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96-读小说,写小说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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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你也明白了。
三、小说的语言口语的光泽(1)
小说是语言的艺术,小说要讲故事。这都是些没有意义的一般说法,其它文体就不是语言的艺术,就不讲故事了吗?所以最好说,小说有小说的语言。它和其它文体是不通用的。莱布尼茨和他的追随者们曾尝试过寻找到一种理想的万能语言。但这种语言肯定是没有的,真找出来了,诗歌第一个就死了。
小说语言可分为叙述人语言和故事人物语言。
叙述语言必须要依赖于各种不同的词,由词的各项差异性来构成不同的义项。又因为词典里永远没有无歧义的词,所以,叙述语言总是可以不确定,全凭叙述人对语言的综合感觉。这并不是说语言是构成小说的主要魅力所在,而是说语言作为传播媒介是不完美的,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次级媒介。
不完美的媒介构成了小说的文本,因为不完美,因为每一个词附载了很多特定含义,一个特定含义可用许多词同时来表达,同样的词在不同地方、时间,在与不同的日常生活和用法的勾连时也会产生不同的意思,以及它还可以借助上下文来调整词义的转换。所以,作家与作家之间的不同就很容易显现出来了。所以,阅读常常都像是一个拼图游戏,你必须挨个试错,必须要在了解的基础上摆脱作者原来的词句,这样才能最终进入他的思想。
有兴趣在小说语言上深入下去的读者不妨去读读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他在长年地寻找各种语言的“潜在的基本论据”的基础上,归纳出了结构语言学的四项法则:历时与共时方法、语言与言语、能指与所指、系统差异决定语义。他认为必须要有这些论据,否则一切语言文字都只能是任意变化、无从限定了。当然,他是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语言问题的。在一个科学领域内,由科学家集体承诺并遵循的一整套标准理论、常规观念以及相应的研究方法,就是库恩提出的范式。没有这种范式,就没有理论上的“众望所归”。
扯得远了,小说的语言是活的,是口语的,是被塑造的,是不断为时代印记的,也可能是叛逆的、随意的。我们阅读别的死的文体语言,其实也正可以把小说语言看得更清。马原在《两种深刻》中提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我们发现今天人们的思想方法与托尔斯泰们大不相同了,是时代不同的结果吗?我进而发现多不同的其实是思维语言和表述语言,这才是本质。我们和他们使用的是完全不同的文体。奇怪的是大仲马他们。他们(包括塞万提斯、薄迦丘、荷马以及全部真正意义的古典主义作家)使用的文体与今天作家竟只是小有距离。也就是说,小说文体正在往回走,说往前走也行,反正是在走向传统古典主义,走向口语表述,走向生动和趣味性,走向心理学的反面,走出文章辞藻的樊笼。”从前的小说就是用来讲故事的,像被薄迦丘用来逗女人高兴的,所以,它一直是口语的。
口语变得越来越重要。我们读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有人不喜欢,有人会一下子爱上它的语言。在美国人心目中,不管爱不爱他,小说对美国俗语、俚语的精熟,以及对从拉伯雷以来的“狂欢式”民间叙事技巧的戏拟与发展,都令他们大为叹服。懂几门外语(纳博科夫懂得太多了,他曾是鳞翅目昆虫学家和标本收藏家,还是象棋难题的制作者)的纳博科夫,一生大部分时间都用母语俄语写作,可第一本用英文写成的书就在语言上如此“美国化”,这不能不说他是一个语言天才,当然,他的漂泊的经历也造就了语言的非自然状态。他自己说:“因而,语言得到了完全不同的理解。它再也不是旧的意义上的习惯和自然,而在很多方面是任意的和叛逆的。语言成了可以塑造和再塑的媒介,而不是社会习惯性的宰制。”
伍尔芙说:“要了解小说家创作过程中的细枝末节,也许最简便的办法不是读,而是写,亲自去尝试一下把握语词有多么艰险。请回想一件给你留下深刻印象的事情——或许是,在某条大街的拐角处,你从两个正说着话的人身边走过。一棵树正在摇曳;一道电灯光一晃一晃;那两个人说话的声音,让人觉得滑稽,又让人感到忧伤;那一瞬间,也许就含有一幅完整的景象,一个完整的概念。……但是,当你想用语词来重现这一景象时,就会发现它已散乱成了千百个相互矛盾的印象片段。”
