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废墟上跳舞-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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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我要把这女人给解决了
深夜,李卫兵带着一个陌生的女人来敲我的门。他一进门就往厕所里钻。那个女人和我点了一下头,就坐在沙发上了,身上有股酒气和妖气。
李卫兵从厕所里出来,晃动着脑袋对我说,操,还没睡?在忙什么呢?然后他把我拉到卧室里说,哥们,今晚你让一下,我要把这女人给解决了。操,现在外面风声紧,抓住就得罚五千。上次若不是你帮忙,还得拘留15天。他妈的,现在公安局没钱发奖金了,就从我们的口袋里打主意。
他说的上次,还是国庆节前的事,他在朋友开的一家名叫“仙人洞”的酒店里嫖娼被抓了,同时被抓的据说还有市里的一个官员,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的。还据说,仙人洞里的服务员全是从东北来的“鸡”,个个身高膀圆,风骚妖艳,做事非常职业化。这伙“鸡”被一东北老板控制着,那家伙,是个黑老大,坐吃这群鸡的保护费。我曾听李卫兵说,本市有个地痞去嫖娼,不给钱,结果被这个黑老大剁掉了一只胳膊。不管这些传说属不属实,但李卫兵嫖娼被抓是真实的。我找到派出所里的一个朋友说情,才把人给放出来。李卫兵那条价值上千元的皮带还是我后来从派出所里给他拿回来的。如果李卫兵的老婆知道了这事,估计他也要少半条胳膊了。
我说,你又喝马尿了?你要排泄,那我到哪儿去呢?这么晚了。
他说,我没叫你到哪儿去呀,你把床让给我一下,我干完了就走。你在客厅里看看电视,先委屈一下吧。
电视还是李卫兵过去的电视,他搬家后,大部分的东西都还留在这里。我住进来,基本上不用再添置什么东西了。这个家还是他的家,我有什么好说的呢。
我从卧室里出来的时候,那个“鸡” 把客厅里的灯关了,还主动帮我打开了电视。电视里,一群光屁股的女人坐在沙滩上晒太阳。在电视前,她的脸像涂了一层蜡。我从她手里把遥控器拿过来,对她说,你去工作吧。她迟疑了一会儿,然后扭着屁股钻进了卧室。
我看了十来分钟的电视,感到十分无趣。平时,我基本上不看电视,除了周小雨来时,我才偶尔陪她看一会。我知道的几个正在走红的歌星还是她告诉我的。李卫兵干这事也不是那么快速利索。我曾领教过。十来分钟过去了,从卧室里才隐隐约约传出调情的声音,估计还在培养情绪。我把电视关了,想到外面走走。
快午夜12点了,整座楼除了刘小毛的窗口和我的窗口还亮着灯外,整栋楼像死寂了一般。刘小毛可能还在做他的发明实验。我感到一个喜欢钻牛角尖的歪才是可怕的。我不想去打搅他,其实是害怕他找我交流他的发明构想。让他独自去思考吧,现在还有几个人像下岗工人刘小毛那样执著地思考问题呢。
李卫兵正在打炮,他只用他的身体“思考”。他的生活炮声隆隆,是个不辞辛苦的“炮队战士”。
我在楼下徘徊,像个梦游者。整个旧城区像一片荒冢,一条马路修了一年,还是一条泥路。我看见李卫兵的那辆二手桑塔纳就停在那条泥路上。上次如果不是消协把他的问题化小,估计他连这辆车也赔进去了。
我在楼下转了一圈,听到楼下的鸡窝里扑哧了几声。在白天我没怎么注意楼下搭建的鸡窝,这可能就是上次两个吵架的老女人搭建的。楼下的地荒着也是荒着,在这里养几只鸡也可以补贴补贴生活。过去引以为自豪的工人阶级快要沦为养鸡的农民了。想想这些,我就感到时代的车轮真是在快速地朝前跑,你稍不注意,就挤不上车了。但是,挤上去了又怎么样呢?我是从那车上自动跳下来的,不是因为“晕车”,而是感到憋闷。我像一个没有田地的农民,只有独自去开荒了,不过这也比闷死在车里要好受得多。
