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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周作人文集之民俗风物_周作人-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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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小正》,丹鸟羞白鸟。丹鸟谓丹良,自鸟谓蚊纳。《月令疏》引皇侃说,丹良是萤火也。”罗端良在宋时却早有异议提出,《尔雅翼》卷二十六萤下云: 

    “《夏小正》曰,丹鸟羞白鸟。此言萤食蚊呐。又今人言,赴灯之蛾以萤为雌,故误赴火而死。然萤小物耳,乃以蛾为雄,以蚊为粮,皆未可轻信。” 

    从中国旧书里得来的关于萤火的知识就是这些,虽然也还不错,可是披沙拣金,殊不容易,而且到底也不怎么精确,要想知道得更多一点,只好到外国书中去找寻了。专门书本是没有,就是引用了来也总是不适合,所以这里所说也无非只是普通的,谈生物而有文学的趣味的几册小书而已。英国怀德《以色耳彭的自然史》著名于世,在这里边却未尝讲到萤火,但是《虫劣观察杂记》中有一则云: 

    “观察两个从野间捉来放在后园的萤火,看出这些小生物在十一二点钟之间熄灭他们的灯光,以后通夜间不再发亮。雄的萤火为蜡烛光所引,飞进房间里来。”这虽是短短的一两句话,却很有意思,都是出于实验,没有一点儿虚假。怀德生于千七百二十年,即清康熙五十九年,我查考疑年录,发见他比戴东原大三岁,比袁子才却还要小四岁,论时代不算怎么早,可是这样有趣味的记录在中国的乾嘉诸老辈的著作中却是很不容易找到,所以这不能不说是很可珍重的了。其次法国的法勃耳,在他的大著《昆虫记》中有一篇谈萤火的文章,告诉我们好些新奇的事情。最奇怪的是关于萤火的吃食,据他说,萤火虽然不吃蚊子,所吃的东西却比蚊子还要奇特,因为这乃是樱桃大小的带谷的蜗牛。若是蜗牛走着路,那是最好了,即使停留着,将身子缩到壳里去,脚部总有一点儿露出,萤火便上前去用它嘴边的小钳子轻轻的掰上几下。这钳于其细如发,上边有一道槽,用显微镜才看得出,从这里流出毒药来,注射进蜗牛身里去,其效力与麻醉药相等。法勃耳曾试验过,他把被萤火掰过四五下的蜗牛拿来检查,显已人事不知,用针刺它也无知觉,可是并未死亡,经过昏睡两日夜之后,蜗牛便即恢复健康,行动如常了。由此可知萤火所用的乃是全身麻醉的药,正如果赢之类用毒针麻倒桑虫虾蛹,存起来供幼虫食用,现在不过是现麻现吃,似乎与《水浒》里的下迷药比较倒更相近。萤火的身体很小,要想吃蚊子便已不大可能,如罗端良所怀疑的,现在却来吃蜗牛,可以说是大奇事。法勃耳在《萤火》一文中云: 

    “萤火并不吃,如严密的解释这字的意义。它只是饮,它喝那薄粥,这是它用了一种方法,令人想起那蛆虫来,将那蜗牛制造成功的。正如麻苍蝇的幼虫一样,它也能够先消化而后享用,它在将吃之前把那食物化成液体。”《昆虫记》中有几篇讲金苍蝇麻苍蝇的文章,从实验上说明蛆虫食肉的情形,他们吐出一种消化药,大概与高级动物的胃液相同,涂在肉上,不久肉即销融成为流质。萤火所用的也就是这种方法,它不能咬了来吃,却可以当作粥喝,据说在好几个萤火畅饮一顿之后,蜗牛只是一个空壳,什么都没有余剩了。丹鸟羞白鸟,我们知道它不合理,事实上却是萤火吃蜗牛,这自然界的怪异又是谁所料得到的呢。 

