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3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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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可以采取措施了。
他说,我教你了我还开什么医馆?
我想想也是,便问他多少钱。
他张开手指,说,五十两银子。
茶儿吐了一口血。
我随手捞出一百两,放在桌上,说,不用找了。
茶儿又吐了一口血。
大叔一见我出手不凡,说,大侠你这么爽快,我帮她再点一次穴道,你看仔细了。
茶儿大喊不要了不要了,便拉着我向外奔。
14。
出了医馆,天色已暗。路上行人渐稀,只有月光打下来照着我们的前路。
我问她,为什么不要知道穴道。
她说,我才不要你对我动手动脚。
我吓了一跳,马上松开了她的手。
她说,你干吗?
我说,你不是不要我动手动脚嘛。
她说,你要拉着我的,晚上我看不见路的。除了这个,不许再动手动脚。
我说,那我背过你了怎么办,该不该把手砍了?
她说,不用,再背我回去就成,你像个牛似的,坐你身上可舒服了。
说着跳上来,说,除了这两个,不许再动手动脚。
喂,我重不重啊?她一上牛就问。
我说,不重。
她说,轻不轻啊?
我说,轻。
她说,怎样算重啊?
我说,我说重就重,我说轻就轻。
她似乎不喜欢这个回答。但我说的是实话,她这么小,背她和背葫芦没什么区别,这说到底还是个娃,而且是葫芦娃。尽管我这么喜欢她,但是我觉得这喜欢里,有一半是父亲对女儿的喜欢,有四分之一是哥哥对妹妹的喜欢,有八分之一是叔叔对侄女的喜欢,还剩下八分之一大概才是男人对女人的喜欢。这没有办法,她还是个孩子。
但无论是哪一种喜欢,都是他妈的登峰造极的喜欢。
15。
她又问我,对了,你哪儿来的这么多钱啊?一百两银子,我都吓晕了。
我说,洪涝的时候,从那帮老色狼那儿拿的。
她说,啊?就是给我吃好吃的那帮子人啊?
我说,对啊。我把他们都灭了,这点钱不拿白不拿。
她说,那你这是不义之财啊。
我说,这在他们那儿是不义之财,我从他们那儿抢来就是正义了。我要是现在把你卖了,那才叫不义之财。我要是把你卖了,你怕不怕?
她说,你不会把我卖了的。
我说,为什么。
她说,你舍不得的。
我呆了,再一次不知该说什么。
她见我没反应,问,你舍得吗?
这是多么浪漫的场景,月光,古道,男人,女人,低声细语,酒馆匾额,微风吹拂,我想我以后结婚的那一天若是这样宁静倒也不错。前提是要删掉眼前的两样极度破坏气氛的东西:酒馆门前还没打扫掉的死人,还有路边激情野合的野猫。
我把她放下,说,酒馆到了,你先睡吧,我把这些东西处理掉。
她说,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其实我当然不舍得,但是我觉得眼前这些死人和猫实在不应该出现在表白的场景里,所以我决定不告诉她。
我说,看着这么几个东西,实在是无心回答了。
早点睡吧,安。
16。
其实有些问题,即使我不回答,她也清楚答案。我感到甜蜜的时候,她也一定正在甜蜜,这种对称,人称默契。
17。
这天晚上我靠着门板,望着楼上紧闭的茶儿的房门,思绪良多。越是思绪良多的时候,越是理不清楚。我唯一可以知道的是,那八分之一叔叔对侄女的喜欢已经被另外一个八分之一吞并了,并且大有继续吞并的趋势。
茶儿临睡前对我说了晚安,这意味着今晚不可能再和她对话了,这使我失望。我想,要是她不说晚安,留个悬念,就算最后还是没和我说话,那也好,可是再转念一想,也不好,那更失望。我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只要茶儿不和我说话,我就会失望。
于是我喝了两口酒,在门口呼呼睡去。
(未完待续……)
曹畅洲,青年写作者。已在「一个」发表《在我失恋后最难过的那段时间里》。微博id:@nevermind_n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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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456 酒(下)
t(xT小说〃天;堂
作者曹畅洲
18。