我的咳嗽声和脚步声惊动了鸡窝里的鸡,它们开始扑扇起来。母鸡在呱呱叫,公鸡居然打起了鸣。在楼下另一头鸡窝里的鸡也开始鸣叫起来,看来它们的生物钟因为我的打搅被搞混乱了。我想起小学课文里的那篇《半夜鸡叫》,心里感到很滑稽。剥削阶级周扒皮想发点家,也真辛苦,每天还要半夜起来学鸡叫。我在恍惚中感到这文章好象是在表扬周扒皮为了节约劳动力成本多打几斤谷子,才学鸡叫的呢,真是不辞辛劳。想想现在的某些善于钻营的老板们,连劳动力的成本也没有,歪脑子一转溜,钱就到手了,空手套白狼,比地主周扒皮潇洒多了。
这些圈养的鸡真敏感,一个叫,其余的都跟着叫了起来。我可没像周扒皮学鸡叫呀。这只能这样解释,现在的鸡比周扒皮时代的鸡更聪明了。
我看了一眼三楼的窗口,灯还亮着。我屋子里的那只“鸡”可能也正在叫,李卫兵旺盛的性事,没一个小时是完不了的。现在全国人民把“妓”普遍叫“鸡”了,贴切又通俗。如果在酒桌上有人问起你说,你们这儿的鸡是什么价格,你千万不要认为他是鸡贩子,否则他会嘲笑你连这个时代的语言都不懂了。他说的肯定是你们这儿妓的价格如何。现在,谁也没有那些走南闯北的家伙们对妓的行情了如指掌,他们“嫖”荡的人生,可能连欧美的花花公子们也望尘莫及了。
鸡们还在叫,我感到很为难,害怕鸡的主人惊起来,拿着棍棒来抓偷鸡的贼或者黄鼠狼,于是我只好赶紧往楼上走。我推开虚掩的门,跟屋子里的“鸡”碰了个满怀。李卫兵说,你跑到哪儿去了,我们正要走呢?我挖苦他说,你这一炮把楼下的鸡都打醒了。
李卫兵听到楼下的鸡果真在叫,惊奇地骂了一声,操,这些鸡真他妈中邪了!
第19节:他们发生了性关系……
吴迪告诉我,他写的阁楼里的那个女人,其实也是个“鸡”,不过她是只有思想的“鸡”。她开始迫于生活,把自己卖给很多男人,后来她只卖给一个男人了。那个男人开始对她很好,渐渐地,她爱上了那个男人。那个男人给她租了间红色的阁楼,把她养了起来。那个女人的确很美,用吴迪小说里的语言说,“是一种生机勃勃的犯罪的美”。那个女人每天在阁楼旁的露天茶社里喝茶。那是一家小巧而别致的茶社,位于四楼的顶端,四周布满了长青藤,有美丽的遮阳伞,还有一个小喷泉。那个女人在那儿一坐就是半天,她常常望着天上飞动的白鸽出神,神情忧郁,像个思考前程的大家闺秀。
在茶社,有个十多岁的小孩拉着小提琴。她很喜欢那个小孩,每次见面她都要和他说几句话。但这个小孩在白天里不常来,在晚上,她又很少来茶社,所以见面的机会并不是很多。每天晚上9点,她在阁楼里等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把车停在楼下,给她带来一大袋用的和吃的东西。
……
吴迪在追导游小姐蓝蓝之前,也曾爱过一个神秘的女人。可是,那个女人最后把他给耍了。
两年前的吴迪可不是现在老成散漫的样子。那时,他有一头浓密的自然卷发,常常是一身随意的穿着,显得风流迷人。你跟他说话,他用“明纠纠”的眼神看着你。这样的目光对女孩来说是很勾人的。与其说是他勾住了那个神秘的女人,不如说,是那个神秘的女人勾引了他。令他痛苦的是,这个女人最后骗了他。
那还是在一次圣诞节的聚会上,吴迪和一伙朋友在狂欢,有个神秘的女人也加入了狂欢的行列。他们坐下来喝酒的时候,他发现那个女人神秘地朝他望了一眼。他心里一惊,这是个很有风韵的女人,穿着一身紫色的衣服,眼窝深深的,眼睛显得很大。她微笑的时候,两颗宽宽的虎牙闪闪发亮,有种令人惊艳的美。大多数的人都跳舞去了,心动的吴迪拿着酒杯走了过去,和那个女人聊了起来。女人告诉她,这家酒巴是她开的,同时她还开有一家彩印公司,开这家酒巴完全是为了调节自己的情绪,并不想靠它来赢利。她说彩印厂一年就可以赚好几十万。吴迪当时根本就没其他什么意思,他很礼貌地对她说,你那么漂亮,又是个有事业心的女人,看来很幸福。