    法勃耳生于一八二三年,即清道光三年,与李少荃是同年的,所以还是近时人,其所发见的事知道的不很多,但即使人家都知道了萤火吃蜗牛,也不见得会使他怎么有名,本来萤火之所以为萤火的乃别育在,即是它在尾巴上点着灯火。中国名称除萤火之外还有即炤,辉夜,景天,夜光,宵烟等,都与火光有关。希腊语曰阑普利斯,意云亮尾巴,拉丁文学名沿称为兰辟利思,英法则名之为发光虫。据《昆虫记》所说,在萤火腹中的卵也已有光,从皮外看得出来,及至孵化为幼虫,不问雌雄尾上都点着小灯,这在郝兰皋也已经知道了。雄萤火蜕化生翼,即是形小头赤者,灯光并不加多,雌者却不蜕化,还是那大蛆的状态,可是亮光加上两节,所以腹下火光大于飞者了。这是一种什么物质,法勃耳说也并不是磷,与空气接触而发光,腹部有孔可开闭以为调节。法勃耳叙述夜中往捕幼萤,长仅五公厘,即中国尺一分半,当初看见在草叶上有亮光,但如误触树枝少有声响,光即熄灭,遂不可复见。造及长成,便不如此,他曾在萤火笼旁放枪,了无闻知,继以喷水或喷烟,亦无甚影响,间有一二熄灯者,不久立即复燃,光明如旧。夜半以前是否熄灯,文中未曾说及,但怀德前既实验过,想亦当是确实的事。萤火的光据法勃耳说: 

    “其光色白,安静,柔软,觉得仿佛是从满月落下来的一点火花。可是这虽然鲜明,照明力却颇微弱。假如拿了一个萤火在一行文字上面移动,黑暗中可以看得出一个个的字母,或者整个的字,假如这并不太长,可是这狭小的地面以外,什么也都看不见了。这样的灯光会得使读者失掉耐性的。”看到这里,我们又想起中国书里的一件故事来。《太平御览》卷九百四十五引《续晋阳秋》云: 

    “车胤,字武子,好学不倦,家贫不常得油,夏月则练囊盛数十萤火,以夜继日焉。”这囊萤照读成为读书人的美谈,流传很远,大抵从唐朝以后一直传诵下来,不过与上边昆虫记的话比较来看,很有点可笑。说是数十萤火,烛火能有几何,即使可用,白天花了工夫去捉,却来晚上用功,岂非徒劳,而且风雨时有,也是无法。《格致镜原》卷九十六引成应元事统云: 

    “车胤好学,常聚萤火读书,时值风雨,胤叹曰,天不遣我成其志业耶。言讫,有大萤傍书窗,比常萤数倍,读书讫即去,其来如风雨至。”这里总算替车君弥缝了一点过来,可是已经近于志异,不能以常情实事论了。这些故事都未尝不妙,却只是宜于消闲,若是真想知道一点事情的时候,便济不得事。近符千年来多读线装旧书,有时自己疑心是否已经有点中了毒,像吸大烟的一样,但是毕竟还是常感觉到不满意,可见真想做个国粹主义者实在是大不容易也。三十二年十一月二日所写,续草木虫鱼之二。 

    (1944年11月作,选自《立春以前》)



 女人的禁忌

    小时候在家里常见墙壁上贴有红纸条,上面恭楷写着一行字云,姜大公神位在此,百无禁忌。还有历本,那时称为时宪书的,在书面上也总有题字云,夜观无忌,或者有人再加上一句日看有喜,那不过是去凑成一个对子,别无什么用意的,由此看来,可以知道中国的禁忌是多得很,虽然为什么夜间看不得历本,这个理由我至今还不明白。禁忌中间最重要的是关于死,人间最大的凶事,这意思极容易理解。对于死的畏怖避忌,大抵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种种风俗仪式虽尽多奇形怪状,根本并无多少不同,若要列举,固是更仆难尽,亦属无此必要。我觉得比较有点特别的,是信奉神佛的老太婆们所奉行的暗房制度。凡是新近有人死亡的房间名为暗房,在满一个月的期间内,吃素念佛的老太太都是不肯。进去的,进暗房有什么不好,我未曾领教,推想起来大抵是触了秽,不能走近神前去的缘故吧。期间定为一个月,唯理的说法是长短适中,但是宗教上的意义或者还是在于月之圆缺一周,除旧复新,也是自然的一个段落。又其区域完全以房间计算,最重要的是那条门槛,往往有老太太往丧家吊唁,站在房门口,把头伸进去对人家说话,只要脚不跨进门槛里就行了。这是就普通人家而言,可以如此划分界限,若在公共地方,有如城隍庙,说不定会有乞丐倒毙于廊下,那时候是怎么算法,可是不曾知道。平常通称暗房,为得要说的清楚,这就该正名为白暗房,因为此外还有红暗房在也。 