对小说家来说,正说着话的人说什么都是自然的,当且仅当你想试着把他们的语言写进自己的小说时,你就知道不是那么一回事了。伍尔芙给你说不清楚,所以她说这很“艰险”,你恐怕不信,所以,她同时劝你去“尝试”一下。她当然是知道厉害的。她跟我们离开的时间并不长,她知道在现代语境里,写作有多么难,她没说为什么难,但孔子一定是知道的,所以要述而不作,苏格拉底也是知道的,所以他要追问到底,直到你像他一样“确信自己什么也不知道”。毕达哥拉斯也是清楚的,所以他要故意不留下书面的东西——不愿意被任何书写的词语束缚住。
对口语的热爱就是创作小说的第一次冲动。口语摆在那里,你太热爱它们了,你没法不把它们叙述成一个个故事。
临时叙述几个跟口语有关的故事吧——虽然是真事,但因为是被我叙述了,所以它基本上就可以叫小说——虽然我真正想讲的故事还没开始——我忍不住地想讲给大家的故事。从本事到故事,再到小说,这个过程持续了几千年才完成,这几个词写小说之前一定要分清楚。
故事一:
半夜两点,朋友老卢从一个牌局出来。他的技术很好,这已不是他第一次输钱,所以他的眼睛有点往外鼓,像是想把谁恨死。他没再回头看一眼,倒车时也一直朝前方瞪着。
不知在想什么,他曾努力想过,但就是集中不了注意力。
前方是一个十字路口。车速自己就慢了下来。他的脑子里突然闪过朋友白华的名字,应该不是在这条街,总之有点像,三天前,也许就是昨天,他和白华准备告别,白华突然说:走,老卢,我们去日B。
B没日成,但这事让他想了一天,所以,当晚一直都是美滋滋的,尽管也输了。但眼睛没这会儿这么痛。
由于耽误了一下,老卢基本上要压线了,这才把车停下来。他感觉自己动了一动,抬手在方向盘上拍了拍。喇叭响了。
他正犹豫着跟自己打赌,看能不能在变灯前一秒就已把车开出去,这是他很长一段时间来的习惯,他突然记起了这个游戏,但是由于是临时记起的,无法判断时间了,于是,他开始着急起来。要是等到灯都变了才启动,他觉得自己就输定了,而且不仅是刚丢的那些钱,也许还有未来一段时间的某些好运。
三、小说的语言口语的光泽(2)
他越来越着急。
“大哥,搭个车。”一个声音不知是什么时候就坐在了他身边。老卢有点毛骨悚然地往旁边一瞧,那人手里抓着一只包。女的,他一下放下心来。想说点什么,却又说不出。突然多出个女人,这不在他的计划里。尽管以前多次想过这样的好事。
老卢终于还是没赶上提前一秒启动,他多少有些懊恼,但只持续了几秒。“你去哪里?”十字路口快过到一半,老卢拿眼往副驾上又瞟了一眼,习惯性地把身子也朝那女的斜了一下。长得很有肉头。老卢心里有点花了,心想等知道了女的去哪里,然后就好想办法了。他甚至开始庆幸输了那些钱。
老卢还在等。但那女的却没有回答的意思。也许还在想。老卢又开始紧张了。这是一只鸡,不知因为什么也很失意。天知道她是什么路子。当然,是个好机会。她到底要去哪里?为什么不说她要到哪里?想暗算我?该不会是直接就跟我回去?老卢的脑子开始疯转,生怕计算不周,把今晚的机会打发了。
“大哥,你日我吧。”那女的冷不丁地说。
老卢不知怎么就把紧抓着方向盘的手摊开了。她要我日她!她直接就开口叫我日她!老卢那些还没想好的准备要恶斗的细节立刻全泄了气。
老卢有点恨起自己来了。“我今天不想日。”老半天了,他才从后靠背上把自己重又撑起来。
“大哥,你咋啦?”那女的立刻把头扭过来,不敢相信的样子。她那涂了过多眼影的熊猫眼鼓得老卢突然恶心起来。
“是不是输多啦?大哥,日一下不就对了?”那女的还是不敢相信的样子。
“我说了,我今天晚上不想日了。”老卢恶狠狠地说,猛地一脚油轰出了老远。
前边不会再有十字路口了。
第二个故事说的是我们村的摊肉饼。跟我们的村长有关。事情就是村长招待我在他们家吃肉饼,人物有老支书、电工和村长两口子。
“知道吗?小石,”村支书在举杯前很认真地看着我说,同时眼睛在整个客厅里扫了一大圈,“我们村最出名的就这摊肉饼!”说完都有一会儿了,两片嘴唇还在那里撮着,支楞出一副肉嘟嘟的样子,有油在往下滴。
五秒钟了,我还没有想出该用什么话来接一下。我是第一次被邀到村长家吃饭。
“村儿里有三人烙的饼最好吃。”看看我没感兴趣,电工把话接上了。
“村东头老王家老太太烙的,我可没少吃,真他妈好吃!”村长夫人也把嘴嘟成两片,看起来血色很不错。
“那都过去好几年了,现在还得看你烙的了。”老支书有些坐不稳,终于有人插话,他赶紧把自己往桌前又送了送,大着声又说了一遍,“现在你是第一名了。”
“嘿嘿,那可说不好。”村长夫人十分开心地笑起来,还想接着说点什么,不想村长先开口了:“你还真别看不起我们农民,小石,”村长也把两片嘴唇支起来,“当农民天天吃那山珍海味的玩意儿干啥?烧不?”村长的声音大极了,似乎在跟谁赌咒,过了好几秒,第一股气才过去,“当农民,就得实在,不吃这玩意儿你东想西想啥呢?”村长的尾音很长,似乎撮成的两片嘴唇就是为了替这些很大的余音搭个桥,顺便也用带出来的口水把嘴唇再润上一润好吃我们望了好几天的摊肉饼。
又过了好一会,电工又开口了,声音一下小了很多,似乎只是为了多解释几句:“原来呀,他们家烙饼是排老三,支书不是说了吗?老大死了,他们家当了几年老二,原来那老二后天就死了,他们家现在可不就是第一吗?”