女人沉思了一会儿,脸上掠过一丝忧郁。她说她曾有过幸福,那样的日子已不堪回首了。她把自己的很多遭遇都给吴迪说了,更加挑起了吴迪对她的好感。他们频繁举杯,喝了不少干红酒,像一对相逢恨晚的知音。
聚会散场后,女人有点醉了,吴迪把她送回家。就在那天晚上,他们发生了性关系……
两年前,吴迪给我讲述他与神秘女人交往的故事时,我除了同情外,感觉平平。这家伙善于编故事。我说,如果你把这故事写成小说可能会更打动人。他说,我的确爱过那个女人,我们相处了半年,一点也没看出来这婆娘离婚后还有好几个暧昧的男人,他们都是些在生意场上混的男人。这个女人真无耻,离婚后,像头发情的母狗,屁股后面跟着一群骚公狗。有一次,她和一个男人睡觉,被我逮了个正着,当时我真想把她杀了。她不断地求我,她说她摆不脱那个男人,她说她过去欠那个男人一大笔钱,想与他一睡了之。她的话我再也不会相信了,没想到这女人的社会关系如此复杂。
当时,我看到吴迪的表情很痛苦也很愤怒。我开玩笑说,你不发骚怎么就那么快跟她上床了呢?对一个极容易上床的女人是要提高革命警惕性的,如果爱上这样的女人就等着戴绿帽吧,除非你仅仅把她当性伙伴,彼此满足一下短暂的欲望。
吴迪说,在那时,要我和一个没好感的女人上床,我肯定做不了那事。我的感情还很单纯真挚,也很容易动真感情。他妈的,现在我对女人的心肠变硬了。你说,要我把这个破故事写下来,我毫无兴趣。在小说里,我岂不成了个让人同情的受害者?
我在前两年里所经历的事情,简直比我上半生几十年经历的事还多,所以对吴迪的那点性爱经历所造成的痛苦,在我眼里简直不值一提。就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我完成了人生所包含的所有大事,也就是说我在短时间内经历了别人在几十年所经历的事情,恋爱…失恋…结婚…离婚…辞职…下海…上岸后的漂泊状态,几乎是一件接一件地来,让我难以有喘息的机会,而且是从失败走向失败达到了新的失败。我感到“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完全是狗嘴里吐出的象牙。
过去,我总结过自身的教训,主要是瞻前顾后,首鼠两端。现在想来,这总结非常片面,如果我真的是瞻前顾后地生活,也和周围的人一样偷生享乐了。所以,还应该从灵魂深处找原因,像毛主席说的“要在灵魂深处闹革命”,或许才能有成功的希望。可我的灵魂深处大都是些与世道相背离的东西,要“闹”起来可就麻烦了。
第20节:我青春的滑铁卢
我和周小雨“泡”着,除了彼此“耗”着对方外,我看不出有什么大的发展。我说的“发展”,就是我们突然“耗”出一点感情,彼此对人生有了新的看法,朝着什么“既定的方针”共同设计未来,将生活进行到底。但是,我丝毫没有感觉到这一点,也没感觉到周小雨有什么令人“心动”的迹象。我们的状态就是“耗”着,像两节快要耗干的旧电池。
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我在中学时对这话还云里雾里地喜欢,把它抄在硬封的黑皮笔记本的扉页上,还用钢笔把这几个字描成标宋体,以表明我对人生已开始思考了。实际上,在那时,我根本就没思考什么。如果说我思考什么的话,就是思考怎样去赢得姑娘们的喜欢。在那时,我的身体发育除了性欲猛增外还存在着某些严重的问题,瘦弱得连胳膊上的肌肉也没长出来,就开始用哲人高深的断章片语来思考什么了,简直有点妄自尊大。在这些名言的指引下,我写着一些对生命更糊涂的话,这些话比我后来崇拜的“朦胧派”诗人的诗更朦胧。我感到糊涂就是朦胧,朦胧也就是糊涂,它的目的却很清楚,就是存心不让你搞明白。
