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4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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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第二年了,公司经营得很好,小灰在设计公司的logo时加了一只小狗,大家都觉得很可爱。小灰的生活也好像回到了正轨,只是每次和她走在街上,遇到小狗闪过,她的眼神就会不自觉地追上去看。然后立马又装作什么都没发生,接着和我们聊天。没有人说破,我们都知道她一刻也没有忘记过。
这个故事在心里放了很久,因为总觉得里面沉甸甸的,怕自己盛不起。
有时候我们会做很多无用功,比如爱一个不回来的人,比如等一只走丢的狗,心中那么执拗地盼望,你生命里的每一天我都想参与其中,无论悲伤喜悦,无论是沮丧成功,每一刻我都应该出现在你身边,为你付出一切。如果把这个称作愚蠢的话,那大概就是爱人的专利吧。
之前提到陈升的那首关于小狗的歌,叫做《思念者之屋》。
他在结尾唱着,i am living in the “house of missing you〃。
如果你在街上看到一只小花狗,请转告它,小灰还住在那。
颜茹玉,90后写作者。@silver是水果味儿的
。
VOL。591 年少不再时,才敢怀念你
t;Xt;小;说天;〃;堂
作者张皓宸
阿豪是个富二代。
我12岁刚遇见他的时候还不懂“富二代”这个词儿,只知道他可以一夜之间变出很多我们要吃上半年才能凑齐的奇多英雄卡,过不了几天就会换一个新的书包。那个时候,我经常跟他混在一起,深刻体会到《无极》里的那句台词,跟着他,有肉吃。
当时我是个胖子,但是虚胖,没什么力气不说,还隔三差五地生病,几乎每个月都要打一次点滴。最痛苦的是护士找不到我手背上的血管,所以每次都一针一针从手上扎到脚上,但我又喜欢生病,因为阿豪放学一定会来病房给我玩他的gba。
因为胖,所以运动会是噩梦,当时每个人必须报一个项目,阿豪就鼓动班主任让我丢铅球,结果比赛那天闪了腰,落下童年阴影,每逢运动会都腰痛。我当时写作文特快,质量也高,后来找到了用武之地,在运动会的时候当通讯员,写100多字的广播稿。阿豪参加长跑和跳远赢了一堆礼品和奖状,为了不输他,我一个人写了几百篇稿子,最后拿了年级的积极奖,上台领奖的时候,不忘给他使眼色瞎得瑟。每次说到这,他都会酸我:那么早就开始写微博了,怪不得现在段子这么作,看来是练出来的。
我第一次被阿豪领去网吧是在初二,当时就快吓尿了,觉得未成年人进网吧就跟下地狱一样,但当我跟他玩人生中第一款网游的时候,又觉得自己身处天堂。毋庸置疑,我变成了网瘾少年,上课下课都跟他泡在一起讨论游戏。当时我没钱买点卡,他就一下甩给我几十张,他的装备都是花钱买的顶级,我就常常偷开他的号把装备换上去打怪,后来他买了限量坐骑,全服都没几只,我一上线就吵着跟他组队,感觉走在路上,所有玩家都是羡慕嫉妒恨,自己脸上跟贴了金箔一样亮堂。
网游一直玩到高三,意识到升学压力之后,我才重新啃书,于是整个高三都没怎么搭理阿豪,不过他那个时候初恋,跟他们班班花腻在一起,也没时间招呼我。高考成绩下来那天,我去找他,我想当然他可以靠家里的钱去最好的大学,但他告诉我他要转校复读了,因为他想考艺术,于是我们的人生轨迹第一次产生分支,尽管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为了追随那个班花。
我们被时间牵着,恍然有一天发现当时歪着头幻想到不了的地方,已经被自己甩在身后,才意识到,长大真的是一夜之间的事。
大学毕业后我来了北京,阿豪还在浙传读大四,听说他的班花早在三年前就跟他分了手,然后就一直空窗。
那年所有人都等着末日,我跟他开玩笑,哪怕你再忙也要抽时间来看看我,否则等我们都成了灰烬,在宇宙里可碰不上面。后来他真的来了北京,而且在双井租了套房,请我搬过去住。一打开家门我就震惊了,超大的家庭影院,欧式沙发,满墙都是我最喜欢的绿,我呛他,你不会是喜欢我吧!他十个白眼翻过来,说,老子要考雅思,过来上课的。
那个时候,“出国”这个词语从他嘴里说出并不奇怪,只是总觉得还是很久远的事。
跟他住在一起后,我的生活提升了好几个档次。他办了两张vip健身卡,他跑步增肌,我就在对面蒸桑拿,他到了北京疯狂冒痘,于是买了一堆大牌护肤品,洗手台上摆一排我每天用都不重样。我当时追美剧,他没事就喜欢跟我凑一块,然后总把焦点放在演员的动作和表情上,最后无论什么题材都会变成一部喜剧片。
好景不长,阿豪这个土豪交际花,来北京短短几个月就认识了一堆朋友,常在我们家办趴体,一来因为阿豪会买一堆吃的喝的孝敬大家,二来不用客气随便胡闹因为第二天会有阿姨打扫。从桌游趴到家庭ktv,最后直接变成打牌趴,我们喜欢玩干瞪眼,起初就一张牌一角钱图个乐子,自从阿豪加入以后,一张牌升值到几块钱,有时候看着自己一千多块血汗钱在牌桌上来回的时候,我非常想离开这个家。