“是,都说了,下几道病危通知,没死利索,这回是真的了,都停药了,安排的就后天咽气,为的是等一个外地赶回来的亲属。”我还正在算着肉饼的名次哩,村长夫人几句话就给我算完了。
我的故事可能讲得不好,也就是口语运用得不出色。但我从来都是对口语抱持着一种特别的感受。我曾流浪数年,我听过各种口语,举例说,我第一次跟北京人学习骂“我操”,很快就摸清了规律,那就是先用舌头在口腔中很流利地画一个看不见的圆圈,仿佛是把不洁的东西收集一遍,然后顺着舌头尖送出一个唇齿音。第二个北京口头禅是“傻B”,说“傻”时便聚集些心中怨气,心里想着是“杀”的音,加上鼻腔中再泄一点嗤笑的味道,“B”纯粹是一个音节词,抑或是某个腌脏的字眼的代称,两个字连在一起时,再用适度喉音串连,傻B的味道就全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把北京人的两句口头禅连起来练习:我操(你)傻B!那味道,那语气,简直就是一皇城根儿小老百姓受气几千年后自己宣布扬眉吐气的全部神态。
口语可以串联,我欣喜不已地又串了一些城市的口语,我发觉这真的是一个很灵便的给地方人群画像的方法,比如成都,口头禅使用最多者,一为“没得事”,二为“好烦哟”一连就成了“没得事好烦哟!”这几乎就说清了绝大部分成都人。
口语就这么神奇。
三、小说的语言省略号及空格实验(1)
读小说要精,可以精到什么程度?我的理解是没边的。我举的例子也许只能部分说明问题,或者,我只是说的一种方法。
初中语文课本里有一篇课文叫《二六七号牢房》,其中有一句是这样的:
一个是老爸爸,另一个是……
省略号后边就没了,页角的注释是这样说的:原文就是这样,作者也没有交代另一个人是谁,所以不知道。我一看这个就觉着有问题,越想越觉得有问题,它太自然地在这里省略了,因为省略,反而延伸出更多的空间,这是作者回忆它在牢房里的难友,他要说出一个人的名字,此处就会只有一个人;要是省略了,就可以有无数人。这个想象空间就太大了。他要表达那种牢狱带给人的恐怖,这就是最高明的做法。所以,我当时就固执地认定这是一种写作手法,再说了,这是捷克伏契克的作品。因是翻译,原书的此处为什么不注释?可见我们的教材在关键地方是老要出错的。
这件事让我记住了省略号。
在《源氏物语》的第八回“花宴”的结尾,有这么几句:
……听这声音,可知此人确是那天相逢的女子。源氏公子喜出望外,只是……
这省略号后边也没了。日本人自己对此做出了好几种解释,具体我就不说了,总之,北大的曹文轩认为这是一种很接近现代小说的技法,也就是作者故意不说了。我就是看到这一句话才对曹文轩起了信心的。我觉得他懂小说,这是过经过脉的地方,出不起错的。一出错就要贻误后人许多年。《源氏物语》我没有读完,但我已理解到紫式部夫人的精细,理解她处理情感的强度,我觉得一定是这样的。
两个省略号,都将一个句子断开,然后散向更宽更远的地方,那是多少语言也不起作用的,标点符号比语言的作用大,这是一个极大的提示。标点只是符号,文字是更大的符号。那我们怎么能对文字有更多的发掘?也就是说,当文字极力缩小,向后退得只剩下一个点的时候,它散射出来的能量为什么不可以获取更大的膨胀空间?我们迷信语言的无穷当量,或许它只是在最没有意思的时候才最有意思哩。这潜力就在我们身上,因为我们都是语言的动物。这一点我们不清楚,上帝是清楚的,在上帝看来,人类如果都使用同样的语言,发展的结果势必危急到它的统治。所以, 它才要变乱人类的语言,使他们建不起通天塔。
语言最初是为了表达情感和爱慕的,历世的情圣情痴或许都懂得是劳动创造了爱,而不是语言创造了爱。所以语言在表达爱上面总是有缺陷的,前一节说语言只是一种不完美的媒介,这在爱的问题上看得更清。这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