读中学的时候,也就是我刚刚开始朦胧或糊涂时候,朦胧派诗人也才刚刚处于萌芽的初级阶段。所以,在那时,我虽与朦胧诗擦肩而过,但笔下的言语就自发地有点朦胧诗的味道了。我喜欢黑格尔及伟人们的“唾沫”就说明了这一点。
我和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姑娘就“朦胧”过半年(也就是糊涂过半年)。为了表现我的成熟,我得首先用思想上的成熟打败她,所以,在那时我就道貌岸然地从废纸收购站偷那些古怪的书来读了。在我所读的那些古怪的书中,我唯一感到自己能读懂的还是黑格尔的这句话。可是那个比我年岁大的姑娘根本就不理我,她瞄着我连肌肉都还没有长出的胳膊,眼神里还表流露出一丝轻蔑。别的同学劝我说,你真是中邪了,居然把心思放在一个那么丑的丫头身上,简直是在糟蹋自己。开始我根本就听不进他们的话。我说,我眼中的西施就是她。那时我根本就不认为自己在干一件什么糊涂的事。
后来当我遇到一个主动和我接近的丫头时,我的世界观和审美观就突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突然感到,那个比我大两岁的姑娘,的确丑陋,并且身上还有股怪味(我是在三米的距离里闻到的,我们最近的时候,身体相隔最少也有半米左右)。可是你不得不承认,她已发育得非常充分了,胸脯早已朦胧地隆起了一堆糊涂的肉(而其他的女同学,简直还像一颗生毛的青果,胸脯像块平整的场地,让你根本就失去想像力,甚至毫无耐心期待那块平整的荒地还能长出什么)。
而那女人胸前的那堆糊涂的肉,竟成了我青春的滑铁卢。
靠哲人名言给自己打气的岁月持续了几年,也就是说,我打着“存在即合理”的旗帜在青春的岁月里“存在”着,遇事冷静,口气艰深,从不跟那些毛头小生讨论人生,整个一副成熟的作派。但是,就是这样我也没能勾到一个姑娘。而那个主动和我接近的姑娘,根本就不是喜欢我,她喜欢的是另一个让我很难瞧上眼的小混混。再说,我和她接近的机会也很少,她有时主动来找我,仅仅是为了我能帮她把被另外的男同学抛到树上的书包取下来。
想起那时的失败,我还有点伤心,因为我没走好人生的第一步。这话已没什么哲理了。哲人不这样说话,哲人说的是,性格即命运。也就是你今后怎样,天性已定。“要走好人生的第一步”,是我们的老师常常要教导你的话。在我的成长期,我至少听了一万遍(这话一点也不夸张,从小学一直听到大学毕业)。十几年听一句相同的话,你想想会是什么滋味。我的感觉如果用“味同嚼蜡”来形容,说明我还可以忍受。再说这句话,简直就毫无实际的内容了。什么叫“人生的第一步”?恋爱算不算?结婚算不算?下海算不算?我感到这话比面对理想主义的迷雾还要不知所云。
想起现在的失败,我心情澹然,还是哲人的话管用,性格即命运,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话不能倒着说,但我对周小雨倒着说过。我说,合理的就存在,我的解释让这个新社会的高中生,如同嚼蜡,如同梦呓。我们合理地“耗”在一起,这个“耗”就是存在。我这样解释,她就满意了。
我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已疲惫地做了一场爱,已分别疲惫地睡在床的两头。我有个只有和我上过床的女人才知道的怪癖:做完爱,我得马上去洗,然后抽完一支烟才能入睡。在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