第二天我被客官们的闲聊声吵醒。我问老板娘要了二十个肉包子,一边吃包子一边喝酒一边听他们闲聊,这是很惬意的事。从一群无所事事的人的流言蜚语中,你往往能够听到最真实最有趣的事,这些事会让你觉得生活是那么的丰富多彩,世界是那么的富有想象力。比如说,恶霸的父亲不会过来报仇了,原因是,他爹的确是在县衙工作,可惜是在县衙里倒马桶的。他最多只能拎着马桶一路走到酒馆来然后向我大泼其身,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从县衙到这里骑马要两个时辰,路途颠簸,等他到了这里,马桶里的东西不是在马腿上就是在他腿上。这种事再蠢的人也知道是亏的。与其如此还不如提个空的过来当场办事,然后泼我。
生活之所以丰富多彩,是因为恶霸他爹居然真的提个有内容的马桶骑马过来了。到达酒馆时马桶已经空了一半,他的靴子黄得像是刚从沙漠飞奔而来,并且还经历了一场大雨。他气喘吁吁地捏着鼻子叫道,他妈的哪个是酒剑仙,给我他妈的过来。
这时马路上一个穿官服的骑马路过,对他说,吼啥呢,今天县衙开大会,不许迟到的。恶霸他爹如梦初醒,道,哎呀,我差点都忘了。于是赶紧掉头,临走前丢了句,他妈的酒剑仙,有种上县衙——的茅厕。说完快马加鞭,不料迎面撞上正要过来看好戏的恶霸,虽没有人仰马翻,但不幸的是,马桶翻了,现场一片千古奇味,叫人欲罢不能。
更不幸的是,我才吃了两个包子。
19。
不知是官员们的屁股太强大还是官衙的马桶太伟大,清洁工把那堆东西清理掉之后半个时辰,气味依然没有消失,或者说,在我鼻孔里和心里留下了深深的记忆。这时茶儿刚起床,下楼一看我桌上堆着十八个肉包子,调皮地说,吃那么多,胖死你。
我说,不不不,吃不下了。你吃吧。
这时我突然觉得,其实恶霸他爹的复仇是成功的。
她说,吃不下你还要这么多。我才不吃,会变胖的。
我说,你怎么吃都不会胖的,相信我。
她说,你又知道嘞,你是我身上的肉啊?
我说,是。
她说,那我把你割掉。
我很不幸地想歪了,便马上换了话题。
20。
这是一座和平而单纯的村庄,人们和平,人单纯。一般这样的村庄最容易受到一些坏人的侵害,好比清纯的小姑娘最容易被色狼盯上一样。恶霸是这些坏人里唯一一个内部出产的,但是经过我的调教,他已变得异常温顺,恨不得能给我当马骑。剩下还有一些坏人,类似山上的山贼,水里的海盗,天上的刺客,路边的乞丐,他们还在时不时对村子造成威胁,急需一个大侠来一一清除。酒馆里的人这么对我说,意思很明确,我天下第一应该责无旁贷。
我说,你说的这些,都没问题。问题是,为什么没有县衙的官人?
他们说,他们不坏,待我们很好。稀奇吧。
我说,稀奇,真稀奇。
不过一想到恶霸他爹,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
21。
接下去的几天,我就奉百姓的命,为民除害去了。茶儿执意要和我一起去,她说要亲眼看看大侠是怎样为民除害的,我严词拒绝,一来是因为她已经目击与恶霸一战了,二来她心脏不好,我怕她出什么意外。
其实也不是怕她出什么意外,是怕她看到什么意外以后出什么意外。比方说,那几天里,我把山贼扔到了水里,把海盗关在了山洞里,把刺客绑在了树上,这些事情要是茶儿见到了,一定大喊一声变态,然后口吐鲜血,生死未卜。
不出所料,我回酒馆的时候,把这些事的删减版告诉给了她听,她马上就骂我变态。然后问我,那乞丐呢?
我说,我给了他一百两银子,放他走了。
她说,这倒还好嘛,你还蛮善良的。
我说,那可不是。对了,那个乞丐,你真应该去见见他。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有故事性的脸庞。他的脸就好像耕地一样,拉过犁,淋过雨的那种,眼睛大概是被谁辛辛苦苦挖掘出来的,挖出来的土就堆在脸当中,慢慢变成了鼻子……
茶儿的眼睛闪闪发光,我知道我这么给她形容一张如此有趣的脸,第二天我就算砍了她的脚她也跟定我了——当然,我是舍不得砍的。
22。
第二天我们发现,乞丐早已远走高飞,连个碗都找不到了。茶儿为这件事难过了很久,最后在我自编的两百个鬼脸下,她终于破涕为笑。而我脸部抽筋。
对于女人来说,破涕为笑是一回事,释怀又是一回事。后来的谈话里,她还时不时地提到那个耕地脸,强迫我觉得愧疚,所以带她去完成了一次任务,仅此一次。
任务的内容是,老王家的猪不小心养过头了,又肥又壮,一个人杀不动,要我去帮忙。
我带着茶儿一蹦一跳地过去了。
老王对我说,这样,你,抓住猪的两个前脚,小姑娘你抓后脚,抓牢了,我拿菜刀从中间砍下去。
我说,凭借我十几年大侠的经验,我觉得砍脖子更容易些。
他说,我也觉得,不过我怕收不住刀,连你的手也一并砍了。
我感到背后一阵发凉,说,老王你真善良,你还是给他腰斩吧。茶儿,抓牢点。
茶儿双手各抄一个猪腿,说,嗯!