    红暗房是什么呢。这就是新近有过生产的产房,以及新婚的新房。因为性质是属于喜事方面的,故称之曰红,但其为暗房则与白的全是一样,或者在老太婆们要看得更为严重亦未可知。这是仪式方面的事,在神话的亦即是神学的方面是怎么说,有如何的根据呢。老太婆没有什么学问,虽是在念经,念的都是些《高王经》、《心经》之类,里边不曾讲到这种问题,可是所听的宝卷很多,宝卷即是传,所以这根据乃是出于传而非出于经的。最好的例是《刘香宝卷》,是那暗淡的中国女人佛教人生观的教本,卷上记刘香女的老师真空尼的说法,具说女人在礼教以及宗教下所受一切痛苦,有云: 

    “男女之别,竟差五百劫之分,男为七宝金身,女为五漏之体。嫁了丈夫,一世被他拘管,百般苦乐由他做主。既成夫妇,必有生育之苦,难免血水触犯三光之罪。”其韵语部分中有这样的几行,说的颇为具体,如云: 

    生男育女秽天地,血裙秽洗犯河神。又云: 

    生产时,血秽污,河边洗净, 

    水煎茶,供佛神,罪孽非轻。 

    对日光,晒血裙,罪见天神。 

    三个月,血孩儿,秽触神明。 

    老太婆们是没有学问的,她们所依据的贤传自然也就不大高明,所说的话未免浅薄,有点近于形而下的,未必真能说得出这些禁忌的本意。原来总是有形而上的意义的,简单的说一句,可以称为对于生殖机能之敬畏吧。我们借王右军《兰亭序》的话来感叹一下,死生亦大矣。不但是死的问题,关于生隧一切现象,想起来都有点儿神秘,至于生殖,虽然现代的学问给予我们许多说明,自单细胞生物起头,由蚯蚓蛙鸡狗乃至人类,性知识可以明白了,不过说到底即以为自然如此,亦就仍不免含有神秘的意味。古代的人,生于现代而知识下于古代人的,即所谓野蛮各民族,各地的老太婆们及其徒众,惊异自不必说,凡神秘的东西总是可尊而又可怕,上迄说敬畏便是这个意思。我们中国大概是宗教情绪比较的薄,所感觉的只是近理的对于神明的触犯,这有如〈旧日约·创世纪〉中所记,耶和华上帝对女人夏娃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受苦楚,因为她听了蛇的话偷吃苹果,违反了上帝的命令。这里耶和华是人形化的神明,因了不高兴了行罚,是人情所能懂的,并无什么神秘的意思,如《利未记》所说便不相同了。第十二章记耶和华叫摩西晓谕以色列人云: 

    “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天,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又第十五章云: 

    “女人行经必污秽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洁净到晚上。人在污秽之中,凡她所躺的物件都为不洁净,所坐的物件都不洁净。凡摸她床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洗澡。凡摸她所坐甚么物件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服,用水洗澡。在女人的床上或在她坐的物上,若有别的件,人一摸了,必不洁净到晚上。”这里可以注意的有点,其一是污秽的传染性,其二是污秽的毒害之能动性。一点大家都知道,无须解释,第二点却颇特别,如本章下文所云: 