末日当天,我们去酒吧庆祝,几个人找准时机想撮合阿豪和一个女生朋友,于是玩起用嘴撕纸的游戏,但巧的是偏偏都是我跟阿豪亲得最欢。那晚我们所有人都醉了,原本朋友安排让阿豪跟那个女生去酒店睡的,但我当时已经不省人事非嚷嚷着阿豪带我回家,后来变成了我、阿豪和那个女生挤在一张床上。半夜我被尿胀醒,刚想起身,就听到旁边阿豪和女生在接吻,吧唧吧唧的,我愣是气都不敢出憋到睡着。
第二天一早趁女生去洗澡的时候,我不怀好意地开他玩笑,他却不以为然,告诉我不会跟她怎样的,我说你就那么不想找女友啊,他挠挠头说,没必要啊,反正明年都要走了。
末日没来,但从那一刻开始,我觉得时间好像开始追我们了。
去年三月份,他第一次考雅思,结果第二天的口语直接睡过了头,他回来安慰自己反正也没准备好,我就抱有侥幸地说那就再学几年,陪我几年,他笑笑,我本科的学校都选好了,就等着我雅思成绩呢,今年必须走。那一下,我有些失落,我说你有的是钱,不像我们,永远被钱绊着,如果你飞走了,应该就不会再想要回头看了吧。
他埋着头玩手机,没有回我的话。
后来第二次考试,他运气好到听力和阅读几乎全是背过的机经,然后时间再一推,他连去英国的机票也买好了。走之前刚好是他22岁的生日,几个最重要的朋友陪着他,游戏玩着玩着,大家就哭了,平时没见阿豪流过泪,但他哭得最惨。我举着麦克风大吼,出国读书这么好的事,有什么好哭的啊,他们看着我干涩涩的眼睛,肯定觉得我根本不在意阿豪吧。
我没有理会他们,蜷在液晶屏前默默点了歌,歌名叫《我最响亮》。想起我跟阿豪急急忙忙下自习回去看快男的日子,我跟他打赌如果张杰拿了冠军,他就请我吃一个月的麦当劳,最后我输了,但他还是请了我。
我边唱边抠自己的脸,因为不想让别人看见眼泪掉了出来。
如果有什么话想对阿豪说,不想让你走,可能就是唯一一句吧。
英国比我们晚8个小时,我经常起床的时候看见阿豪在朋友圈说晚安,加上白天工作也越来越忙,我跟他的聊天就变得越来越少,有一着没一着的都是在问候过得好不好。好像人真的是这样,距离远了就觉得心被什么隔着,不能再像以前亲密了,没有共同话题,最后只能尴尬地说“那我睡了”或者“那我去忙了”。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要以这样的方式跟阿豪相处,我以为我们轰轰烈烈的轻狂年少,能被老天爷保佑着,给我们一辈子友好如初。可是后来,我没有预料到,年少不再时,才敢怀念他。朋友是伞,下雨天才用,那等到下个梅雨季节,可能就找不到了。城市那么大,失去曾经并肩的人,会变得好孤单。
有一次,我做梦梦见又在玩那款网游,然后有个玩家要跟我pk,我就想找阿豪借装备,但登他的号却提示密码错误,想找他他那边又有时差,大半夜的,各种发他qq微信都没反应,然后我一急,就醒了。
我告诉他,别说这个梦,还有点伤感,他给我发了几个抱抱的表情,我鼻子一酸,大骂,你这个王八蛋是有多讨厌我才会离我那么远。
我们已经踏入成年的世界,但有时却又不愿承认自己是大人,因为总想抓住过去的尾巴不放,但总要松开的啊,即使是不情愿,我们也要经历跟重要的人告别。少年派里说,人生就是要学会不断放下,但最令人痛心的还是没有好好地告别。
我觉得我欠阿豪一个“再见”,以及“谢谢”。
后来的后来,我遇见很多人,有那么几个走了,有那么几个选择留下。
只是我再也没交过像12岁那年,跟阿豪一样的朋友。
张皓宸,作家、编剧。「一个」常驻作者。@张皓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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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592 无法追随的人
t…xt…小;说……天。堂
作者毛利
曼谷42摄氏度,马路上走十分钟,会觉得自己像一根融化的冰棒。幸好所有的711都是一只24小时开放的大冰柜,走进去从头凉到脚。杜然一头撞进去逛了一圈,既不想吃雪糕也不想喝水,于是径直走向柜台,买了一包烟。一种菲律宾产的薄荷烟,上面包着吓死人的恐怖图片,大概是一只坏掉的肺,提醒所有烟民即将面临的恶劣下场。
杜然走了很长时间,才找到一条没有人的小巷,下午三点,她点了一根烟,所有的热气一起涌来,烟丝上的薄荷香精味廉价又猛烈,好像是尼古丁附送上的一记清凉的耳光。她又开始想起老丁,无法避免的老丁,没完没了的老丁。
老丁现在离她两千公里,在大理。五月的大理,真是美妙极了,杜然记得她走的那天,天上有一片奇怪的白云,飘得特别近,似乎跑到苍山上去就能捉住它。她从人民路一路走下来,gogo咖啡的老板娘跟她打招呼,叫她有空来尝尝新研发的生肉三明治,川菜馆里老板照旧在骂儿子,花臂男阿飞遛着他的金毛大狗,穿褂子梳髻的法国人麦克摆着地摊卖合影照,两块一张。
她想这天傍晚的夕阳肯定很美,无数人会在洱海旁拍照然后上传微博,引发一场全国范围的嫉妒。但是杜然看不到了,她背着一只双肩包,跳上了8路公交车,离开时,眼睛还一路搜索着,看老丁会不会在人民路上忽然出现,她就马上跳下来,装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跑过去说:好巧啊,一起去吃饭?