老王把菜刀举到云里,说,我说一二三,你们做好准备啊。
我和茶儿说,好。
一,
二,
啊。茶儿大叫,它踢我!
我吓了一跳,忙问,踢哪儿了?
她说,没踢着,它腿太短了。我还是抓尾巴吧。
我说,嗯,这是个好主意。
老王说,好,那重来,你们准备好啊。
我和茶儿说,好。
一,
二,
啊。茶儿又大叫。
又怎么了?老王问。
它放屁!
我说,坚持一下!茶儿!坚持!
她艰难地说,嗯。
老王说,这下没事了吧,那我真来了,你们抓好咯。
我说,好。茶儿抿紧了嘴巴,怕吞进了猪的屁。
一,
二,
三!
手起刀落,猪惨叫一声,茶儿跟着也叫一声。
我意识到这种血腥场面不能给茶儿看,忙说,茶儿,闭眼!闭眼!
茶儿不仅闭眼,还回头。
这的确是一头彪悍的猪,因为一刀下去才砍了三分之一。老王一刀未落一刀又起,只见他另一只手抬起来,手中明晃晃又是一把大菜刀,啪的一下又砍了下去,双刀轮流暴砍,啪啪啪看得我目瞪口呆。茶儿在一旁吓得啊啊直叫,仿佛砍的是她。我在一旁不停地叫,不要睁眼啊,不要睁眼啊茶儿。马上就好了!
噼里啪啦了几下,猪终于废了。我从心底觉得这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激烈的战斗,而这头猪,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可怜的生物。我和老王把现场收拾得连猪毛都不剩一根,我才敢叫茶儿睁开眼。说实话,当我最后看着那个猪头的时候,我心里也不是滋味,它悲伤的双眼好像在说:他妈的你们这帮畜生。
对不起,一切都是老王干的,猪兄。
事后我喝了一碗老王烧的猪脚汤,茶儿却连看都不看一眼。临走时老王还把猪尾巴扯下来想送给茶儿留作纪念,被茶儿哭着骂了回去。看着她哭的样子,我笑了。
她对这件事的解释是,我之所以不看这样的血腥场面是因为我觉得这还不够血腥。经验告诉我,当一个女人在男人面前逞强的时候,说明她已经喜欢上他了。
23。
我为这个村庄扫除了坏人之后,接着为百姓做的事就类似于老王这样,都是些鸡毛蒜皮锅碗瓢盆的事,虽然这听上去不像一个天下第一的大侠干的事,不过说实话,我还真觉得杀猪比杀人有难度得多。
所以那段时间我的生活可以总结为,在酒吧听别人闲聊,然后接受村民的任务,然后完成任务,然后再接受,再完成,直到酒馆关门。其中休息时间我和茶儿聊天,关门以后我和茶儿聊天,睡觉以前我和茶儿聊天——睡前最后一句话是我对她说的晚安。早上醒来我和茶儿聊天——早上起来第一句话是她对我说的早安。
我觉得这样的生活无比幸福。
24。
只是有一点,我心中那几分之几的喜欢已经渐渐分辨不清了。我越发地想知道她是我的谁,而我又是她的谁。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我发现我最近几天居然在吃一个小男孩的醋。他的名字叫曹狗子,是附近的一个孩子王,经常和茶儿混在一起,使我极为不爽。有一次他们晚上一起相约出去看戏,回来茶儿说那戏没想象中好看,我说他妈的不好看你还和他去看,茶儿一下子就哭了,关在房间里几个时辰不出来。
我也感到很难过,因为她把我锁在了酒馆外面,而她至少躺在被窝里。外面寒风凛冽,此时我脑中浮现的居然是那三个前任天下第一。
关了几个时辰,她把我放了进来,我已然开始打喷嚏。并且决定要对曹狗子采取一些行动。
没想到有人比我先一步采取了行动,那人不是茶儿,而是曹狗子他爹。曹狗子虽然年纪轻轻,和茶儿一般大,但是文采斐然,直令他爹感慨自己是曹植后代,于是心心念念要送儿子去学堂读书,偏偏曹狗子恃才傲物,觉得学堂里那些东西没意思,于是常常翘课,正是在翘课期间和茶儿勾搭上了。后来我又发现茶儿抽屉里收藏有曹狗子写的情诗,不禁醋意横生,怒从中来,撕纸摔门,出去直要把曹狗子捏得万劫不复,幸好一出酒馆发现他爹正追着曹狗子打屁股,曹狗子嗷嗷直叫宛如那天的猪,我这才消了