    “你们要这样使以色列人与他们的污秽隔绝,免得他们拈污我的帐幕,就因自己的污秽死亡。”这里明说他们污秽的人并不因为砧污那和华的帐幕而被罚,乃将因了自己的污秽而灭亡,这污秽自具有其破坏力,但因什么机缘而自然爆发起来。在现代人看来,这仿佛与电气最相像,大家知道电力是伟大的一件东西,却有极大危险性,须用种种方法和他隔绝才保得安全。生命力与电,这个比较来得恰好,此外要另找一个例子倒还不大容易。污秽自然有许多是由嫌恶而来的,但是关于生命力特别是关系女人的问题,都是属于敬畏的一面,所谓不净实是指一种威力,一不小心就会得被压倒,俗语云海气是也,这总是物理的,后来物质的意义增加上去,据我看来毫不重要。福庆居士所著《燕郊集》中有一篇小文,题日《性与不净》,记一故事云: 

    “就有人讲笑话。我家有一亲戚,是一大官,他偶如厕,忽见有女先在,愕然是不必说,却因此传以为笑。笑笑也不要紧,他却别有所恨。恨到有点出奇,其实并不。这是一种晦气。苏州人所谓勿识头,要妨他将来福命的。”文章写得很干净,可以当作好例,其他古今中外的资料虽尚不乏,只可且暂割爱矣。 

    寒斋有一册西文书,是芬特莱医生所著,名曰分娩闲话,这闲话二字系用南方通行的意思,未必有闲,只是讲话而已。第二章题云禁制,内分行经,结婚,怀孕,分娩四项,绘图列说的讲得很有意义,想介绍一点出来,所以起手来写这篇文章,不料说到这里想要摘抄,又不知道怎么选择才好。各民族的奇异风俗原是不少,大概也是大同小异,上边有希伯来人的几条可以为例,也不必再来赘述,反正就是对于生殖之神秘表示敬畏之意而已。倒是在蔡来若博士的《金枝》节本中,第六十章说及隔离不洁净的妇女的用意,可供我们参考,节译其大意于下。使她不至于于人有害,如用电学的术语,其方法即是绝缘。这种办法其实也为她自己,同时也为别人的安全,因为假如她违背了规定的办法,她就得受害,例如苏噜女子在月经初来时给日光照着,她将干枯成为一副骷髅。总之那时女人似被看作具有一种强大的力,这力若不是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他会得毁灭她自己以及一切和她接触的东西。为了一切有关的人物之安全,把这力拘束起来,这即是此类禁忌的目的。这个说法也可用以解释对于神王与巫师的同类禁例。女人的所谓不沽净与圣人的神圣,由原始民族想来,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分别。这都不过是同一神秘的力之不同的表现,正如凡力一样,在本身非善非恶,但只看如何应用,乃成为有益或有害耳。这样看来,最初的意思是并无恶意的,虽然在受者不免感到困难,后来文化渐进,那些圣人们设法摆脱拘束,充分的保留旧有的神圣,去掉了不便不利的禁忌,但是妇女则无此幸运,一直被禁忌着下来,而时移世变,神秘既视为不洁净,敬畏也遂转成嫌恶了。这是世界女性共同的不幸,初不限于一地,中国只是共一分子而已。中国的情形本来比较别的民族都要好一点,因为宗教势力比较薄弱,其对于女人的轻视大概从礼教出来,只以理论或经验为本,和出于宗教信念者自有不同。例如礼纬云,夫为妻纲,此是理论而以男性主权为本,若在现代社会非夫妇共同劳作不能维持家庭生活,则理论渐难以实行。又《论语》云,唯女子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此以经验为本者也,如不逊与怨的情形不存在,此语自然作为无效,即或不然,此亦只是一种抱怨之词,被说为难养于女子小人亦实无什么大损害也。宗教上的污秽观大抵受佛教影响为多,却不甚澈底,又落下成为民间迷信,如无妇女自己为之支持,本来势力自可渐衰,此则在于民间教育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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