇定,在餐厅找到正在拖地的紫末。
    “工作做完了么?”紫末支着拖把问,全然看不出他的表情有何异样。
    自辉摇了摇头,平静地说:“我缺了本书,急着要用,你出去帮我买一下?”
    “好啊,什么书?”
    自辉从她的口袋里掏出手机,输入一个英文书名后又递回给她,“这本书很重要,拜托你了。”停了一停,他又说,“顺便把小惠和童童也带上吧。他们俩太吵,我没法专心做事。”
    紫末把手机当宝贝一样小心翼翼地收好,粗线条地拍拍他的肩膀,“你安心工作,我翻遍全城的书店也会给你找到。”说完就蹭蹭几下去杂物间放好拖把,里间随之传出她中气十足的喊声,“童童!小惠!跟我去逛夜市啦!”
    “哦!”两个声音不约而同地回应。
    只听到一阵杂沓的脚步声,屋角处蹿出两个身影,童童披着一件棉衣,边跑边穿上两个袖子。
    他放心地走回书房,那本书只在国外有发行,她不可能在国内的书店找得到。如此一来,时间就宽裕了,他可以集中精力应对父母。
    客厅的嘲杂声渐渐隐消,他静静地坐在书房里,听到关门落锁的声音响起,心头踏实下来,目光往上,盯着书柜,那里藏着连他自己也不能轻易找到的定时炸弹。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缓冲,他已不若最初那么惊惶,平静地等待着即将进书房的父母对他做出制裁。
    童仕昭与林艾馨一前一后地走进书房,自辉站起来,把椅子让给父亲,自己绕过书桌,与母亲坐在书桌旁边的沙发上,同时,他瞥到父亲背后的手里握着一叠纸。
    心里已了然了几分。尽管做了最坏的打算,心里仍然是存着一线希望。
    童仕昭朝他挥了挥手,他看了眼一脸茫然的母亲,明白到她还不知情,但马上就会知道了。
    他又起身,站到书桌前。父亲略一倾身,隔着一张书桌把那叠纸被摆到了自己的面前,而那双收回去的手因为一直克制着怒气而不住地发抖。
    “童童真是我的孙子吗?”连嗓音也痛心得发颤。
    做了那么多的心理建议,在父亲单刀直入的质问下,他的胸口还是如同被人重重地捶了一拳,身形几不可见地晃动了一下。
    林艾馨却叫嚷起来,“老头子,你胡言乱语什么啊?”
    父子俩无人理她,仍旧隔着一张书桌对峙着。自辉低着头,一言不发地拿地起那叠纸。
    半晌,他很冷静地问道:“童童的牙刷原来是你故意拿走的?”
    童仕昭冷哼一声,转身从书柜上取出病历本,摔到自辉面前,冷冷地嘲笑道:“真想不到,男人的奇耻大辱,我的儿子居然能一声不吭地承受下来。你为了瞒住父母,恐怕把所有的蛛丝马迹都销毁干净了,只有这个——童童的病历本是不能烧的——因为比起被我们发现的风险,童童的身体更重要。”
    自辉无话可说,这么多年父母都没起疑心,全是他隐藏得好。独独童童今年失血过多入院治疗的病历本不能毁,因为害怕输血过后有什么万一,届时需要用到以前的病历。
    说什么呢?辛苦隐藏了这么多年,终于东窗事发。他没有感到张惶害怕,反而是觉得一身轻松了。
    担子背久了会累,会压得人喘不过气,尤其他遮遮掩掩的对象是养育他的父母,他们一天不察觉,他一天不敢主动挑明,不待父母出手掐死他,自己就先被过重的负担压死。
    他木然地垂着头,林艾馨却突然站起来,发疯一般地抢过他手上的纸。越看,脸色就越发煞白,终于撑不住地跌坐在沙发上,手抚着胸口,一阵阵急促地喘气。
    “这是为什么?”她的自控能力显然没有两父子那么强,狠狠地摔下那些纸,倒在沙发上连连喘着粗气,断断续续地发出有气无力的声音,“童童竟然不是我的亲孙子——那么伶俐的孩子竟然不是亲生的。”
    她越发有歇斯底里的势头,眼神涣散,神智也似乎开始迷乱,嘴里发出一些类似念经的低语。
    有种钻心的痛在童自辉的身体里蔓延开来,他死咬住下唇,走近母亲想去安抚。刚伸出手,就被林艾馨粗暴地打开,一双皱纹满布的眼睛充满怨恨地瞪着他。

    chapter 32

    有种钻心的痛在童自辉的身体里蔓延开来,他死咬住下唇,走近母亲想去安抚。刚伸出手,就被林艾馨粗暴地打开,一双皱纹满布的眼睛充满怨恨地瞪着他。
    “说,给我说清楚,童童是谁的孩子?”她忽然跳起来,抓住自辉的衣襟摇晃,“到底是谁的?”
    仅余的一点理智让她看到了儿子脸上无法负荷的自责,她止住了疯狂,手臂上的力气也尽失,那只手缓缓地从自辉的衣襟上滑落,而另一只手立刻覆住了脸颊,呜呜的低泣着,泪水从指缝间渗了出来。
    她该怎么接受去这个事实?
    童童降生时,是那么孱弱的一个婴儿,蜷缩在保育箱里,小小的一团,她又爱又急,爱他是第一个孙子,急他不如足月的婴儿健壮。每天要去看上几百回,出了暖箱,抱着就不肯易人。一直到他健健康康地长到半岁,日以继夜地陪孩子渡过半岁那场感冒,亲眼见到孩子真正健康了,才敢撒开手。
    这些年里,离得这么远,他们最惦记的就是这个孙子,一年复一年,他越是俊秀聪颖,当爷爷奶奶就越发的骄傲。
    如今,手里的DNA鉴定结果却明明白白的写着,与她家老头子没有半点血缘关系。这一竹篮水漏得真是一滴不剩。
    她拿开覆在脸上的手,眼里噙着眼泪望向面前半跪的儿子,一双手担忧地覆在她的膝盖上。
    她无力地扯扯他的衣领,几乎是肝胆俱裂地问道:“你怎么能这样伤害你的父母,自辉——”说着眼泪又落了两行,“说啊,你怎么能把我们伤害到这地步?”
    只见他死抿着唇,一副认打认罚的样子。她的心又一阵急绞的痛,惟有把绝望的目光投向相伴了三十来年的丈夫,惟有他懂得她心里的痛,那种说不了喊不出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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