老丁出现的方式总是神出鬼没,他有一种天然的不存在感,会毫无痕迹地出现在杜然旁边,让这个号称不相信爱情的女人相信,他们之间的确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缘分。
认识老丁前,杜然刚刚开始学会抽烟,完全是因为好玩,在网上买了许多水果味儿的香烟,一包比一包好看。她第一次见老丁时,带了一包口红般的俄罗斯烟,揣在兜里。老丁问她,可不可以抽烟?她就从兜里拿出烟说:我也抽。老丁为她点了火,自己抽云烟,一边抽,一边讲笑话。讲他童年时候的故事,小镇上少年打架,书包里都背着板砖,一书包上去,对方准头破血流,不服气的要拿着西瓜刀在校门口等着,一放学老丁说他战战兢兢根本不敢出校门,门口跟斗兽场一般,肯定有人会挂点血。杜然听得眉毛挑起,觉得这样的年代不可想象。老丁呵呵一笑,你们80后,都不会打架了。
在杜然觉得意犹未尽时,老丁说要回去了,今晚有事。他一个人住在才村,洱海旁的村子,据他讲,是当地人的房子,条件简陋,经常会出现老鼠咬掉耳机线。杜然不明白老丁为什么独自住在才村,那地方除了村口的小卖部,什么也没有。老丁说:我不需要什么东西。那吃饭怎么办?他说:跟房东吃,或者自己煮面。
大理多的是怪人,老丁不算怪。他隔三差五来城里约杜然吃饭,喝酒,两人面对面笑哈哈地抽烟,终于有一次,水到渠成般地,睡在了一起。然后在清晨5点,老丁说他要走了。杜然很惊讶,她以为他们早上会手牵手一起去吃早餐,路边摊的豌豆粉也罢咖啡馆的美式早餐也罢,吃完再一起抽根烟,去苍山脚下散散步。这是一个女人的幸福想象,是过于庸俗,但似乎没办法阻止她这么想。
直到老丁三天内都没有任何消息,杜然才明白自己经历了大理古城内最常见的一夜情。她觉得老丁有这个必要吗?好歹也算谈得来的朋友,玩这出,没意思。
没两天,老丁又出现了,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约杜然去吃饭。这回她不再有大快朵颐的心情,觉得这一切都太奇怪了,什么意思?她坐在老丁面前,无法跟以前一样叽叽喳喳,不知道说什么好。是不是该给他们的关系下一个定义?不然她该怎么对他?
老丁没理杜然眼中的问号,絮絮叨叨地,讲起了前女友,讲他在五道口的小公寓,讲女朋友如何出了轨,或者说,他其实一直是个备胎。杜然只好冷笑了一声,说原来是这样。老丁点上一根烟,吐出一口袅袅上升的烟雾,说,他真是个傻逼,女朋友一直有个要结婚的男朋友,他居然不知道。杜然又开始同情起老丁,觉得他几天前的逃跑,大概是没有准备好。
他们就在那一天,进入了一种奇怪的关系。老丁像忘了他们曾经上过床一般,跟杜然保持着一种恰当的距离,照旧殷勤地招呼她吃喝,走路时和她保持二十公分的距离,客客气气,像一个认识多年的朋友。更让人纳闷的是,她和老丁吃了这么多顿饭,她所有的朋友对这个人都没有印象。杜然发了疯地找朋友倾诉,觉得这样不对,他们睡过一觉,难道不该有一点不一样的关系?男人告诉她:大概是更想跟你做朋友。女人则跟她一起怒骂人渣,你碰上人渣了。
老丁消失了一段时间,大概个把月工夫,没来找杜然。于是她开始散步去才村,每天傍晚,花一个小时走到才村码头,期待着会有跟老丁的偶遇,又怕这种偶遇,他会不会看出来她在找他?这太可怕了,她觉没有要缠着他的意思。万幸,老丁没有出现,她发现才村的日落的确很漂亮。但有几次,走到码头发现有人影时,杜然心跳得厉害,直到看见那不是老丁,呼了一口气,又有点失望。
她需要不断说服自己,老丁不过是自己的征服欲,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